上文發出的當天,偶然讀到一篇聯系實際談馬克思主義的長文。據作者自我介紹,他曾系統閱讀過馬克思許多經典著作,有深厚的理論基礎;此外,也曾與那些市場派經濟學家有過交集——改革開放初期,他的研究生導師是吳敬璉,講課老師是厲以寧,畢業后一段時間,他的工作就是在體制內“研究、策劃、組織經濟體制改革”。以后,由于不能認可鄧小平的改革路線,他退出體制并撰寫了大量批判文章反對鄧小平的改革。就是這么一位有曲折經歷的作者,也認可“公有制哲學陷阱”的說法。他在文章中說:
“以前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都移植了前蘇聯的模式,那種模式的公有制,在理論上存在一個哲學陷阱。所謂的“公有”是指生產資料屬于你、屬于我、屬于他……屬于每一個人。反過來,也可以表述為不屬于你、不屬于我、不屬于他……不屬于每一個人。這樣,公有制變成了無人所有制。這就是一個哲學陷阱!所以,公有制存在—個缺少人格代表的問題,沒有人必須對公有制負責任。為了填補人格缺位,蘇聯模式把公有制變成了國家所有制,由國家充當公有制的人格代表,這就違背了馬克思主義關于公有制的原教旨是指生產資料與勞動者的直接結合,并不是由黨和國家代表勞動者的間接結合。這樣,反映到分配上,就出現了平均主義、大鍋飯弊病。”(見《沈水根:我對馬克思主義的理解和認識》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tizens/201311/37480.html )
由于作者的一些觀點仍反映出厲以寧學說的痕跡,如認為中國的公有制是“前蘇聯的模式”、這種“公有制缺少人格代表”,問題的“根本原因出在公有制的設計上”,“反映到分配上,就出現了平均主義、大鍋飯弊病”。由此可以推斷,厲以寧20多年前制造的話語陷阱被當作各種“改革理論”的出發點,流毒之廣遠遠超出我的想象。再聯想到中國現在的“改革”——我在上篇文章中婉轉地提示:厲以寧的觀點實際上已經滲入到這次三中全會的決定當中,可能會起到極惡劣影響。綜合以上各種想法,使我不得不重新考慮:是否必須將原先文章中僅僅是提示性的東西展開來敘述,力圖從理論上徹底解決所有相關問題。
我相信這一工作非常有意義:不僅有利于統一各方思想,使反對私有化改革的陣營獲得批判的武器;也可以從理論根基上著手,認清當前的主要敵人,徹底戰勝那些流毒甚廣的謬論,這才有可能解決并逐步徹底清算厲以寧的惡劣影響。
一、自由市場派的改革路線圖
回想20多年前,厲以寧等“市場派經濟學家”是從攻擊蘇聯的體制開始入手推行他們的理論的。他們為什么選擇蘇聯作為突破口,反對蘇聯的體制?細想一下,大體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第一,毛主席曾經強烈地反對蘇聯的修正主義集團,斥之為“社會帝國主義”、“大國沙文主義”,——利用毛主席的威望和影響,拉大旗作虎皮,以售其奸,這是他們的初始策略。說到這個策略,必須清楚地認識到,毛主席當年反對的是蘇聯修正主義領導集團的政治路線,批評的問題集中在蘇共的對外(包括對兄弟黨和國家的)政策和兩黨出現的原則分歧方面。毛主席認為蘇聯有可能“衛星上天紅旗落地”,卻從沒有指責過蘇聯的公有制不是紅旗,主要是針對蘇聯的上層建筑領域和意識形態方面的修正主義傾向提出批評。對蘇聯經濟基礎的批評意見,則集中在蘇聯出現了不承認矛盾(不承認階級斗爭)的反辯證法的形而上學傾向,治理形式不依靠群眾,推崇專家、廠長治理模式,在分配制度上追求等級制、物質刺激,制造出大批“特權階層”,忽視社會主義教育,產生官僚主義、修正主義。
但毛主席從來沒有對蘇聯的公有制基本模式——全民所有制和集體農莊所有制提出過帶有根本否定性的批評意見。從另一個角度說,當時的蘇聯如果能夠接受毛主席的意見,無疑會鞏固自己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也不會有以后共和國垮臺的悲劇,并且嚴重影響世界共產主義運動的進程。只不過當時的蘇聯,領導權已經落到了修正主義分子手中,他們一意孤行,根本不可能接受毛主席的批評,終于釀成了20世紀蘇聯垮臺這一幕國際政治舞臺上最大的悲劇。
中國這些“經濟學家”和當年蘇聯的修正主義分子非常相似,他們的世界觀決定了,他們與無產階級革命者原本不是一路人,他們反蘇聯模式是假,反中國社會主義公有制才是真。他們的出發點與毛主席根本不同,和蘇聯的修正主義分子倒是一致的,同樣一意孤行、堅持搞私有化改革,終于推動中國經濟基礎出現大規模的資本主義復辟。
第二,建國初期,中國確實借鑒了蘇聯模式,并逐步建立了自己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盡管在毛主席領導下,中國對所借鑒的蘇聯模式進行了改造,但著眼點一直是調整和完善經濟關系,全力維護兩種公有制,還采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力圖使上層建筑包括意識形態領域更加適應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所有措施,除了鞏固兩種公有制,從來沒有任何旨在削弱它們的指導方針和政策出臺。由此可見,他們攻擊并強烈要求徹底改革的是中國的社會主義公有制而不是完善它們。
第三,文化革命后,鄧小平采取了一系列反措施,首先從上層建筑領域開刀,在組織、人事和政治制度上,幾乎全部推翻了毛主席生前作出的安排,使中國在一定程度上又恢復了文革前的“蘇聯模式”。接著按這種模式運作了10多年,使問題越積越多。直到上世紀90年代初蘇聯一夜之間垮臺,必然使鄧小平非常震驚:既然鄧小平親手摧毀了文革的成果,就一定會企圖尋找一條不同于文革后毛主席安排的制度措施、又不同于“蘇聯模式”的另外道路。
綜合以上各點,“市場派經濟學家”對蘇聯模式的攻擊,目的就是反對中國的公有制,推行私有化改革;蘇聯的垮臺又給“市場派”提供了某些題材——于是他們把蘇聯垮臺的原因歸結為他們杜撰的公有制本身“存在哲學陷阱”,“人格代表缺失”;這么一來,誰為蘇聯模式辯護,誰就是為修正主義唱贊歌、希望中國也像蘇聯一樣垮臺,這樣一頂大帽子誰帶上誰都受不了,由此順順當當地推導出如果不徹底改革中國公有制,就會像蘇聯一樣垮臺;這就將兩個性質不同的問題強行拉在一起,以此封堵住相當大一部分人的嘴巴;可見,利用毛主席的威望和人氣,從攻擊蘇聯的體制開始入手,目標卻是徹底改去毛主席親手建立的中國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又恰好迎合了鄧小平的世界觀和政治需要,這是私有化改革理論的政治邏輯起點。
二、公有制是否存在哲學陷阱?
分析我上篇文章《從公有制的哲學陷阱到決議的名詞解釋》中提供的理論模型(http://www.szhgh.com/e/pl/?classid=9&id=37443),應當可以看出,公有制確實可以表述為生產資料“屬于你、屬于我、屬于他……屬于每一個人”。但一定不可以表述為“不屬于你、不屬于我、不屬于他……不屬于每一個人”。因為既然10個農民眾議公約已經將原屬于自己的土地集中在一起使用,原來的私有模式就已經被新的公有模式否定了,不存在了;在新的模式下,10個農民每個人都毫無疑問地認定20畝地有自己一份,又怎么能說“不屬于每一個人”?至于以后他們是要一拍兩散、分田單干、搞私有化小生產,或者還是打算繼續合作、把公有制堅持到底,與最初已經組成的公有制性質沒有關系。因此,那種“不屬于你、不屬于我、不屬于他……”的說法不是什么哲學陷阱,也根本不屬于哲學范疇,而屬于形式邏輯范疇,是一種人為制造的話語陷阱,邏輯上的自相矛盾,是利用確實有人不能完全理解公有制的性質這一現象制造出的詭辯式的“悖論”。
順便說一下,西方經濟學家曾經用“一個經濟人”來建立經濟模型,并以此模型為出發點,研究這個人的物質需求,由此作出人必有私心的結論。這種方法最根本的錯誤,是把個人從社會中剝離出來,斬斷他與社會的聯系,使研究對象變成孤立的人,而不是社會中的人。由于在生產過程中,個人不可能脫離社會關系而存在。所以,西方經濟學家的研究結果,不符合人真實的社會存在,得出的結論是虛假的,沒有普遍的科學意義。但建立模型的方法,在其他許多學科都被廣泛采用,不失為一種能說明問題的研究方法。仿照這種方法,在上篇文章,我們也建立了一個經濟模型作為研究的出發點。但我們的研究對象,不是“一個孤立的經濟人”,而是10個農民和他們的20畝土地。這里的10個農民,代表一個有社會聯系的集體——一個很小的社會單元。從這個模型中,我們推導出一些有益的結論:對公有制的性質和基本形態做了簡要說明。其中第一點“公有制是從生產實踐當中產生的、有利于生產發展的新的生產組織形態,在經濟基礎當中屬于客觀存在,是第一性的東西”。從這個角度考察那些從觀念出發的“哲學”,本身屬于第二性的、觀念性的東西,用它來反對公有制,當然是用唯心主義的東西來反對唯物主義,肯定會出現許多謬誤。因為用來反對的基礎理論本身不屬根源性的東西,又怎么可能引伸出正確的結論來?
據前文第三點分析,通過比較兩種所有制的特點,講到“傳統私有觀念,只考慮個人,把私有制當成一切社會制度的基礎,把個人當作一切觀念的出發點”,而“公有制將共同占有當成一切社會制度的基礎,當作一切觀念的出發點,通過維護發展公有制的實力來達到維護和實現個人利益的手段,顯然比私有制觀念看得更加長遠,更有利于社會大多數個人,因此是比私有制更先進的社會觀念。”這是直接的、較清晰的哲學表達,比較二者在根本點上的不同,也反映出根本不存在什么哲學陷阱。
如果持有反對觀點的人依然認為靠10個農民不能說明什么問題,尤其不能說明“人格代表缺失”,我們當然可以把模型的邊界擴大,來做進一步說明。
三、公有制是否存在“人格代表缺失”?
要說明公有制是否存在“人格代表缺失”問題,當然首先要搞明白他們說的“人格代表”是什么意思。“人格”這個詞含有人的個性、人的尊嚴、價值和品格的意思,和最近幾十年逐步滲入我國法學體系的“人權”、“人格權”——和社會個體生存與發展的基礎權利相對應。總之是個圍繞“個人”權力與利益的問題,只不過說得隱晦、含蓄一些罷了。由此可知,說“公有制缺少人格代表”或“人格缺失”,實際上就是指責公有制不能保障個人利益、不能表達個人的權力的意思。對于他們認為公有制應當如何表達個人的權力,后面再做專門分析。
通過前文提供的模型,我們可以先回答涉及到的大部分問題,但要回答全部問題,需要將模型的邊界擴展。這樣,下面的敘述只能分成兩步走:第一步,先圍繞上文提出的公有制的“確權單位”展開,簡單解釋公有制的代表與個人的關系問題;第二步,再將模型的邊界擴展至更大范圍,直到與公有制相關的全民所有制、國家與民主問題,作進一步說明。
在上篇文章,通過公有制的簡單模型的分析,總結時提到的第二點,說到了“確權單位”:“即確認屬于集體共有所用的單位。”指出,“這是一種具有客觀經濟基礎的、從傳統私有制觀念中產生并發生質的突變后所出現的、全新的經濟哲學的思想概念,這個新概念的出現,顛覆了幾千年的傳統觀念。幾千年來,人們只承認具體的所有,即某一塊地屬于誰;某頭牛誰是牠的主人。現在的共同所有卻是一個抽象概念(當然是科學的抽象)”,“在這個概念下,誰都不能說這塊地是我的,那頭牛是你的”,“原先的土地丈量單位,畝、分、厘,只是在安排生產和計算個人完成的工作量時才有意義”。
先讓我們詳細分析一下公有制的確權單位——相當于集合的定義域,討論所謂“人格代表缺失”問題。后面再通過對這個定義域范圍的擴大來進一步敘述。
10個農民5頭牛20畝地,如果10個農民通過民主的方式,選舉了最能干有最有公心的人成為他們的帶頭人,并且約定了對每個人也包括他們的帶頭人對集體做出貢獻的考核方法,以及秋后的分配方式(主要是按勞分配方式),——這里面包括這樣幾個經濟要素:土地、耕牛、勞動力,此外,還包括幾個制度要素:初步的民主(包括推選帶頭人)、對勞動力的分工、對收獲后產品的分配方式……。有了經濟和制度要素,一個初步的、萌芽狀態的公有制實體就算基本建成了。這么一來,原先屬于個人的土地所有權已經被集體占有和使用權否定了,不存在了。
這個小小的公有制實體,其邊界是非常清晰的:20畝地及附屬的道路、河流、荒灘,全都屬于這個小集體的公共財產。這個實體有沒有權力代表?當然有,經眾人推選的帶頭人可以是他們對外行使權力的代表,但很明顯地是,所有的人包括他們推選的帶頭人都不能說“這塊地是我的,那頭牛是你的”,只能說土地和耕牛是我們集體的財產,我們每個人都有份,每個人都是公共財產的所有人,權力代表。如果要說個人財產,只有個人的住宅、家具,分得的糧食、果蔬,其他生活用品,小農具,或許也有一小塊用于調劑個人生活的“自留地”、個人的儲蓄,屬于個人可直接支配、隨意使用的私人財產。這么一來,在集體大財產面前,所有的個性、超出約定(即公約之外)的個人權利、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權利,在形式上出現了根本性變化,或者說,以另外的形式存在。這種狀態是否束縛個性的發展?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前句說的“另外的形式”就是指集體大財產中已經包含著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權利,而且更有利于個體的生存和發展。
例如把個體從一些可以避免的多余勞動中解放出來(就像前文中說的,之前,每個人都必須割草養牛,現在只需一個人割草,9個人得到了解放),還可以通過協作來獲得個人不可能得到的生產能力(如對農田進行改造時,假定有塊大石頭擋在地中央,除非把石頭打碎——多做許多不必要的功,靠個人的力量,無論如何把它搬不走,但幾個人卻可以輕而易舉地將石頭抬走),節省了時間和勞動,使個人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學習文化和科學知識,提高個人的素質,這難道不是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先決條件?由此可以推斷,公有制當中本身就包括了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先決條件,代表了個人的眼前和長遠利益。
其實,即使在私有制關系占統治地位的社會,也會有部分帶公有制意義的現象。
比如,一個村鎮,連接各家各戶門前的土路,就具有共有性質。這條土路能找到“具體的所有權代表”嗎?誰要說“這條路經過我家門前一段是我家的,別人一律不許通過”,就一定會觸犯眾怒!再舉一例:如果把一個家庭看作一個公有制單元,丈夫和妻子共用的雙人床能找到“具體的所有權代表”嗎?丈夫肯定不能對妻子說,“這床是我買的,你要在上面睡覺必須有我的允許”。他只能說,“床是家里的”(共同所有),他要不承認這種“共同所有”,沒準這個家庭早就分崩離析了。
當然,村長可以作為土路的人格代表,丈夫和妻子也可以成為家庭的人格代表,但這種人格代表并不代表直接的、具體的所有權。村長是村莊中共同財產的人格代表,并不一定就是那條土路的所有權人,丈夫或妻子是家庭的人格代表,并不一定就必須強調雙人床是丈夫或妻子的。由此可見,即使在純粹的私有制環境下,“具體的所有權代表”也不總是界限分明;公共財產也不缺少人格代表。因此,用人格代表缺失指責公有制不能成立,除非應由“眾議”形成的“公共約定”沒有建立或沒有被執行。這也就是說,10個農民應有的民主權利長期沒有建立起來或者被人剝奪了。但這畢竟不是公有制本身的問題,而是所建立的公有制沒有達到起碼的標準、應當完善的問題。
以上所說的確權單位,定義域很小,如果將這個定義域擴大一下會如何,比如擴大到一個城市、一個國家?
其實道理完全一樣:只要有了經濟和制度要素,一個公有制實體就可以建成,也完全不存在缺少人格代表問題。當然這時候的經濟和制度要素要復雜、功能要多樣化,但有幾樣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是民主制度:試想,如果10個農民沒有機會坐在一起,討論如何處理他們從土改中分得的土地,并且最終決定如何將土地合并、如何進行分工,如何進行分配,如何推選自己的帶頭人,就不可能產生那種初步的公有制(這里暫時略過了之前從地主手中奪取土地的合理性和過程)。如果將邊界擴大到一個城市、一個國家,覆蓋的人口、土地、生產資料,趨于無限大,當然更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可以讓人民更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愿,做出選擇,這其實就是一個民主問題。沒有直接的、有基層民眾參與、可以代表大多數人參與的民主就沒有公有制。
其次是維護民主權利的機構包括強制機構:公有制的取得首先是 通過暴力手段從剝奪者手中剝奪生產資料。就像那10個農民從地主手中分得的土地,在分地之前,當然有一個用暴力從地主手中奪取的過程。同樣,要維護人民大眾的民主權利,也離不開暴力,這就是人民民主專政——對人民民主,對人民的敵人專政。
再次,是公平合理的分配措施: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真正的公有制只承認唯一一種分配方式的合理性,這就是按勞分配的分配方式——即每個人按照他給集體(或社會)所提供的勞動量的多少,在扣除必要的部分(如公共積累、社會公益、必不可少的捐助)之后,對剩余部分獲得等量的消費品(可以是貨幣形式)。這種分配方式,將勞動(也包括腦力勞動)放在首要的位置,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因此不能容忍按資分配的分配方式(贖買政策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屬于具體策略,不在討論的范圍)。這里有一點需要做一個補充說明:我們用10個農民20畝土地建立的公有制模型,給出的初始條件,是每人拿出自己的2畝地,略同于私有制下的平均出資,但這不是組成公有制的必要條件。這樣說只是為了簡化敘述過程。實際上,任何一個人,即使他沒有任何生產資料,只要他愿意勞動,都可以參加到公有制生產系統當中,最終的分配同樣是按照他給集體提供的勞動的量來進行。對于喪失了勞動能力的人,老弱病殘,在公有制下也不會拋棄他們,必須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盡可能地照顧他們,這也是公有制完全不同于私有制的最偉大的地方。誰要把這一點稱為“平均主義”和“大鍋飯”,顯然就是崇尚資本主義的“森林法則”,是一個反人類的、喪心病狂的、走到極端的敗類。
此外,就是公有意識:這也是建立公有制的條件之一。由于幾千年私有制觀念的影響,要建立起公有意識,即使對那些靠出賣勞動為生的無產者也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免不了要對傳統的私有意識進行長期斗爭。
以上這幾條大體上包括了定義域擴大之后公有制的主要因素。可以看出,公有制本身并不存在人格代表缺失問題。但為什么那些自由派經濟學家20年時間一直死死咬住一個捏造出來的“人格代表”問題(說白了是如何體現個人或私有價值)不放?當然與他們企圖用股份制改造中國的國營企業以便進一步在全國形成一個私有化基礎有關。
四、股份制改造的私有化基礎
既然10個農民已經把自己的土地交給了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就已經歸于集體,每個農民就只能作為集體的一員和其他成員共同占有土地;既然為集體提供勞動的量成為他們獲得報酬的唯一依據,而不是根據他們提供土地的數量來分取生活資料。很明顯,土地不能直接當糧食吃,只有通過加在土地上的勞動,才能使土地長出糧食,或者棉花,或者其它可用來出售的經濟作物,通過交換換回需要的工業品。在這種條件下,他,某個農民,沒必要提出“20畝地里有我兩畝,這兩畝地產權歸我,兩畝地上的收獲歸我(就像過去的地主收地租一樣)”,這種要求當然與此時兩畝地產權已歸集體沖突了,與按勞分配的原則沖突了。除非他存心要破壞他所屬的公有制經濟體,使公有制集體分裂。
厲以寧提出的公有制產權不明晰,要將公有制下的國營企業變成成股份制,就和某個農民提出“20畝地里兩畝地產權歸我,兩畝地上的收獲歸我”一樣荒謬。
對于什么是股票,馬克思早就說過:“公用事業、鐵路、礦山等等的所有權證書,……固然是現實資本的證書,但有了這種證書,并不能去支配這個資本。這個資本是不能提取的。有了這種證書,只是在法律上有權索取這個資本應該獲得的一部分剩余價值。……它們成為并不存在的資本的名義代表。這是因為現實資本存在于這種復本之外,并且不會由于這種復本的轉手而改變所有者。……作為紙制復本,這些證券只是幻想的,……由這種所有權證書的價格變動而造成的盈虧,以及這種證書在鐵路大王等人手里的集中,就其本質來說,越來越成為賭博的結果。賭博已經代替勞動,并且也代替了直接的暴力,而表現為奪取資本財產的原始方法。(見《資本論》第三卷,540、541頁;黑體是我加的)。可見,按他的想法,即使搞成了股份制,產權只會變得更加“不明晰”。而與國營企業股分化的同時,讓國家持有部分股權,然后縮減政府的權力,形成大市場小政府的局面,實際上就是讓國家持有虛擬的、幻想的資本,把實際控制權交給資本家,再接著通過開放引進外國金融大鱷,將國家持有的虛擬資本、幻想資本洗劫一空。可見,厲以寧股份化的餿主意其實就是存心要破壞中國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是十分惡毒的招數,如果當年不是遇到了鄧小平這種不讀書不看報不學無術只擅長搞權術的“領袖”,他的這些爛招根本販賣不出去。
國營企業原本屬于公有制較高級的全民所有制形式。在這種所有制形式下,企業的每個職工都有所有權,國家每個公民都有所有權,因此,企業財產屬于公有性質。一旦將企業財產切割成名義上的碎片、劃分為股份,不管誰持股,是國家還是集體或個人,首先是等于國家承認了存在一個私有化的基礎,承認了私有化的合法存在;其次等于國家承認按勞分配的原則將不再有效,有效的是按資分配——按股權的大小分配。再進一步,按資分配分的又是什么?只能是是剩余價值,是勞動人民創造出來的勞動成果的一部分!
企圖給社會主義公有制建立一個私有化的運作基礎,然后一步步地完成對公有制的私有化改造!這就是厲以寧之流捏造公有制產權不明晰、缺少人格代表,胡說公有制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的真實目的。
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與社會主義公有制毫無關系,那無非是劉鄧等人無視公有制的分配要求,搞強行攤派、一平二調、剝奪農民搞出來的爛事,本身就違背了公有制的基本要求。要改變公有制下存在的某些分配不公,只能盡可能廣泛、科學地實行按勞分配(只存在平均數中),同時又必須對不得不保留的資產階級法權加以限制,——從長遠來說(肯定用不了三十年),在這種狀態下,社會只會趨于越來越公平,人的收入差距只會越來越小。因為每個人的成長環境(醫療、教育、發展環境)都會逐漸趨于一致,腦體勞動的差別、城鄉之間的差別、工農之間的差別,也只會越來越小,因此每個人在勞動素質方面的差異就會越來越小,結果收入方面的差異也會隨之變小,根本不存在兩極分化的條件。與此同時,每個人(而不是少數人)的個性的發展也都獲得了社會條件,因為他們有了更多的時間將時間放在自己感興趣的方面。這些都是公有制固有的特性,根本就不是什么平均主義、大鍋飯。所以,只有加強公有制,而不是徹底推翻公有制,才能逐步達到使每個人的才能煥發出來、使每個人的個性得到解放和發展的環境和社會基礎。反過來說,難道推翻公有制,搞按資分配,讓所有投機、敲詐、不勞而獲的行為合法化,讓賭博欺詐制度搶掠勞動人民創造的剩余價值,造成世界第一的兩極分化,才不是平均主義和大鍋飯嗎?
既然前面說到了股份制,不妨多談一點股份制。在資本主義發展的歷史上,看到出現了股份制這種企業形式,馬克思和恩格斯都非常振奮,這是因為股份制的出現,加快了資本聚集的速度,因此加大了資本主義社會固有的生產的社會化和生產資料私人占有的矛盾,這就使資本主義更快地走向崩潰。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和恩格斯對股份公司有一段很詳細地描述。如果直接引用,文本太長,如果不加引用,又實在可惜。因此將引文作為本文附件。這段文字,包括的內容非常豐富,非常希望讀者盡可能抽出時間,多讀幾遍,并加以思考。
引文出自《資本論》第三卷第二十七章,馬克思在講述“信用在資本主義生產中的作用”時,較詳細地說到了股份公司(花括號里是恩格斯的評論)。
閱讀這些文字,我們至少可以做出以下結論:
1、最近還出現在三中全會決定中、被稱為“現代企業制度”的股份制(應稱之為腐朽企業制度才對)這種形式,恰好出現了“資本所有權……同現實再生產過程中的職能完全分離,……因而勞動也已經完全同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剩余勞動的所有權相分離”,用“自由派經濟學家”的說法,這是標準的“缺少人格代表”、出現了“無人負責”狀態,既然如此,這些“自由派經濟學家”又為什么說破了嘴皮要用“公有制是無人負責制”這種理由來主張實行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被認定“勞動和剩余勞動同所有權分離的”、“無人負責”的“腐朽的企業制度”?
2、對于股票,馬克思將其看作虛擬資本、幻想資本,與股份制相適應的交易制度,馬克思稱之為“賭博欺詐制度”(499頁)即“在創立公司、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產出了一整套投機和欺詐活動”。由此可知,企圖靠股市來募集發展資金,應當等同于騙子通過行騙的道具從賭場上撈錢。所以,三中全會決定中的“推動股權融資”,不可能真正解決企業資金緊張問題:由于“財產在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運動和轉移就純粹變成了交易所賭博的結果;在這種賭博中,小魚為鯊魚所吞掉,羊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這應當就是“推動”所可能產生的最后結果。
3、引文最后一段,即從“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廠”開始,到“在后者那里,對立是積極地揚棄的”,說到了馬克思設想的未來社會主義形態。“工人作為聯合體是他們自己的資本家,也就是說,他們利用生產資料來使他們自己的勞動增殖。”從“工人……他們,他們……”中,可以看出,馬克思是把工人當作一個共同體、一個集體來看待的,這是馬克思所說的“聯合體”的含義,和我們建立的10個農民形成的公有制是一致的,從中絲毫也找不到每個工人都需要占有股權的意思。相反,稍前一點,馬克思解釋了“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含義“這種財產不再是各個互相分離的生產者的私有財產,而是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財產,即直接的社會財產”。從這種解釋可以看出,說“馬克思主義關于公有制的原教旨是指生產資料與勞動者的直接結合”,要點當然在聯合,是集體占有、社會占有,即公有,無論如何都不能解釋成個人占有、個人擁有股份,那種解釋肯定是錯誤的。
4、從馬克思的論斷中我們完全找不到未來社會主義公有制應當采取股份制的組織形式的表述。相反,馬克思(包括恩格斯)不僅明確指出“向股份形式的轉化本身,還是局限在資本主義界限之內;因此,這種轉化并沒有克服財富作為社會財富的性質和作為私人財富的性質之間的對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態上發展了這種對立。”還描述了未來公有制社會的狀態,即前面提到的“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廠”。
關于股份制——所謂現代企業制度,暫時就說到這個地方。
在本節的末尾,讓我們再引用《資本論》第三卷第二十七章結束時的一段話,然后將其中最后一句稍加改動用作本節的結束語:
“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質是:一方面,把資本主義生產的動力——用剝削別人勞動的辦法來發財致富——發展成為最純粹最巨大的賭博欺詐制度,并且使剝削社會財富的少數人的人數越來越減少;另一方面,又是轉到一種新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正是這種二重性質,使信用的主要宣揚者,從約翰·羅到伊薩克·貝列拉,都具有這樣一種有趣的混合性質:既是騙子又是預言家。(見《資本論》第三卷, 499頁)
本節結束語為:最近二十年,股份制的主要宣揚者,從厲以寧到他忠心耿耿的弟子們,都具有這樣一種有趣的混合性質:既是騙子又是預言家。
五、研究蘇聯公有制的經驗和教訓的現實意義
蘇聯曾經是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曾經有過一段極輝煌的時期,成為人類歷史前進道路上一座耀眼的燈塔。然而在蘇聯建成七十多年后,這個世界上面積最大的社會主義國家轟然倒下,分裂成十幾個國家。由于中國建國初期,曾得到過蘇聯的支持,在中國建設時期,也曾被蘇聯冷眼相對,因此中國人對蘇聯的感情是非常復雜的。但我相信,研究蘇聯成功的經驗、分析它垮臺的教訓,從中找到正確的道路,無論如何,要比從西方那些經濟學家的著作得到的東西有意義的多。
由于本文已經太長了,所以下面僅僅將問題提出來,答案需要讀者自己思考:
第一個問題是,蘇聯公有制建成后是否促進了蘇聯社會的高速發展?回答當然應當是肯定的。中國建成后,曾有一段時間,建設速度超過了蘇聯,這是在毛主席逝世前中國的二十七年。但如果用蘇聯建成到垮臺(共七十四年)前十年時的水平與中國建成后至今的六十四年相比,蘇聯的發展速度明顯地超過了中國,甚至直到現在,中國都沒有達到蘇聯曾經達到的水平和高度。這當然可以說明在后半段——毛主席逝世以后,中國的發展出現了重大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對“蘇聯模式”是否應當辯證地分析?如果承認應當辯證地分析,是否可以認為,蘇聯的問題主要出在上層建筑包括意識形態領域。這是后來垮臺的直接原因;但“蘇聯模式”在經濟基礎構建上,基本是成功的。說基本成功,就是不完全的成功。在生產資料的所有制方面,蘇聯的改造可以說比較成功;但在流通和分配方面,問題很多。
第三個問題是,蘇聯建國七十四年后垮臺,中國曾經借鑒過蘇聯模式,建立起中國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到現在中國建國六十四年,距七十四年還有十年。中國也已經出現了極危險的跡象,到時是否也一定會垮臺?怎么避免中國垮臺?這個問題不僅有理論意義,還需要人民用實踐來回答。
第四個問題是,中國如果能夠從蘇聯建國到垮臺的七十四年中獲得經驗和教訓,其價值是否遠遠超過從那些一直希望中國垮臺的西方國家送上門的“理論”也包括從他們的經濟學家那里學得的東西?
因為無論怎么說,蘇聯與中國都曾經是同一陣營的戰略伙伴,大部分時間總的方向是一致的。中國現在的旗幟上也仍然指示著那個方向。蘇聯無非因為走錯了路、中了敵人的圈套而倒下;中國暫時還沒倒,但已經出現了就要崩潰的跡象,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徹底戰勝敵人的曙光。中國人民當然不希望中國也像蘇聯一樣倒在前進的道路上,出現國家分裂的局面。既然如此,那就更應當用馬克思主義給出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學習、研究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成果,分析蘇聯垮臺的原因,吸取這一共產主義運動史上最沉痛的教訓。因為無論蘇聯成功的經驗還是失敗的教訓,都更加貼近中國的現實,對中國眼前道路的選擇都更加具有指導意義,與中國昔日的敵手所提供的東西在性質上完全不同。
第五個問題是,如何評價西方經濟學理論對中國的影響?毫無疑問地是,西方國家的經濟理論基本上屬于唯心主義的垃圾,與馬克思主義經濟科學毫無共同之處。蘇聯垮臺之前,就曾聽信了敵手的鬼話,中了圈套,上了西方經濟學的當,先是用休克療法把自己的經濟搞亂,使國民經濟瀕于崩潰,因而失去人民的支持,終于導致政權解體。由此可以斷定,中國過去的敵手給中國提供的只能是毒藥,與蘇聯的寶貴經驗和教訓相比,連瑩火蟲之光都算不上。如果承認這一點,自然會聯想到:中國怎么能夠對西方經濟學及學者毫無警惕之心?又該如何看待那個滿腦子被充滿了西方經濟學胡言亂語的北大教授也包括他那些因為被灌輸了西方經濟學而獲得博士頭銜的學生兼政府高官?他們對中國究竟有什么價值?都是些個什么東西?又能干出什么好事情來?
附: 《資本論》第三卷第二十七章摘錄:
……股份公司的成立。由此:
1.生產規模驚人地擴大了,個別資本不可能建立的企業出現了。同時,這種以前由政府經營的企業,成了公司的企業。
2.那種本身建立在社會生產方式的基礎上并以生產資料和勞動力的社會集中為前提的資本,在這里直接取得了社會資本(即那些直接聯合起來的個人的資本)的形式,而與私人資本相對立,并且它的企業也表現為社會企業,而與私人企業相對立。這是作為私人財產的資本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范圍內的揚棄。
3.實際執行職能的資本家轉化為單純的經理,即別人的資本的管理人,而資本所有者則轉化為單純的所有者,即單純的貨幣資本家。因此,即使后者所得的股息包括利息和企業主收入,也就是包括全部利潤(因為經理的薪金只是,或者應該只是某種熟練勞動的工資,這種勞動的價格,同任何別種勞動的價格一樣,是在勞動市場上調節的),這全部利潤仍然只是在利息的形式上,即作為資本所有權的報酬獲得的。而這個資本所有權這樣一來現在就同現實再生產過程中的職能完全分離,正象這種職能在經理身上同資本所有權完全分離一樣。因此,利潤(不再只是利潤的一部分,即從借入者獲得的利潤中理所當然地引出來的利息)表現為對別人的剩余勞動的單純占有,這種占有之所以產生,是因為生產資料已經轉化為資本,也就是生產資料已經和實際的生產者相分離,生產資料已經作為別人的財產,而與一切在生產中實際進行活動的個人(從經理一直到最后一個短工)相對立。在股份公司內,職能已經同資本所有權相分離,因而勞動也已經完全同生產資料的所有權和剩余勞動的所有權相分離。資本主義生產極度發展的這個結果,是資本再轉化為生產者的財產所必需的過渡點,不過這種財產不再是各個互相分離的生產者的私有財產,而是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財產,即直接的社會財產。另一方面,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還和資本所有權結合在一起的再生產過程中的職能轉化為聯合起來的生產者的單純職能,轉化為社會職能的過渡點。
在我們作進一步闡述以前,我們還要指出一個經濟上重要的事實:因為利潤在這里純粹采取利息的形式,所以那些僅僅提供利息的企業仍然可以存在;這是阻止一般利潤率下降的原因之一,因為這些不變資本比可變資本龐大得多的企業,不一定參加一般利潤率的平均化。
{自馬克思寫了上面這些話以來,大家知道,一些新的工業企業的形式發展起來了。這些形式代表著股份公司的二次方和三次方。在大工業的一切領域內,生產現在能以日益增長的速度增加,與此相反,這些增產的產品的市場的擴大卻日益變慢。大工業在幾個月中生產的東西,市場在幾年內未必吸收得了。此外,那種使每個工業國家同其他工業國家,特別是同英國隔絕的保護關稅政策,又人為地提高了本國的生產能力。結果是全面的經常的生產過剩,價格下跌,利潤下降甚至完全消失;總之,歷來受人稱贊的自由競爭已經日暮途窮,必然要自行宣告明顯的可恥破產。這種破產表現在:在每個國家里,一定部門的大工業家會聯合成一個卡特爾,以便調節生產。一個委員會確定每個企業的產量,并最后分配接到的訂貨。在個別場合,甚至有時會成立國際卡特爾,例如英國和德國在鐵的生產方面成立的卡特爾。但是生產社會化的這個形式還嫌不足。各個公司的利益的對立,過于頻繁地破壞了它,并恢復了競爭。因此,在有些部門,只要生產發展的程度允許的話,就把該工業部門的全部生產,集中成為一個大股份公司,實行統一領導。在美國,這個辦法已經多次實行;在歐洲,到現在為止,最大的一個實例是聯合制堿托拉斯。這個托拉斯把英國的全部堿的生產集中到唯一的一家公司手里。單個工廠——超過三十家——原來的所有者,以股票的形式取得他們的全部投資的估定價值,共約500萬鎊,代表該托拉斯的固定資本。技術方面的管理,仍然留在原來的人手中,但是營業方面的領導則已集中在總管理處手中。約100萬鎊的流動資本是向公眾籌集的。所以,總資本共有600萬鎊。因此,在英國,在這個構成整個化學工業的基礎的部門,競爭已經為壟斷所代替,并且已經最令人鼓舞地為將來由整個社會即全民族來實行剝奪做好了準備。——弗·恩·}
這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本身范圍內的揚棄,因而是一個自行揚棄的矛盾,這個矛盾首先表現為通向一種新的生產形式的單純過渡點。它作為這樣的矛盾在現象上也會表現出來。它在一定部門中造成了壟斷,因而要求國家的干涉。它再生產出了一種新的金融貴族,一種新的寄生蟲,——發起人、創業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創立公司、發行股票和進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產出了一整套投機和欺詐活動。這是一種沒有私有財產控制的私人生產。
IV. 把股份制度——它是在資本主義體系本身的基礎上對資本主義的私人產業的揚棄;它越是擴大,越是侵入新的生產部門,它就越會消滅私人產業——撇開不說,信用為單個資本家或被當作資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內絕對支配別人的資本,別人的財產,從而別人的勞動的權利。【例如,我們可以在《泰晤士報》上看到1857年這樣一個危機年的破產表,并且把破產者自己的財產和他們的負債額比較一下。——“真的,那些有資本和信用的人的購買力,遠非一個對投機市場毫無實際知識的人所能想象。”(圖克《對貨幣流通規律的研究》第79頁) “一個人,只要他有這種名聲,即被公認為擁有充足的資本可以經營他的經常的營業,并且在同業中又享有良好的信用,如果他對他所經營的貨物的行情看漲持有樂觀的估計,而在投機開始和進行時又一切順利,那末,他就可以按照一個比他的資本大得多的規模來購買。”(同上,第136頁)——“工廠主、商人等等,都大大超過他們的資本來進行交易……現在,資本與其說是任何一種商業交易的界限,不如說是用來建立良好信用的基礎。”(《經濟學家》1847年第1333頁)】對社會資本而不是對自己資本的支配權,使他取得了對社會勞動的支配權。因此,一個人實際擁有的或公眾認為他擁有的資本本身,只是成為信用這個上層建筑的基礎。以上所述特別適用于絕大部分社會產品要經過的批發商業。在這里,一切尺度,一切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多少還可以站得住腳的辯護理由都消失了。進行投機的批發商人是拿社會的財產,而不是拿自己的財產來進行冒險的。資本起源于節約的說法,也是荒唐的,因為那種人正是要求別人為他而節約。{如不久前整個法國為巴拿馬運河的騙子總共節約了15億法郎。巴拿馬運河的全部騙局在它發生整整二十年之前,就已經在這里多么準確地描繪出來了。——弗·恩·}他的奢侈——奢侈本身現在也成為獲得信用的手段——正好給了另一種關于禁欲的說法一記耳光。在資本主義生產不很發達的階段還有某種意義的各種觀念,在這里變得完全沒有意義了。在這里,成功和失敗同時導致資本的集中,從而導致最大規模的剝奪。在這里,剝奪已經從直接生產者擴展到中小資本家自身。這種剝奪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出發點;實行這種剝奪是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目的,而且最后是要剝奪一切個人的生產資料,這些生產資料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已不再是私人生產的資料和私人生產的產品,它們只有在聯合起來的生產者手中還能是生產資料,因而還能是他們的社會財產,正如它們是他們的社會產品一樣。但是,這種剝奪在資本主義制度本身內,以對立的形態表現出來,即社會財產為少數人所占有;而信用使這少數人越來越具有純粹冒險家的性質。因為財產在這里是以股票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它的運動和轉移就純粹變成了交易所賭博的結果;在這種賭博中,小魚為鯊魚所吞掉,羊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在股份制度內,已經存在著社會生產資料借以表現為個人財產的舊形式的對立面;但是,這種向股份形式的轉化本身,還是局限在資本主義界限之內;因此,這種轉化并沒有克服財富作為社會財富的性質和作為私人財富的性質之間的對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態上發展了這種對立。
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廠,是在舊形式內對舊形式打開的第一個缺口,雖然它在自己的實際組織中,當然到處都再生產出并且必然會再生產出現存制度的一切缺點。但是,資本和勞動之間的對立在這種工廠內已經被揚棄,雖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揚棄,即工人作為聯合體是他們自己的資本家,也就是說,他們利用生產資料來使他們自己的勞動增殖。這種工廠表明,在物質生產力和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生產形式的一定的發展階段上,一種新的生產方式怎樣會自然而然地從一種生產方式中發展并形成起來。沒有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產生的工廠制度,合作工廠就不可能發展起來;同樣,沒有從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產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廠也不可能發展起來。信用制度是資本主義的私人企業逐漸轉化為資本主義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礎,同樣,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國家規模逐漸擴大合作企業的手段。資本主義的股份企業,也和合作工廠一樣,應當被看作是由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化為聯合的生產方式的過渡形式,只不過在前者那里,對立是消極地揚棄的,而在后者那里,對立是積極地揚棄的。
摘自《資本論》第三卷,493-498頁(文中黑體大部分是引用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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