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民營企業家進一步目標是什么?
——評:“柳傳志:應給民營企業家明確的政治身份,私有財產要保護”
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
我們說,看一個特定社會的政治屬性,不是僅由其執政者與政權力暫時所掌控媒輿所渲染與表露的那樣一種狀況所能得出客觀評定的,也不是僅依憑一具蓄意招搖的標貼就能得出客觀定論。起決定作用的還必須看一個社會的經濟基礎是什么。政治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的關系,屬于政治與經濟的關系。而經濟是基礎,經濟決定政治。雖然我們不能排除政治對經濟的反作用關系。
2014-02-27 “烏有之鄉”轉帖“中國企業報”文章:
“柳傳志:應給民營企業家明確的政治身份,私有財產要保護”
http://oisum.com/Article/shidai/2014/02/314807.html
2014年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作為社會財富創造者的民營企業家有哪些期望?日前,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柳傳志接受了《中國企業報》記者的獨家專訪。他提出,民營企業家有三點具體期望:一是需要明確的政治身份,二是私有財產保護,三是有明確的市場規則。
柳傳志上述三點期望非但是他個人看法,很大程度而言更還代表了一個特定社會的“先富者”群體的思想。
柳傳志何許人也?想必人們都還能知道其鼎鼎大名。無可否認,柳傳志乃是拜私有化“改、開、搞”政策的市場弄潮兒,據稱其乃是全球25位最有影響力的商界領袖,是屬于中國特色社會改革的風云人物之一。即如下述介紹:
“柳傳志,1966年畢業于西北電訊工程學院(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畢業后任職于國防科工委十院四所和中科院計算所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北京計算機新技術發展公司創始人之一。1997年北京聯想與香港聯想合并,柳傳志出任聯想集團主席,內地富豪俱樂部‘泰山會’成員。”——來自百度百科
必須明白是,政治與經濟具有天然不可切割之所屬關系。而對此,柳傳志們可謂是心知肚明的。譬如:“聯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柳傳志曾在2012年初表示,‘改革是一個整體,經濟改革、政治改革,是一個一體化的東西,只追求經濟改革的話,會遇到問題’。”為什么柳傳志要如此表示?他心里明白“特別是”改革的屬性是什么,而經濟基礎的私有化改革,無論作出怎樣具體制之力“深化”的不遺余力,如果從政治方面講不能作出同步跟進,那么,所謂改革的成果便不能作以保全。此對于一個既定社會是那樣,那么,相對于該社會中客觀存在的一大批所謂“先富”群體,他們的利益又靠什么來作切實保障?此所以柳傳志從一己利益出發,也要作出“三點具體期望”以及“只追求經濟改革的話,會遇到問題”的隱憂。
但即如上述,卻怎么柳傳志又會在小范圍座談中提出“企業家在一起要在商言商,以后的聚會我們只講商業不談政治”?這會是他以及與他有同樣身份背景、同樣利益追求的人們的心里話嗎?不然。我們說這也許僅反映了特殊時刻、要力避忌諱的一種“韜晦”之策。果然,時過8個月后的2014年2月25日,柳傳志在接受《中國企業報》于“兩會”前的一次采訪時,就暴露出真實意圖了。也就是我們所提到的“三點具體期望”。
無可否認,從個體角度而言,柳傳志等人是成功的。而在一個特定社會里,只要是依靠智慧、勞動、創造、創新等等個人付出,即便是再怎樣富有,我們也無法責怪其對社會財富的多量占有。問題是,他們的“先富”途徑真的就能經得起法律、社會良知以及如果真有所謂良心之類的拷問?還不能否認,柳傳志是一個企業家,而依他認定的企業家責任即為:
“……簡單說就是企業家要負起社會給他們應有的責任。拿我本人來說,作為企業負責人,我要為企業幾萬名員工負責,要把企業做好,按章納稅,善待員工,善待退休的人,然后根據自身能力支持公益事業,誠信經商,弘揚商業正氣。”
看看了,在此柳傳志只不過明確表態要負起所屬企業幾萬員工的責任。而促使柳傳志“聯想集團”能得以做大做強的背后,難道就只是其企業旗下幾萬員工的努力?難道就沒有對一個社會資源的客觀利用?沒有國家政策的傾向性資助?再或者為了企業發展沒有與政府官員的權錢聯姻?倘若是要對柳傳志等人的政治態度作以客觀評定,他們利益所得決定了絕對是舉雙手擁護“總設計師”的“改開搞”政策的,但是,僅是擁護“總設計師”為他們帶來的“第一桶金”還顯然是不夠的,“總設計師”所謂“先富帶后富”他們又是怎樣做的?難道僅是一個“根據自身能力支持公益事業,誠信經商,弘揚商業正氣”就能應對的?
我們還清楚,所謂的“特別是”發展經濟之路,絕對是一條不可繼、絕不能持續的“自宮”“自殘”式所謂發展道路。它的利益產出是建立在對國內不可再生資源的透支性揮霍與對環境的大面積污染之上,但是所謂的“改、開、搞”成果除過被“傾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式媚外“負責任”外,再就是被“特別是”特殊的既得利益階層所享有了。但是,更多為此付出巨大代價的人民呢?他們除過得到一個大面積污染的社會環境,一個資源幾近枯竭的貧乏國度之外,再唯一能有的還只不過就是一個號令集體做夢的畫餅充饑……但于此,柳傳志等等企業家又將能負起怎樣的社會責任?
無論柳傳志們頭頂著多少炫目的光環,但其實還不能否認他們商人的客觀定位。而即如柳傳志“韜晦”所說的“在商言商”那樣,他們心中所想、目中所及的只能是所謂的商機與利益了。那么,對于正是由于對利益的巨大追逐作用所導致的諸多社會積弊,他們又將能產生怎樣的社會責任感?再由此而負起怎樣的社會責任?
至少是目前,柳傳志們對此沒有答案。
那么,他們又以所謂“三點具體期望”而表面的“一是需要明確的政治身份,二是私有財產保護,三是有明確的市場規則’等等的,仍舊不過是從一己私欲角度出發,對一個特定社會,一個特定政權所作出的政治宣言或曰是政治要求表述。
又再回到文章開頭的話,政治與經濟的不能分割之關系他們心里很清楚。他們需要明確的政治身份,不過還是為接下來持續追逐更大化利益作服務的。也可以說,歷經三十多年的私有化改革,由于經濟權益的巨大擁有,他們早已不滿了充當一個變異政權的從屬定位,他們也許感覺是翅膀有些硬了,有資格伸手索取政治權益了。而如此政治訴求,仍是為其再繼續追逐經濟利益作服務的。
最后強調,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內容和性質,此誠不虛。任何經濟基礎都要求建立與它相適應的上層建筑,以便為自己服務。所以才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只能是經濟基礎的派生物。有什么樣的經濟基礎,便會有什么樣的上層建筑,不同性質的經濟基礎一定會導致產生出不同性質的上層建筑。當一個特定社會的特殊利益群體被客觀制造出來,并且還有持續做大做強的勢頭,因為政策的傾向性態度有利于此,那么,這個特殊利益群體便一定會提出以利于自己所得的政治訴求。今次是柳傳志,也不足為奇。即便沒有柳傳志出來亮明態度,也一定會有其他人代替他來行使這一政治訴求的。
而一旦他們追逐的經濟與政治利益都得以被滿足,一個詭異社會的真實面目便將暴露出來。即如一層薄紙,只差輕輕一捅就破。而那些所謂的民營企業家進一步目標是什么?如果照此私有化深化改革發展,他們便會“當仁不讓”充作這一捅紙的人。
也許只有那個時候客觀來臨,所謂的做夢人才會陸續警醒過來。而所謂的改革,也將完成了持續深化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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