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農業部一口氣“大手筆”審批了三個轉基因大豆的進口生物安全證書,引起公眾和媒體熱議。1995年中國進口第一批轉基因大豆時,還沒有幾個消費者清楚轉基因為何物。事隔18年,相同的舉措從無人知曉到造成全社會關注,可見今天的中國老百姓不論是對轉基因技術的風險意識,還是對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意愿,都與18年前不可同日而語。也可以說,由于市場上轉基因食品的來勢洶洶,轉基因糧食的生物安全問題,其實不知不覺中已經成為了中國老百姓切身關心的一件家務事。
轉基因技術有異于傳統的育種方式,是將植物中本來不存在的基因人為導入。轉基因產品從研制、開發、生產到實際應用的整個過程中都可能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產生風險,這些問題通稱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也是轉基因技術一旦從實驗室走向市場所必須面對的最根本的問題。世界范圍內關于轉基因技術和產品的爭端,可以說全部源于或者涉及到生物安全問題。頒發生物安全證書,就是為轉基因產品從實驗室走入市場開了最重要的一扇門,而這扇大門一旦開啟,若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想再關上便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正因為如此,轉基因作物的生物安全問題,被聯合國等國際組織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并特別明文規定,有關轉基因的決策過程必須征求公眾意見。2003年生效的聯合國《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第23條“公眾意識和參與”即明確規定了公眾應當享有參與轉基因生物相關宣傳教育活動,以及獲得關于可能進口的轉基因生物相關資料的權利,并且締約方應按照各自的法律和規章,在關于轉基因生物的決策過程中征求公眾的意見。換句話說,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是《議定書》締約國應該履行的國際義務。
中國在2005年成為《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的締約國,可見在轉基因生物安全方面,中國希望樹立一個良好的國家形象。然而,對于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這一《議定書》所規定的義務,中國政府似乎一直避重就輕:從國務院頒布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到相關的配套條例中,公眾參與和信息公開這兩點都沒有得到體現。轉基因技術發展至今已有20余年,公眾從不知道什么是轉基因,到開始關心轉基因食品的好壞和可能帶來的風險[①],生物安全早已不僅僅是少數科學家或政府部門的事,而是老百姓共同關注和參與討論的大事。履行國際義務,保障公眾在這一議題上應有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于情于理都是政府迫切需要邁出的一步。
回到引起爭議的進口轉基因大豆。目前,這三種轉基因大豆僅僅作為加工原料獲得進口生物安全證書,并未被允許在國內種植,但它們依然具有多方面的生物安全隱患:一方面,通過大豆油以及豆腐、飼料及其他豆制品等,它們必然會或直接或間接進入國人的食物鏈;另一方面,轉基因大豆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有逃逸進入環境的風險,很多研究表明[②],轉基因大豆的基因會在野外發生逃逸,污染本地大豆品種。這樣的基因逃逸和污染,對于作為大豆發源地和基因多樣性集中地的中國,無疑不是什么好事。
隨著一個又一個進口生物安全證書的發放和轉基因大豆進口量的日益增長,如何保護寶貴的大豆種質資源,防范基因逃逸和污染,是不能被忽視的問題。政府的生物安全評價和監管機制固然需要加快更新和完善的步伐,同時,公眾也有權監督相應的法規程序是否真正履行,有權要求生物安全評價真正覆蓋所有可能的風險,并有相應的補救措施,這不只是為了保護公眾的健康和安全,也是為了保護中華民族的物種資源財富。
國事,家事,事事關心,希望中國政府真正意識到公眾應享有的生物安全知情權和參與權,提供一個窗口讓公眾關心轉基因的生物安全這件“家事”。
—— 綠色和平食品與農業項目副經理 俞江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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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參見中國農業大學2011年針對公眾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認知和態度的調查報告:《我國轉基因生物風險交流調查(1):公眾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認識和態度》。
[②] 參見夏有富、李麗《轉基因大豆進口及其對生物安全的綜合影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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