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十八大新聞中心邀請4位部級官員向中外記者介紹住房、環保、社保、醫改等民生領域的情況。現場500多名中外記者踴躍舉手,爭取提問機會。部長們退場時,屢屢舉手而未被點到的中國少年報小學生記者張佳鶴追了上去:“我想采訪住建部部長!”面對住建部部長姜偉新,11歲的小記者張佳鶴說:“現在房子太貴了,很多同學的爸爸媽媽買了房子把錢都花光了,還向銀行借了很多錢,都沒有錢給孩子買玩具了。”他想請問姜部長,“怎樣能讓房價降一點”? http://bbs1.people.com.cn/post/2/1/2/124405362.html
姜部長給小記者的回答是:“社會是在不斷向前發展的,希望你們小朋友好好學習,房價的問題將來會解決的。”部長的回答立即讓人們想起一句電影臺詞:“面包會有,牛奶也會有。”但不是現在,而是“將來”。(將來是多久呢?十年還是二十年?100年還是兩百年?姜部長覺得逗小記者玩很有趣嗎?)小學生記者的真誠和無畏,與官員的圓滑虛偽,形成鮮明的反差。讓這樣的住建部長解決百姓“住有所居”的問題,百姓怎能放心?
十八大新聞發言人已經明確宣布,黨的十八大要“按照民生優先、富民惠民的政策取向”,“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全面部署。”具體地說,是要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面取得進展,使改革發展的成果更多地、更公平地惠及全體人民。可是,如果各部的部長都和姜部長一樣,對百姓玩虛的,搞“彎彎繞”,不說實話,不拿出具體措施,做事沒有譜,怎能完成十八大“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的全面部署”?
實際上,要想降房價非常簡單,只要政府把住房建設中收取的“土地轉讓費”(即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的一部分)返還給購房者,就可以立竿見影地降低房價。據說,商品房的價格中約有一半是政府收取的“土地財政”費用。只要政府肯讓利于民,房價立即降50%是可以預期的。這件事不妨這樣設計:凡是百姓購買的用于自住的第一套商品房,已經購房的,政府把該房的房價中屬于“土地財政”的部分返還給購房者;正在實施購房的,政府向該購房者免收屬于政府“土地財政”的費用。那樣,房價不就降下來了?何需等到“將來”?!
這樣做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國《憲法》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我們來討論一下《憲法》中對于土地的有關規定。“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國家所有難道與全民所有不是一回事嗎?“國家所有”可以等同于“全民所有”,卻不能等同于“政府所有”,更不等于“政府官員所有”。土地財政的收入不能由著政府官員隨意使用,什么三公消費啦,什么車補房補補不完的許多“補”啦,什么追星泡星,甚至貧困縣建一座與白宮相媲美的豪華辦公樓之類的。那怎么行?《憲法》中還規定了“必須合理利用土地”。現在黨的十八大提出讓百姓“住有所居”,把土地拿來給無房居民建住房,正是最最合理的“合理利用”嘛。
此舉于法有據,而且有情有理有義,不知住建部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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