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 /文
“見死不救”、“見義不為”之類的事件常見于媒體,10月13日這樣的悲劇再次在廣東佛山上演,其當事者麻木和冷漠程度令人發指。毫無疑問,那些失去人類起碼人道的冷血司機和路人應該受到社會輿論和道德良心的譴責。但是,是什么造成了許多人道德良知的泯滅?我們更應該給予關注和思考.
兩個司機加上19個路人,21人中只有陳賢妹一人見義勇為,這個比例告訴我們,社會道德的沉淪正在搖撼我們社會的根基。當“見死不救”、“見義不為”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那就不能不說是我們的社會出了什么毛病。是什么讓我們這個文明古國變的如此猥瑣不堪? 鑒于此,有人建議對見死不救立法,我以為那是行不通的。就如中國有關懲治腐敗的法律還少嗎?為什么卻越反越腐?
只有找準病根,才能對癥下藥。以筆者之見,導致“見死不救”、“見義不為”者日增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一是一些官員的貪腐影響著人們對社會承擔責任的激情。官員失去社會道德示范作用,官風不正,民風難純;二是崇尚金錢物欲導致人們價值觀混亂。“一切向錢看”的拜金主義導向嚴重腐蝕了一些人的靈魂。一些“精英”包括某些媒體輿論大肆褻瀆高尚、詆毀英雄,導致人們是非不辨、美丑混肴、榮辱顛倒。三是教育遠離高尚使很多人精神迷惘。當魯迅、狼牙山五壯士、草原英雄小姐妹、賴寧等一個個英雄從教科書消失,我們怎么能夠奢望只知“風花雪月”的孩子們長大后就突然變成英雄?
還有更為重要的是,我們的社會對見義勇為的褒獎機制嚴重缺失。記得小時候,不管你是誰,只要是對社會作出了突出的貢獻,都會受到社會的尊重。尤其對那些,見義勇為的英雄人物,國家和集體會對他負責到底,其家屬子女也受到社會的關懷和優待。毛澤東時代那是一個人人爭做英雄的時代。而如今,我們看到更多的是“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悲慘故事。有的人做了好事,渾濁的法律卻讓他傾家蕩產或去坐牢;有的人因見義勇為英勇獻身,管理者們無動于衷,甚至以“小人之心渡君子之腹”地懷疑他的動機;有的人因見義勇為受傷致殘貧困潦倒,而得不到應有的救濟。如此這般,誰還愿意去見義勇為?
廣東是我國改革開放的先鋒,但其道德滑坡也最為令人憂慮。由網友發起的“中國十大冷漠城市排行榜”評選中,廣東省的廣州、深圳、東莞三城市入選。無疑,佛山兩歲女童被碾壓事件又為廣東“冷漠城市”之最憑添了翻案的難度。社會管理應以人倫道德為基礎,若拋開道德良心必然趨于獸性。當暴力執法泛濫,即使是“廳官夫人”也不能幸免,當小商販攤點被城管不問青紅皂白打砸搶,當被“釣魚執法”者引入罰款陷阱,當自己的房屋被強行拆遷而得不到合理補償......而必會形成缺乏社會安全感,人人自危和企求自保的可怕局面。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不能沒有精神。而改變這一切,官員的表率作用,切實有效的褒獎機制尤為重要。在佛山兩歲女童被碾壓事件中,拾荒大媽陳賢妹的舉動是高尚的,在當今物欲橫流的社會尤其難能可貴。陳賢妹處在社會的最底層,也是最有良知的人,社會絕不能虧待她。據悉,當地政府給予陳賢妹兩萬元獎勵,我以為這是遠遠不夠的。社會應該給陳賢妹這樣的好人以超乎尋常的物質和精神褒獎,讓陳賢妹們名利雙收,讓人們對他們心生敬仰和艷羨。堅持不懈懲惡揚善、扶正祛邪,讓好人得到好報,豈有社會風氣不好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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