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茂名市國土局原局長李劭近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堂。他被指控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兩項罪名。庭審中,對于濫用職權罪,李劭矢口否認,認為都是“分管領導”的錯;而對于受賄罪,他辯稱自己是受茂名市官場大環境的影響,沒能抵住誘惑。(7月26日《廣州日報》)
說實話,筆者一看到李局長說“官場大環境”,不禁為他的案件前景很捏了一把汗。作為一個落馬貪官,既然明知自己運氣不好撞到了槍口上,就應當盡可能地為自己減少負面作為,特別是不能文過飾非諉過于大,否則就是跟大環境特別是跟大環境的面子過不去,屬于自找麻煩自討苦吃的愚蠢之舉——哪怕地球人都知道說的是實話。
個體的腐敗是官場大環境造成的,這已經是我們華夏大地的顯著特色之一,縱然是雷鋒焦裕祿他們如果進官場,只要不服從所謂潛規則,估計也只有辭職的份兒。比如焦裕祿同志去當省交通廳長,假使不辭職恐怕也會成為第五個。筆者曾經寫過一篇《清官和貪官哪個心理壓力大》,跟帖的網友們多數都贊成筆者的觀點:清官心理壓力遠大于貪官。為什么會這樣?當然就是因為這個“官場大環境”。如果不是這樣,有關方面又怎么會一邊炫耀自己的歷史先進性,一邊又說反腐敗居然具有“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
但“官場大環境”造成腐敗蔓延這個話,專家可以說,仍然在主席臺上的官員在落馬之前也可以說,唯獨已經落馬的官員千萬說不得。因為這不光是在推卸自己的主觀責任,表明認罪態度不誠懇,檢討不深刻,更重要的就是給我們整個公仆隊伍形象抹了黑!讓我們某些人那厚厚的脂粉甲殼上露出一條線不再那么光鮮。這才是最不識大體最不可容忍的。
貪官落馬之后要減少損害,一般來講最好是沉默,沉默是金。如果平時在主席臺上作秀做慣了還想過把癮,也可以痛哭流涕地打自己幾個嘴巴,“對不起黨、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家人”的套話也可以聲情并茂地來上一兩遍。尤其是在立功方面,一定要注意選擇檢舉對象,那就是級別職務最多跟自己相平而絕對不能往上揪——這也是許宗衡的最富貴經驗,至于說到客觀方面的影響,可以說社會上有拜金主義商人們有激將法,還不妨說自己老婆小孩如何如何不懂事,就是一定不要把“官場大環境”的情況說得和官方形象不一致——真的。
希望以后落馬的貪官們在受審之前特別是在面對媒體之前,一定要研究扎實
什么話說得,什么話又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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