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案喧囂的真諦:利益
李莊被追訴本只是一件正常的司法行為,但之所以無風起浪,最終其實源于兩個字:利益?! ?/p>
要出名難,要做名律師更難,不管是叫囂的楊律師,還是理論界的賀老,都是不干寂寞的人,前者之前只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律師,如今出名了,后者在理論界名氣頗大,只可惜名氣在現實中并無人買帳。因此,炒作不愧為好的選擇,李莊,曾經的北京知名律師,以代理刑事案件出名,由為人辯護的“名嘴”淪為階下囚,本身就極具賣點,加之被抓的事由涉黑,又增加了知名度,如果拿李莊說事,絕對吸引眼球。某楊律師就是如此,因為借李莊之題發揮他賺到的不僅是高額代理費(準確的說在網上為人發言收的應該是代言費),而且還有人付錢為他請五毛粉絲以助其聲勢,可謂名利雙收,而且楊律師還不忘在代言的同時為自己打一回廣告:(我收咨詢費是按小時收的,每小時3000元哦,而且不貴,跟李昌鈺比,真的不貴), 實在是太讓普通律師羨慕了。而對于理論界而言,評論實務正是體現其重要地位的不二選擇,因此,誰說學者是耐得住寂寞的?法學界的賀教授也無法免俗。
什么“為20萬律師爭一片天”,什么“為了法治,為了我們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其實都是浮云,一些人借李莊案炒作的本意已暴露無遺,如今,散場了,自我炒作的機會還會有嗎?沒有,就等律師們自己制造一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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