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地震以來,我國央企堅決聽從黨和國家召喚,關鍵時候沖鋒在前,集中力量,協同作戰,展現了一幅全方位、大力度、高效率地為人民排險救難的壯麗圖景。每聞戰訊,激動不已,猶見經濟命脈線上的“人民解放軍”,讓社會看到了國企的素質、國家的希望。
幾天前,應國資委同志約請撰文,就央企在抗震救災中的出色表現,系統闡述了中國國企應擔當的五大社會責任。題為《國企要當好國之棟梁》,旨在立足中國實際說明,社會主義國家的國企是“頂梁柱”,與資本主義國家只能當“修補匠”的國企不是一回事,如果削足適履,會犯顛覆性錯誤!正如習總對國企改革所要求的,國企通過改革不能削弱而要加強,“確實要擔當社會責任樹立良好形象”,而絕不是相反。
然而,同時應約為央企表現發表評論的某位專家卻在大談:“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大額支出的決策權屬于股東大會,所有股東對這類決策具有知情權和投票權,否則,將面臨被訴訟的風險。包括央企在內的中國企業正在走向國際化,遵循公司治理規范是中國企業成為現代企業的重要標志。”“中國的公司治理還不成熟,在褒揚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同時,不要忘了要信守公司治理制度,不能侵害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也許可以特事特辦,但不能以破壞制度作為代價,那樣的話,制度的公信力將會喪失,這樣的代價將可能是慘重的。”似乎不無道理,當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后還能保持國企性質嗎?即使國資控股,如果為全民所有者的利益擔當社會責任,會不會被看作對非公投資者的利益侵害?嗚呼!西方所謂的現代企業制度如此神圣,一旦讓中國的國資國企套進去,今天尚存的那些從習總到民眾還寄希望以加強的國企社會責任,恐怕都要成為昨日黃花,成為海市蜃樓般的泡影了!
莫做“洗澡水連孩子一起倒”的蠢事!社會主義國企理應成為先進生產力、先進企業文化和先進企業制度的代表,成為非公企業的學習榜樣。國企深化改革、完善企業制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不能一刀切、一股風,更不能簡單照搬照套西方企業制度的一套。這些年國企出現的問題,諸如管理體制官僚化、經營機制不完善、產權約束不規范、腐敗漏洞多等,不正是由于破舊立新過程中食洋不化、生吞活剝、機制脫節帶來的后遺癥嗎?必須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通過創新和完善中國特色的現代企業制度來解決,包括要體現黨組織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企業民主管理的優良傳統。如果改革的結果,就是要讓國有資產變相流入私資外資老板的腰包,讓國資更好地為私資和外資服務,而國有經濟本應擔當的社會責任,卻成為公司治理制度所不允許的大逆不道,這樣的制度要它何用?我們天天講“制度自信”,難道落到企業制度上,就毫無自信了嗎?
社會責任重如天。中國國企應當有這樣的雄心壯志,在繼承中創新,在改革中完善,建立健全真正代表先進、符合人民利益和意愿的現代企業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擔當社會責任,為國家作棟梁、為人民作貢獻,并在中國經濟崛起過程中去影響世界,顯示強大的生命力。
“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
陶淵明先生尚明白,“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我們今天那些“高明”的執政者,咋就那么愿意東施效顰,走那條全盤西化的不歸路呢?
今日,環球時報擇要發表了筆者文章,標題為《國企當為中國社會的頂梁柱》,令人欣慰。但愿中國國企承擔的社會責任,不會一去不復返。
【昆侖巖:國企當為中國社會的頂梁柱】
環球網 http://opinion.huanqiu.com/ecomomy/2014-08/5101209.html
新浪網 http://news.sina.com.cn/pl/2014-08-11/072630664074.shtml
原文如下:
國企要當好國之棟梁
昆侖巖
危難關頭,更看英雄本色。
在魯甸抗震救災中,中國國企雄威彰顯,特別是中央企業臨危受命,迅即啟動應急響應,全力投入震區救援工作,從三大通信公司重點保通提速,三顆衛星資源開通“綠色通道”,三家大油企加大成品油投放確保供油不間斷,到電力搶修、電網全面恢復供電,航空、鐵路、物流等緊急調動保障物資運輸;從技術專家和專業人員趕赴災區搶險突擊支援保障,到食品、水、藥品、醫療器械、帳篷、衣被等救災物資緊急調運和后方組織應急生產;從一線全力拼搏有序展開救援戰斗,到國資委統一領導下各大企業24小時領導值班和帶班,救災情況指令及時上報下達,展現了一幅社會主義國有經濟關鍵時候集中力量協同作戰,全方位、大力度、高效率地為人民排險救難的壯麗圖景。央企在抗震救災中的出色表現,受到全國民眾的贊揚,讓社會看到了國企的素質、國家的希望。
習總書記要求,國企通過改革不能削弱而要加強,“確實要擔當社會責任樹立良好形象”。什么是國企必須擔當、且應擔好的社會責任? 一句話,要當好國家和社會的“頂梁柱”。具體體現在:
第一,當好“基石”。在我國現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全民所有制的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形式,是國民經濟的主要基礎和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無論是私企、外企,還是國企,都是市場經營主體,應享有參與市場競爭的平等權利,而國企承擔著占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責任和制度責任,是代表全民利益的最重要的市場主體,其經濟效益水平和財政貢獻水平,對國家對人民至關重要。因此,國企在改革中不能退出效益高的競爭性行業,只干“賠本買賣”,而應當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在競爭中增強活力,實現資產運營優質高效、保值增值,為國家多交稅利,為社會多做貢獻。
第二,當好“主力”。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主要依靠國有經濟的力量來引領和承擔。正因為這樣,國企不能只重短期效益,更要關注中長期發展,特別是要在承擔公共基礎設施、重大工程建設和高科技產業發展,提高對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帶動作用和對國際競爭影響力上,發揮主力軍作用。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后,對外經濟依存度空前提高,國際競爭較量也空前激烈,拳頭企業的實力、核心競爭力的強弱,決定國家的命運。中國和平崛起,由“經濟大國”變為“經濟強國”的希望,寄托于自己的“國家隊”。以央企為主的大型國企,在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應對世界經濟風險和支撐國家經濟戰略發展大局上,必須承擔和發揮不可替代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對外投資、資源收購和企業并購等,積極融入全球化競爭,形成自身的核心技術和品牌影響力,當好中國經濟走向世界的“航母艦隊”。
第三,當好“主導”。在我國,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社會主義國企不僅是發展國民經濟和參與國際競爭的中流砥柱,也是國家調控和引導市場經濟運行的主要經濟力量,是保證經濟社會協調持續發展的主導性機體,這與資本主義國企為私人資本利益服務,只在私人資本不需要的領域和市場失效的時候起輔助性作用是根本不同的。在我國,一方面,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不是無條件的,必須發揮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調控作用,來防范和校正市場盲目性造成不良后果;另一方面,私資、外資等非公經濟的基礎是私有制,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具有兩重性,既有促進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又存在雇傭勞動剝削,存在追逐私利或外國資本利益的剛性,因而對非公經濟既要鼓勵支持,又要加強引導,使其順應社會主義發展需要。無論是對市場運行引導,還是對非公經濟引導,都必須依靠國有企業在微觀經濟層面發揮主導和帶動作用來實現,否則政府在宏觀經濟層面上的調控管理作用難以奏效,國家發展戰略目標就更難實現。這就要求國企在改革中,必須強化主導意識,努力提高國資在社會總資產中的比重和國資所控制的資產比重,堅持國資有效控制事關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重要領域,積極影響和控制一般競爭領域,以有力帶動和引領非公經濟落實國家政策、管理規定和調控要求,帶頭實施國家經濟發展戰略,主導和保證國民經濟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第四,當好“靠山”。國企是全民所有制經濟的實體,是全體人民的財產凝聚和利益源泉,也是國家和人民抗御風險、應對災害、戰勝困難乃至支持正義戰爭的經濟依靠。因此,國企必須樹立高度的責任感,當好人民的“靠山”,平時努力創造財富,增強國家經濟實力,維系國計民生,保障社會公益,為提高人民基本生活水平作貢獻;在突發危難情況下,能夠向人民軍隊一樣,堅決聽從黨和國家召喚,為人民利益沖鋒在前,堅決服從大局、需要什么資源,就迅速調集什么資源,高效協調地發揮支援保障作用,救國濟民于危難之際,充分顯示社會主義優越性。這次魯甸抗震救災,就是一個很好例證。
第五,當好“示范”。社會主義國企理應成為先進生產力、先進企業文化和先進企業制度的代表,成為非公企業的學習榜樣。這些年國企暴露出來的問題,主要是管理體制官僚化、經營機制不完善、產權約束不規范、腐敗漏洞多等,影響了聲譽,有必要通過深化改革,規范和完善治理結構,既提高活力,又制約腐敗,樹立起良好形象。但是,國企深化改革、完善企業制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不能一刀切、一股風,更不能簡單照搬照套西方企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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