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評胡星斗對即將召開的兩會所提的兩個建議
鄂式粉碎機
胡星斗對即將召開的兩會所提的兩個建議,通過海外網絡媒體和郵件的形式廣為散發,且自稱是為了中華民族和人民;胡星斗在建議中聲言,制止“國進民退”,是當前中國人民的首要任務。這不僅令人有“被代表”的感覺。
胡星斗在《建議“兩會”審議我國的改革開放是否出現了全面的倒退》一文中提出了“目前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是否出現了全面的倒退?究竟是誰在違背中共十四大直至十七大的繼續改革開放、建設法治國家的承諾?如何糾正目前的國家發展的方向性的錯誤?”等幾個問題,我認為大有討論的必要。胡星斗自然可以發表個人的看法,但僅僅是個人的;也可以說是一個社會群體的,但是胡星斗說兩個建議是代表中華民族和全國人民的,起碼不代表我。因為我認為,目前舉國上下出現的恰恰是對三十年改革開放的反思,目前國家正在開始糾正的恰恰是三十年改革開放所犯的方向性的錯誤。
胡星斗的兩個建議中列舉的事實不能說都是虛構的,但把撇開了中國最廣大的工人、農民和普通勞動者權利和利益的改革開放造成的國人皆知的惡果歸結于“放棄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既定方針”和 “國進民退”,是標準的顛倒黑白。
胡星斗列舉和批判的中國近現代歷史上出現過三次國有化、“國進民退”的浪潮,特別是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的第三次國進民退”“三大改造”,形成了幾乎全盤國有的局面,國民的工作、生活皆被政府嚴密控制,不但人權遭受了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的踐踏,而且國民經濟也陷入崩潰的邊緣。清楚不過地表明了自己維護生產資料私有制反對一切形式的生產資料公有制的立場。不過,這種立場好像不是廣大的工人農民和普通勞動者的,也不是全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倒是讓人們看清了胡星斗國內外資產階級代言人的真實面目。
胡星斗的兩個建議,特別是對“兩會”審議和制止“國進民退”建議,焦急如焚之拳拳之心情溢于言表, 胡星斗為什么氣急敗壞,如喪考妣?
胡星斗已經代表他背后的階級和階層通過向即將召開的兩會和兩會的全體代表提建議的方式公開向《憲法》、《黨章》向執政黨和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等宣戰了,這算不算階級斗爭?
附1:
在山西煤礦問題上看極右們為誰叫囂
作者:溫暖陽光 文章來源:烏有之鄉
極右們在他們控制的媒體上,發了很多文章。這些文章篇幅不短,但歸納起來大概意思有:山西政府以為自己收回煤礦的行為得到民眾支持,結果現在很多媒體罵政府,連國有媒體也罵政府,所以說明收回煤礦“不得人心”;很多大資本腐敗,都是不得已,所以他們沒錯,只是體制的錯;要保護煤礦主的私有財產,山西省不合法,不能打土豪分田地;用童工的煤礦主本身沒有錯誤,這都是社會逼迫讓那些童工家庭窮,他們被迫讓自己孩子做童工,這跟礦主無關。極右網站基本不發反駁的意見,關起門來自我陶醉!
大家看,極右網站的文章,經常說不自由,根據極右的邏輯,我們可以推理出:不自由,所以媒體不代表民眾。再看,沒自由,可極右網站卻可以在大陸公開營業,這說明極右是被權貴支持的。根據極右的理論,“金融時報”在沒有新聞自由的地方可以隨便說話,那說明“金融時報”這些為煤窯說話的言論,也不代表民意。既然我們主流媒體不代表民意,那極右“很多主流媒體都反對山西省政府,說明山西省政府收回煤礦的舉動不被民眾支持”的邏輯就是錯誤的。主流媒體既然不代表自由,那如果主流媒體反對山西省政府收回煤礦,說明主流媒體反對山西收回煤礦,是反民眾意愿的,說明很多支持山西政府的民意被主流媒體封閉了。極右這樣代表資本權貴的媒體,就經把支持山西政府言論封閉。既然沒有新聞自由;主流媒體都反對山西省政府,說明很多支持山西省的言論被主流封閉,說明更大的“官學商”勢力控制主流媒體反對“山西收回煤礦”,這就證明“金融時報”想法是錯的!我們看,郎咸平當年反對侵吞國有資產時候,主流媒體都站在資本立場上來反對郎咸平,而民眾大部分支持郎咸平,所以山西省政府這次看到很多主流媒體都反對自己,說明山西省政府這次得到了民眾支持!根據極右的邏輯證明,極右關于“山西省政府收回煤礦被主流媒體批評,就說明山西政府收回煤礦不得人心”的說法是錯誤的。
現在有一種媒體,他們代表資本說話,他們說他們代表民眾,他們資本就是代表民眾? 比如封建時代,有時候政府也可能代表民眾處罰奸商,那這個時候百姓是支持政府的。我們能說和政府一樣的就是錯的嗎?比如極右就支持政府的物權法、國企改制、私有化,那如果按照這種邏輯,極右是什么?比如有時候你代表販毒分子和政府對抗,那你當然是錯的,但有時候你代表多數百姓反對官商勾結,那你就是對的。我們看判斷ZF做一件事情的好壞,主要看他們站在什么立場上。比如這次政府和資做的事情,資本只表他自己獲得利潤,這時候政府就是再有問題,他也代表更多的人,因為政府怎么樣,他也要把利潤一部分用到公共事業,而資本的礦山利潤都是自己的。煤礦是全國人民的,政府也不缺技術、資金,那為啥讓少數人牟利?比如山西煤礦,如果少數人私有煤礦,那他的利潤都是他們自己,如果收歸國有,起碼我們可以監督,就算有腐敗,起碼還能有利潤給民眾做事,那說明收歸國有起碼比讓少數人牟利好!我們看,如果煤礦私有給了少數人,我們沒有理由要求分享利潤,而收歸全民,我們就有理由要求分享利潤(最起碼山西人民有)。有的人說全民煤礦沒有讓大家分享利潤,那我們應該要求分享利潤。想想一個正常人,怎么可能有這種心理?自己得不到,不是想辦法讓自己能得到,而是要求分給少數人?極右們裝作代表民眾,那我們就看看他們的想法可能代表民眾嗎?我們來分析一下正常民眾對山西煤礦事件的想法,在對比一下極右那些“民眾”的想法,看看他們符合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維?我們根據他們的人是自私的理論分析一下普通民眾的想法,普通人會想:那煤礦我得不到一點好處,再說那是國家的,為啥讓少數人得到好處,起碼收回來我們還有可能得到一點,讓那些人私有,我們根本沒好處,而且那些煤礦剝削礦工很厲害,憑什么全民財富讓他少數人暴富?那我們自然支持收回少數人占有的煤礦。這就是普通人的想法。而極右網站上一些所謂代表民眾的想法是:煤礦私有給少數人出嚴重問題我不管,現在國家要收回,我寧愿自己什么也不得到,但是我就是支持少數人擁有,國有有問題,我不是說讓他變成真正的國有,我反而要求分給少數人,我作為一個老百姓,我就是愿意讓那些礦主暴富。我們這樣對比一下,極右那些所謂“民眾”的想法根本不符合一個平常百姓的心理,那他們能是代表誰呢?如果是正常民眾,怎么會支持把山西煤礦的利潤給少數人?煤老板有可能具有和極右媒體上“民眾”一樣的想法。國有和少數人私有比,國有腐敗可以大家通過民主監督治理,百姓可以分享成果(有的人會說,我得不到,我不管。可是這也不符合常理呀,你得不到,你就希望給少數人?我們正常人如果現在得不到,就要求以后得到,而你卻要求把得不到的東西給少數人,這符合常理?)而把煤礦給少數人,利潤都是他自己的,我們一點成果都不可能分享?這明顯證明把礦產給少數人不符合多數人的利益!
大家看,最近有些大資本出問題,極右拐彎抹角為他們辯護,他們的意思是:他們都是原罪,都是政府腐敗造成的。大家想,如果按照這種邏輯推理,下崗職工也是改革造成的,那是不是下崗職工收回工廠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也算“原罪”?怎么你們不說他們是“原罪”?我們看,如果按照他們的邏輯,下崗職工子女都是被腐敗逼迫的,所以他們不管做了什么事,自己都沒責任!為啥不這么說呢?如果你說你出問題都是被逼迫做的,那為啥你不說你企業取得的成績也是體制造成的?我們看,如果沒有腐敗,他們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多財富,那這只能說腐敗給他帶來了好處,這能說都是別人的責任?比如美國官商勾結的,也要官商都處罰,不能說只處罰一家吧?比如有人因為喜歡吃生肉而得傳染病,那能不能只是戒吃生肉,卻不去殺死傳染病菌吧?如果說體制,那為啥下崗職工犯罪要處罰?你的成績怎么不說是腐敗造成的?用這種邏輯忽悠百姓,其實就是為了權貴的利益,他們目的是:把問題推到體制上,最后自己不負責,最后推掉紅色牌子,自己財富完全合法。體制被他們說成,只是選舉不選舉的問題,似乎選舉就代表是一種體制。其實體制是生產關系和政治框架、法律的整體。如果你們要換體制,那就把整個體制包括搶劫得到的財富都拿出來公決吧!生產關系帶來的問題能不負責嗎?有人認為,現在改革的成果都是他們私有化帶來的,那如果成績是你的,為什么問題你不負責?
金融時報的某些“民眾”認為,煤礦雇傭童工,是因為整個社會制度出問題造成童工家庭窮,童工家里被迫讓自己的孩子去當童工,所以煤老板不負責,應該社會負責。按照這種邏輯,是不是社會產生流浪女,那有人雇傭流浪女賣淫,也不犯法?看看,按照他的邏輯推理:誰讓社會產生流浪女讓我雇傭?現在極右要追究誰造成的這些社會問題,那我們看看,為啥會出現為了吃飯去做童工?因為沒有社會福利。為什么沒有社會福利?因為實行的新自由主義市場經濟反對社會福利。為什么新自由主義反對社會福利?因為新自由主義是少數大資本擁有工廠,而百姓不愿意給別人勞動,為了逼迫百姓給大資本勞動,所以要取消福利,只有沒了福利,百姓為了生存,才會給大資本打工,如果有福利,誰會去?看因為新自由主義造成的煤礦雇傭童工問題!解決問題如果說體制,那就要取消新資本自由主義(本來在世界上也沒有成功的)。風險和利益共擔,所以成績是你新資本自由主義的,那責任你當然要負責了。
極右“民眾”認為,煤礦問題奪了人家的私有財產,是打土豪分田地,不遵守法律。我們看,現在他們又用一貫伎倆,說“法律”了。我們看看,憲法規定,煤礦屬于全國人民。煤礦既然屬于全國人民,憑什么給少數人牟利?如果你租用煤礦本身就是違法的,那你的什么是合法的呢?如果說法律,那剝削了那么多煤礦工人取得的利潤,也應該分給山西人民呀!你把山西人民的財富變成你的利潤,這樣算來,你反而欠山西人民了,那人家收回怎么違法呢?你有產權嗎?再說了,你私有化工農、私有化全民企業的時候是合法的嗎?另外,打土豪分田地怎么了?那是革命,當然合法,因為你用你的體制壓迫百姓,你成了土豪,人家有權利推翻你壓迫多數人的生產關系,這怎么了?你談法律,那你當年土豪的政府制定法律,而革命的人民群眾同樣也制定法律,那誰的法律算呢?你的法律說你合法,人家民眾的法律說你不合法,那應該按照什么法律?土豪說不讓分田地是法律,那民眾說讓分田地是法律,應該遵守誰呢?不被多數人認同的法律不能推翻?當然能!如果說民主,那多數人要打土豪,多數人可以制定法律,這怎么不合法?如果按照你的法律說法,日本土改、美國建國、辛亥革命符合以前的法律嗎?私有財產的范圍本身就是由法律規定的范圍,這應該按照誰的法律呢?如果算算原本屬于全民的利潤都歸你了,那你還欠了全民的,本來就是你掠奪了全民,所以根本不存在你的什么私有財產。全國人民的礦山,你租用它,經過主人同意了?你開始違法,怎么現在又講法律了?那我們看山西煤礦,本來那些利潤就來源于剝削礦工,他們得到了礦工的勞動成果,怎么他們損失了呢?你違反憲法搶劫全民企業,那人家同樣可以革命的“打土豪”!你能剝削,人民就能革命!
礦山給少數人本身就是反人類的,我們看歐美國家都是由家族企業變成上市公司,這趨勢也說明由少數人擁有生產資料向多數人擁有變化,而我們把全民的資產給了少數人,這明明是跟人類趨勢相反的。分給他,他就有積極性,那工農失去了企業,為啥有積極性呢?
極右認為,政府行為就代表不了民眾。是這樣嗎?其實政府有可能代表民眾,也有可能不代表民眾,政府的行為不一定不代表民眾。但是極右們們代表資本,那更代表不了民眾!你代表資本和人民對抗,你能說你代表民眾?極右支持“物權法”、“國企改制”,這不是支持政府?山西省收回了人民的煤礦,多數百姓為啥不支持?極右們的邏輯符合常理嗎?
極右們認為,收回煤礦是“國對民”。這純屬謊言!我們想,那些煤礦能代表民?他們為自己利益就代表多數了?他們只是單個公民而不是人民,也不代表人民。這只是國和私之間的對立,最次也是政府和私之間的對立,政府就算有問題,也比你煤老板代表的人多吧?政府本來就是要代表人民的,如果說政府不代表民,是獨立的,那要政府做啥?你們說民主,民主政府是獨立的?如果按照民主全民公決原則,多數人會同意那些礦山給少數人?如果你說你的私有受物權法保護,說明你承認政府代表你,怎么現在又說政府不代表?你們搶劫全民企業時候,就“物權法”,現在煤礦時候,就不要憲法了?政府就算有問題,那你煤老板也不能代表民呀?我們想,ZF如果不代表人民了,我們還有權要求他改革,而煤老板不代表人民,我們根本沒法讓他改變,那我們為啥不支持山西省人民?我們能改革政府,現在政府收回煤礦,以后還可能把他變成全民的,如果給了少數人,我們不可能讓煤礦回來了!政府對資本,就是“國進資退”!ZF如果不能代表民,那資本更不能代表民。老百姓要求礦產屬于全民,而不要它屬于少數人,讓政府收回更有利于讓礦山為全民服務!極右給我們的邏輯是:因為政府腐敗,所以我們就要把全民資產分給少數資本家。有腐敗,我們就反腐敗,而不能因為自己打碎了茶杯,就要把自己的家產分給別人!極右們和百姓都罵腐敗,可想法卻截然相反,我們普通百姓的想法是:他腐敗,我們就想辦法不讓腐敗,收回自己的財富;而極右想法是:我罵政府腐敗,是要求把那些資產分給資本家。人民反腐敗,同樣也反資有,資有不代表自由!極右們不要替少數人繼續替販賣了!
全民企業現在有問題,我們要通過民主管理,讓它為大家服務,而不是分給少數人,如果產權屬于大家,起碼國企高管和腐敗官員的后代無法繼承,如果分了之后他們后代就能繼承。原來我們全國人民的后代享有繼承權,而現在他們的后代有繼承權!現在有的女大學生被迫淪落風塵,有的還是下崗職工的女兒,這是為啥?因為失去了全民企業,不能為自己后代安排工作。我們看,侵吞國企的擁有了企業,而下崗職工失去了企業,失去企業之后的下崗職工的子女就要給侵吞國企的人服務。失去了產權之后,自己的女兒就淪落風塵,這就是搶劫全民企業的罪惡!有人說他們沒有殺人,難道用政策殺人沒有罪惡?一面搶劫你的企業,讓你失去工作,另一面又從搶劫你的財富里拿出一小部分來做“慈善”,還要你感謝他,這種披著“溫情”的面紗的搶劫分子更狡詐!
附2:胡星斗對即將召開的“兩會”所提的兩個建議
建議“兩會”審議
我國的改革開放是否出現了全面的倒退
胡星斗
尊敬的兩會代表、委員:
我作為關心祖國前途命運、關心中國現代化事業的普通公民,在此關乎國家繁榮進步、長治久安抑或繼續倒退、陷入人治循環的十字路口,我呼吁“兩會”代表、委員勿忘“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祖訓和作為人民代表、政協委員肩負的重任,在即將召開的2010年全國“兩會”上討論并審議:目前我國的改革開放事業是否出現了全面的倒退?究竟是誰在違背中共十四大直至十七大的繼續改革開放、建設法治國家的承諾?如何糾正目前的國家發展的方向性的錯誤?
具體而言,我建議“兩會”討論和審議:
一、我國是否已經?舉世公認市場經濟是民有經濟,政府不能成為市場主體,否則政企不分、官商不分必然導致嚴重的腐敗,形成特權壟斷利益集團;但是,目前在我國出現了大規模的“國進民退”的狂潮,在鋼鐵、化工、煤炭、石油、民航、公路、金融、證券、保險、房地產、郵政等等幾乎所有的有利可圖的領域,民營企業都被擠垮或被強制低價收購,全國國有企業(非金融)的總資產從幾年前的幾萬億發展為2008年的42.55萬億元,估計2010年將達到近百萬億。這么龐大的資產為特權壟斷利益集團所霸占和分贓,是否在將中國推向權貴資本主義、官僚市場經濟的深淵?
二、我國是否已經放棄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既定方針?目前我國司法準則的第一條“黨的事業至上”、要求律師事務所建立黨支部、要求律師與政府保持一致(實際上可能與腐敗官員保持一致)是否損害了司法的公正性?我國不再承諾“司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機關的干預”是否違背了憲法?
三、我國是否已經放棄了保障言論自由、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既定方針?溫家寶總理在不久前的談話中講到“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可是在許多官方網站上、新聞播放中都刪除了此話,是否意味著以后可能言者有罪了?XX憲章的起草人僅僅因為言論或傳播言論而被判刑是否違背了憲法第三十五條?
四、我國是否已經放棄了保障公民權利、建設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的既定方針?抓捕為毒奶粉受害兒童維權、為四川地震豆腐渣建筑受害者維權的人士、地方政府打擊維權律師、打擊上訪含冤人員是否在將中國社會推向不和諧乃至動亂的深淵?
五、我國是否已經放棄了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既定方針?哪怕是微小碎步的政治改革,現在也不未見有任何實際的行動;相反,我國的政治、文化在某些領域不斷地倒退,鼓吹憲政改革的陽光衛視被封殺,提供少量海外新聞搜索及保密電子郵箱的谷歌可能被趕出中國;借掃黃之名,人們的手機短信可能被監控,手機及電話可能被非法竊聽,許多電子郵件可能被破壞或竊取,正常地討論時事、政治、社會問題的博客、論壇、網站被大規模地關閉,海外網站及奧運期間一度開放的境外媒體網站大部分都被屏蔽,這些舉措是否意味著中國的電信網將不保障人民的通信自由?中國的互聯網將逐漸發展成為不與國際聯通的局域網?
以上五項關乎國家前途命運,請兩會代表、委員認真討論之、審議之,并且督促有關部門給全國人民一個說法。我們共同吁請政府用實際行動表明捍衛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繼續改革開放的堅定決心——
立即停止“國進民退”的進程,致力于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廉潔市場經濟、公平市場經濟;
立即停止對于司法、律師業的行政干預,保障其應有的獨立性,停止對于維權律師、維權工作者、上訪人員的打壓,致力于建立現代法治國家;
立即停止以言定罪的“文革”式錯誤做法,致力于建立寬容民主的現代政治制度;
立即停止對于某些電視電話報刊網絡的封殺或可能的非法竊聽竊取,建立媒體民有、新聞自由、監督官員、保障民權的現代新聞制度,啟動我所主張的“可控民主”、“憲政社會主義”的政治體制改革。
2010-2-19
建議“兩會”審議和制止“國進民退”
胡星斗
一、目前中國的“國進民退”狂潮及其產生的原因
目前中國正處在改革或倒退的十字路口,尤其在經濟領域出現了大規模的“國進民退”的狂潮,在鋼鐵、化工、煤炭、石油、礦藏、電力、民航、公路、水利、金融、證券、保險、房地產、郵政等等幾乎所有的有利可圖的領域,民營企業都被擠垮或被強制低價收購,全國國有企業(非金融)的總資產從幾年前的幾萬億發展為2008年的42.55萬億元,估計2010年將達到近百萬億元。看看報紙的標題或內容,不能不令人對于中國的市場經濟何去何從產生極大的憂慮:環渤海五省區經濟漸被國有官營化;長三角高速公路民營資本正被清退;中國航空業出現“國進民退”,民企面臨全軍覆沒;山西運城最大的三個民營企業百日變身國企車間;內蒙古、山西:煤炭業的國有化;山西省發布通知,將全省在冊的2840多座煤礦收歸國有;陜北油田被地方政府強行收歸國有;中糧入股蒙牛;河北鋼鐵集團成立之后,山東也迅速組建了鋼鐵集團,完成對民營鋼鐵的收購;虧損的國企山東鋼鐵集團收購盈利的民企——日照鋼鐵事件;山西最大化肥企業豐喜集團被國企陽煤集團“閃電”收購;房地產業的國進民退也洶涌澎湃,國有企業紛紛巨款拿地,成為“地王”;在東部,國有房地產企業占市場份額的60%;繼光大銀行引得8家國有企業后,光大證券、招商證券、安信證券IPO上市前的增資擴股也吸引了眾多國企參與;郵政行業通過立法實現國進民退,限制民營快寄業;紹興政府“將對國有企業監管的有效辦法逐步引入民營企業” ,將1369家規模以上(即銷售額超過百萬)企業納入財會監管聯席系統中,進行實時監控,將政府對民營企業的監管日常化、程序化……
“國進民退”的產生具有深刻的社會背景。(一)中國從來沒有打算搞真正的市場經濟,而是搞所謂的以國有為主導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其實就是官僚市場經濟、權貴市場經濟。(二)中國形成了超級龐大的政府,一直沒有遵循“大市場、小政府”的原則重構社會,恰恰相反,政府繼續著無所不包、無所不為、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官員經商的發展模式,控制著主要的社會資源。2006年出臺的《關于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就強調“國有”要絕對控制七大領域、較強地控制九大領域。(三)民營企業長期被擠壓,經營環境惡劣,經營活動不規范甚至違法,民營企業家缺乏社會責任感,導致社會上對于民營企業的妖魔化,仇富情緒蔓延;人們沒有看到權力的“原罪”本質,而大肆渲染民營企業的“原罪”,由此,國進民退有了虛假“民意”的支持。有的民營企業為了自保,也紛紛投靠國有企業。(四)中國沒有建立憲政制度,所以改革開放的事業隨時可能停頓或夭折,私人企業、市場經濟也隨時可能遭遇打壓或顛覆。近年來,文革式的極左思想回潮,他們否定市場經濟,否定改革開放,因此“再國有化”獲得了“特權派”和“極左派”兩個陣營的支持。(五)特權壟斷利益集團利用其話語權、立法權可以以一紙行政命令輕松地占有資源、吞并民間財產,并且制定憲法第11條“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對于國有企業,沒有此條),由此而天然地占據道德、法律的制高點,從而可以任意處置民營企業。(六)全球金融危機給了中國人一個錯覺,以為美國也在國有化,其實美國救市是救私人企業,國家只是暫時參股私人企業,待企業恢復元氣后國有資本即退出。(七)中國為了“救市”、“保8”,出臺了4萬億經濟刺激方案、10大產業振興規劃,出手了10萬億銀行信貸,絕大部分資金投入了國有企業,對民營經濟則產生了擠出效應,由此加速了國進民退的進程。(八)國有企業定位不清、邊界不明。國有企業本來只應出現在市場失靈領域、非競爭性領域、公共產品生產領域,但是事實上中國的國有企業自稱是“共和國長子”,自我定位為“特權企業”,擴張與經營都沒有邊界,所以,誰也阻擋不了國有企業的一路高歌猛進。
二、“國進民退”的巨大危害
“國進民退”的危害是巨大的、長遠的:
(一)它阻礙了中國現代化的實現。現代化的國家無一不是通過競爭性的私人企業而民富國強的,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國家依靠國有壟斷而實現了現代化的,相反,斯大林和希特勒雖然通過政府控制經濟實現了暫時性的經濟高速增長,但是他們的“現代化”如過眼云煙,很快灰飛煙滅。法國、意大利的國企曾經比較強大,如今他們的國有經濟被控制在十分有限的范圍之內。在這次全球金融危機中,美國等西方國家雖然對一些私人企業進行了暫時的“國有化”,但是他們的理念十分清晰——只是在危機中加強政府的作用,危機過后政府將從微觀經濟中退出,絕不搞“國有化”的社會主義。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國有企業進入了世界500強,與其他國家幾乎清一色的私人企業(私有股份制企業)榜上有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將成為中國走上現代化歧途——畸形現代化的象征。“國進民退”將給中國經濟帶來長遠的傷害,對中國未來的可持續發展以及權力結構、分配結構的合理化造成重大的負面影響。
(二)它支撐了集權與人治,破壞了法治,阻礙了憲政國家的建立。政府對于經濟資源的加大控制是在不斷地強化傳統政治體制,這將與政府關于政治體制改革的宣誓背道而馳;政府與國企的經濟瓜葛、國企內部的個人獨裁、國有企業的官場化、壟斷國企的無法無天,這些都嚴重地破壞了法治,強化了人治。事實上,現代法治是建立在財產私有的基礎上的,所謂私人茅屋,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而“國有”強大的國家一定沒有法治、沒有憲政。
(三)它將壓縮人民的自由空間,甚至最終取消人民的自由。哈耶克早就指出,國有是專制的經濟基礎,政府對于經濟的控制是通向奴役之路,最終人民的所有自由,包括經濟自由、政治自由都可能失去。目前中國與“國進民退”相伴的便是法治的倒退、言論空間與網絡自由的縮小、手機短信與電子郵件可能被監控(以掃黃的名義)等等。
(四)它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形成了官僚市場經濟。凡是國有主導的市場經濟,必定是公權力肆意擴張的市場經濟,也是特權泛濫的市場經濟,這樣的市場經濟必然遭到民眾的怨恨。國進民退強化了行政性壟斷,削弱了市場競爭的基礎,使得中國偏離了現代市場經濟的軌道,走向了權貴資本主義。
(五)它極大地傷害了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損害了政府的信用與威信。地方政府出爾反爾,先是巧舌如簧,鼓勵投資,然后是關門打狗,強制剝奪或低價購買民企,如陜西石油案、山西煤礦重組等皆如出一轍。在這其中,政府雖然搶奪到了利益,但違背了憲法和物權法,政府的信譽墮地,人民再也難以相信官員的話語了,難怪有機構調查的結果是官員的誠信度最差。
(六)它造成了嚴重的腐敗,造就了權錢結合的權力資本集團。國際組織曾經對154個國家進行調查,結論是國有經濟比重越大的國家越腐敗,因為政府干預、政企不分、國有壟斷為權力尋租、官商勾結提供了機會。的確,特權壟斷造成了當下中國不斷打破記錄的腐敗額,中石化一盞燈156萬(網民稱2000萬),裝修大樓4億多,中石化原老總陳同海受賄近兩億,他平均每天消費公款4萬多元。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總裁劉金寶,他也曾經擔任上海分行行長,一年的交際費就達1億元,其車隊由10輛奔馳車組成,經他批出的貸款壞賬高達960多億元。
(七)它形成了分配不公,擴大了貧富差距,阻礙了合理的橄欖型分配結構的形成。國進民退、國企利益的集團化妨礙了共同富裕;目前壟斷國企的職工占全國職工的8%,但其工資總額占全國的65%。國有壟斷的金融、銀行只給大企業、跨國公司貸款,不給中小企業、個人、農民融資,造成了企業的兩極分化——肥得流油的壟斷國企與朝不保夕的私企并存,財富分配的兩極分化——億萬富翁的權貴與身無分文的無產階級并存,公民權利的兩極分化——掌握話語權、立法權的國企太子黨與數億人口的工人農民等弱勢群體并存。
(八)它妨礙了老百姓致富。壟斷國企對私人企業產生擠出效應,壟斷銀行只給權貴融資,民營企業面臨著越來越惡化的經營環境,近年來中國民營企業、個體戶的數量都急劇減少,特別是在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中,中國“國進民退”,擔負著全國70%就業任務的民企風雨飄搖,城市工人、農民工的工資與就業越來越陷入困境,普通老百姓致富無望。
(九)它導致了經濟低效率。報紙報道:2009年中國企業500強(絕對多數是壟斷資源的國有企業)的凈利潤大大超過美國企業(全部是競爭性私人企業)500強,這并不表明中國企業高效率而是恰恰相反。據美國《財富》雜志:盡管中石油、中石化在2009年世界500強中名列前茅,但他們的效率只有美國埃克森美孚公司的1/23。另據測算,中國壟斷的電力、電信等公司的資本利潤率只有世界同類同規模企業的1/5~1/20。中國國企以占有全社會50%以上的工業資產、80%左右的能源資源,只創造了30%的工業產值,只解決10%的就業。
(十)它催生了既得利益集團,阻礙了改革。壟斷國企大多由高干子弟所把持,形成了特殊利益集團,國家被“分利集團化”;既得利益阻撓改革,分利集團營造分贓與庇護的腐敗王國,他們強奸民意,挾持政府,不斷固化與擴大自己的既得利益。譬如中石油、中石化憑借壟斷每年各有500億~1500億元的巨額利潤,但是他們每年還向中央政府各自強行索取了50億~100億元的“補貼”,而全國幾千萬人的低保也才拿了一兩百億元,前幾年只有幾十億元。而在俄羅斯,法律規定只要石油價格超過每桶25美元,那么石油利潤的65%~90%歸政府財政。由此,俄羅斯財政收入的60%以上來源于石油天然氣,石油對于俄羅斯人民近幾年民生的極大改善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可是,中國的石油交給了三個利益集團,石油利益和價格的壟斷不但不能有助于改善民生,反而因為壟斷的高價格惡化了民生。
(十一)它形成了重復建設、產能過剩的巨大浪費。據世界銀行估計,中國的國有投資失誤率為30%。其實,浪費何止30%,許多專家估計:全國一轟而上的開發區、工業園、汽車、鋼鐵、電視機、醫藥生產等等,國有浪費率60%以上。誠然,私人投資也有浪費,但其浪費主要表現為對于市場供需均衡點的把握不準確,一旦私人企業家發現即將供大于求時他決不會再投資,因此其浪費是有限的,是探索市場均衡點的必要代價;可是國有投資就不一樣了,明明知道全國已經供大于求、產能過剩了,地方領導人出于GDP、政績、地方保護主義等原因,還要上項目、上工程,因此國有浪費成為無底洞。
(十二)它扼殺了民族創新能力。壟斷的國企沒有必要、沒有動力創新,弱小的民營企業沒有資金、沒有能力創新,由此形成了世界經濟史上的奇觀——中國雖然經濟規模龐大,但無非是國際打工崽;無核心技術、無品牌、無名牌;產業結構低級化,產品低端化。中國的高新技術專利80%是跨國公司、外資企業申請的,中國的專利中86%屬于外形設計、商標專利,很少發明專利,在發明專利中,90%屬于小打小鬧的個人發明。中國99%的國有企業沒有專利。
事實證明,所謂國進民退是為了公共利益、國家利益,乃彌天大謊。美國幾乎沒有國企,其石油、電信、電力、鐵路、航空甚至監獄管理都私有化了,也沒見其國家利益受到了損害,恰恰相反,其國家利益、民眾利益都得到了有效的保護,美國的貧富差距——基尼系數也比中國小得多。其實,國家的職責不是參與企業經營和微觀經濟活動,而是保衛私人產權、制定經濟活動規則、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譬如制定有關石油稅收、電信保密、保護公眾利益的法律并且強制執行之。
中國的國進民退不僅無助于經濟現代化和民生福祉,而且敗壞了政府與人民的關系,損害了社會正義,破壞了社會和諧與穩定。
中國近現代歷史上出現過三次國有化、“國進民退”的浪潮,其失敗的教訓直到今天我們還沒有吸取。
第一次國有化浪潮是洋務運動,那時主張官辦企業,朝廷要求防止民間資本的坐大;后推行“官督商辦”企業,亦官亦商的紅頂商人如盛宣懷得以發跡,其時官商合流,腐敗不堪。而同時,日本在明治維新時雖然一開始搞的也是國企,但當他們發現政府企業的低效率和腐敗浪費之后迅速改弦易轍,賣掉國企,大力扶持私人企業,使得日本國力大漲。甲午戰爭時清朝的北洋艦隊號稱亞洲第一,但與日本海戰中,中方炮彈多為假冒偽劣,多次擊中敵方主力艦隊但炮彈要么不爆炸,要么因為彈中多數填充的是泥沙而使威力全無,由此,“天朝”失敗的命運也就注定了。1904年,朝廷成立官辦的川漢鐵路總公司,后改為商辦,招商入股,許多川人成為鐵路的股東。但1911年清政府背信棄義,突然宣布鐵路收歸國有,以極低的價格強行收購股份,由此四川興起了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四川形勢失控,清廷急調湖北的軍隊入川鎮壓,武昌兵力空虛,于是革命黨人趁機發動了武昌起義,推翻了滿清王朝。第二次“國進民退”是在國民政府時期,那時蔣介石有感于西方1929年的經濟危機、斯大林計劃經濟的短暫輝煌、希特勒的國家社會主義“統制經濟”的快速發展,加上“九一八事變”后日本人全面侵華箭在弦上,蔣介石轉而搞“國進民退”,重點發展國有企業,由此導致“四大家族” 官僚資本腐敗透頂,國民黨喪失民心,很快被推翻。第三次“國進民退”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三大改造”形成了幾乎全盤國有的局面,國民的工作、生活皆被政府嚴密控制,不但人權遭受了史無前例的大規模的踐踏,而且國民經濟也陷入崩潰的邊緣。
古人說:“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后人而復哀后人也”。今天我們說:如果不能制止新的一輪(近代以來第四輪)“國進民退”的惡浪,中國的現代化無望矣!
三、制止“國進民退”
在此關乎國家前途命運的關鍵時刻,我建議即將召開的2010年“兩會”審議和制止“國進民退”。
(一)立即叫停國有企業對于民營企業的兼并重組;立即叫停山西內蒙等地的煤礦企業重組;立即叫停全國各地的鋼鐵企業、化工企業等的重組;立即叫停國有企業進軍房地產等領域的越界行為。
(二)繼續十四大、十五大路線,貫徹1999年關于國有企業發展的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實行“國退民進”,大力發展民營企業;廢止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專發的《關于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廢除或修改最近出臺的十大產業振興規劃,重點扶持民營企業。
(三)對國有企業進行全面的改革,破除特權壟斷利益集團,實行國企的全民持股、全民分紅;遏制國企官場化,取消國企行政級別,打擊官商勾結與公權力腐敗;設定國有企業邊界,嚴懲越界行為;改善國有企業治理結構,建立國有企業的外部監督機制。
(四)切實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落實非公經濟發展的“36條”。開放民辦金融,盤活農村土地資本,方便農民創業;減輕民營企業的稅費負擔,降低個人所得稅的邊際稅率;取消稅外收費制度,推行“私營企業稅費明白卡”;在戶籍、子女入學、社會保障、購買住房等方面,支持私營企業主;優化經營環境,政府應當嚴格遵照《行政許可法》,減少審批項目,簡化審批程序;推廣安靜生產日、安靜經營日活動,杜絕公安、紀檢、監察、工商、質監、城管、稅務等部門執法擾企、執法牟利的行為。
(五)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堅定不移地致力于建立憲政國家和法治社會,從源頭上杜絕國門的時開時閉、國家發展戰略的鐘擺現象和中國社會的治亂循環。
制止“國進民退”,是當前中國人民的首要任務。
2010-2-19
(“胡星斗中國問題學、弱勢群體經濟學”網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