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教師的內心獨白(全文)
目前天下共罵的對象中包括教師在內,教育界的對策是提倡師德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其間的邏輯關系似乎是我們教師被罵原因是素質低、無德,竊不以為然。
一、擇校費問題。教師被罵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高價擇校費,產生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資源的分配不均衡。強勢地區的強勢學校才有此特權及由此帶來的收入,再看能拿得起高價擇校費的主要是什么人?(普通平民連想也不敢想的)他們或官或富本身就是社會不公平分配的最大受益者,在向優勢學校交了高價擇校費后孩子就可以享受優勢的教學資源,這是強者與強者的對話與游戲,再次構成了對平民的不公平,但他們卻認為別人動了自己的奶酪所以罵遍教師。普通地區普通學校的普通教師不但不會因此得到任何收益,反而會因本來分布相對均衡的學生構成中一些優質學生的外流使自己要面對被弱化的學生結構,但他們挨的罵一點都不比別人少,豈不冤哉?
二、亂收費問題。當年政府為減輕財政負擔,提出人民教育人民辦的口號,農村提留中有教育附加,學校按規定收取一定的學雜費約每年70元,當時學校的主要領導可能有點好處,普通教師呢?絕對保不住基本工資,否則也不用人民教育人民辦了。教師節可以發個提包,最多給報過幾個月的最多五十元的藥費單子,隨著三權下放,教師工資由鄉鎮發每月必定克扣,我們鄉的教師從來沒有領過全毛全翅的工資,至今還欠著一個半月的大棚集資錢,我們卻頂著亂收費的名。現在教師工資重新歸縣財政統一發放,這種情況不再出現。但有的學校仍一個扣教師一百五十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重新分配(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違法的),其中不可避免的有操作的因素,吃虧的必然是一線教師。義務教育階段的初中、小學完全停止收取除課本以外的一切費用,具體執行情況各地有差異。重點分說高中這一塊,它們是按等級收取學費,國家級規范化學校沒去過也不知道標準是多少,省級的是每學年1400元,地市級的每學年1300元,普通的每學年1000元。這是十幾年一貫制,現在什么價格都漲,高中學費卻堅如盤石。學校的所有收費都必須上交財政,由財政抽取10%的統籌,余下的90%還不完全歸學校支配,每個月的辦公經費都得提申請經批準后才能拿到手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由于不屬義務教育階段政府現在主要發放教師工資,學校建教學樓等硬件全由學校在學費中出,七分八扣之后,學校可以用在教師身上的錢已經少的可憐,平常上課備課不說,晚輔導(也叫晚自習)、周六周日上課使教師常處于身心疲憊狀態,每月可得100——300元的補貼,畢業班教師高考獎金人均3000千元左右,一般是三年一輪該著一次。高中學校多數都負債過日子,且虧欠額越來越大,好在我們有自己置辦了不知道是否屬于誰的資產,如果國家真的收回不會虧。普通高中的收費情況大致如此,是按政府的有關標準執行的。現在活沒少干,錢領的少了。大學收費才能社會詬病的重點,隨著我國大學擴招,高學費隨之而來,加重了眾多學子家庭的負擔,并且培養方向與社會需求脫節,造成眾多大學生畢業即失業。這種情況反過來加劇著二次的讀書無用論,增加了高中教育的難度,大學卻不必對此負責,只管收費就行。高學歷化本來就是國家為緩解就業高峰而采取的拖延性舉措,該來的還是要來的。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財政實力的提高,國家會增加對教育的投入,延長義務教育年限,逐步取消高中階段學費、降低大學學費,是學生家長的愿望,也是教師的愿望。只是不知道實現的時間表及現行體制中的受益者會有何反應。
三、學生管理中出現許多問題:教師打學生、學生打教師,甚至出現死亡事件。這是社會熱點,也是詬病教育的重要原因和理由。這里先指出學校教師的職責、分析履行職責中出現的問題,再以安全管理、體育鍛煉為例說明學校、教師應如何履行其職責。
㈠學校教師的職責。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學校和教師的職責就是把學生由純自然的人培養、塑造成符合時代要求的社會人。
㈡學校教師履行職責的過程遇到的問題分析。培養塑造本身就是對學生的完全自由和絕對權利的侵犯,一旦學生權利絕對化,教師將何以自處?前幾天有個學生寫的《# 班主任 !你給我聽好了!》的帖子讓我無語,君不聞一女生因學校讓她剪掉長發而服農藥自殺。大家都會說教師沒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權利,只有教育的權利,誰能告訴我教育的權利究竟包括哪些?什么算體罰?現在一有教師打學生的事,有些記者象蒼蠅聞著臭味一樣發瘋報道,并以道德審判者的角色居高臨下進行口誅筆伐,而對于學生打教師進行選擇性失聰失明,純粹是為追求吸引眼球的偽君子。教師被打之后自己也不敢依法維權,因為怕說不清、丟人、社會影響不好;單位更是大事化小。衛生部對患者殺醫生界定為不是醫患問題,是犯罪。教育部呢?對出現的學生殺教師情況從未表過態,個別專家更是大談特談一定要把問題歸于教師方法不當才算達到目的,缺少起碼的人道。為什么學校教學中出現任何一點問題都會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社會對教師有點問題零容忍?因為學校作為社會的最后一塊道德靜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潮中承載了人們太多的期望,它已經有些不堪重負。教育事故不時發生的原因,說大了就是教師個人在對抗社會。學生的成長受社會、家庭、學校諸多因素的影響,學校、教師只是其中的一種,但教師卻必須面對這樣一個綜合體,加上系統內部的諸多要求,有時教師就會處于有心無力的狀態,顯得黔驢技窮。
㈢學校教師如何承擔起自己的職責呢?
1、它所擁有履行職責的法定權利必須得到充分的尊重。以安全檢查為例:為了保障學生的身心安全、健康發展,學校定期、不定期檢查不良書刊、危險器具等需要檢查學生書包。這時多數學生表面服從內心相當抵制,過后網上罵聲一片。我在一次自習指導課上抓住了這一點,及時跟進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原則教育,效果特好。當時我上的是個日語班,班內學習氣氛濃厚、紀律嚴明、學生懂事,我與學生關系融洽。我說:“對學校政教處組織的安全檢查中需要查看學生的書包,你怎么看?”絕大多數學生持保留或反對的態度。這就是現實,是紀律最好的班級學生的認知現狀。反對的理由呢?我讓學生幾分鐘自由討論,然后由一個學生干部進行代表性發言,主要意思是我們是遵守紀律的,書包內有些不愿讓別人知道的秘密算隱私吧,我們的隱私權受法律的保護,因此學校的做法是不妥的甚至是違法的。其他學生又做了些補充。我說能理解同學們的感受。下面請同學幫教師解決一個困惑。學生變得非常安靜在傾聽我的困惑。我說報上有一則消息,某學校兩個學生因瑣事發生糾紛,A同學情急之下用危險器具把B同學弄成重傷。后來B同學的母親以學校不作為為由把學校告到法院,不作為的理由包括為什么讓學生把危險器具帶入學校而不能及時發現,為什么不能及時制止學生的沖動。我也理解這位母親的心情,我的困惑是如果你們的主張是完全正確的,則這位母親的主張是就不合理的;如果這位母親是對的,則你們是錯的。面對這種二律背反學校究竟應該怎么辦才對?如果同學們與這位母親進行交流,你們會不會同意對方的觀點?同學不說話思考起來。因為該不幸事故直接指向學校安全檢查的目的所在——學生安全。拋開這一目的進行抽象討論毫無意義。我引導學生進行逐層分析:這位母親的訴訟理由告訴我們學校有及時發現潛在的危險的責任因此也必然有檢查學生的權利,否則不是不作為而是無法作為;對于學生提出的法律保護學生隱私問題,必須明確學生作為未成年人在學校是被監護人,學校是監護人,監護監護,就是監督保護,這意味著學校既有保護學生的責任也有監督學生的權利。不能把學生的權利絕對化而讓學校權利空心化。高中學生是一個處于青春危險期的群體,面臨身體的迅速長成與心理發展滯后之間的矛盾,他們隨著身體成人化而有著獨有的“成人般”的自信,勇于表達自我,難以接受不同意見,有時容易走極端。對于他們安全管理尤其必要。上述事例中如果他們沒有攜帶稱手的家伙,沖突時只是巴掌拳頭的誰也能頂幾下,一般不會發生太嚴重問題,學生的隱私權只能是相對的、有限的,學校的權利應該是有效的,雙方的義務又都是具體的。抓住了安全檢查的最終目的所在,就找到的學生配合的最大依據,小道理服從大道理,對于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或不足,敬請同學多提意見或建議,以進一步完善。還想讓同學們思考一個問題:為什么班主任教師的話對我們具有最高效力?答案是他為我們付出的最多,保護我們最得力,所以也最有資格說我們,權利與義務是統一的。到此師生對這一問題達成了一致,一個同學笑著問:“教師你是受誰的委托談這一問題的”,當時我說沒有誰直接委托。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呢?現在想想是學生成長的困惑與需要和一個教師的責任感促使我直面這一學生管理中熱點難點問題的,是思想政治課的德育職責。
2、學校只能承擔自己能夠承擔的有限責任。以體育鍛煉為例。
提出問題:某學校運動會上,發生了一學生在比賽中突發心臟病不幸死亡,后來學生家長到學校去鬧并把棺材停在學校大門口,致使一段時間內學校教學工作無法正常進行。后來由學校賠錢了事。這類問題并非個案。凡發生此類不幸事故時,一般的結論學校工作不細,有一定責任,結果是由學校買單。學校不是營利單位,有些責任它擔不起,為了減少風險,它們一般都采取了降低體育鍛練難度,也降低了鍛練效果,甚至連運動會也不敢開了,學生五育中少了一育。素質教育大打折扣。
分析問題:學校在這類事情中有責任嗎?有多大責任,又能承擔起多大責任?理論上講,只要鍛練前或比賽前,學校進行了學生健康狀況統計,由學生及家長提供學生健康狀況說明,把身體有特殊情況的不宜參加高強度鍛練或比賽的學生另做安排,學校即盡到了自己的責任。問題在于現在大多數家長因經濟條件有限也不清楚學生真實的健康情況,因此統計流于形式,事故的或然性仍在。學校作為事業單位,是在替國家培養人,摸清學生的健康情況是國家與家庭共同責任,學校對此無能為力。
解決:隨著經濟的發展及財政收入的增加加大對教育的投入是國家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不能在預防上買單,就必須在發生不幸事故后啟動國家賠償買單。現在有些地方開始給學生定期體檢有利于防患于未然,是好現象。這樣學校才能專心擔負起自己應盡的責任。
3、學生的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學校發了個國務院關于學生發生事故時若干情況下學校免責的政策條文,要求學生帶回家讓家長看后簽字,學生、家長普遍反感,家長說這個那個學校都不負責任,要你們干什么,我們拒簽;有的學生則不讓家長看這個條文。我仔細研究后,給學生及家長作出如下解釋,一是這個條文是國務院下發的,不是學校或教育局定的,有著充分的法律依據,不會因為咱們拒簽就無效;二是應該跳出文件看文件,保護學生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包含國家、學校也包含家庭,不能把一切都推到學校身上,認為學生一出事就全是學校的責任顯然是錯誤的,學校只能承擔屬于自己的有限責任;三是我們不能只看到學校免責的部分,還要看到學校該負責的部分,如規定中提到禁止學生到校外攤點就餐,否則由此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那么如果學生在學校的餐廳網點就餐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呢學校當然要承擔責任。這樣學生及家長氣就順了。明確了各自的職責所在,才能更好的共同努力,保護好學生的身心安全健康。教師家長平常就明確其職責并盡職盡責,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不幸事故的發生,才是對學生真正負責的態度。坐等不幸的發生再追責雖屬必要,但已與事無補。
附:學校可免除法律責任的情形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臺風、洪水等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于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當時還不是這個簡短的條文,有許多條)
4、學校管理是個系統,需要各方面、各環節相互配合,才能做到教育效果最大化,學校工作各方面要相互配合:不要用會議貫徹會議,不了解情況瞎指揮、亂命令,更不要等出現問題后大批特批了事,要化危機管理為問題管理,平常協調好各部門、大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決不能把所有問題都推給一線教師。
有一次我外出參加一個班主任培訓會,一個領導從家長、學生、教師各自的想法給教育帶來的影響,極為精彩,但提出問題后,對如何解決問題,他歸結為只要有足夠的教學智慧,我們就能化解存在的一切問題,他也沒有提出如何才能有足夠的教學智慧。我想到兩個詞:造神、化神奇為腐朽,誰敢說能有足夠的教學智慧?因為我們搞的是班主任培訓會,應著力研究解決問題的切實可行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為了我們孩子的健康成長,國家、社會、家庭、學校、教師讓我們共同承擔起各自的責任,采用系統作戰,整體抗衡整體。別讓教師再單兵作戰了好嗎?
四、付出與收入的失調。畢業二十五年了,現在工資二千五,老婆干臨時工,能領七百元,她在原單位四年前每月工資170元,現在如繼續上著可領五百。一家三口,每月收入三千多元,每當看到國家統計人均四千五還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自己都無比的慚愧,給黨抹黑了,拖了國家追上世界平均水平的后腿,但我還不會懲罰自己,因為不是咱自己工作不努力,人家就是這么高的工資水平咱還能怎么的?再向后一看,比自己不行的還有一大批。河北館陶一中的一個31歲的東北籍教師趙鵬因為工作、生活負擔過重服毒自殺,應該說他選擇了堅強,而我們只能沒氣沒囊地活著。雖然這是個極端事例,但教師們這樣的工作生活收入待遇卻普遍存在。有人說“先談談大教育 教育的原則是不讓你明白。首先,控制教師隊伍。教師全部出自師范學院。中國的教師不像民主國家那樣選拔最優秀的人才,而是挑一些二流人員送進師范學院。這就保證了學校的腦殘根基:讓學生的知識水平最好也就達到30年前的水平。”(摘自《醫療和教育---中國人民的兩座大山》一文)首先謝謝把我們教育稱為二流人員,高估了,我們算三流都有些勉強,現代這個社會教育這行當是好漢子不干賴漢子干不了的活,可是我們領的是五流、六流的工資。我們這個隊伍可以說整個素質含業務和道德素質都是過硬的。懶笨或品德有問題的比重少之又少,有點背景的就不用講了中國國情,確有一些品質差的,他們根本不能見納于教師主流屬于被鄙視之列;有些有問題的,則應就事論事,對他本人也不應該一棍子打死,更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有的教授被稱‘叫獸’,直接原因不是腦袋出了問題而是屁股出了問題、立場出了問題,根本原因在于一切向錢的價值觀取向。這在教育中表現就是書生不再安貧樂道,有些教授成為利益集團的代言人和詭辯者不具備起碼公民良心,睜著兩眼說瞎話,喪失了做人的資格,被稱‘叫獸’一點不為過,而泛化地攻擊整個教育則有失偏頗。重拾社會良知,關心民眾疾苦是改變現狀的不二選擇。整個社會富者恃財凌貧,貧者不但經濟上受剝奪,話語權上更弱勢,所謂的“漫罵”可能是他們表達心聲的重要方式。大家還要注意一個問題,還有多少平民沒空、不會、沒錢上網表達心聲,誰來關注他們呢。千萬別把我們與那些教授連在一塊,我們高攀不上,既沒有人家的地位、身家,更沒有人家的無恥。教材的相對穩定是國家強調的,局外人不會太明白,教材的指定貌似不是教師的權利,而且我們能把老教材上出新的時代內容。最可笑的是有錢人要求我們窮人講奉獻,講良心、講師德,這詞太重,我們真是有些承受不起。不管心中有什么想法,只要一到了課堂,上好課就成我們的唯一。我們干了,拚了,要求獲得點物質回饋以維持生活,不能算不講良心、師德吧,別只用道德大帽子壓我們,采取點切實措施改善一下教師的生活吧,別讓更多趙鵬悲劇重演。
五、我的偶像——魏書生先生。東北出了三大忽悠:李洪志、趙本山、魏書生。李洪志專門以揭露社會陰暗面而極易引起共鳴,但因缺少建設性而落入下乘;趙本山來自民間,善于觀察生活,提煉生活中的笑料,雖然境界不高但能給人們平淡的生活帶來絲絲笑意,值得文藝工作者反思,我們究竟該到哪里去尋找創作的靈感?別再搞穿越和格格戲了,生活中有太多的平民生活要我們去反映。魏書生先生以他精煉活潑的語言、寬宏的時空觀、句句是實話真話,吸引著我,感動著我。每看一篇先生的作品,自己總有釋然開懷的感覺,唯其真與樂觀。他反對虛頭巴腦,糾纏于個別詞句亂顯學問而不去有效解決任何問題。他承認社會差別,準確認清教師地位,當他在北師大作了班主任工作的演講后,有學生說自己本來準備畢業后去稅務局工作的,聽了先生的報告改變想法想做一名教師了,先生說別,我是說給那些不做教師沒法的人聽的,在可以預見的時期內教師的地位是不可能與政府、銀行、法院等部門的人員相比的。所謂太陽底下最光輝的事業是落不到我們教師的頭上的,我們無法進行時空的選擇,只能面對既定的事實。千萬不要認為我能決定孩子的一生,學生的成長受著多種因素的制約,教師只是其中的一種,但是我們會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積極引導他。我不時在想茫茫宇宙間有個微生物在積極忙碌著,雖然所起作用有限,但總是積極的、促進的,不覺得一種自豪感油然而生。對于魏書生先生所說的:“人跟自己過不去莫過于想管自己管不了的事”有所異議,這話本身沒錯,對個人修養而言是對的,可對于培養現代公民意識又有不利的一面,如我一介書生,卻常在工作之余縱論國事,就是在管自己管不了的事,我認為也是在盡一個公民的義務。
六、素質教育的虛與實。理論上國家提倡又說它是國家教育發展方向,但落實的實踐中卻真成了問題。在紛紛追求政績的大環境下,高考完成情況成為衡量教育質量的主要標準。由于我國高考的選拔性特征,無形中在各地區、同一地區的各學校之間形成一定的競爭關系。面對形形色色的考核,壓力最終會落在教師身上,做好應試教育成為教師的保飯碗以謀生的唯一可做的事,這叫形勢比人強。這種情況又加劇著師生間的緊張關系。于是教育管理事件不時發生。其實素質教育才是教師心中的最愛,操作起來也不是很麻煩的事,高中教育的任務就是傳授基本知識、培養基本能力、培養正確的態度情感價值觀。嚴格會考制度,把會考作為衡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主要標準,高中要完成的達標而非選拔競爭。高考是國家與學生之間的事,與學校無關。沒有了高考的額外壓力,高中教育才可能回歸以提高學生素質的軌道上來,才能面對全體學生做到有教無類。
七、學科設置問題。個人認為全民學英語真是國家教育資源的巨大的浪費。現在從小學三年級開始,直到他學業結束,英語學習伴隨全過程,再看看畢業后有幾個能用得上英語,白白浪費了十幾年的大好時光,忽視了我們最該學好的漢語,看看大學生的手里人手一冊英語詞典,卻極少有人有漢語詞典。連自己的母語都不愿學、不認真學的民族其進步將極其有限,尊重文化多樣性,首先是認同本民族的文化,然后才是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當初我國提出重視英語學習時強調英語是國際通用語言,學好它多重要多重要。但是當初當英國挾工業革命的強勢,在世界到處殖民時并沒有遍學世界各國文化,強勢經濟產生強勢文化。也許有人說現在與當初不同,英語已成為世界通用語,所以我們的選擇還是必須的。但是當廣東獨領中國的經濟風騷時粵語風迷全國,浦東大開發后,“阿拉不曉得”又回到了我們的生活,舍本逐末實不可取。對于英語學習每周開上兩節足矣,高考中則應調低其比重占約50分,或者把它變成選修課,確有交流必要的或有學習該語言天分的培養專業英語翻譯即可。加大古漢語學習,多奠定民族語言的基礎,增加書法等的教學時間,培養更多的具有較高漢語水平的學生,厚文化立思想,逐步培養學生個人獨立的見解。
如果罵教師者為官為富,我無話可說,因為話語權掌握在他們手里,他們在享有經濟優勢的同時也自然擁有欺凌弱者的權力;如果罵教師是弱者,您可要三思而后罵,同是被逼迫,君爾我亦然,咱們同是天涯淪落人,您的罵我承擔不起。一個教師的內心獨白(補)
一個我內心一直很尊重的老領導和我探討過《一個教師的內心獨白》(全文),他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我有了不少新感觸。
一、擇校費問題。我在原文中提出能拿得起高價擇校的主要是或官或富,但也確有窮人砸鍋賣鐵擇校的。對于他們的報怨乃至漫罵自己無限同情、接受;社會對教育的不滿不完全等于對老師的不滿,自己不必過度心虛;現在各高中普通存在或高或低的擇校費問題,如明明可以招生800人,教育行政部門只給它600人的正式指標,另外200人則可以收取一定的擇校費,數額不一定大,對學生家長確為額外負擔,這是利用對教育的資源的壟斷權而進行的。學校自身經營有著這樣那樣的困難,但它也不應該多收費的理由,現實是用不合理手段對付不合理的現實,其結果是強者共同魚肉弱者,學校成為管道之一。
二、亂收費問題。原文中我的理解不準確,農村提留中的教育附加、學校收取的學雜費有著明確的政策依據,不屬于亂費的范疇,亂收費是指亂訂資料、亂攤派。亂收費也從來不構成老師工資,老師工資是由財政支出的,區別只在于由哪級財政。老師待遇的差勁不能成為亂收費的理由,我們不能拿著不是當理說。現在教育亂收費問題一定不存在了。
三、學校資金的使用。辦學校尤其是高中本來應該是一件有利可圖的賺錢的事,只要能有一千以上的學生,只賺不賠。可為什么在實際它們的債務在累年增加呢?除了政府摔袍袱拒絕對高中進行硬件建設投入外,與現在的管理體制中很大關系。該省的沒省,不該花的花了。有一個笑話說,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到各校檢查工作,吃飯時酒不好了是絕對不行的,他們的理由是給你們省了你們也不會用到老師身上去,只能使你們花著方便。
四、我在《說說我們的市委、市政府》一帖中提到我市遇到的一個難題:手續齊全的出租車與沒有手續但價格便宜的電動三輪車爭奪有限的客源,由于消費能力較低,乘客也樂意乘坐三輪車,三輪車主是在求生存,手續齊全的出租車面對不公平競爭。我們這里的處理辦法是折中的,在兩個主干道禁止三輪車載客。在這個問題上我和領導有過觀點的爭論,我認為確實是兩難,三輪車主為掙口飯也不容易,俺領導主張嚴禁、取締三輪車載客,他說這是非法的,如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的權益根本無法得到保障。不能把爭取自己的權益建立損害他人權益的基礎之上。我說他們是在求生存,他說那也不行通過違規違法的手段,守法是第一位的,不濫施同情。生存、傾全家之力甚至拆借才買到一輛三輪車,如果不能運用……法與情,弱勢群體的生存,哎!乘客為什么又樂意坐便宜但有潛在風險的三輪車呢?發展中的問題。
閑暇之余,想到哪兒寫到哪兒,特別是和我一直都很尊敬的老領幾次交流后更添感慨,尤其是對合法性的理解。對不對不敢說,有一點可以保證,都是自己的真實想法,說出來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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