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論我國人民公社農民的性質
劉曉鐸
一, 馮東書何許人?
《炎黃春秋》2008年第5期發表了題為《改革把“工具”重新變成“人”》的文章,作者是馮東書。馮東書是何許人?他是新華社高級記者,報道農村的記者,以大量報道大寨大隊的消息而聞名。我曾從事過我國農村經濟的研究與教學工作,對馮東書的名字很熟悉。毛主席提出“農業學大寨”的口號時,他的報道也都是正面消息,沒有看到他寫過農民、特別是大寨農民只是“工具”,而不是人民公社主人的意思。聽說他發表了這篇文章,專門找來看了,感到很驚訝,這也許是我少見多怪。人的觀點是會改變的,正像他在文所說:“改革完全打破了我們過去思想上的枷鎖,我們的思想解放了才恍然大悟。”不過,我還是擔心,哪一天馮東書又一次“思想解放了”,再來一個“恍然大悟”,分田到戶以后的農民又會變成什么呢?
這里不探討馮東書的思想變化的過程,不研究他的品格,主要是說由于這位名記者寫了《改革把“工具”重新變成“人”》的文章,引起我的關注。我們要探討的主要內容還是我國農村集體經濟中農民的性質:是主人,還是“工具”。
二, 集體經濟的農民是主人還是“工具”?
1, 集體農民的權利
馮東書的文章說(以下簡稱馮文):“經過這兩次強制‘自愿’(指合作化與人民公社化運動——引者注),全國農民就從有自主人格、自主生產、自主經營權利的人,變成了簡單勞動工具。當時報紙上沒完沒了地說他們是人民公社的‘主人’,有這個權利,有那個權利。但是他們自己覺得自己除了有聽從指揮去勞動的義務以外,沒有感覺到自己這個主人有什么權利。”這里所說的“報紙上沒完沒了地說他們是人民公社的‘主人’”,想必也包括馮東書自己的報道吧!
那么人民公社的農民究竟有沒有權利?是不是主人?事實說明他們有權利,是主人!
首先從經濟上看:人民公社的農民有勞動的權利。在人民公社時期,農民沒有失業、下崗的威脅,也不要千里迢迢的外出“打工”,只要具備勞動能力,干部就得安排他們勞動。馮文回避這樣一個重要的權利,說明他不是無知,就是別有用心。馬克思早就指出,勞動者如果不占有勞動的物質條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生存。”(參看《馬恩選集》第三卷 第5頁)人民公社社員具有勞動權利,說明他們是物質財富,特別是生產資料的主人,有權利使用這些物質財富。
馮文說:人民公社的農民是沒有“自主生產、自主經營權利的人”,這是事實。集體經濟的農民是沒有“自主生產、自主經營”權,因為人民公社是集體所有,“自主生產、自主經營”權,由集體經濟的代表——干部行使。只有個體經濟的農民,才有“自主生產、自主經營”權,因為勞動的物質條件歸農民私有。以上事實表明農民是集體經濟的主人,而不是個體經濟的主人。
人民公社的農民,不僅有從事勞動的權利,而且還具有作為人民公社主人所享受社會保險和集體福利事業的權利:當時有五保戶制度、義務教育制度、醫療制度等,保證了農民的受教育、醫療保健、養老送終的權利。我國的“赤腳醫生”、“民辦教師”曾聞名世界。雖然初創時教育、醫療、社會保健的水平不高,但是,作為一種制度、農民的權利確實存在了,而且隨著生產的發展,教育、醫療、社會福利的水平也隨之提高。這些都是人民公社農民所享有的權利,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怎么一位專職報道農村的名記者都看不見呢?!怎么能說農民“沒有感覺自己這個主人有什么權利”呢?人民公社農民所具有的經濟權利說明,農民是物質財富的主人。
其次,就人民公社社員的政治地位,也體現了他們是國家、集體的主人。
以陳永貴為代表的一大批干部,包括政府各部門、地方的農民干部,是農民主人公地位的體現;另一方面還表現在廣大社員對干部的監督上。
我們黨歷來重視從工農中、從實際斗爭中選拔干部,取得全國政權以后更加強調這一點。陳永貴當選黨中央政治局委員以及擔任副總理就是典型。農民干部在各級地方政府擔任領導職務就更多了。這一事實表明,農民是國家、人民公社的主人。這只是農民在政治上表現為主人的一個方面。
另一方面是建立集體經濟之后,毛澤東就一直強調干部不能脫離群眾,不要當官做老爺,而且發動群眾監督干部,采取了各種措施,包括大字報等形式,發展社會主義的民主,讓群眾在政治上當家作主。當然,這不僅僅是對農村干部的要求,而且是對全國所有干部、特別是當權派的要求。為此,在農業合作社建立不久,黨中央就發出了《關于農業合作社干部必須參加生產勞動的指示》,以后開展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文化大革命運動等,其政治內容都有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證廣大勞動群眾當家作主,從根本上改變“官”管“民”的私有制社會的殘余。雖然這樣一場偉大的變革被舊勢力所否定,但是,它的原則像巴黎公社的原則一樣,將繼續照亮人類社會前進的方向!毛澤東曾明確指出:“這里講到勞動者享受的各種權利時,沒有講勞動者管理國家、管理軍隊、管理各種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的權利。實際上,這是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沒有這種權利。勞動者的工作權、休息權、受教育權等等權利,就沒有保證。”(《毛澤東讀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批注和談話》(上)第275頁)所以他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和文化大革命運動中,發動廣大群眾把矛盾對準“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就是讓勞動者學會運用“管理國家”的權利。
最后,在文化領域則要求為文藝要為工農兵服務,演工農兵、寫工農兵;農民不僅要受教育,而且要管理農村的學校等。
總之,無論是從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領域看,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民,不僅是集體經濟的主人,而且是國家的主人。可見,馮文說人民公社的農民,不僅不是主人,而且也不是人,只是“簡單勞動工具”,完全是顛倒黑白的謊言。
當然,社會主義時期的勞動者,包括農民,仍然存在著公有制與私有制殘余的斗爭,存在著重新淪為雇傭勞動的可能,存在著重新成為被壓迫階級的可能,這就是社會主義時期存在的階級斗爭和兩條道路斗爭。
馮文不僅不承認我國存在著階級斗爭、兩條道路的斗爭,反而說是什么“極左路線對‘人’的態度不對,在農村就是對農民的態度不對,得罪了農民。”按馮東書的看法,只有把農民變成“打工崽”、“農民工”,給“老板”干活,在“血汗工廠”、“黑磚窯”干活,才是把“工具”變成了“人”?!農民不占有勞動的物質條件,沒有勞動的權利,那就只能出賣勞動力,這樣的農民,哪里還有什么“自主人格”。人民公社的農民恰恰是公有制經濟的主人,集中的表現就是具有勞動權,因而具有“自主人格”。
這里順帶探討一下“人”的問題。馮文說:“-------人就是人,人是創造工具,人有自主意識,有人格的”等等。但是,馮東書不懂人不僅是動物、高級動物,“有自主意識”,能“創造工具”,而且是社會的人,而且人的本質是社會的人。社會的人是由他們在文化、政治和經濟等方面社會制度的地位決定,首先是由他們在經濟關系中的地位決定的。一個連“飯碗”都沒有保證的人,有什么“自主人格”可言。“打工崽”與“老板”講什么“自主人格”,那真是天大的笑話。現在我們經常講“以人為本”,就是不講以什么樣的人為本,是以什么經濟地位的人本:是以“老板”為本,還是以“打工崽”為本。這與馮文所說的“自主人格”的人都是抽象的人,而不是現實生活中的社會人,這種說教只能欺騙群眾,掩蓋社會的人的真實面目。其實,馮東生所說的“自主生產、自主經營”的人,就是私有者。在馮東書之類的“精英”那里,人就是私有者,公有制下的人只不過是“工具”!
2, 只有“聽從指揮去勞動的義務”
馮文說:“------他們自己覺得自己除了有聽從指揮去勞動的義務以外,沒有感覺到自己這個主人有什么權利。”“他們的一切行動聽指揮:早上去哪里干什么活,上午去哪里干什么活---------都是分派的。”其實任何社會的集體勞動,總是要有統一的指揮。勞動者要聽從指揮,不能自由“選擇”,這是由集體勞動的性質決定的,不論是資本主義的工廠勞動,還是社會主義企業的勞動,勞動者都要聽從指揮。農民“聽從指揮去勞動”,怎么能說明人民公社社員只是“勞動工具”呢?!問題是聽從誰的指揮?是勞動者在經濟關系中的地位:為資本家賺錢?還是為國家、集體創造財富?
馮文說:“當時的中國是活‘工具’多,而‘人’太少。一個國家只有個別領袖能動腦子,能發揮‘創造性’,社會生產力怎么會發展快?”這也是對廣大勞動者和領袖的誣蔑。
毛澤東一貫重視發動群眾,發揮群眾的主動性,在戰爭時期是這樣,在經濟建設中仍然如此。互助合作運動是群眾首先搞起來的,他大力支持;農民搞鄉鎮企業,他全力支持;大寨大隊干得好,他提出“農業學大寨”的口號等等,事實表明當時決不是“個別領袖能動腦子”。河南林縣紅旗渠的建成等大量事實表明,農民絕不像馮東生所說的只是“活工具”。把農民說成是“活工具”,是“貴族”對“泥腿子”的蔑視。
3, 關于“吃不飽肚子成了全國的一個最難解決的大問題”、“搞得全國生產上不去”與農民“磨洋工”等
馮文為了證明人民公社的農民被當成“簡單工具”,不是“主人”,說了上面一些所謂的“事實”。那我們就來逐個進行探討:
A,關于“吃飽肚子成了全國的一個最難解決的大問題”。
一點沒有錯!馮東書作為“跑農村”的“高級記者”,連這一點也感到驚訝,充分表明他的無知!
美國的原國務卿艾奇遜就說過這個問題。早在1949年8月5日艾奇遜就說:“中國人口在十八、十九兩個世紀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不堪負擔的壓力。人民的吃飯問題是每個中國政府必然碰到的第一個問題。一直到現在沒有一個政府使這個問題得到解決。”(轉引自《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第1510頁)當然,艾奇遜所說形成吃飯問題的原因是錯誤的,但是“人民的吃飯”問題確實存在。眾所周知的“闖關東”、“下南洋”、風陽花鼓所說的“十年倒有九年荒”等等,都反映了舊中國廣大勞動群眾,特別是農民存在的“吃飯”問題。至于遇到大的災害,更是餓殍遍野。“朱自清一身重病,寧可餓死,不領美國的‘救濟糧’。”(同上書 第1495 頁)朱自清是大學教授,連他都存在吃飯問題,可見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我們曾經走訪過一些貧困地區,問及農民在舊中國的情況,當地的農民告訴我們說,抗日戰爭時期,他們僅有的一點黑豆都給了八路軍,支持抗日戰爭,自己沒有什么糧食可吃。
根據《中國統計年鑒》1983 的數據,1949年全國糧食產量為2263。6億斤,人口為54167萬,人均產量僅418斤原糧。而當時中國的貧富懸殊十分突出,廣大勞動群眾連平均數也得不到,而且農民生產的糧食要留種子、飼料,還要出賣一點換取工業品等,剩余的才能供自己吃,說明了“吃飯”問題的嚴重程度。
進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初期,也就是馮東書所說的“中國農民”的“黃金時代”(土改以后,合作化以前),恰恰是我國人民的“吃飯”問題突出的時候。因為要實現工業化,進行有計劃地經濟建設,就要把大量農村人口轉為城市人口;把生產糧食的農民,轉變為消費糧食的工人,而且人均消費農副產品的數量比原來的還要多;再加上人口的增長,耕地面積的減少等因素,糧食問題,或者說“吃飽肚子”的問題,確實是一個“最難解決的大問題”。1952年的糧食產量恢復到了歷史最高水平,人均糧食產量為576斤,而1953、1954年,人均占有糧食僅為574和570斤,不僅沒有增加,還稍有下降。這樣,糧食問題就成為阻礙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主要問題。實行農業合作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為了解決“吃飯”問題。
1953年12月,全國實行了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也是為了解決“吃飽肚子”問題一種措施。毛澤東說:“一九五四年 部分地區因水災減產,我們卻多購了七十億斤糧食。這樣一減一多,鬧得去年春季許多地方幾乎人人談糧食,戶戶談統銷。”(《毛澤東選集》第五卷 第273頁)直到1959年,他還在《黨內通訊》中說:“第三個問題,節約糧食的問題。--------忙時多吃,閑時少吃,忙時吃干,閑時半干半稀,雜以番薯、青菜、蘿卜、瓜豆、芋頭之類-------須知我國是一個有六億五千萬人口的大國,吃飯是第一件大事。”而馮東書竟對我國存在的“吃飯”問題感到驚訝,不知道他了不了解我國的國情、看過這些材料沒有?對于這樣的“跑農村”的“高級記者”人們能說些什么呢?
B,關于“搞得全國生產上不去”
馮文說:“他們(指農民——引者注)放出自己的‘原子彈’——磨洋工,軟磨硬泡,搞得全國生產上不出”。實現人民公社化以后,全國的生產是搞上去了,還是沒有搞上去?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只要看看事實就清楚了。
《中國共產黨中央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在《建國三十二年歷史的基本估計》中指出:“在工業建設中取得重大成就,逐步建立了獨立的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和國民經濟體系。一九八0年同完成經濟恢復的一九五二年相比,全國工業固定資產按原價計算,增長二十六倍多------”、“農業生產條件發生顯著改變,生產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國灌溉面積已由一九五二年的三億畝擴大到現在六億七千多萬畝,長江、黃河、淮河、珠江、海河、珠江、遼河、松花江等大江河的一般洪水災害得到初步控制-------”。僅引用以上兩條,就足以表明馮文所說的“搞得全國生產上不去”,完全是違背事實的謊言。而這些成就是在帝國主義封鎖的條件下完成的。怎么能說“搞得全國生產上不去”?
馮文一再誣蔑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民,說什么:“農民就是不好好干,出工不出力,干活不講質量,種地不種滿,不種足,犁地時不犁透,鋤地時不鋤凈草,收獲時節,產量本來不高還到處拋撒,不受凈”、“他們當勞動工具很憋氣,上地的時候互相說:“‘走,給人家干去!’意思是給干部們干去”、“他們放出自己的‘原子彈’——磨洋工,搞得全國生產上不去”等等。很難想象馮東書當時就看到這樣的“事實”,怎么還能寫出那么多報道大寨大隊和農業學大寨的消息?!事實當然不像馮文所描述的那樣。
人民公社時期的農民,都像馮文所描述的那樣“磨洋工”,那么農業生產根本不可能提高,農田基本建設更不可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就。
我國的人口從1952年的5。7億,增至1978年的9。6億,而糧食的人均產量仍然由576斤增為637斤。這樣的成就是“磨洋工”磨得出來的嗎?!至于農田基本建設的成績就更大了。農田灌溉面積由三億畝擴大到六億七千多萬畝,就是說這二十多年擴大的灌溉面積,比我國幾千年積累下的還要多。至于治理大江大河的功績,也是我國幾千年歷史上空前的。僅大寨大隊的梯田、林縣修建的紅旗渠,就可以顯示出人民公社農民的偉大業績,“磨洋工”能磨出大寨的梯田、林縣的紅旗渠來?總之,在人民公社時期,廣大農民擺脫了小農經濟制度的束縛,在公有的土地上,依靠集體勞動,開新河,修堤壩,建水庫,改造洼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等,實現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實行了改天換地的農田基本建設,這在我國歷史上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也為后來農業發展的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說什么“農民就是不好好干”、“給人家干去”等等,完全是對農民的誣蔑!
C,關于農民“磨洋工”
一些農民“磨洋工”確實是事實。
社會主義的集體經濟農民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農民是集體經濟財富的主人;另一方面農民又要憑工分領取生產品(或現金),要賺錢養家;就是說一方面是公有制的主人,另一方面又是賺工分的私有者。用毛澤東的話說,叫:“我國現在實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資制度也不平等,有八級工資制,等等。”“列寧說建設沒有資本家的資產階級國家,為了保障資產階級法權。我們自己就是建設了這樣一個國家,跟舊社會差不多,分等級,有八級工資,按勞分配,等價交換。要拿錢買米、買煤、買油、買菜。”(《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13冊 第413、486頁)就是說勞動者的勞動還有“謀生手段”的一面,因此,一部分群眾存在“雇傭思想”、“磨洋工”是一種客觀必然。而共產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就是要以自己的行動、言論,帶領、說服這一部分群眾,逐步由“金錢的紀律”,轉變成為“自覺的紀律”,使勞動成為人生的第一需要,這就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部矛盾。
農業集體化以來,我國農村勞動力由1955年的1。9億,增至1978年的3億多,而耕地還不斷減少,剩余勞動力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在這種客觀條件下,“磨洋工”的現象就會更為嚴重一些。但是,存在“磨洋工”的現象,并不能否定人民公社農民的主人公性質。
三,土地分到戶以后的勞動農民是什么?
馮文說:“農村改革的核心,就是尊重農民意愿,把土地分到戶,聯產承包,讓農民有自主經營的權利,讓農民自己為自己生產,讓農民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農民也可以經商辦企業。農民覺得飯碗端在自己手里,這才感覺自己當了主人。”
事實是上億的農民涌到沿海城市打工,成為“農民工”,給外資老板或“民營企業主”當“打工崽”,成為出賣勞動力的“無產者”。有的“農民工”干了活拿不到工資;有的進入了“血汗工廠”、“黑煤窯”等等。這就是馮東生所謂的“農民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感覺自己當了主人”。過去農民享受的受教育、醫療保健的權利,都成為過去。現在流行的“看病難”、“住房難”、“上學難”所謂的“新三座大山”,對于農民來說就更為尖銳。每逢春節成千上萬的“農民工”返回老家,就是因為他們雖然成年累月地在城市打工,但根本不可能在城市買房。“農民自己為自己生產,讓農民自己掌握自己命運”的,僅僅是人民公社時期保留下來的幾畝公有土地,否則農民早就流入城市的“貧民窟”了。現在絕大多數農民實際上已經成為半無產者了;確實也有極少數“農民”“經商辦企業”,成了“農民企業家”,但是,他們已經不再是農民了。
馮文說:“農民成了自己的主人以后,干勁大得不得了,個個都活了起來,磨不推自轉,不僅兩只手解放了,幾億人的腦子也轉動起來了。他們的創造性發揮出來了。北方過去一畝地打400斤小麥就很不錯了,現在普通的地方也要打七八百斤,好的地要打一二千斤。他們養蝦也會了,養鱉也會了,養蟹也會了。馬上,全國的糧也多了,肉也多了,水產也多了,油也多了,菜也多了,果也多了,以至多得賣不出去,沒有庫房放了。”看看這一段話,土地分到戶以后,農產品“多得賣不出去,沒有庫房放了”,這與當前糧食、油料、肉類價格上漲的形成鮮明的對比。在通貨膨脹、農產品價格上漲的威脅面前,馮東生還能妙筆生花地寫出“多得賣不出去,沒有庫房放了”等等,真是令人驚嘆不已!
當前我國農民的地位,與分田到戶以前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這是公認的事實。問題只是怎樣的變化?連“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重大課題研究成果;國家‘十五’重點圖書規劃”的《當代中國社會各階層研究報告》,都把農民劃作社會的最底層——十大社會階層的第九層,屬于“弱勢群體”。而馮東生居然還說:農民由“‘工具’重新變成‘人’”。有人把馮東書先生稱作是“神化分田到戶的改革家”,我看他倒像是一個顛倒黑白的無恥文人;像一根隨風擺動的“墻頭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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