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口可樂中國」涉嫌違反中國法律及剝削工人事件
致香港太古公司的公開信
轉自:http://sacom.hk/zh/archives/446
公司主席白紀圖先生:
你好!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Students and Scholars against Corporate Misbehavior) 是一個主要由大專師生組成的香港民間團體。本會成立宗旨是監察企業不當行為,針對企業侵犯工人權利、安全健康、福利及尊嚴等行為開展倡議運動。
本會最近得悉有中國內地大學生組成社會調查小組,就「可口可樂」品牌分布于中國各地的五間裝瓶廠及四間供貨商進行為時近五個月的調查。調查報告《可口可樂調查報告──全國最有價值品牌故意逃避法律和社會責任》指出:「可口可樂」的這批裝瓶廠存在大量濫用派遣工的問題──派遣工的旺季工作時間每個月高達330小時,違反《勞動法》工時標準規定,工資亦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甚至有被拖欠克扣的情況。此外,「可口可樂」裝瓶廠還存在工傷事故頻發、非法收取進廠介紹費、隨意解雇工人等問題。報告詳情可見于中國《網易財經》的網上報道:http://money.163.com/08/1212/11/4SV7ODU1002524T0.html。
按2008年9月公布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用工單位一般在非主營業務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工作崗位,或者因原在崗勞動者脫產學習、休假臨時不能上班需要他人頂替的工作崗位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就該調查報告所指,「可口可樂」裝瓶廠很多派遣工工作年限都在兩年以上,最長甚至達十年。部份工廠派遣工甚至占生產工人的百分之九十或以上,明顯違反上述法律規定。
據本會理解,于香港上市的太古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該調查報告點名批評的最少三間工廠的主要股權。貴公司對相關工廠的工人權益和管理手法須負上重要責任,亦有必要就該調查內容向公眾作解釋及交待。貴公司聲稱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并指職員「超過百分之八十五為全職員工,以長期聘用合約方式雇用」。然而,就該調查報告所得,貴公司國內生產廠房的工人聘用政策顯然與此原則背道而馳,令公眾非常失望。本會期望貴公司能就上述情況盡快向公眾作出合理解釋,以及按法律規定及企業社會責任原則改變貴公司國內廠房種種不合理用工行為。
本會將一如以往,繼續以各種方式監督港資企業于國內的削剝工人行徑。
謝謝!
梁柏能
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
2009年12月13日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