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鋼憲法”出臺始末
文/劉振華
“一五”期間,在蘇聯援建中國的“156項”工程中,有24項安排在遼寧,其目的就是要基本完成以鞍山鋼鐵聯合企業為中心的東北工業基地的興建和改建。從此,鞍鋼成為新中國鋼都,這里也是我國企業管理大法“鞍鋼憲法”的發源地。
建設鞍鋼被列為“重中之重”
鞍山地區有豐富的鐵礦資源和悠久的冶鐵業歷史,其鐵礦資源在古代就被中國人開發和利用,近代鋼鐵冶煉業,則是在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后開始發展起來的。1948年2月19日,人民解放軍解放鞍山。3月初,接管并逐步恢復了鞍山鋼鐵生產。隨后,成立鞍山鋼鐵公司。1949年春,毛澤東發出“鞍山的工人階級要迅速在鞍鋼恢復生產”的電令,鞍鋼開始了全面恢復生產。
鞍鋼是“156項”工程的第一批項目之一。1950年年初,毛澤東、周恩來率領的中國黨政代表團和蘇聯政府在莫斯科簽訂《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及貸款協定,3月27日又簽訂《關于蘇聯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恢復和改造鞍山鋼鐵公司方面以技術援助的協定書》,并在10月25日簽訂了《補充議定書》。1951年10月12日,蘇聯編制的鞍鋼改擴建總體初步設計交付我國,中央人民政府于1952年2月26日予以批準。
根據中蘇協議,蘇方陸續派遣了340名專家到鞍鋼工作,中國也陸續選派了600多名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去蘇聯學習。為了加強鞍鋼修復和建設的領導,黨和國家從東北、華北、華東先后調來500多名縣地級以上領導干部支援鞍鋼,并從中南、華東招聘了具有較高文化和專業知識的工程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
鞍鋼非常重視管理與技術革新,煉鋼廠推廣“快速煉鋼法”,于1952年11月22日創造出6小時零9分煉一爐平爐鋼的新紀錄,轟動全國,毛澤東為此發來賀信:“祝賀你們在平爐煉鋼生產上的最新成就。你們以高度的勞動熱情和創造精神,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之下,創造了超過資本主義各國水平的煉鋼時間和爐底面積利用系數的新紀錄。這不僅是你們的光榮,而且是我國工業化道路上的一件大事。”
“一五”期間,建設鞍鋼被列為“重中之重”。中共中央于1952年5月4日批示:“要集中全國力量首先恢復和改建鞍山鋼鐵公司。”在“全國支援鞍鋼”和“為鞍鋼就是為全國”的口號鼓舞下,鞍鋼進行37項重點工程建設,其中在全國影響至深的是大型軋鋼廠、無縫鋼管廠和第七號煉鐵高爐等“三大工程”。1953年12月26日,鞍鋼舉行 “三大工程”隆重的開工典禮,毛主席此前發來賀信:“鞍山無縫鋼管廠、鞍山大型軋鋼廠和鞍山第七號煉鐵爐的提前完成建設工程并開始生產,是一九五三年我國重工業發展中的巨大事件。”
“一五”時期是鞍鋼大規模建設和生產發展的興盛時期,全國鋼鐵工業總投資近一半用在鞍鋼,這里成為我國第一個大型鋼鐵生產基地和新中國鋼鐵業的搖籃。
蘇聯“馬鋼憲法”引進中國
新中國成立后,在工業生產的組織管理上,基本上是模仿蘇聯的辦法。在蘇聯援建的同時,蘇聯的集權化科層管理方式也被引進到中國,當時蘇聯采用的是“馬鋼憲法”。
馬鋼即蘇聯的馬格尼托哥爾斯克鋼鐵公司,是蘇聯最大的鋼鐵聯合企業,對工廠管理有一套完整的辦法,甚至上升到法律高度,這就是著名的“馬鋼憲法”。其要點是:實行一長制,不要黨的領導;搞物質刺激,不要政治掛帥;依靠少數專家和一套煩瑣的規章制度,冷冷清清地辦企業,不搞群眾運動,不實現群眾路線,不搞群眾性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
“馬鋼憲法”在蘇聯具有代表性,鞍鋼當時實行的就是這套蘇聯工業管理模式,所屬各個廠礦全面落實一長制經驗,并相應建立起總工程師、總工藝師、總化驗師、總檢驗師、總會計師的制度。當時,對蘇聯的經驗沒有人敢懷疑。雖然這種做法對快速恢復生產、醫治戰爭創傷起到很大作用,但也有不適合中國國情的方面。
在全國的工業企業中推行 “馬鋼憲法”,已經出現了削弱黨在企業中領導地位的弊端,如何加強黨組織對企業工作的領導,成為當時全國爭論的最大焦點。20世紀50年代后期,群眾已經開始對社會上盛行的長官意志、不尊重科學、浮夸蠻干等官僚主義行為產生反感,尤其對蘇聯式的“一長制”極為不滿,這就迫切需要一種人性化、民主化的管理方式取而代之。
1960年,中蘇兩黨的分歧接近公開化,“馬鋼憲法”被批評為“地地道道的修正主義辦企業路線”。對此,中國共產黨積極探索新的企業管理方式,提出在國營工業企業中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經理)負責制和職工代表大會制。一方面加強了黨對企業工作的領導,同時,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并得到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肯定。作為新的企業管理大法“鞍鋼憲法”,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它既是對“馬鋼憲法”的否定,也是對蘇聯權威的否定。
“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
從20世紀50年代后半期開始,中國共產黨開始探索適合我國實際的工業化道路,鞍山鋼鐵公司作為中國最大的工業企業,在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中走在了前面。
1960年3月,中央有關部門給鞍山市委打電話,要求總結鞍鋼經驗,向中央報告。鞍山市委在掌握大量事實的基礎上,經過反復討論,以鞍鋼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活動為主要內容,起草了《鞍山市委關于工業戰線上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該報告在列舉大量事實,講了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之后,指出:繼續徹底地批判堅持一長制、實行經濟和技術掛帥、依靠少數專家辦企業的資產階級路線,堅決地貫徹執行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政治掛帥、依靠廣大群眾辦企業的無產階級路線;繼續徹底地批判和克服教條主義和思想,進一步樹立敢想敢說敢做的共產主義風格,使運動一浪高一浪地向前發展。
這個報告總結了鞍鋼的經驗,毛主席看后給以高度評價:
鞍山市委這個報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興,不覺得文字長,再長一點也愿意看,因為這個報告所提出來的問題有事實,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鋼是全國第一個最大的企業,職工十多萬,過去他們認為這個企業是現代化的了,用不著再有所謂技術革命,更反對大搞群眾運動,反對兩參一改三結合的方針,反對政治掛帥,只信任少數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許多人主張一長制,反對黨委領導下的廠長分工負責制。他們認為“馬鋼憲法”(蘇聯一個大鋼廠的一套權威性的辦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這是1958年大躍進以前的情形,這是第一階段。1959年為第二階段,人們開始想問題,開始相信群眾運動,開始懷疑一長制,開始懷疑馬鋼憲法。1959年7月廬山會議時期,中央收到他們的一個好報告,主張大躍進,主張反右傾,鼓干勁,并且提出了一個可以實行的高指標。中央看了這個報告極為高興,曾經將此報告批發給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電話發給各省、市、區,幫助了當時批判右傾機會主義的斗爭?,F在(1960年3月)的這個報告,更加進步,不是“馬鋼憲法”那一套,而是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這是第三個階段?,F在把這個報告轉發你們,并請你們轉發所屬大企業和中等企業,轉發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當然也可以轉發地委和城市,并且當作一個學習文件,讓干部學習一遍,啟發他們的腦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1960年一個整年內,有領導地,一環接一環、一浪接一浪地實行偉大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城鄉經濟技術革命運動。
這一批示提出了管理社會主義企業的基本原則:堅持政治掛帥,加強黨的領導,大搞群眾運動,實行兩參一改三結合,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兩參一改三結合”指的是干部參加勞動、工人參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規章制度,領導干部、技術人員和工人群眾三結合。人們把毛澤東的這一批示概括為“鞍鋼憲法”五項原則。
“鞍鋼憲法”充分肯定了當時整個工業企業創造的領導體制和管理體制新經驗,在此后很長一段時間里,成為中國共產黨領導工業企業的指導方針,其中體現的重視群眾作用的人文理念,形成了當時老工業基地的一種企業文化模式。在日本、歐洲和美國, 許多工業管理學家漸漸認識到“鞍鋼憲法”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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