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關于諸侯王的問題,帝室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劉邦分封同姓王,是為了協調同姓兄弟之間的關系 ,實際上這是兄弟之間權力和財富分割上不可調和的矛盾。如文帝處置淮南王劉長的問題,他與文帝是兄弟關系,漢文帝十二年時,劉邦留下來諸子只有文帝劉恒與淮南王劉長兄弟二人了,故當時便有民謠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縫,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漢景帝時平定吳楚七國之亂,那就是兵戎相見,變得非常殘酷了,那次戰亂有一王被殺,六王自殺,斬首十余萬級(據《漢書·景帝紀》)。從此以后,諸侯王的勢力,已極大的削弱了,但問題還存在,過去的諸侯王勢力被削弱了,但又出現了新的諸侯王與帝室的矛盾。為什么?因為諸侯王分封制度還在。《漢書·景十三王傳》中講到:
“中山靖王勝以孝景前三年立。武帝初即位,大臣懲吳、楚七國行事,議者多冤晁錯之策,皆以諸侯連城數十,泰強,欲稍侵削,數奏暴其過惡。諸侯王自以骨肉至親,先帝所以廣封連城,犬牙相錯者,為盤石宗也。今或無罪,為臣下所侵辱,有司吹毛求疵,笞服其臣,使證其君,多自以侵冤。”
所以這些諸侯王來京師朝見漢武帝時,便告御狀了。建元元年(公元前138年)十月,代王登(文帝之孫),長沙王發、中山王勝(皆景帝之子,武帝的親兄弟),濟川王明(梁孝王之子,武帝之侄,文帝之孫)來朝,武帝置酒相會,勝聞樂而泣,武帝問其故,勝便以吏所侵事告了一狀。不久,濟川王明便坐殺身邊的宦者而廢遷房陵。這里既有諸侯王自身的問題,又有君王與諸侯王之間缺乏骨肉親親之恩的問題。后來主父偃就提了一個實施推恩令的建議,既有親親之恩,又從實際上削弱了諸侯王的實力。《漢書·主父偃傳》稱:
“偃說上曰:‘古者諸侯地不過百里,強弱之形易制。今諸侯或連城數十,地方千里。緩則驕奢易為淫亂;急則阻其強而合從以逆京師。今以法割削,則逆節萌起,前日朝錯是也。今諸侯子弟或十數,而適嗣代立,余雖骨肉,無尺地之封,則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實分其國。必稍自銷弱矣。’于是上從其計。”
漢武帝實施“推恩令”,表面上是親親之恩,實際上是分化削弱諸侯王的力量。以中山靖王劉勝為例,此人樂酒好內,有子百二十余人,實施“推恩令”的結果便可想而知了。具體是:“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漢為定制封號,輒別屬漢郡,漢有厚恩,而諸侯稍自分析弱小云。”這是處理諸侯王軟的一手,諸侯王中亦還有一些人很難相處,若《漢書·董仲舒傳》講到江都易王劉非,是漢武帝之兄,素驕好勇,故漢武帝以董仲舒為江都相,后來劉非的兒子劉建繼位以后,便胡作非為了,因謀反而被逮問,建自殺。故武帝對諸侯王在實際的處置上還有硬的一手。漢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便有淮南王與衡山王謀反的事,淮南王初封劉長是劉邦的少子,其子劉安文帝時襲封,衡山王劉賜亦是劉長之子,是劉安的兄弟。武帝時,淮南王劉安謀反,主要是其太子的事,也只是有謀反的策劃,并未起兵。衡山王也是因其子劉孝而被牽連。漢武帝派廷尉張湯與董仲舒弟子呂步舒去處理這個案子,呂步舒依《春秋》斷案,武帝皆從之。淮南、衡山二案,所連引列侯、二千石、豪杰等,死者數萬人。實際上所謂二王謀反的問題,皆是二王諸子及后宮謀取王位繼承引起的內部矛盾,然后相互告訐變成謀反的大案。從根本上說,諸侯王的衰亡,有其自身的原因。《漢書·景十三王傳》的贊曰:
“昔魯哀公有言:‘寡人生于深宮之中,長于婦人之手,未嘗知憂,未嘗知懼。’信哉斯言也!雖欲不危亡,不可得已。是故古人以宴安為鴆毒,亡德而富貴,謂之不幸。漢興,至于孝平,諸侯王以百數,率多驕淫失道。何則?沉溺放恣之中,居勢使然也。自凡人猶系于習俗,而況哀公之倫乎!夫唯大雅,卓爾不群,河間獻王近之矣。”
班固這一段話還是相當有道理,整個漢代,從高祖劉邦所封的同姓諸王,到漢末時,有好結局的實在少見,這是他們的社會地位和生活環境所決定的。若梁孝王之后劉立,是在西漢末哀帝時被處置的,審訊時他這樣說自己:“少失父母,孤弱處深宮中,獨與宦者婢妾居,漸漬小國之俗,加以質性下愚,有不可移之姿。往者傅、相亦不純以仁誼輔翼立,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讒臣在其間,左右弄口,積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宮殿之里,毛氂過失,亡不暴陳。”(《漢書·梁孝王傳》卷四七)從劉立的供詞亦可知“生于深宮之中,長于婦人之手”,不可能培養出棟梁之才,如果少年放縱其任事的話,那么成事不足,敗事有余。漢代諸侯王出問題的,大多由于其諸子爭奪太子地位,與其后妃妻妾之間的爭奪相關,矛盾尖銳之后,便不擇手段,一旦鬧到朝堂之上,便成了謀叛大案。現代的機關大院,某種意義上,與古代的深宮有相似之處,孩子們的生活與社會是脫節的,這個環境造成的優越感,使干部子女踏上社會就自然有特殊化的問題。如林彪的問題,便出在與葉群一起放縱林立果到空軍任事,有一幫子人攀龍附鳳地哄著他,圍著他轉,實際上害了他,他那個講用報告,給總理看到了,送主席,立即讓人收起來,不許傳了。少年不懂事,易闖大禍,有了野心,得不到滿足,便走邪路了。如果看一下淮南王與衡山王的案情,便可理解此中奧秘了。不僅漢代是如此,歷朝歷代的分封制都沒有好結果。世家子弟生活環境太優越,過早的涉足政壇和商場,結果往往不佳,還是要從社會生活底層滾起,才能知道人情世故。朱元璋在《皇明祖訓》中說:
“朕觀自古國家,建立法制皆在始受命之君,當時法已定,人已守是,以恩威加于海內,民用平康。蓋其創業之初,備嘗艱苦,閱人既多,歷事亦親,比之生長深宮之主,未諳世故,及僻處山林之士,自矜已長者,甚相遠矣。朕初而孤貧,長值兵亂,年二十四,委身行伍,為人調用者三年,繼而收攬英俊,習練兵之方,謀與群雄并驅,勞心焦思,慮患防微,近二十載,乃能剪除強敵,統一海寧,人之情偽,頗亦知之,故以所見所行,與群臣定為國法。”
這一段話還是非常深刻的,知識與才能是從實踐中來的,什么事都要從最基本的勞動和社會實踐做起,沒有歷練,只有書本知識,僅憑世家出身的社會關系便少年得意,那是不行的,讓他們當家任大事,往往成事不足,敗事有余,漢代諸侯王之子弟便是前車之鑒。那時叫“僻處山林之士”,現在叫“公知精英”,都靠不住。他們善于沽名釣譽,真讓他們真槍實彈上戰場,非壞事不可。趙奢之子趙括,嘴上的功夫不錯,長平一戰,葬送了趙軍四十萬。概念上的邏輯推演與生活的邏輯是兩回事,前者是線性的,后者是多元而全方位的。至于河間獻王劉德,是景帝之子,他作了不少整理古籍的文化工作,史稱:
“(劉德)修學好古,實事求是。從民得善書,必為好寫與之,留其真,加金帛賜以招之。由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里,或有先祖舊書,多奉以奏獻王者,故得書多,與漢朝等。……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其學舉六藝,立《毛氏詩》、《左氏春秋》博士。”
他所作的畢竟是文化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這只要你修學好古,憑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是能做出成績來的。至于行政管理,帶兵作戰,就沒有那么簡單了。
五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在國家治理上,由張到弛,由弛到張,它總有一個過程。從文景到武帝,通過朝廷與諸侯王之間關系的變化,那是由弛而趨張的過程。我們如果去讀賈誼的《治安策》,那是為由弛轉而為“張”的輿論先行。到景帝時,晁錯進行了具體策劃。在對待匈奴的問題上,他提出了移民實邊的建議和發難削奪諸侯王的建議,結果引起七國之亂,晁錯反而成了犧牲品。平定七國之亂以后,朝廷與諸侯王之間的矛盾還在延續,其他社會矛盾亦日益尖銳。從景帝到武帝執政前期,已經開始拉緊弓弦的措施,包括意識形態和司法行政的制裁這二個方面。在意識形態上主要表現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司法行政制裁上則主要是出現了一批文法吏,也就是酷吏們興辦大案和要案。這二個方面的始端都在景帝時期露其端倪。我們知道,漢初是黃老之學占統治地位,如曹參執政時期,強調無為而治,在思想意識形態領域比較寬松,仍然保留著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態勢。在朝廷與諸侯王之間,仍然有一批申商之士與縱橫家一類說客在那兒活動,即使如賈誼與晁錯,司馬遷在《太史公自序》中也把他們列入申商,就其學術淵源來說,《漢書·藝文志》則把賈誼與晁錯的著作歸入法家類。如果細讀賈誼的作品,他是主張禮治,不是主張法治的,可能受儒家的影響更多一些。至于晁錯,最初是“學申商刑名于軹張恢生所”,張恢是軹縣的儒生,晁錯從其受申商之學,后來他又奉太常之命受伏生之《尚書》,可見當時諸子與儒家的分野還不明顯。當時朝廷大臣與諸侯王身邊都有一批游士賓客,各為其主,各家在思想傾向的分野上,還不明顯。如賈山、鄒陽、枚乘,都是諸侯王身邊的游說之士,其思想傾向皆隨形勢而變化,也許可以歸之于縱橫家一類。《漢書·田蚡傳》講了漢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的一件事,那一年漢武帝只有十七歲,竇嬰為丞相,田蚡為太尉,其云:
“嬰、蚡俱好儒術,推轂趙綰為御史大夫,王臧為郎中令。迎魯申公,欲設明堂,令列侯就國,除關,以禮為服制,以興太平。舉謫諸竇宗室無行者,除其屬籍。諸外家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國,以故毀日至竇太后。太后好黃、老言,而嬰、蚡、趙綰等務隆推儒術,貶道家言,是以竇太后滋不說。二年,御史大夫趙綰請毋奏事東宮。竇太后大怒,曰:‘此欲復為新垣平邪!’乃罷逐趙綰、王臧,而免丞相嬰、太尉蚡。”
結果趙綰與王臧二人皆下獄自殺。另一件事見于《漢書·儒林傳》的轅固傳,事情發生在景帝時,轅固與黃生爭論于景帝面前,景帝偏向儒生轅固,而黃生主黃老之學。史載:
“竇太后好《老子》書,召問固。固曰:‘此家人言矣。’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書乎!’乃使固人圈擊彘。上知太后怒,而固直言無罪,乃假固利兵。下,固刺彘正中其心,彘應手而倒。太后默然,亡以復罪。”
從這二件事,可知在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竇太后去世以前,黃老思想在朝廷占主導的地位,然而提倡儒家的學說,從景帝已開始。漢武帝即位以后,這個態勢更為強健,但要到竇太后去世以后,才能取得主導的地位,而獨尊儒術,罷黜百家,那是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的。其云:
“《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臣愚以為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并進。邪辟之說滅息,然后統紀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從矣。”(《漢書·董仲舒傳》)
所謂“《春秋》大一統”,說到底便是保持君王的尊嚴和權力必須處于至高無上的地位,它是對于諸侯王分裂主義傾向而言的,是為了保障權力的高度集中和統一。對策以后,漢武帝便讓董仲舒為江都易王劉非的丞相。劉非是武帝的哥哥,好勇而驕橫,這對董仲舒而言,是一個非常難辦的差事。江都易王問董仲舒,越王勾踐滅吳的事情怎么看?董仲舒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具體問題的是非,認為越本無一仁,也就是算不上仁人,“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是以仲尼之門,五尺之童羞稱五伯,為其先詐力而后仁誼也。茍為詐而已,故不足稱于大君子之門也。五伯比于他諸侯為賢,其比三王,猶武夫之與美玉也。”王曰:“善。”從他們的對話來看,春秋五霸講的是霸道,董仲舒講的是儒家的王道,所以“仲尼之門,五尺之童羞稱五伯”,如果你順著江都易王思路講越王滅吳之事,那么你勢必使諸侯王與朝廷對立起來,陷入過去縱橫家的思維圈子,問題是諸侯王身邊的說客,并非都能如董仲舒那樣態度鮮明地劃清這條界線,如果為諸侯王之利害謀事,那就會陷入在朝廷看來是為諸侯王謀叛的死結之中。我們讀一下《漢書·伍被傳》,便可以知道這些在諸侯王身邊的游士說客處境之難。淮南王劉安好學術,折節下士,伍被為楚伍子胥之后,是淮南王幕下眾賓客之首。淮南王有邪謀,他開始持反對的態度。當淮南王的孫子劉建被逮以后,劉安問伍被事已如此,該怎么辦。伍被設身處地為淮南王設計了一些方案,實際上也很難付諸實施,而且這個方案也是出于為朝廷有利設想的,結果伍被還是被殺了。從這二個案例,可以知道從觀念上講獨尊儒術、罷黜百家在維護朝廷大一統局面的意義了。盡管朝廷可以任命儒生公孫弘為丞相,并依仗權力和政策措施,諸如設五經博士,讓博士弟子員可以為官,但他們在思想觀念上仍然不可能完全一致,黃老思想還是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不說別人,就是漢武帝當年的太子洗馬汲黯,還是堅持原來的黃老觀念,史稱其“學黃老言,治官民,好清靜”,他可以公開批評漢武帝“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漢武帝批評他說:“甚矣,汲黯之戇也!”這個“戇”字,是指汲黯怎么不懂他儒表法里的策略呢?漢武帝除了招文學儒者,還重用一批文法吏,用嚴刑峻法來維護他的統治。為此群臣批評汲黯,汲黯則說:“天子罷公卿輔弼之臣,寧令從諛承意,陷主于不誼乎?且已在其位,縱愛身,奈朝廷何!”(《漢書·汲黯傳》)從漢武帝及群臣與汲黯的這一番對話,可見汲黯直得可愛。故“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立儒家作為朝廷在意識形態上的主流地位,實際上只是借著尊尊親親確立王者至高無上的地位,盡管其他諸子之說在那個時期退出主流地位,但其他各種流派的思想觀念還是活躍于知識分子當中,它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消失,在適當的時機,隨著社會矛盾和各個階層的需要,還是會以各種形式表現出它之存在的。
六
如果把“一張一弛,文武之道”的文武二字,理解為文與武二手,那么文的一手便是在意識形態上表現為“獨尊儒術,罷黜百家”,而武的一手,便是表現為通過司法手段對各種分裂勢力的制裁。我們不妨讀一下《漢書·酷吏傳》,它的序言引孔子在《論語·為政》中所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刑法與德治是統治的二個手段,前者是霸道,后者是王道,一文一武相輔而成。文中有一句“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原”,那即是文法吏用法令來治理社會秩序是治理的一種手段,而根本上還得靠思想觀念上的教育,在儒家看來德治是致治的根本。一文一武,國家治理的二個手段,缺一不可。劉邦入咸陽,約法三章,那還是有法令的,不是沒有法制,只是寬松而已。故序言對漢初蕭曹那段無為之治,稱為“罔漏吞舟之魚”,這是對社會一般問題而言,實際上對于各種分裂勢力還是不斷用戰爭手段來解決問題的,如漢初對異姓諸侯王的鏟除。酷吏這個概念,在呂后時便有了,只是不普遍罷了。《漢書·酷吏傳》序言稱:
“高后時,酷吏獨有侯封,刻轢宗室,侵辱功臣。呂氏已敗,遂夷侯封之家。孝景時,晁錯以刻深頗用術輔其資,而七國之亂發怒于錯,錯卒被戮。其后有郅都、寧成之倫。”
從這一段表述可以知道,酷吏其實只是君王為維持其統治的爪牙而已,酷吏的出現,并非始自漢武帝,在呂后時已有了。漢文帝時,以張釋之為廷尉,《漢書·張釋之傳》記其一案云:
“頃之,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于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以為行過,既出,見車騎,即走耳。’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廷尉是當時最高的司法當局,他處理案子時,不是看君王的顏色行事,強調的是“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這就是要求司法如何依照律令保持公平和公正的問題,執法的目的是維系社會的秩序。到了景帝、武帝時期的酷吏,情況就不同了。漢武帝時,酷吏的代表人物是張湯與杜周。先說張湯,他曾是漢武帝時的廷尉,史稱其辦案,“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監吏深刻者;即上意所欲釋,予監吏輕平者。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即下戶羸弱,時口言‘雖文致法,上裁察。’于是往往釋湯所言。”(《漢書·張湯傳》)可見張湯辦案是看武帝的顏色以及案子對象的狀況而辦,那就有倚輕倚重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杜周的談吐中,表白得更加清晰。杜周也在漢武帝時擔任過廷尉,史稱:
“其治大抵放張湯,而善候司。上所欲擠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釋,久系待問而微見其冤狀。客有謂周曰:‘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獄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后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漢書·杜周傳》)
這樣辦案,如果君王又錯失,那么辦案的結果,往往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張湯經手過許多大案要案,史稱其“治淮南、衡山、江都反獄,皆窮根本。嚴助、伍被,上欲釋之,湯爭曰:‘伍被本造反謀,而助親幸出入禁闥,腹心之臣,乃交私諸侯如此,弗誅,后不可治。’上可論之。其治獄所巧排大臣自以為功,多此類。”(《漢書·張湯傳》)張湯治獄,還有配合漢武帝崇尚儒學的傾向,故“湯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平亭疑法”,故“丞相(公孫)弘類稱其美”。(《漢書·張湯傳》)而在公孫弘身上,他也是“辯論有余,習文法吏事,緣飾以儒術”。(《漢書·公孫弘傳》)故從公孫弘與張湯這二個人身上,文武二途還是互相配合的,如治橫山與淮南之大案,便有儒生呂步舒與張湯配合,依《春秋》大義斷案。在漢武帝時,儒生出身的官僚如公孫弘,結局要好一些,而酷吏們得罪人太多,其結局大多不佳。當初張湯與趙禹“共定諸律令,務在深文,拘守職之吏”,最終張湯為三長史所搆害,張湯不服,漢武帝讓趙禹去見張湯,史載:
“禹至,讓湯曰:‘君何不知分也!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今人言君皆有狀,天子重致君獄,欲令君自為計,何多以對為?’湯乃為書謝曰:‘湯無尺寸之功,起刀筆吏,陛下幸致位三公,無以塞責。然謀陷湯者,三長史也。’遂自殺。湯死,家產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它贏。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惡言而死,何厚葬為!’載以牛車,有棺而無槨。上聞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盡按誅三長史。”(《漢書·張湯傳》)
從這里可見這種酷吏雖以深刻為事,然其自持還能廉潔自奉,所以漢武帝復啟用其子張安世。故對酷吏在歷史上的地位和作用,還是要一分為二。漢武帝若不是文武二途并舉,那很難處理諸侯王的問題。當然這個過程中,酷吏們也確實冤死了不少人,他們自己最終也成了歷史的犧牲品。趙禹責問張湯“君所治,夷滅者幾何人矣!”這個話的背后,今天你張湯冤屈而死,也是報應呵!歷史就是如此無情。
漢宣帝時,元帝為太子,父子倆曾有一段對話,史載:
“(太子)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嘆曰:‘亂我家者,太子也!’”(《漢書·元帝紀》)
這里所謂霸王道雜之,也就是儒表法里而已。漢武帝的文武二手并舉才能收到治國的實效,這里以張湯、杜周他們為代表的漢武帝時期的酷吏,與戰國是諸子如申商之學已是二回事了。商鞅他們還是有思想的改革家,而張湯與杜周不過是漢武帝手下的鷹犬罷了。他們與張釋之也不同,張釋之還有法治的觀念,即使如韓非子,也有法、術、勢一套思想體系,韓非子的《五蠹》與《顯學》對儒家的學說完全抱批判的態度。張湯就不同了,他受到公孫弘的贊揚,他與呂步舒一起附會《春秋》經義來斷案,故儒表法里之法,只是指獄吏們出身的文法吏的司法操作層面而已,他們只是以法令迎合統治者為治之具,不能與法家的思想混為一談。它也是國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沒有專政的一手,僅靠思想意識這一手,不可能有效地治理國家,不能因它面目猙獰而否定它存在的客觀需要。漢元帝不懂得這個最基本的道理,所以漢宣帝會講“亂我家者,太子也”。正因為如此,漢代在元、成、哀、平四代都是儒生當家,最終是王莽以外戚身份奪了漢家的天下。故毛主席說過,元、成、哀、平一代不如一代。自漢武帝至漢宣帝,漢代的家法是儒表法里這個說法是能成立的,沒有這文武二手,國家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治理。這在古代是如此,在當代恐怕也缺少不了,其表現的形式和內容應該有很大的變化,其總的精神是一致的。秦暉在《傳統十論》一書中,有專門一章,批判儒表法里的說法,他的矛頭是對著毛澤東《讀<封建論>呈郭老》那首詩中“百代都行秦政法”那一句而來。其實儒表法里這句話出自毛主席概括《漢書·元帝紀》上漢宣帝與元帝那一段對話,秦暉只從概念上去推導,根本不知道中國歷史是怎么回事,他根本不懂中國思想文化和實際政治操作層面的傳統是怎么一個關系,任意地妄加評論。這本書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如今仍招搖過市,誤人不淺。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讀過《史記》太史公自序中的《六家要旨》,其文云:
“《易大傳》曰:‘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涂。’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這里六家是陰陽、儒、墨、名、法、道德,“百慮而一致”,此謂各家思考的途徑不同,但目的是一致的,途徑不同,取向則一。這個一是指現實生活的需要,各家思考的視角不同,方法不一,為現實斗爭的需要服務的宗旨是一致的。各家只是進言之路不同,省與不省,是指學者考察諸子百家時,是不是理解這一點。故這個百慮而一致不是建立在思維的邏輯推演的基礎上,而是現實生活邏輯上各個時期各個方面不同的需求,而其服務的對象則是現實社會生活處理不同問題時不同方面的需要。因此諸子百家之間,在不同時期,往往有不同的分化組合。在思想的層面,在操作的層面,在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層面,在人與自然相互關系的層面,均有不同。如從人物個人來講,思考問題的視角,亦往往隨著他處境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在不同的層面,在處理不同問題時,在個人所處情景上的不同,其思維的視角可以有各種差異,因而在諸子之間既有共存而互相補充的關系,又有對立而互相斗爭的一面,這個相互關系的狀態,是由實際生活矛盾的狀態所定,是生活的邏輯需求決定概念的邏輯推演。因此儒法之間,從概念上是可以對立的,但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它們在不同的層面上又可以是共存而互補的。對于統治者而言,各種思維流派的定勢,是如何在不同時期、不同層次、不同方面為我所用的問題,任何一種思維的邏輯定勢,其適應性都是相對的。簡而言之,絕對真理只存在于相對真理之中,單純從概念邏輯推演的過程來推導普適性,實際上只能是一種形式邏輯的思維方法,缺少辯證的方法。這在價值觀念上更其如此,任何普世價值的說教都只是適應某個時期、某個特定人群的需要,對于這些說教,千萬要保持清醒和警惕的態度,它的背后往往包含著邪門鬼道,千萬別為那些表面上道貌岸然的公知精英所迷惑,沒有矛盾的特殊性,哪來什么矛盾的普遍性呢?故省與不省,關鍵是認知的出發點,是實際出發,還是從概念出發,只有從實際出發,才能做到實事求是。(未完待續)
鏈接:朱永嘉:說“一張一弛,文武之道”——從文景之治到漢武大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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