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振興中華! (七)
------重重迷霧中的路線斗爭(5)
五、教條主義集團的陽謀
作者:九月十五(lujun1999)
一九五八年五月下旬,《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在黨內正式通過,全面落實《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行動開始展開,即大躍進開始,整風運動結束。據薄一波在《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中第680頁透漏“1957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第一篇關于四十條修正草案的社論:《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偉大綱領》,要求‘有關農業和農村的各方面的工作在十二年內都按照必要和可能,實現一個巨大的躍進’。這是黨中央通過報紙正式發出‘大躍進’的號召,也是第一次用號召形式使用‘躍進’一詞。這說明修改后的農業四十條,實際上成為發動‘農業大躍進’的綱領”。1957年10月正是“57整風運動”時期,這也可以說明整風運動的目的就是推動《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落實,“大躍進“實際上就是全面落實《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即使是薄也認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就是農業大躍進的綱領性文件。
五六年就應該執行的十二年農業發展綱要,一直拖到二年之后的五八年六月份才開始執行,這本身就是一種極不正常的情況。黨內反對《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劉、鄧教條主義集團的力量相當強大。據人民日報原總編輯吳冷西的回憶錄《憶毛主席》中透露。中央曾立下規矩,由劉少奇和周恩來主管宣傳口的把關工作,日常工作由鄧小平主持的中央書記處管。這種工作分配一直到1966年文革前才調整。五月下旬才在黨內通過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規定:從1956年開始,在12年內,糧食每畝平均年產量,在黃河、秦嶺、白龍江、黃河(青海境內)以北地區,由1955年的150多斤增加到400斤;黃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區,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嶺、白龍江以南地區,由1955年的400斤增加到800斤。后人所說的‘四五八計劃’實際上就是指這條規劃。六月份,劉、鄧主導下的宣傳部門又做了些什么好事情呢?
1958年6月8日,《人民日報》報道河南省遂平縣衛星農業社5畝小麥平均畝產達到2105斤。6月12日,又報道該社放出的第二顆“衛星”,2.9畝小麥試驗田,畝產達3530斤。6月16日,新華社報道,湖北省谷城縣星光社王明進試驗田的小麥畝產4353斤。6月23日,《人民日報》報道湖北省谷城縣先鋒農業社小麥試驗田畝產4689斤。7月12日,《人民日報》報道河南省西平縣城關鎮和平農業社2畝小麥創畝產7320斤的記錄。 7月18日,《人民日報》報告福建省閩侯縣連坂農業社2.6畝早稻試驗田畝產5806斤。7月25日,新華社報道,江西省波陽縣桂湖農業社干部試驗田早稻畝產9195斤。7月31日,《人民日報》報道了湖北省應城縣春光農業社生產隊長甘銀發種的早稻平均畝產10597斤。8月1日,《人民日報》報道“長風社乘長風破萬里浪 早稻畝產一萬五千斤”,據新華社武漢31日電 全國最先大膽提出搞水稻畝產萬斤試驗田的湖北省孝感縣長風農業社,29日收打了試驗田的早稻,大大超過了原來的規劃。他們在一點二一畝田里,收到了干谷一萬八千五百八十七斤,平均畝產谷一萬五千三百六十一斤。8月13日,新華社報道,湖北省麻城縣溪建園一社出現“天下第一田”,早稻畝產36900斤。1958年9月5日,《人民日報》報道廣東省連縣1.73畝中稻畝產60437斤。1958年9月18日,《人民日報》報道廣西環江縣水稻畝產130434斤。
距離五月下旬,一個月時間的6月23日,畝產量就由800斤吹到了4000斤。二個月時間的7月31日,畝產量就吹到了一萬斤。三個月時間的8月13日,畝產量就吹到了三萬斤。四個月時間的9月5日,畝產量就吹到了六萬斤。劉少奇、鄧小平控制的宣傳部就這么落實五月份才通過的黨內正式決議。這么明顯的以極左的形式破壞黨內正式決議《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不知道還有誰能夠否認?1960年3月2日,在環江縣放了畝產13萬斤衛星的洪華被宣布開除黨籍,并逮捕法辦;1963年10月31日,洪華被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 。1980年,鄧上臺后,洪華被宣布平反。
我們再來看一看這一期間毛主席和劉少奇的活動和不同表現。
1958年7月14日—18日,劉少奇到山東省壽張縣視察,有報導說:少奇同志參觀了臺前社,社干部向他匯報說:玉米、谷子,畝產3萬斤至5萬斤,地瓜30萬斤;宏偉社匯報說:籽棉畝產1.5萬斤。少奇同志聽了贊揚說:你們打倒了科學家,他們想都不敢想的你們做到了。這是一個革命。(1958年8月4日《人民日報》)。
1958年9月18日,劉少奇在徐水視察了一天多時光。看過許多豐產衛星田和試驗田,少奇同志還向商莊人民公社黨委第一書記詹登科和陪同的人提議,要大家具體地算一筆賬,比如說種高粱,是種一畝畝產兩萬斤的合算,還是種十畝畝產兩千斤的合算。少奇同志說,大概是少種、多產的合算一些,不過這就要把上面的一畝和十畝所花的工、肥、水等等細致地算算并加以比較,然后得出個結論,才能說服大家。少奇同志說,“這就需要大膽試驗。試驗的東西不要怕失敗,失敗了也總是小范圍的,失敗了也不批評。西藥六○六就失敗了六百零五次。我們要有不怕失敗的精神。試驗成功了就推廣,試驗就是為了推廣。”<<劉少奇同志在徐水>>康濯。見人民日報(1958.09.18)
1958年9月19日到28日,劉少奇到江蘇視察,在常熟縣和平人民公社參觀中稻豐產實驗田,他問黨委書記:畝產可以打多少?回答說:可以打1萬斤。少奇同志說:1萬斤,還能再多嗎?你們這里條件好,再搞一搞深翻,還能多打些。(1958年9月30日《人民日報》)。
1958年8月13日,毛澤東去天津新意村參觀稻田,有關領導匯報說,畝產可達10萬斤,毛澤東聽后搖頭撇嘴,表示不相信。毛澤東說:不可能的事。他指著一位領導說,你沒有種過地,這不是放衛星,是“放大炮”。《人民日報》曾登過一幅照片,五位小女娃嘻戲地站在稻秧上,毛澤東搖頭風趣的說:娃娃,下來吧,站得越高,跌得越重哩。又說:吹牛,靠不住的,我是種過地的,畝產10萬斤,堆也堆不起來么!(許全興:《毛澤東晚年的理論與實踐》第138頁,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5年版)。毛澤東到湖北省,省委第一書記王任重講,有一塊實驗田,水稻畝產上萬斤。毛澤東搖頭說:我不相信。外國朋友問毛澤東,畝產萬斤糧的奇跡是怎樣創造出來的,他一笑置之,說:不要相信這些騙人的數字。(許全興:《毛澤東晚年的理論與實踐》,第138—139頁)
上面這些是劉少奇破壞《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中關于糧食平均畝產量計劃的情況。下面再說一說,劉少奇破壞《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中關于糧食總產量計劃的情況。
我們知道《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也可以看作“用12年時間,糧食總產量翻一番計劃”,1955年糧食總產量為3680億斤,那1967年糧食總產量的目標是7360億斤。1958年9月30日新華社報導,中國1958年的糧食產量將達到7千億斤以上,全國大部分地區糧食總產量基本實現了農業發展綱要規定的12年后的指標。(此條消息被〈〈高王凌:“大躍進”時期的農民行為〉〉一文引用)。雖然這是一條牛皮消息,但也告訴了我們一個事實即大家對《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中糧食總產量的認識也就是1967年的七千多億斤。而這七千多億斤還只是一個估計數字,并非一個確保完成的數字,這個我們可以從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布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第二條看出。“其中的沙荒地區、土地瘠薄地區、常年旱澇地區、高寒山區、無霜期很短地區、地廣人稀地區、大面積墾荒地區,可以按照情況,另外規定增產指標”。也就是說,并非所有的耕地都要完成“400斤、500斤、800斤計劃”,以上列出的地區就要按照實際情況來確定增產目標,不需要按照“四、五、八計劃”死搬硬套。那1967年糧食總產量的目標7360億斤是否真的沒有一點希望呢?也不是。要實現這個計劃,每年的增長率需要維持在百分之六以上才行。那這個增長率是否可行呢?我們知道1951年中國糧食總產量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800億斤,同年十月開始組織農業合作社,到1955年糧食總產量達到3680億斤,平均年增長率達到了百分之七( 2800億斤 X 1.07 X 1.07 X 1.07 X 1.07 = 3670億斤)。根據組織農業合作社的歷史經驗來看,百分之六的增長速度還留有一個百分點的余地。連續12年6%的增長速度,糧食總產量即可由3680億斤增加到7300億斤。“用12年時間,糧食總產量翻一番計劃”并非高不可攀。那劉少奇又作了什么呢?1958年8月,在北戴河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當年的糧食產量達到6-7千億斤,比1957年增產60%~90%”。1959年糧食總產量達到8千億斤到1萬億斤。此時距《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通過時間為三個月。而按照《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規劃,糧食產量達到6000億斤的時間是1964年,糧食產量達到7000億斤的時間是1966年。1958年10月,西安會議又進一步提出,到1959年全國糧食產量必須保證1.5萬億斤,力爭達到2萬億斤。劉少奇想用1958年一年的時間完成《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中應該用12年時間完成的任務,又想用1959年一年的時間在7360億斤的基礎之上再翻一番。毛主席總結為“形左實右”。個人看法,這已經不是工作失誤的左、右問題,根本就是蓄意而為的搞破壞。現在,人們說到這些事情都栽到極左派的頭上,栽到毛主席頭上。真實的歷史卻告訴我們,沒有極左。這些“極左事件”只不過是右派和極右派“打著紅旗反紅旗”搞出來的而已。改革開放后,為了將大批量組織農業合作社的“大躍進”歪曲成高指標、浮夸風的“大躍進”,有不少文章都說《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規定了“糧食和棉花的產量在1967年分別由1955年的預算計數:3652億斤、3007萬擔增加到1萬億斤、1億擔,每年分別以8.8%、10.5%的速度遞增”,以此來將劉少奇人為禍害三年困難時期的責任推給毛主席。而實際上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農業十七條〉〉、一九五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1960年4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都沒有關于糧食總產量的具體規定,只有不同地域的糧食畝產量的規劃,57年、60年的綱要中更是加上了“其中的沙荒地區、土地瘠薄地區、常年旱澇地區、高寒山區、無霜期很短地區、地廣人稀地區、大面積墾荒地區,可以按照情況,另外規定增產指標”的內容。也就是說〈〈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只是一個長遠規劃,具體目標應該看當年的國民經濟計劃指標。1958年二月一日至十一日,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批準的一九五八年國民經濟計劃指標中糧食產量為達到3920億斤。三月二十六日成都會議討論通過了國家計委提出的《關于一九五八年計劃和預算第二本賬的意見》。同這年二月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一九五八年計劃指標相比,作了大幅度的調整。糧食指標從三千九百二十億斤提高到四千三百一十六億斤。以1955年糧食3680億斤為基數,12年糧食產量翻一番的平均年增長率6%來計算,1958年糧食產量的計劃目標應該為4380億斤,3680億斤 X 1.06 X 1.06 X 1.06 = 4380億斤。也就是說二月份批準的國家計劃(1958年3920億斤)還沒有按照12年糧食產量翻一番的目標來作計劃,三月份成都會議批準的國家計劃(1958年4316億斤)已經是按照12年糧食產量翻一番的目標來作計劃了。但決不是按照1967年糧食產量達到1萬億斤來作計劃。如果按照這個目標來作計劃,年增長率必須達到8.8%,那1958年的糧食產量目標應該為3680億斤 X 1.088 X 1.088 X 1.088 = 4730億斤。4730億斤 - 4316億斤 = 414億斤。400億斤的差距足以說明我們的計劃是按照12年翻一番的目標來作,而不是按照1967年1萬億斤的目標來作。改革開放后宣揚的此條信息“《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規定1967年糧食產量由1955年的3652億斤增加到1萬億斤”很有可能是農業發展綱要征求意見稿中的一個是否能達到的目標數字,后來為了嫁禍毛主席而故意宣傳為必須達到的目標數字。新出版的《毛澤東傳(1949-1976)》也對成都會議大肆批評,說什么生產指標,一漲再漲。漲得再厲害,也在十二年翻一番的框架之內。而對于劉少奇1958年8月在北戴河舉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出的“當年的糧食產量達到6-7千億斤,比1957年增產60%~90%”,則一句批評的話都看不到。高指標的責任也竟然全部推卸到十二年翻一番的計劃上來了,推卸到《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上來了。1962年1月,七千人大會,劉少奇意氣風發的向大家宣布,《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不要提了。對于這一決策,華東局書記柯慶施提出質疑“《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還要不要?多少年解決吃穿用?”“農業說少了,以后究竟怎么干?糧食總產量6000億斤不行,5000億斤總還是可以的。”(見《共和國重大事件和決策內幕》)“6000億斤不行,5000億斤總還是可以的。”這一句話又戳穿了劉鄧教條主義集團精心編造的謊言。柯慶施一直被劉鄧教條主義集團打扮成支持毛主席瞎折騰的極左派人物。而這個極左派人物對《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認識,對1967年糧食總產量的目標竟然只有區區6000億斤,連糧食產量12年翻一番的認識都沒有。面對劉鄧教條主義集團全面否定《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的巨大壓力,柯慶施這個極左派人物作出了讓步“糧食總產量6000億斤達不到,5000億斤總是可以達到的”,并希望能夠保住農業大躍進綱領性文件《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不被廢除。
農業合作社從1951年發展到1958年,經歷過互助組階段、初級合作社階段、高級合作社。每一個階段都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能夠調動社員勞動積極性的管理制度。然而,在高級社向人民公社的發展過程中,這種能夠調動社員勞動積極性的管理制度卻遭到了劉鄧教條主義集團人為的破壞。我們再來看一看不同階段合作社的管理制度為什么會發生變化?以及如何變化?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四日,中共中央東北局書記高崗給毛澤東的報告<<關于東北農村的生產合作互助運動>>。報告中就能夠總結出組織農業合作社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即農業合作社要比單干農戶多打糧食,多增加農民收入。這樣才能吸引單干農戶自愿加入農業合作社。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毛主席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作的報告《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里面就說了“農業生產合作社,在生產上,必須比較單干戶和互助組增加農作物的產量。決不能老是等于單干戶或互助組的產量,如果這樣就失敗了,何必要合作社呢?更不能減低產量”。一九五五年九月、十二月,毛主席在給《只花一個多月時間就使全村合作化》一文的按語更是明確提出“一切合作社,都要以是否增產和增產的程度,作為檢驗自己是否健全的主要的標準”。
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主要特點是土地入股,統一經營,統一分配。社員入股土地主要包括:①耕地;②經過戶主同意入社的特殊土地(如藕池、魚塘、菜地等);③社員同意交社開墾的私有荒地。為了照顧社員種植蔬菜等生活消費品的需要,合作社劃出不超過總土地量5%的土地分給社員使用。合作社每年的收入實行統一分配,扣除當年生產費用外,還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和公益金。社員消費部分主要實行按勞分配,并對社員入股的土地和尚未公有化的其他生產資料付給報酬。分配次序為:①交納農業稅;②扣除生產費;③提取公積金、公益金;④支付社員土地、林木、牧畜報酬和租種土地的租金;⑤扣除前四頂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按勞動日分配給社員。從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五五年糧食產量每年百分之七的高速度增長來看,初級農業合作社的管理制度非常成功。
一九五六年一月二十三日,毛主席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中提出“要求合作基礎較好并且已經辦了一批高級社的地區,在一九五七年基本上完成高級形式的農業合作化。其余地區,則要求在一九五六年,每區辦一個至幾個大型(一百戶以上)的高級社,以作榜樣,在一九五八年基本上完成高級形式的農業合作化”,并且在第二條中白紙黑字的寫明“初級社升高級社,應該具備的條件是:社員自愿,有較強的領導干部,并且在轉為高級社以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社員都能增加收入”。對于社員來說,為什么要把初級社改高級社?就是因為高級社社員收入要比初級社社員收入要高。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進一步說明“要使社員的收入逐年有所增加,爭取在一九六二年前后,合作社集體經濟的收入,加上社員家庭副業收入,按人口平均,趕上或者超過當地富裕中農的收入”。與《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配套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共有六十四條管理細則也于一九五六年六月三十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同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公布。請大家記住的是,《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修正草案只有大批量組建高級農業合作社的規劃,沒有組建人民公社的規劃。即使是1960年4月11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公布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最終正式文件也沒有組建人民公社的規劃,只有組建高級農業合作社的規劃,并且規定了“現有的、數目不多的初級合作社,在條件成熟了的時候,應當引導它們自愿地轉為高級合作社。加強對現在還存在的少數個體農民的教育和領導,爭取他們自愿地陸續加入合作社;不愿入社的,聽其自便”。
我們先要弄明白毛主席為什么要把初級社升高級社呢?其實,一開始搞高級社完全是社員的自發行為,這種自發行為給社員帶來了巨大的好處。毛主席只不過是提煉總結了這種自發行為并加以推廣而已。我們知道,幾千年以來,農民都是靠天吃飯,盼望的是風調雨順。然而,全國每年都有一些地區出現自然災害。一般來說,北方缺水容易出現旱災,南方水多容易出現水災。一但出現大面積自然災害,就會引起大饑荒,人相食,大批民眾餓死,還會帶發農民起義。1942年,“水旱蝗湯”四大災害輪番襲擊中原地區的110個縣,1000萬眾的河南省,有300萬人餓死,另有300萬人西出潼關做流民,沿途餓死、病死、扒火車擠踩摔(天冷手僵從車頂上摔下來)軋而死者無數。婦女售價累跌至平時的十分之一,壯丁售價只及過去的三分之一。(見焦國標:《時代》周刊與1942年中原大饑荒)。1936年到1937年上半年,久旱不雨,災情蔓延全四川。國民黨《中央日報》現場報道了劍門關內的饑荒:“梓潼一宿,路愈曲折險峻,土色赤紅,重山裸露,草木稀疏,益覺不勝荒涼遼闊,至此始知已入重災區矣……計全縣無一處不受旱災,以樹皮草根白泥作食者約十八萬人……民食恐慌,已達極點……倘非親歷災區者,將不信四川夙稱天府之國,人民生活竟一降至于如此,恐直與閻羅鬼國相似矣……”各路告急文書雪片般飛到省政府:岳池縣,去年(1935年)至今仍無雨澤,糧盡食絕。渠縣,全縣去秋至今均遭亢旱,災情異常嚴重。宣漢縣,久旱不雨,田土龜裂,十室九空,餓殍載道。巴中縣,去秋至今,久旱不雨,糧食絕乏,盜食死尸。松潘縣,連遭水旱,春無種籽,人無口糧。南溪縣,水潦之后,繼以旱災,土地龜裂,無法耕種。蒲江縣,水災奇重,田廬人畜洗刷一空。新津縣,河災泛濫,街成澤國。新繁縣,淫雨為災,田畝沖刷,糧食損壞。除成都盆地各縣外,都是災區,受災大約3700余萬人。1936年5月4日《天津日報》載《成都通訊》說:“今年樹皮吃盡,草根也吃完,就想到死人的身上,聽說死尸的肉每斤賣五百文,活人肉每斤賣一千二百文。‘省賑會’特派員王匡礎到六口場視察,在一肖姓的屋里發現女饑民張彭氏、何張氏等圍食死尸。通江麻柳坪有一婦女楊張氏因生活艱難,攜其六七歲及九歲的兩個女兒向 他處逃荒。不料走不遠時該婦倒斃道旁,二女饑極,就在她娘身上嚙面部及身上的肉充饑。” (見網絡文章《1936年的四川特大饑荒中的饑民》作者不詳)這種餓殍遍地的慘象,電視連續劇《星火》中有過表現,可能“人相食”過于悲慘則沒有表現出來。
如何解決這個大面積自然災害呢?就是修建水利設施,一勞永逸的改變農民靠天吃飯的局面。建國之后,水利建設立即被擺上了議事日程。1952年,毛主席發出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號召。著名的佛子嶺水庫等成了新中國成立后第一批興建的水庫,為迅速改變淮河流域十年九災的局面立下了豐功偉績。但是,中國還是一個窮國,要完全依靠國家的投資來解決全國每一個鄉鎮、縣的水利建設問題,根本就不可能。有些地區的初級合作社就想依靠自己的力量來修建水庫,從而改變靠天吃飯的局面。然而,修建的水庫不可能只灌溉二、三十戶的農田,只能夠灌溉二、三十戶農田的水庫修建起來也沒有什么意義。一般的水庫也要灌溉幾千畝、上萬畝的耕地,大的水庫可以灌溉幾十萬畝的耕地。而水庫投資大、見效慢,需要十幾年的時間才能收回投資,依靠初級農業合作社人少地少資金少不可能修建起這樣的水庫,單個初級農業合作社也沒有必要獨自來修建這樣的水庫。抱著這樣的目的,很多初級農業合作社就嘗試著聯合起來修建水庫。一開始沒有聯合起來的時候,則鬧出了很多得不償失的笑話。“在興修水利的高潮中,魏樓的先鋒一社計劃在流經鄉里的小青河上修一座水庫,攔住河水,變旱地為水田。可是庫址會淹掉二社和叁社的幾十畝土地。協商不成 ,一社只能降低圍堰的高度。結果因為堰低蓄水少,種下了50畝水稻只收獲3畝。 叁官廟村修了座水庫,而地處上游的窗戶臺村又建一座,致使叁官廟水庫滴水未有。更有下宋村的農民,因為下宋水庫淹了該社上百畝土地,掂著木棍追打信陽地區的水利科長。”見之于<<農業合作化---馬門列夫>>。薄一波的《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第728頁也講敘了農業合作社聯合起來的理由。“由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要求在大面積土地上統一規劃,修建長達幾公里、幾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較大工程的建設需要大批的勞動力和資金,建成后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體與受益單位的投入(勞動力、土地、資金)相適應,這就不僅涉及農業生產合作社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而且還涉及村與村、鄉與鄉、區與區,甚至縣與縣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在當時的條件下,不可能也不允許根據商品經濟的原則,按照各農業社投入的大小,與受益掛鉤進行結算,只能從調整農業生產合作社的規模和調整行政區劃方面打主意”。薄一波的《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客觀的記錄了組建高級社最現實的理由,就是為了修建農田水利灌溉系統。
正是由于農業合作社聯社依靠大社集體的力量,解決了國家無力投資、單個農戶無力投資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難題,改變了幾千年來農民靠天吃飯的局面,實際上也就是解決了舊中國經常出現的大面積自然災害引起大饑荒,人相食,大批民眾餓死的難題。這才受到了毛主席的青睞并加以推廣。我們以前的教科書總是把歷史上農民起義的原因歸結為地主階級的殘酷剝削,然而依照中國人的秉性不到一大批人走投無路活不下去的地步,是不會聚眾造反的。大面積自然災害,政府又施救無力,這實際上是歷史上爆發農民起義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陜西李自成農民起義之所以會形成星火燎原之勢,赤地千里的旱災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因素。再回到農業合作社聯社的組織問題上來,我們知道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國家無力投資,單個農戶也無力投資。那為什么農業合作社聯社又有能力投資了呢?實際上農業合作社聯社也沒有能力投資。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之所以能夠搞起來是因為社員勞動都是無償勞動,不要錢的。由于需要社員的無償勞動來解決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資金缺乏的難題,這又導致了初級社土地入股制度的解體。
為什么呢?第一個原因、修建水庫必定會淹沒耕地。被淹沒耕地的社員怎么辦?他的耕地都沒有了,又如何來搞土地入股呢?就算給他空頭股份,并按照空頭股份給他分紅,這也靠不住。因為初級社土地入股制度允許社員退田退股,如果有社員覺得合作社分配制度不合理,提出退股。耕地還在的社員自然可以退出,耕地被淹的社員就沒有辦法退田退股。耕地被淹社員的土地分紅必須依靠沒有退社也沒有被淹耕地的產出來進行分配。這樣一來,又會造成沒有退社、耕地也沒有被淹社員的收益比已經退社耕地沒有被淹社員的收益要小,這樣就會形成退社潮,最后就是被淹沒耕地的社員無田可退而成為犧牲品。也有人會說,可以給那些被淹沒耕地社員給予錢財補償。那又怎樣補償才算合理呢?土地就是農民的命根子。他的子子孫孫都要靠這些土地生存。你一次性補償他十年、二十年的錢,你出的起嗎?即使出的起,這錢應該由誰來出呢?他會同意嗎?二十年之后,他的兒子、孫子怎么辦?如果每年按時來補償,這個錢誰來出?難道是那些沒有被淹掉土地卻又享受到水庫好處的人來出嗎?要知道初級合作社的社員是隨時可以退出來。如果初級合作社解體了,難道讓那些被淹沒耕地的社員到沒有被淹沒耕地的社員家里一家家的去討不成?有人會說,你可以去賣水澆地賺錢。即使你有這個權力,風險也很大。如果碰到風調雨順的年景,大家都不買你的水,你豈不是要餓死。還有,要修建一個大的水庫,按照中國人均才一苗多地來算,可能有上百人要靠賣水的這點錢來生活。能夠維持嗎?幾乎不可能。前面說過,一個大的水庫修建,依靠單個初級社根本就修建不起來,需要很多初級社聯合起來,社員的無償勞動才能夠修建起來。大家都無償勞動,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水庫建好了,你就來賣水賺錢,可能嗎?一個簡單的辦法解決這個矛盾,就是“把土地再集中起來,再重新分配一次,讓那些被淹沒耕地的社員重新分到新的土地。”
第二原因、土地價值并不是一樣,有好地、差地之分。農田有高產田、低產田之分。好地能夠達到畝產500斤。而差地只能達到畝產200斤,他們的價值肯定不一樣。而在只有二、三十戶的初級社,大家知根知底都很熟悉,還能夠采取各種辦法取得統一意見。一但達到上千戶則根本就沒有辦法取得一致意見,土地入股根本就入不起來。即使是現在二十一世紀,如果要組建幾百個人擁有股份的股份制企業,如果不是折算成現金入股,而是采用土地、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入股,而且股份都只占0.5%-1%左右,那99%的可能性是企業組建不起來。土地差異又是從何而來?這又是土地改革時,土地分配無法完全作到平等搭配好田、劣田引起。這種差異在農民沒有土地到擁有土地的時候,農民之間不會有太大的矛盾。一但這種差異在加入高級農業合作社后,將會導致自己從此以后每年收益都會比別人低,這就會變得不可容忍。無產階級革命的意義就在于創建一個人人平等、自由、民主的社會。并非農民自身原因,而是由于政府土地分配不公而導致自己從此以后低人一籌,無論是誰都不會服氣,也不會容忍。解決問題的方法何在?就是取消土地私有制,農戶把土地都交給集體。集體經營這些土地,在支付土地經營費用之后,土地收益再平等的分配給每個土地入股農民。這樣一來就可以消滅政府分配土地不均造成土地差異所引起的矛盾,不管高產田還是低產田,都由全體社員共同平等占有。
第三個原因、每戶的土地數量與每戶的勞動力不成正比。這個主要是由于我們土地改革分田時的政策引起,就是分田時是按人頭分田,并不是按勞動力分田。比如:甲、乙兩戶人家,甲戶有六口人,兩個強勞動力,四個小孩,那他家有可能分到六畝田。乙戶有三口人,兩個強勞動力,一個小孩,那他家有可能只能分到三畝田。按照初級社的土地入股政策,甲戶的土地股份就比乙戶的土地股份多了一倍,收益也多了一倍。但甲戶和乙戶出的勞動力都是一樣的兩人,這樣一來,乙戶就會覺得很吃虧。網絡文章《陳永貴:毛澤東的農民》就反映了這種情況,不滿的農戶就說怪話“解放前是受地主的剝削,現在則是受地多的剝削”。怎么樣解決這個矛盾呢?把土地再次集中,重新按成年勞動力來分配土地。這實際上是新一次土地改革,把土地按人頭分田(不管老人還是小孩都有田)轉換成按成年勞動力來分田,對于老人和小孩則給予其他的福利。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了土地由私有制向合作社集體所有制轉變。這種轉換有幾個好處。一、能夠調動社員的勞動積極性,利用社員的無償勞動,把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好,一勞永逸的解決中國的大面積自然災害問題,以及由此引起的大饑荒,大批民眾餓死的問題。二、農業能夠實現穩產高產。現在有人統計:在水源充足的地區,種水稻畝產1000多斤不成問題;在能灌上水的地,種麥子每畝能打700斤;而靠天吃飯的地,正常年景還能收300斤,遇上災年就可能絕收了。三、水田的產量和收購價格比旱田高出近一倍,水田的收益是旱田收益的三倍。這樣能夠迅速的提高農民的收入。見<<旱田盲目改水田的教訓>> 高廣志 孫英威。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報》 2008年1月7日 星期一。
哪些人會支持這種轉變呢?一、經歷過大面積自然災害,赤地千里、餓殍遍地慘象的人會支持這種轉變。特別是在解放前,家里還有幾畝地但也餓死了人的中農,更加會支持。他們以自己的人生經歷知道,僅有那幾畝地而沒有農田水利設施根本就沒辦法抵抗這種大面積自然災害。二、了解歷史的人支持這種轉變。蜀郡守李冰的都江堰工程,使成都平原平疇萬頃,沃野千里,成為天府之國。李冰也被人傳頌致今已逾二千多年。三、有全局意識的人支持這種轉變。新中國已經成立了,總不能還象舊社會一樣,每年都有人出去逃荒討飯吧。政治影響多不好。四、有長遠目光的人支持這種轉變。這種人就想一勞永逸的解決中國農民幾千年都沒有解決的靠天吃飯問題。哪些人不會支持這種轉變呢?一、家里地多,勞動力少但又有能力種好地的人不支持。他們的收入有可能會減少。向前面所說的甲、乙兩戶人家,甲戶肯定不滿意。他們地多的優勢根本就沒體現出來,他們的利益受到了損害。二、有副業一技之長的人不支持。《陳永貴:毛澤東的農民》一書里就有位會打鐵的單干戶就不愿意入社。現在要把土地重新集中,并按成年勞動力重新分配,他肯定也是不愿意的。因為他必須參加集體勞動,才會有利益分配。如果他不參加勞動,那他實際上就是失去了土地所有權。如果他參加勞動,那他打鐵的一技之長又沒有時間為自己謀取利益。三、劉、鄧教條主義集團的人不支持。四、目光短淺的人不會支持。吳思著的《陳永貴:毛澤東的農民》一書里比較詳細的記錄了陳永貴的大寨面對的困難,陳永貴如何化解矛盾解決困難,及最后大寨如何在謊言的攻擊下死于劉、鄧教條主義集團重要成員胡耀邦之手。由于吳思擁護劉、鄧教條主義集團整垮人民公社的立場,所以他對大寨集體企業的成就一句未提。而這些成就被毛主席視為農民富裕的希望。《陳永貴:毛澤東的農民》仍然不失為一本好書,至少他記錄了一段真實的歷史,記錄了毛主席同劉、鄧教條主義集團反復斗爭的一段歷史。
可以說,土地由私有制向合作社集體所有制轉變,是符合歷史前進的方向,也符合當時農村生產力的發展要求。集體所有制可以看作是共同所有制,但還不能看作是共同平等占有制,但他同共同平等占有制已經很接近了。這種接近的速度實際上是同農村勞動力的剩余程度、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農民的富裕程度、國家的生產力水平成正比。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越高,機械化程度越高,糧食產量越多,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會越多,就越容易向共同平等占有制轉變。如果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低,機械化程度低,糧食產量低,農村勞動力越缺乏,就越難向共同平等占有制轉變。農田水利設施對提高糧食生產能力有巨大的幫助。前面不是說過,水田的產量是旱田的一倍嗎?修建農田水利設施需要大量的勞動力,當時的農村缺乏勞動力,所以不可能向共同平等占有制轉變。一但農田水利設施完成,農業生產實現機械化,那么大量的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就會剩余,就會很容易的向共同平等占有制轉變。到那個時候,有副業一技之長的人就可以從農業勞動中解放出來,去發揮他的一技之長。而他也可以不需要參加農業勞動單憑他入社的土地就可以獲得穩定的收益,在這個時候他就會支持“土地由私有制向合作社集體所有制轉變”。
支持搞土地集體所有制,并利用集體的力量修建農田水利設施,迅速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代表著農村生產力的發展方向。即使有一些土地向集體所有制轉變過程中利益暫時受損的人反對集體所有制,但也夠不成威脅。真正能夠對土地集體所有制構成威脅的是劉鄧教條主義集團。他們利用人民群眾對集體所有制的陌生,利用人民群眾對共產主義社會美好生活的強烈向往,利用人民群眾在合作化過程中的某些失誤,利用某些利益暫時受損社員的不滿,把集體所有制混同于共產主義社會下的全民所有制,把社會主義階段的按勞分配混同于商品極大豐富下的共產主義按需分配,大搞“官僚主義、強迫命令、瞎指揮、浮夸風、共產風”等五股歪風,想盡一切辦法破壞農業合作社的管理制度,打擊農業合作社社員的勞動積極性,破壞農業合作社的勞動成果。目的就是要把農業合作社的巨大成果搞垮、搞沒,使社員對農業合作社失去信心,最后就是否定《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否定農業合作化,否定集體所有制經濟,否定毛主席的經濟發展路線,然后給毛主席戴上一頂“不懂經濟”的臭帽子,趕下臺。可以說,這就是劉鄧教條主義集團逼宮奪權的陽謀。
lujun1999
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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