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否定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的幾種觀點的辨析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原院長、教授 周新城
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這一基本經濟制度,是我們黨幾代領導集體運用馬克思主義關于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相互關系的原理,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情況,經過長期的探索,排除了各種干擾,才確定下來的。在這一探索過程中,我們既反對單一公有制,反對在所有制問題上“越大越公越純”就越好的傾向,又反對私有化,反對取消公有制為主體的傾向。可以說,這個探索的過程是充滿斗爭的。基本經濟制度的確立,來之不易,我們應該倍加珍惜。正因為這樣,我們把這種所有制結構寫進《黨章》和《憲法》。《黨章》的總綱明確指出: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必須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憲法》第14條規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2009年9月召開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針對當前思想理論界的狀況,還強調要劃清“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同私有化和單一公有制的界限”。黨員要遵守《黨章》,公民要遵守《憲法》,這是最起碼的道理。我們應該堅持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什么樣的,這個問題,應該說是十分清楚的了。
我們為什么要堅持公有制為主體,絕不搞私有化呢﹖簡單地說,這是因為,在我國目前條件下,第一,只有堅持公有制為主體,才能保證我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私有化、私營經濟為主體則會使社會的性質演變成為資本主義,危及廣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第二,只有堅持公有制為主體,才能使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的性質,從而才能解放、發展生產力,在生產力具有社會性質的條件下,實行私有化、以私營經濟為主體,是違背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會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障礙。
然而在這樣一個重要原則問題上,卻存在許多雜音、噪音,報刊上、甚至一些中央大報上,一些學者、甚至頭面人物,時不時發表反對以公有制為主體、主張以私營經濟為主體的言論。所謂“國退民進”,許多就是以公有制“退”出主體地位、由私營經濟“進”占主體地位為目標的。有一位知名人士在中央大報上公開鼓吹:“現在已經形成‘國有經濟為主導、民營經濟 [1] 為主體、外資經濟為輔助’的所有制結構。正是這樣的所有制結構是我們的經濟、政治、生活和人們的思想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形成了一個生動活潑、積極向上的奮發氛圍,這是我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所創造的所有制結構,在今后的發展中,我們仍然要堅持這種結構,并且要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2]
這種明目張膽地反對公有制為主體的言論,是違反《黨章》、《憲法》的。堅持公有制為主體,批評否定公有制為主體、宣傳以私營經濟為主體的種種言論,是《黨章》、《憲法》賦予我們的神圣職責。對于這樣一個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前途命運的原則問題,我們不能置之不理,而應該從理論上加以澄清,分清是非。
鼓吹“國退民進”,否定國有經濟,要求公有制經濟退出主體地位,主張由私營經濟擔當國民經濟主體的人,制造了把國有經濟妖魔化的種種“理論”,在一些財經報刊上,這種唱衰國有經濟的言論一度成為主流。國有經濟左右都不是:搞得不好、出現困難,是“沒有效率”,應該取消;搞好了、經濟效益高了,是“與民爭利”,也應該消亡。在某些經濟學家看來,國有經濟私有化是惟一出路。這種輿論氛圍,對于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是十分不利的。我們有必要對否定社會主義國有經濟的種種“理論”,作一點分析。
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對立論。有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而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是不兼容的,私營經濟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因此,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成熟,國有經濟應該逐步退出,由私營經濟取而代之,即所謂“市場經濟增長一分,國有經濟就萎縮一分;市場經濟建成之日,就是國有經濟消亡之時”。這是某些人主張“國退民進”的振振有詞的理論依據。國資委的一位領導也持有這樣的主張,他說,“凡是市場經濟成熟的地方,國有經濟就應該退出”。這種說法,理論上是錯誤的,政治上是與中央唱反調的。
說社會主義國有經濟不能搞市場經濟,這是違反鄧小平理論的。鄧小平對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的一個重大貢獻就是,他明確指出,計劃經濟、市場經濟都是發展生產的方法、調節經濟的手段,它們不是基本經濟制度的范疇,不是區分社會主義制度、資本主義制度的本質的東西,而是屬于運行機制的范疇,是社會主義、資本主義都可以用的東西。社會主義同市場經濟沒有根本的矛盾,社會主義也可以搞市場經濟。正是在這一理論的指導下,我們黨才能夠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問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在經濟上就是公有制)同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機制相結合。如果說作為以公有制為主要形式的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兼容,那么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失去了基本的理論依據,十四大提出的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豈不就是錯誤的了﹖提出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兼容的人,恰恰是十分贊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這就使他們陷入一種兩難境地:主張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兼容,邏輯上就要反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贊成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邏輯上就要以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可以同市場經濟兼容為前提。我們始終沒有看到這些學者從理論上對下述問題作出解釋:為什么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機制是不兼容的﹖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兼容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兩種觀點是怎樣統一起來的﹖他們只是根據某種利益的需要武斷地下論斷,而從來不講理論邏輯的。
其實,國有經濟可以同市場經濟兼容,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可以搞市場經濟,這個問題在理論上早就解決了。
市場經濟的運行有一個起碼的前提,即進入市場交換的主體是獨立的,擁有自主的經營決策權,并具有自己的經濟利益,能夠根據本身的利益對市場信號自主地作出經營決策。只要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它的經營活動就有可能采用市場經濟這種運行機制。從理論上講,回答國有經濟能不能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問題,實際上是說在國家所有制的條件下能不能建立起這樣的前提,形成市場行為的主體。
社會主義革命在一些國家取得勝利以后,在相當長時期內,由于受國際國內形勢的制約和人們思想認識上的局限,生產數據全民所有制一直采取國家所有、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這種實現形式,企業是國家機關的附屬物,沒有經營自主權,生產什么、生產多少完全由國家計劃規定,企業也沒有獨立的經濟利益,盈利上繳國家,虧損由國家補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只是一個單純的生產機構而不是獨立的經營單位。公有制這種實現形式是與市場經濟相排斥的。有人正是根據這一點否認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可能性。但是,公有制在經濟上可以有不同的實現形式。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作出的《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社會主義實踐,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3] 按照這一思想,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在全民所有制企業里是沿著國家所有、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思路開展的,要求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獨立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自我改造、自我發展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法人。公有制的這種實現形式,就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創造了必要的前提條件。
可見,回答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能不能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問題,必須把公有制本身與公有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區分開來。與市場經濟相排斥的,并不是公有制本身,而是公有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特定的具體實現形式。對原有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進行改革,在堅持公有制的前提下,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賦予企業自主經營權,使企業能夠作為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出現在市場上,成為市場的主體,是完全可以實行市場經濟的。認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水火不兼容,只有實行私有化才能建立市場經濟的觀點,如果僅僅從理論認識的角度看,其錯誤就在于,把公有制的某一種實現形式絕對化了,仿佛公有制只能是國家所有、國家統一經營、統負盈虧,把這種實現形式等同于公有制本身,否認公有制可以有多種實現形式。公有制的某一種實現形式不能同市場經濟兼容,不等于公有制本身不能搞市場經濟。按照市場經濟的需要,改變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恰恰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
西方一些經濟學家也認為,公有制經濟可以搞市場經濟。例如,薩繆爾遜提出,“市場主體的最基本特征是自負盈虧,只要分清了企業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實現真正的自負盈虧,就可以形成一個正常的市場主體,而與其所有制性質并無直接關系,公有與私有都是沒有區別的”。就連我國某些主張私有化的經濟學家將其言論奉為圭臬的科斯,也不得不承認:“由于西方經濟學的整個理論體系是以私有制度已經存在為假定前提的,這就很容易推出私有制是市場經濟惟一前提的結論。而我們現在能看到的市場經濟的制度基礎也只有私有制一種,但歷史并沒有對公有制基礎上的市場經濟做出證偽。”所以,科斯提出,如果中國把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結合起來,這才是真正的中國特色。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我國國有企業經歷了改革的“陣痛”,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中發展越來越快,經濟效益日益提高。事實已經證明,公有制是可以同市場經濟相結合的。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某些學者提出國有經濟與市場經濟不兼容的觀點,實際上是為私有化提供依據的。他們的邏輯是:我們的改革是把計劃經濟轉換為市場經濟,這是生產力發展的客觀需要,而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同市場經濟是不能兼容的,結論自然就是必須實行私有化了。從這里可以看出,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能不能同市場經濟相結合,并不僅僅是學術問題,而且關系到改革的政治方向,關系到堅持公有制為主體、還是實行私有化這樣的重大原則問題。
國有企業是壟斷企業論。自2006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始審議《反壟斷法》以來,有人就利用這一機會,把國有經濟稱之為“壟斷行業”,把國有企業稱之為“壟斷企業”,竭力加以攻擊,誣蔑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的存在就是與民爭利,在反壟斷的旗號下,要求“國退民進”,還“利”于民。一時間輿論紛紛揚揚,造成了一定的聲勢。
能不能把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簡單地稱之為“壟斷”,進而加以反對呢﹖這是一個需要明確回答的問題。
應該看到,隨著市場競爭的開展,由于大企業適應生產社會化的需要,在一般情況下,效益高于小企業,從而生產勢必出現集中的趨勢。只要是市場經濟,就會有“大魚吃小魚”的現象,而生產集中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導致壟斷,這是客觀的、不可避免的。問題并不在于有沒有壟斷,而在于:第一,誰壟斷好,是私人壟斷好還是社會主義的國家壟斷好﹖第二,《反壟斷法》反對的“壟斷”指的是什么,是大企業的控制地位,還是市場上的壟斷行為﹖
我國的國有經濟同資本主義國家的壟斷企業有著根本的區別。我國的國有經濟是革命斗爭中在沒收官僚資本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一開始就帶有社會主義的性質,并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成分。后來又隨著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工業化的進展而不斷壯大。改革開放以來,根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一國情,我們提出適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成分,但我們始終強調公有制占主體地位。按照十五大的規定,公有制的主體地位,除了體現在公有資產在社會總資產中占優勢外,主要體現在“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對經濟起主導作用”上。[4] 公有制為主體、國有經濟為主導,是我國社會保持社會主義性質、發展生產力的前提。私人壟斷則是在資本家無限度地追逐剩余價值的推動下,市場自由競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出來的,它必然導致資本主義基本矛盾 — 生產社會性與生產數據私人資本主義占有之間的矛盾 — 尖銳化,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把國有經濟的控制力當作“壟斷”加以譴責是錯誤的。如果國有經濟沒有控制力,公有制為主體就是一句空話;如果國有經濟不做大做強,我們在國際競爭中就會站不住腳(要知道私營經濟絕大多數是中小企業,怎么也競爭不過規模龐大的跨國公司)。把國有企業當作“壟斷企業”反對掉,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就會失去自己的經濟基礎,就會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失去立足之地。
必須指出,我們要反對的“壟斷”是指大企業在市場上濫用支配地位、排斥其他企業進行競爭的一種行為,而不是凡是大企業就是要作為“壟斷”予以反對。針對在制定、實施《反壟斷法》的過程中某些新自由主義分子把《反壟斷法》的矛頭指向國有企業的種種喧嚷,有關方面曾明確指出,我國的《反壟斷法》“從來不以一個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作為是否壟斷的判斷標準,而是以一個企業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作為壟斷的情形之一”。我們要反對的“壟斷”,并非指大企業的控制力,而是指利用控制地位謀取不正當的利益,最常見的就是操縱價格,從中獲取壟斷高額利潤。而我國在關鍵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雖然對市場有控制力,但并沒有定價權,油、電、水、運等都由國家征求群眾意見后定價的。人民政府首先考慮的當然不是企業利潤有多高,而是人民的承受能力。因此,正如我國兩位著名經濟學家指出的,把國有經濟當作“壟斷行業”來反對,把國有企業當作“壟斷企業”來反對,那是別有用心的“偽命題”![5]
國有企業與民爭利論。這是反對國有經濟、主張“國退民進”的人經常喜歡談論的理由。問題在于,這個“民”指的是什么,怎么“爭利”﹖這是需要加以分析的。
在我國歷史上,“與民爭利”一說源自董仲舒。漢武帝時,豪族冶鐵鑄錢,危及國家鑄幣和稅收,成為朝廷之大害。漢武帝堅持由國家鑄幣,反對私人鑄幣,董仲舒就攻擊漢武帝“與民爭利”。董仲舒所謂的“民”,并不是一般的老百姓,而是貴族和富商大賈。可見,在“民”字上做文章古已有之。
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條件下,“民”即人民,是分為不同階級的。要把勞動人民同資本家區分開來。就勞動人民來說,國有企業與“民”之間的利益是一致的,它用不著、也不會“與民爭利”。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政權是人民的政權,是代表全國人民的利益的。國有經濟是全民所有制經濟,國家占有生產數據是為人民服務的,國有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都是直接或間接地為了滿足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需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當然需要獲得利潤,但利潤并不是國有企業的生產目的,何況國有企業獲得的利潤最終仍屬于人民所有。不可否認,國有企業在實際經營活動中也會同人民群眾發生一些矛盾,但這種矛盾在人民政府的協調下通過改革是比較容易解決的。鼓噪國有企業“與民爭利”的人居心叵測,他們歪曲社會主義國有企業的性質,制造國家與人民的對立,煽動人民反對國有企業,以便最終削弱以至消滅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對此,我們必須保持警惕。
其實,對于工人農民而言,談到“與民爭利”的問題,真正需要分析的是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經濟。私營經濟是以資本家私人占有生產數據為基礎、雇傭工人進行勞動并占有工人創造的剩余價值的一種經濟成分,它的生產目的是獲得最大限度的利潤。資本的本質就是追逐盡可能多的剩余價值,而不是滿足人民的需要。盡管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經濟上公有制占主體、政治上共產黨處于領導地位,私營經濟的經營環境,同資本主義國家相比較發生了很大變化,因而經營方式和管理方法也有很大不同,但追逐剩余價值這種資本的本質是不會發生變化的。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的落后決定了我們不僅允許而且鼓勵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但私營經濟的作用是具有兩重性的:一方面私營經濟對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可以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做出自己的貢獻,因而資本家與工人之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私營經濟還存在剝削,它同社會主義的消滅剝削的本質要求是相矛盾的,資本家同工人之間存在著利益的對立。在新創造價值一定的情況下,剩余價值與工人的工資在量上是一種此消彼長的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資本家與“民”(即工人)是爭“利”的,因為只有把工人的工資控制在勞動力價值的范圍內、甚至壓低到勞動力價值以下,才能保證資本家獲得最大限度的剩余價值。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私營經濟的現實生活中,不能不承認這種矛盾是客觀存在的。
如果“民”是指私營企業主(資本家)的話,那么國有經濟同私營經濟之間是一種“爭利”的關系。這一點,也無須隱諱。我們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市場上各種經濟成分相互平等競爭,優勝劣汰,這種競爭,歸根結底就是“爭利”。哪個企業經營得好,個別勞動耗費低于必要勞動耗費,它就獲得“利”,得到發展;相反,哪個企業經營得不好,個別勞動耗費高于必要勞動耗費,它就失去“利”,得不到發展,甚至破產。這是市場的無情的規律。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私營企業,在市場上相互“爭利”,這是正常行為,無可非議,否則就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規則。要求只準資本家賺錢,不準國有企業賺錢,總是不合理的吧!
照搬西方國家的國有經濟比重論。主張“國退民進”的人,往往提出西方國家的國有經濟的數量很少,我國國有經濟也不需要那么多。他們是把資本主義國家里國有企業的地位和作用套到社會主義國有經濟身上來。例如,有一篇文章說:“我們的所有制改革應這樣進行:縮小國有企業的存在范圍,使其僅僅作為矯正市場失靈的工具而存在于公共物品生產領域、自然壟斷行業和其他私人企業無力或不愿進入的領域。”有人明確表示:“國有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主要應該承擔彌補市場機制不足的功能”,所以國有企業不能太多。
這是毫無道理的。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的國有企業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國有企業有著根本的區別。首先,兩者的性質根本不同。國有經濟的性質取決于國家的性質。恩格斯在談到資本主義國有化時,明確指出,它“沒有消除生產力的資本屬性”,因為“現代國家只是資產階級社會為了維護資本主義方式的一般外部條件使之不受工人和個別資本家的侵犯而建立的組織。現代國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質上都是資本主義的機器,資本家的國家,理想的總資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產力據為己有,就越是成為真正的總資本家,越是剝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傭勞動者,無產者。資本關系并沒有被消滅,反而被推到了頂點”。[6] 資本主義的國家所有制和資產階級的私人所有制本質上是完全一致的,在資本主義社會里,生產數據歸國家所有并沒有改變資本的本質,實行國有化還是私有化,都是為資產階級的利益服務的,國有、私有,反映的都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里,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代表了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國家所有制才是全民所有制,才成為公有制的一種形式,因為這種國家所有制是國家按照全體勞動人民的利益來占有生產數據、行使生產數據所有權的。只有無產階級專政國家的國家所有制,勞動人民才成為生產數據的主人,才能消滅雇傭和剝削關系,從而形成了新型的社會主義的生產關系。
其次,從國有經濟的地位和作用來看,資本主義國家的國有經濟同我國的國有經濟也是截然不同的。資本主義制度下也有一些國有企業,它是作為私人企業的補充而存在,是為保證私人企業更好地運轉服務的。美國前總統肯尼迪說過:“私人企業在我們現在的國家制度下,應當是我們的經濟力量的基礎,這是我們對抗共產主義的惟一抉擇,國家只應生產私人企業所不能生產的東西。”所以,在資本主義國家里,國有企業的任務被定位為彌補市場機制在經濟運行中的缺陷,在市場經濟失靈的地方發揮作用。社會主義國家則不同。國家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因為在社會主義階段,能夠代表社會的有形的組織,只能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體現社會掌握生產數據、組織生產的全民所有制,必然而且只能采取國家所有制的形式。沒有國有經濟,也就沒有全民所有制,而失去全民所有制的主導,集體所有制的社會主義性質也會隨之發生變化。可以說國有經濟的存在及其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主導作用是公有制主體地位的核心,它決定著整個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我國的國有經濟是共產黨執政的經濟基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經濟支柱,調控整個國民經濟的經濟力量,這絕不是西方國家的國有經濟所能夠比擬的。
我國國有經濟的比重應該根據保證社會的社會主義性質、保證整個國民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需要來確定,而不能照搬西方。改革開放以來,迷信西方的風氣盛行,一切以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為圭臬,這種狀況在國有經濟比重問題上也反映出來了。這些人是西方教條主義者,他們完全忘記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正在建設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因而一切要根據社會主義原則和中國國情辦事。當前,把我們的思想從盲目模仿西方的框子里解放出來,已經成為經濟學界一項迫切而現實的任務。
從競爭性領域里退出論。有人借中央提出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從整體上搞好國有經濟之機,鼓吹國有經濟應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將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改造成為“民有民營”企業,這就是他們鼓吹的所謂“改制”的含義,實際上就是賣給私人(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半賣半送”、“明賣實送”),實行私有化。令人擔心的是,近年來,“全面退出論”成為一種十分流行的觀點,這已經對國有經濟的戰略性調整工作產生某種程度的誤導。
主張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的人的理由是,私有制經濟天生適于競爭,而國有經濟則天生不適于競爭,因為公有制是與市場經濟不兼容的。所以,國有經濟必須從競爭性領域“全面退出”。有一篇文章說:“按照國有經濟應有的地位和應起的作用來說,它只應該是在特殊性、自然壟斷性、非盈利性(公益性)等領域存在的一種形式,實際上也就是市場配置資源失靈或不利的領域。”因此,“國有資本從原有體制內的競爭性領域退出”應該是全面而徹底的,既包括小型國有企業,又包括中型和大型國有企業,目的是使“民有民營經濟成為市場經濟的基礎”。
“全面退出論”的根據是國有經濟不適于競爭,而國有經濟不適于競爭這一論斷的理論依據又是公有制與市場經濟不兼容。對于這種理論依據的錯誤,我們在上面已經分析過了。這里,需要分析的是,“全面退出論”的實踐會導致什么樣的狀況。
什么叫“競爭性領域”﹖如果放眼國際、國內兩個市場,還有多少領域不是競爭性領域﹖電力、交通、金融、外貿、航天等等過去一直是被稱為非競爭性的“壟斷行業”,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現在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競爭了,有的甚至已被公認為是競爭性領域。迄今為止,非競爭性領域已是屈指可數,如果國有經濟從競爭性領域全面退出,它還有多少立足之地呢﹖國有經濟又如何發揮對整個國民經濟的主導作用呢﹖“全面退出論”實際上主張的是,把賺錢的買賣都讓給私營經濟,而讓國有經濟專門去干不賺錢的、賠本的買賣,反過來又咒罵國有經濟沒有效率,這難道符合市場經濟平等競爭的邏輯嗎﹖
國有經濟全面退出競爭性領域會造成什么樣的后果﹖國有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經濟基礎。一旦國有企業從競爭性領域退出,僅僅從事不賺錢的、賠本的買賣,國有經濟就不能控制整個國民經濟和提供財政收入,它不僅不能引導、帶領其他經濟成分朝著有利于社會主義的方向發展,相反,要靠非公有制經濟繳納的稅款來養活,這時國有經濟就必然成為非公有制經濟的附庸。出現了這樣的局面,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無產階級專政就失去了經濟基礎,我國千百萬烈士犧牲性命才建立起來的社會主義制度就不可能存在下去。這種后果是令人不寒而栗的。
其實,對某些經濟學家來說,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領域只是第一步,最終目的是要消滅國有經濟。有一位經濟學家(一所著名大學的副校長)不僅要求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領域,而且要求國有企業退出壟斷性行業。他在2007年9月一次會議上就以美國所有行業都是“民營的”為參照系,說:“進一步講,石油行業是不是應該由國有的集團來經營﹖我們現在進入世貿組織以后,面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挑戰,就是我們的產業結構里到底還應該保留多少國有企業﹖”照他的說法,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應該退出;壟斷性行業,國有企業也應該退出。那么,國有企業還有生存余地嗎﹖真是趕盡殺絕!另一所著名大學的教授倒是直言不諱:今天的大國企應該“民營化”,或實行“撒切爾夫人式的私有化”。正如一位學者批評的:這些人“雖然拿著中國重點國立大學的職位和錢,卻貫徹了‘華盛頓共識’要求全面私有化的美國‘中央精神’”。[7] 真是一語中的!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頭面人物公開杜撰中央文件,宣布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是中央的精神。他們在報刊上說:“黨的十五大即確定了國企尤其是央企要在競爭性行業退出,而目前是進一步進入。”[8] 還有人說:“中共十五大已經明確提出,國有企業在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領域里面發展,在競爭性領域內應有序退出。”而且威脅說,“部分行業國進民退將付出沉重代價”![9] 這些在普通老百姓看來是知道內情的頭面人物,一再宣布中央早就定了“國退民進”,然而查遍黨中央的文件,我們卻找不到他們說的內容。
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央提出對國有經濟進行戰略性調整,從那個時候起,就有人開始制造“國退民進”的輿論了。國有經濟布局和國有企業組織結構不合理,是國有企業難以搞好的重要原因。布局不合理主要表現在:國有經濟分布過寬,戰線過長,各行各業無所不包,力量過于分散,整體素質不高。企業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在:重復建設嚴重,企業大而全、小而全,沒有形成專業化生產、社會化協作體系和規模經濟,缺乏市場應變能力。在這樣的格局下,要把幾十萬家國有企業都無一例外地搞活搞好,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所以,中央要求對國有經濟布局進行戰略性調整,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這是完全必要的。從力圖搞好每一個國有企業,到從整體上搞好國有經濟,這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在理論上、實踐上和工作指導上的一大轉變,也是搞好搞活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部署。這里絲毫沒有“國退民進”、“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的意思。謂予不信,那么,讓我們重讀一下十五大以及專門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文件吧。
十五大報告指出:“要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對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經濟必須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領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以加強重點,提高國有資產的整體質量。”[10] 十五屆四中全會更是明確規定:“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其他行業和領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集中力量,加強重點,提高國有經濟的整體素質。”[11] 四中全會還具體規定:“要區別不同情況,繼續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極少數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企業,在努力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同時,國家給予必要的支持,使其更好地發揮應有的功能;競爭性領域中具有一定實力的企業,要吸引多方面投資加快發展;對產品有市場但負擔過重、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兼并、聯合等形式進行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盤活存量資產;產品沒有市場、長期虧損、扭虧無望和資源枯竭的企業,以及浪費資源、技術落后、質量低劣、污染嚴重的小煤礦、小煉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電等,要實行破產、關閉。”[12] 這些文件里,哪兒有什么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的話!中央主張對國有經濟作戰略性調整,而從來沒有“國退民進”的說法。即使是一般競爭性領域,中央文件也是主張“有進有退”,縮短戰線,集中力量,搞好重點。當時主持國有企業改革的吳邦國同志還專門撰文指出,將國有企業改革簡單演繹為“國退民進”,籠統說“國有企業要從一切競爭性領域退出”等等,是完全違背中央精神的,必須堅決加以糾正。[13]
把自己的主張冒充成為中央文件的話,拉大旗當虎皮,似乎有點招搖撞騙的味道。這種手法,實為學術界所不齒。
應該看到,十五大、十五屆四中全會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的總的精神是搞好國有企業。十五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包括國有經濟在內的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經濟基礎,是國家引導、推動、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力量,是實現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證。堅定不移地貫徹十五大精神,推進國有經濟的改革和發展,從總體上增強國有企業的活力和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對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鞏固社會主義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4] 真不知道那些假借貫徹中央文件精神的名義、竭力鼓吹“國退民進”的“名人”,讀了這段話是什么感想!這不是同他們的想法完全相反嗎﹖
國有經濟產權不明晰論。十四屆三中全會對國有企業改革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即“進一步轉換國有企業的經營機制,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這是一個完整的思路,應該成為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思想。
對于“產權清晰”的含義,我國報刊上曾經展開過熱烈的討論。在討論中,有的經濟學家按照私有產權來解釋我國國有企業改革中的“產權清晰”的要求,認為全民所有制是“產權虛置”,是“人人所有,人人皆無”,說是大家都有,實際上誰都沒有直接占有。他們用私有制產權理論來觀察和分析我國公有制的產權,怎么看產權都不清晰。他們認為,只要是公有的,不是私有的,產權就是不明晰的。因此,要明晰產權,就必須把國家的財產落實到每一個人,也就是所謂“量化到個人”。按照這一理論,產權明晰的結果必然是私有化。這恰恰是西方資產階級的新自由主義產權經濟學的核心理論。
必須正確理解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產權清晰”的含義。
首先要明確,產權即財產的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解,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法律是經濟關系的反映。產權是有關所有制的經濟關系在法律上的表現。所有制的經濟關系決定產權,不同所有制的經濟關系就有不同的產權狀況、不同的產權理論,因而不存在一個統一的、抽象的、脫離經濟關系的產權和產權理論。公有制有公有制產權的界定、公有制產權的理論,私有制有私有制產權的界定、私有制產權的理論。決不能用反映私有制經濟關系的產權界定來規范公有制的產權,也不能用西方私有制的產權理論來指導全民所有制的改革。這是理解“產權清晰”的前提。鼓吹公有制產權不明晰的經濟學家,恰恰是把私有制的產權界定、私有制的產權理論當作普遍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東西,并把它作為判斷公有制產權是否明晰的標準了。
其次要指出,產權是一個內容復雜的概念,它不是單一的權利,而是多種權利的結合體。從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角度來考察,產權這一概念至少包含兩組權利;一是財產的所有權(這是根本的、具有決定意義的權利),一是財產的使用權、支配權即經營權(這是由所有權決定的,但又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權利)。[15] 從財產所有權來考察,我國國有企業的產權應該說是清晰的。誰都知道,國有企業的財產歸國家所有,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代表全體勞動人民并按照勞動人民的根本利益對國有企業的財產行使所有權。如果這種所有權都不清晰,企業的全民所有制性質也就不存在了。我國有關法規對國有企業的財產所有權有著明確的規定。例如,《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指出:“企業財產屬于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國務院代表國家統一行使對企業財產的所有權。”當然,在具體工作中,這種所有權仍需要落實,不僅要從數量上清產核資,界定產權,例如,要把國有資產與企業辦的勞動服務公司的集體資產分清,在實行租賃、承包時要把國有資產與個人資產分清,這方面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且,要明確哪一個具體的國家機關代表國家來行使所有權。在這個意義上講,所有權需要進一步明晰化,但不能由此籠統地得出結論,國有企業的財產所有權是不明晰的,更不能由此把“產權清晰”理解為取消國家對財產的所有權,把生產資料“量化到個人”。對此不應有任何疑義。
從財產的使用權、支配權即經營權來考察,當時國有企業的產權是不夠清晰的,需要明晰化。1984年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就指出:“根據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社會主義實踐,所有權同經營權是可以適當分開的。”“要使企業真正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的能力,成為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法人”。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正是按照這一思路進行的。這一改革思路,既堅持了全民所有制的性質,又符合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然而直到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時候,我國國有企業還沒有做到這一點,國有企業的財產使用權和支配權即經營權沒有完全落實,因而這方面的財產權利仍不夠明晰。這表明,市場主體還沒有完全形成。因此“產權清晰”的重點是明確國有企業應該擁有的財產使用權和支配權,把企業各項經營權利和責任落到實處。
可見,“產權清晰”是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搞好國有企業的重要措施,把“產權清晰”理解為私有化,是與中央關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思想南轅北轍的。
私營經濟是先進生產力代表論。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一個決定性的問題是,誰能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是公有制還是私有制﹖如果公有制不能代表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而私營經濟卻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那么我們就沒有必要堅持公有制了,就可以并應該實行私有化了。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這里我們引用一份材料。2009年8月13日《南方周末》發表一篇題為〈國有經濟何妨正名為“非私經濟”〉的評論員文章。文章說:“從命名上,說非公經濟這個詞兒本身,已包含價值上的優劣判斷,揭示了個體戶和私企的從屬地位。”“今天私營經濟的私字,已不再像刻在海絲特‧白蘭太太額頭上的紅A字了。它不僅不再是一種恥辱,而且代表著先進生產力……何不名正言順,別再用非公經濟來稱呼它,直呼其名為私營經濟。而對那些并未真正體現公有精神,在競爭領域與民爭利的國企何妨稱為‘非私經濟’呢﹖”
這篇代表資本家說話的評論員文章,赤裸裸地表露了私人資本的狂傲。過去,公有經濟占主體地位,所以把私營經濟稱之為非公經濟;現在,私營經濟壯大了,自認為可以成為國民經濟的主體了,于是要求把主次顛倒過來,要把公有經濟稱之為“非私經濟”了。真是一副不自量力地要推翻公有制主體地位、進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經濟基礎的暴發戶嘴臉!
這種狂傲的背后,有一個理論問題,即在當今條件下,究竟哪種所有制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
首先,應該明確指出,公有制(國有經濟是公有制的主要部分)是同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相適應的,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要求,能夠解放發展生產力。我們強調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強調堅持公有制為主體,不是出于善良愿望的主觀臆想,而是由生產力的社會性質所決定的一種客觀的必然性。與從倫理道德觀念出發研究社會主義的空想社會主義者不同,馬克思恩格斯認為,“道義上的憤怒,無論多么入情入理,經濟科學總不能把它看作證據,而只能看作象征”。任務在于,從資本主義“經濟運動形式內部發現未來的……新的生產組織和交換組織的因素”。[16] 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資本的積聚和集中使得生產越來越具有社會的性質,許多分散的生產過程融合成為社會的生產過程,整個國民經濟越來越成為一個各種生產密切聯系、相互依賴的整體。生產力的這種性質客觀上要求由社會來占有生產資料和調節國民經濟。然而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資料是歸資本家私人占有的,生產經營是由資本家自行決定的,以他的意愿為轉移,社會產品也歸資本家個人所有。于是,生產形式就與占有形式發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生產形式起來反抗占有形式,生產社會性與生產數據私人資本主義占有之間的矛盾構成了資本主義的基本矛盾。這一矛盾在資本主義制度范圍內是無法解決的。解決這一矛盾的惟一辦法是使占有形式適應生產形式,按照生產力的社會性質的客觀要求,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用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在社會化大生產的條件下,建立公有制、用社會主義公有制取代資本主義私有制,是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是一種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正是因為社會主義公有制是適應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所以建國以來(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盡管由于經驗不足,犯過一些錯誤,有過一些挫折,但從整體來說,我國生產力得到了遠比資本主義要快的速度發展,經濟不斷增長,人民生活不斷得到改善。實踐證明,在當今的歷史條件下,社會主義公有制是解放、發展生產力的主要動力。這就是我們為什么要堅持公有制的基本道理。當前在有人把國有經濟妖魔化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理直氣壯地宣傳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
其次,對私營經濟即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是不是“先進生產力代表”的問題,需要進行歷史的、具體的分析。在資本主義取代封建主義時期即資本主義上升階段,資本主義經濟的確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但是時代發展到了今天,再說它是代表先進生產力要求的“先進生產關系”就不符合實際了。在當今歷史條件下,就世界范圍來說,私有制已經成為生產力發展的障礙。解放前的舊中國,私有制占統治地位,那時是什么景象,我們就不必多說了,就拿當前惟一的超級大國美國(這是鼓吹私有化的人心目中的樣板)來說吧,由它引發的世界范圍的金融危機、經濟危機,其巨大的破壞力,證明了生產資料私人資本主義占有已經嚴重束縛生產力的發展、甚至破壞了生產力,證明了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寄生性、腐朽性。一切美化私有制的言論都經不起實踐的檢驗。
那么,怎樣認識私營經濟在我國的積極作用呢﹖
我國是在經濟文化十分落后的國家里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我們正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水平不高,而且發展不平衡。這種狀況使得非公有制經濟對國民經濟的發展還具有積極作用,決定了我們決不能搞單一的公有制。我們允許并鼓勵和支持私營經濟的存在和發展,并不是因為它是“先進的生產關系”,而是因為我國生產力落后。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生產社會化程度的提高,私有制經濟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我們并不是像某些新自由主義者那樣,把私有制看作是“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必不可少的”,并不是主張“私有制萬歲”。我們是要消滅私有制的,這一目的無需回避。我們是利用私有制,發展經濟,為最終消滅私有制創造條件。
還應該指出,在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私營經濟的積極作用,只有在公有制占主體地位的條件下才能顯現出來。如果沒有占主體地位的公有制經濟,沒有占主導地位的社會主義國有經濟,如果讓資本主義私有制占據主體地位,那就必然導致生產社會性和私人資本主義占有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化,社會就會出現生產無政府狀態,而且兩極分化會越來越嚴重,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對立和斗爭會越來越加劇,就會出現俄羅斯曾經出現的政局動蕩、經濟凋敝、社會不穩的狀態。
[1] 我是不贊成“民營經濟”這個概念的,因為它沒有明確的界定。集體經濟算不算民營經濟﹖外資經濟算不算民營經濟﹖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國有企業算不算民營經濟﹖誰也沒有界定。實際上使用“民營經濟”這一概念時,指的就是私營經濟。為什么放著“私營經濟”這個清晰的概念不用,偏偏要從日本和我國臺灣地區搬來“民營經濟”這個含糊的概念呢﹖想來有兩種考慮。一是回避一個“私”字,換一個好聽一點的名詞,這倒無傷大局;二是故意制造國家與人民的對立,仿佛只有私營經濟代表了人民,而國有經濟與人民是對立的,不能代表人民。這就有點居心叵測了。按照規范性的用語,我們還是使用“私營經濟”這個概念。
[2] 黃孟復:〈民營經濟是富民經濟〉,《人民日報》2010年7月28日第20版。
[3]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二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565頁。
[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20、21頁。
[5] 項啟源、楊承訓:〈反國有經濟中的“壟斷行業”“壟斷企業”是個偽命題 — 兼論為國有經濟“正名”的必要性〉,毛澤東旗幟網2010年4月12日(http://www.maoflag.net/ ?action-viewthread-tid-1443089)。
[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29頁。
[7] 夏小林:〈著名公眾人物接二連三杜撰中央文件觀點 — 兼談優化所有制結構和收入分配問題〉,《香港傳真》No.2010~7。
[8] 徐以升:〈七學者縱論中國民營經濟60年:挑戰與未來〉,《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12月14日。
[9]〈工商聯主席:部分行業已現國進民退,將付出沉重代價〉,《第一財經日報》2009年9月23日。
[10]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第21頁。
[1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008頁。
[12]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第1010頁。
[13] 吳邦國:〈國有企業要從一切競爭性領域退出﹖〉,《經濟日報》2001年5月17日。
[14]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第1004頁。
[15] 此外還有收益權。不過收益權是由所有權、使用權派生出來的,是從屬的 — 作者注。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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