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和權力操縱下的西方新聞自由
凌 言
2011年09月13日08:18 來源:《紅旗文稿》
前不久,英國媒體曝出一系列“竊聽事件”。在這一系列事件中,默多克新聞集團旗下的《世界新聞報》,以媒體的知情權為借口,打著新聞自由的幌子,不遵守法律、違背社會道德、大肆侵犯公民的隱私權,讓人們見識了喪失最起碼的新聞道德和職業操守的西方新聞自由,又一次暴露出西方新聞自由的虛偽本質。
近年來,太多的事例讓人們逐步認清了西方新聞自由的真實面目。在有關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的報道中,人們看到的是各種有利于美國的假新聞橫行、反戰的報道被禁止、媒體受到嚴格管控的自由。在西藏“3.14”事件和北京奧運會舉辦之前的相關報道中,西方媒體或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或捕風捉影、任意編造,或移花接木、張冠李戴,各種表演使人們看到了西方媒體造謠的自由、撒謊的自由、歪曲的自由、誹謗的自由。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來,一些西方媒體蓄意攻擊中國,有的宣揚中國將不堪失業壓力而崩潰,有的指責中國威脅、批評中國發展道路,有的炒作中國將因社會問題嚴重而動蕩不安。但事實上,危機當前,中國社會依然大局穩定,經濟發展也保持著良好的勢頭,反倒是西方國家舉步維艱,社會內部分歧巨大,動蕩局面不時凸顯。在這里,人們看到的是西方媒體無端猜測的自由、主觀武斷的自由、指責抨擊的自由。這次的“竊聽事件”更是讓人們看到了西方媒體藐視法律的自由、冒犯人權的自由。以上種種,讓許多人感到震驚和憤怒,人們不禁要問:西方的新聞自由為什么會出現如此情形?
一、資本和權力是西方新聞自由的真正主體
西方國家一貫標榜自己是民主、自由、人權的國家,新聞自由更是被宣揚成其民主、自由、人權的標志。“竊聽事件”在給西方國家引以為自豪的新聞自由觀和制度優越感帶來重大沖擊的同時,也再次引起人們的反思:在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究竟是誰的自由?事實上,西方國家的新聞自由主要被兩種力量所控制:一種力量是擁有雄厚資本的大財團,一種力量是政府。這兩種力量因為其所擁有的資本和權力而成為西方新聞自由的真正主體。
其一,擁有雄厚資本的大財團是西方新聞自由的主要控制者。西方媒體大都屬于私有,被一些大的財團所操縱。根據商業運轉的原則,新聞自由的主體只會是媒體的老板,在媒體中工作的人,就算是總編輯,都是為媒體老板打工的,都必須遵循媒體老板的意志。也就是說,媒體老板決定著一家媒體發布什么消息、什么時間發布消息、從什么樣的角度發布消息等。例如,默多克當年收購《紐約郵報》成功之后,隨即拿起即將出版的報紙大樣大改標題,報紙編輯們剛提出質疑,默多克就當場發火:我買了這張報紙,聽我的還是聽你們的?默多克收購《華爾街日報》的時候,澳大利亞記者艾里克·埃利斯撰寫了有關默多克現任妻子鄧文迪的報道:《鄧文迪·默多克:帝國背后的女人》。可能是因為當事人不愿一些細節為世人所知,這篇報道完成后即被封殺,后來好不容易在幾家網站上露面,但也迅速銷聲匿跡。顯然,默多克的資本力量有效地控制了該報道的發表和流向。
大財團辦媒體的終極目標就是實現利潤的最大化,資本的趨利性決定了其所控制的媒體無論如何無法擺脫利益的束縛和制約,它實踐和追逐的只會是資本的新聞自由。多年來,人們大都見識過一些西方媒體以發行量、收視率、廣告收益作為最高追求,為實現經濟利益不惜采取各種手段的做法。眾所周知,隱私權是人權中最根本的權利之一,是關于人類尊嚴的權利。《世界新聞報》的記者們敢于毫無顧忌地對之進行侵犯,完全是出于利益驅動,是對金錢的極致追求讓他們不惜鋌而走險。在這里,新聞自由已經成為資本追逐利潤的遮羞布,濫用新聞自由則成為資本獲得更高利潤的最佳途徑。“竊聽事件”充分顯示出,在資本的控制下,收益可以壓倒一切。《世界新聞報》的竊聽行為雖令許多人震驚,但一些了解其歷史和辦報風格的人士卻并不驚詫。因為該報一貫以發布情色春光、八卦秘聞和一些民粹主義新聞而著稱。為了吸引讀者的眼球、進而獲得可觀的發行量和利潤,該報從來都是不擇手段。早在2006年,《世界新聞報》就有竊聽丑聞陸續被爆出,《世界新聞報》的一些記者乃至副總編輯都曾因涉嫌竊聽而被捕。
近年來,西方媒體的所有權越來越集中,傳媒集團的規模越來越大,資本在傳媒行業的壟斷程度越來越高,控制這些傳媒集團的財團對社會的控制力和影響力隨之越來越大,新聞自由也就成為大財團對社會進行控制和統治、進而獲取更大利益的工具。在過去的十幾年里,全球傳媒市場的主要控制權只掌握在7家跨國公司的手中:迪斯尼、美國在線—時代華納、索尼、新聞集團、維亞康姆、維旺迪和貝塔斯曼。此次爆出“竊聽丑聞”的默多克的新聞集團是當今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傳媒公司之一,凈資產超過400億美元。新聞集團在全球范圍發行175種不同的報紙,包括英國的《泰晤士報》、《太陽報》、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人報》、美國的《華爾街日報》、《紐約郵報》等。新聞集團還擁有美國的FOX電視網以及英國天空電視臺、亞洲STAR亞洲衛視等的大量股份,在全球擁有8500多萬衛星電視網用戶。龐大的媒體王國使傳媒公司的老板擁有了巨大的能量,因為媒體對公眾導向的影響會成為政黨選舉的工具,政黨的領袖們都不得不以各種方式接近媒體老板。比如在英國,默多克就是在政壇上能夠呼風喚雨的人物,他能夠左右英國輿論,并通過輿論影響英國政治,他的媒體甚至能影響英國首相的競選情勢。也因此,2010年英國《新政客》雜志根據權力和對全球影響力大小評選出的全球50位最有影響力人物榜中,默多克排名第一位。
其二,西方國家政府利用各種手段控制新聞自由。表面看來,西方國家媒體時常曝光政府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失職行為,讓政府和官員們下不了臺,似乎是非常公正的、自由的。但實際上,媒體只是西方社會復雜管理體系中的一部分,西方國家媒體和政府之間是一種利益共生、相互博弈、相互利用的關系。鑒于媒體對社會的巨大影響力,西方國家政府從來都不會放松對新聞輿論的利用和控制。以美國為例,政府設立有專門的機構,聘請了大量專業工作人員處理媒體事務。雖然這一機構在不同的時期名稱不同,有的時候叫新聞處,有的時候叫新聞署,還有的時候叫廣播管理委員會,但其職能相近,主要就是控制新聞報道,引導社會輿論。
總體上說,由于政府能夠決定是否向媒體提供消息、何時提供消息、把消息提供給哪家媒體、提供多少等,這就使政府擁有了左右和控制媒體的基礎。在媒體快速發展的同時,西方國家政府控制和引導媒體的手段與方式也不斷翻新。比如,為了更好地推行自己的政策,美國政府會雇用一些槍手以政治評論家、自由職業者等面目出現,就政府的某項決策或行動發表評論,這些評論表面中立,有時甚至會有一些批評的聲音,但其實質是為政府搖旗吶喊,或者通過“小罵”實現大幫忙的目的。為了實現一些政治意圖,美國政府也會雇用民意調查公司為自己做民意測驗,通過有目的的問題設計,引導公眾選擇政府傾向的某一答案,從而得出有利于政府的結論。有的時候,美國政府甚至直接向媒體提供自己制作的新聞短片。2006年5月,英國《獨立報》載文指出,布什政府向美國至少77家電視臺提供了政府制作的電視新聞短片,而這些新聞短片都被播出。遇到重大事件的時候,美國政府還會花錢請媒體方面專家來培訓官員,或者直接聘請有關專家開展此類工作。阿富汗戰爭爆發前,美國政府就任命被稱為“廣告女王”的夏洛蒂·比爾斯擔任助理國務卿,充分利用外交、公關、廣告等多種手段,影響世界輿論,以利于美國政府意圖的實現。
為了維護自己“新聞自由”的面貌,在多數情況下,西方國家政府并不直接控制新聞媒體和新聞報道,而主要是通過政策傾斜、利益交換、政治壓力等影響媒體的幕后老板,通過媒體老板左右新聞記者和新聞報道。比如,美國政府常常會為同自己立場一致的媒體提供服務,給該媒體記者在白宮新聞發布會上提問的機會,準許其記者乘坐總統專機一同出訪,邀請其記者出席白宮記者晚宴,甚至有意無意地向該媒體透露一些內幕消息,等等。在更大的方面,政府還會為某些媒體的發展掃清政策障礙,比如,布什政府就積極支持默多克旗下媒體的擴張和壟斷,作為回報,默多克的媒體幾乎無條件地為布什政府搖旗吶喊。
二、如何認識新聞自由?
應該說,每個人都有通過各種合法途徑來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的自由,這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但從“竊聽事件”可以看出,新聞自由必須有一定的邊界。如果沒有邊界,就會導致一部分人對自由的濫用,從而會傷害更多人的自由。其實,就新聞自由的本質而言,絕不是想報道什么就能報道什么、想怎么報道就可以怎么報道。自由總是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約束,不存在絕對的、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新聞自由也是一樣,是具體的而非抽象的、相對的而非絕對的、有條件的而非無條件的。一些人宣揚的所謂徹底的、絕對的新聞自由,既違背新聞自由的本質,也不符合新聞傳播的事實。
首先,“新聞自由”這一概念從最初提出就具有鮮明的階級性。在17世紀的歐洲,新興的資產階級政治上受到封建王權的壓迫,經濟發展上受到封建王權的限制,在為了爭取自身利益而進行斗爭的過程中,他們逐漸認識到,要提升政治地位、實現經濟發展要求,首先必須爭取言論出版自由。在這種狀況下,資產階級啟蒙思想的代表人物約翰·彌爾頓于1644年發表了后來被稱為《論出版自由》的演說,抨擊政府對新聞出版的專制統治,要求給予人民言論出版自由。英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者約翰·利爾伯恩于1645年提出《天賦人權辯護書》,主張出版自由是人民的“天賦人權”。這些觀點后來在資產階級革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18世紀歐美等主要國家的資產階級革命中,新聞自由思想也被資產階級用來作為反對封建專制的有力思想武器。
在當前的西方國家,新聞自由的階級性特征依然明顯。由于當前的西方國家媒體主要被一些大的財團所操控,新聞自由代表和反映的也必然是大財團所代表的大資產階級的利益。即便是自己不直接擁有媒體的大財團,也可以通過向媒體投放廣告實現其對媒體的影響。因為廣告是媒體的主要收入來源,廣告也就成為大財團手中操縱輿論的重要工具。這樣,新聞機構就成了資本的忠實喉舌。可以說,在大資本財團實現了對西方國家媒體的控制后,媒體在當前的西方國家就成了各個利益集團的傳聲筒。比如,如果某個大公司的工人舉行反對該公司老板的罷工,那么與該公司有廣告關系或其他關系的媒體必然會不惜時間、采用各種方式對罷工進行抨擊,而工人們卻很難通過報刊、電臺和電視發表自己的意見。新聞自由的階級性在這里立即顯現:資本家享有通過媒體為自己辯護并攻擊工人的“新聞自由”,而工人們卻不享有通過媒體為自己辯護的“新聞自由”。
至于當前西方國家經常出現的各媒體之間的對立與相互攻擊,包括媒體對政府的監督與指責,不過是為各自所代表的利益集團所作出的政治表態。
其次,新聞自由必須尊重新聞的真實性,并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報道必須真實、準確,把事情的真相原原本本地報道出來,使人們對客觀世界產生理性的認識,從而作出正確的判斷。堅持新聞真實是新聞媒體取得公眾信任的前提,也是新聞從業者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失實的新聞報道是新聞工作的大敵,是社會的公害。報道憑空想象出來的東西,不管是好的壞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是欺騙,會使人們產生錯誤的認識,也會使媒體最終喪失公信力。近年來,西方的新聞自由之所以越來越使人們產生懷疑,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媒體越來越不注重新聞的真實性,新聞報道不受事實的限制,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經常胡編亂造、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比如,在前不久發生的有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前總裁斯特勞斯·卡恩的報道中,西方媒體就充分施展了翻手為云、覆手為雨的手段。在他們那里,同樣的一個人,昨天還是受害人,今天就可能成為罪犯,種種報道令公眾眼花繚亂、瞠目結舌,實在弄不明白真相到底是什么。這也表明,在今天的西方,因為媒體喪失了對新聞真實性的基本尊重,新聞自由已經遭到扭曲,從而在某種程度上嚴重剝奪了民眾的知情權。
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法律的權威至高無上,一切行為都應尊重法律,新聞自由也是如此。事實上,許多西方國家在賦予人們新聞自由權利的同時,也對新聞自由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規范和限制。比如,雖然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規定新聞自由神圣不可剝奪,但是,美國又以保障國家安全為由,不同時期出臺不同的治安法案,利用其壓制進步組織和媒體。美國國會1917年通過了《反間諜法》,1918年又通過了《反煽動法》,其中規定,政府可以在戰爭時期對媒體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其后美國根據兩法案逮捕了上萬人,1919年成立的美國共產黨1920年即被打入地下,其機關刊物也被迫停刊。“9.11”事件后,美國通過了《愛國者法案》,授權有關部門對公民進行竊聽,查看公民上網記錄、私人信件和電子郵件,甚至允許聯邦調查局監視公民閱讀書籍情況,從而判斷公民是否受到恐怖主義影響。2010年,美國參眾兩院相關委員會還相繼通過了《網絡安全法案》,以保障美國的互聯網安全。法國《人權宣言》在第11條中規定: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用此項自由負有責任。法國還在1881年7月29日通過了著名的“新聞自由法”,這部法律在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規定在行使新聞自由權利時必須遵守的必要限制,其中最重要的限制有兩條:其一是不得“煽動犯罪和違法”, 其二是不得侮辱國家領導人等。如果違反這些規定將遭到司法懲罰,司法懲罰對象不僅僅包括撰寫新聞的記者,同時包括發表該言論的報刊和發行該報刊的單位。
再次,新聞自由還受到社會倫理道德的制約,與社會責任緊密結合。當今世界,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信息傳遞和獲取日益快捷,媒體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領域的輻射日益加強,對人們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影響日益深入,媒體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新聞從業者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撰寫的每一段文字、發出的每一篇報道,都可能牽動千萬人的心。隨著互聯網、微博等信息技術的發展,新聞發布之后其傳播速度之快、影響之廣泛,往往超出發布者的主觀預期和愿望。因此,對媒體來說,樹立和秉持高度的社會道德感、社會責任感極為重要。新聞集團旗下的一系列報紙如《太陽報》、《世界新聞報》等不講社會道德和社會責任,把低俗作為賣點、把利潤作為唯一追求,雖然其發行量巨大,但給英國社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特別是導致英國新聞界的職業道德水準一降再降。在許多英國普通老百姓的心目中,默多克也因此幾乎成了傷風敗俗的代名詞,被認為是最貪得無厭、粗俗無禮的出版商。這也充分顯示出,不講社會道德和社會責任、一味追求經濟利益的新聞自由,只是對新聞自由的揮霍和濫用,不但會給社會帶來傷害,而且終將受到世人的唾棄。
三、西方新聞自由的雙重標準
西方國家為什么常年如一地大力宣揚新聞自由呢?說到底,新聞自由從來都是西方國家政府的重要思想武器,是一種可以隨意利用的工具。
對內來說,西方國家通過向本國民眾灌輸以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權(包括新聞自由)為核心的價值觀念和政治信念,加強對本國社會各個領域的滲透和控制。雖然西方國家一貫標榜要培養具有個體意識的現代公民,但事實上,在西方國家的教育體制中,資本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和西方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權等價值觀始終處于核心地位。西方國家政府通過各種方式,潛移默化地使國民對國家的政治經濟制度、文化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形成高度的認同感。深入研究美國社會就會發現,美國民眾普遍具有類似“美國人擁有特殊命運、肩負特殊使命”的觀念。他們認為:上帝選擇了美利堅民族把它安置在北美這片新大陸上,賦予了其特殊的使命——在這里建立一個自由和民主的樣板,美國因此成為世界各國的榜樣;美利堅民族還由此肩負著上帝所委托的把自由民主的價值觀念和民主制度推廣到世界各個角落的使命。在這種價值觀念的灌輸下,許多美國人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道德文化優越感,他們也因此習慣于用居高臨下、鄙視教訓的眼光看待其他國家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一切事務,根本不想或是不屑了解其他國家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基本國情。
對外來說,新聞自由被宣揚成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石和象征,是西方國家在全球范圍內宣揚其文化價值觀,對其他國家尤其是廣大發展中國家進行意識形態滲透的工具。憑借著在經濟、科技等方面的優勢,西方國家在全球大肆傳播自己的價值觀念、文化理念、生活方式等,對其他國家進行滲透和侵蝕,以達到顛覆其他國家政權,改變其他國家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目的。早在冷戰時期,西方國家就把新聞自由當作顛覆社會主義制度、推翻共產黨執政地位的主要手段。蘇聯解體、東歐劇變,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是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新聞自由戰略的成果。“冷戰”結束后,嘗到勝利果實的西方國家對新聞自由這一工具的使用更加得心應手。他們一方面把新聞自由當作批評他國的武器,經常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大肆歪曲、丑化報道其他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人權等事務,其中往往充斥著對其他國家政治制度、社會狀況甚至歷史文化的偏見;另一方面大力向一些國家和地區比如東亞、東歐、中亞、非洲等地區輸出以西方新聞自由為代表的西方價值觀,在這些國家和地區推動所謂“民主化改造”。
在網絡媒體飛速發展的近年,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表面上大力鼓吹互聯網自由,并譴責對互聯網進行正當管理的國家,美國國務卿希拉里為此曾兩次發表關于網絡自由或信息自由的講話,強調要確保網絡信息傳播的自由。實質上,美國政府一直在極力加強對互聯網的控制,利用其在互聯網掌控中具有的技術優勢,美國政府自由地向別國傳播對自己有利的信息,同時采取各種措施防范和限制對自己不利的信息的傳入。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尤其注重把網絡上的信息傳播同文化傳播、價值滲透和政治干涉結合起來,把互聯網變成在全球推動西方民主的重要工具。為更好地利用這一工具,美國成立了網絡戰司令部,美國國務院成立了網絡民主行動辦公室,協調臉譜、推特、谷歌等美國網絡大企業研制躲避主權國家網絡監控的軟件,通過互聯網直接策劃、煽動、支持、推進目的國家的“顏色革命”。近年中亞的“顏色革命”,以及不久前西亞、北非的政治動蕩、社會動亂,都與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濫用新聞自由,有效利用互聯網有很大的關系。
號稱“絕對自由、真實客觀”的西方媒體,其新聞自由的實際做法就是,對自己不利的或者不符合其價值觀念的事情,就少報道或不報道;對自己有利或者可以達成其目的的事情,就盡情地施展“自由”,小事可以放大、沒事可以編造。西方國家所標榜的新聞自由,一向是雙重標準,對人對己有別、對內對外有別。這,就是西方新聞自由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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