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主義是民族利益的最高境界
——三評茅于軾的“賣國有理”論
中國藥科大學 張志坤
愛國究竟是否重要,茅于軾較早提出的一個歪理是,他先把“愛國”與“老百姓利益”拆開,然后將二者對立起來加以演繹,結果“愛國”就被壓在了底下,成為可有可無、可取可棄的東西。他的具體描述是這樣的:
“一塊土地在中國版圖內。現在歸了外國,但那里的人民生活更自由了,收入也增加了。你是同意不同意?如果以國為本答案是不同意;如果以民為本答案是同意。我贊成以民為本。當國家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不一致時國家的利益要服從百姓的利益。國家應為人民犧牲,不是人民為國家犧牲。過去皇上教育我們則相反”。
這是“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的經典語錄,也是其“賣國有理”論的理論基礎。在這里,通過把國家與老百姓拆分對立,茅于軾演繹出了“賣國有理”的結論,并把“愛國”打下道德與道義的高地。
茅于軾的上述說法是完全錯誤的,他在這里所玩弄仍舊是偷換概念的把戲。他的具體錯誤在于:
第一,不能用部分老百姓的利益代替全部老百姓的利益,這是自私。
茅于軾先是做了一個“假定”,即“一塊土地在中國版圖內,現在歸了外國”,然后就拿這塊土地上老百姓的利益說事。就算茅于軾的假定成立,這塊已經歸了外國版圖上的老百姓吃香的喝辣的生活很好,他們全都樂不思蜀了,這難道就代表“老百姓利益”了嗎?
事實上,這充其量只是部分老百姓的利益。而在全中國的范圍內,任何部分利益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全體中國老百姓的利益。一個家庭是這樣,一個集體是這樣,一個國家也完全是這樣,不能各行其是、為所欲為,把極端個人主義放大到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的層面,這是非常自私也是相當卑鄙的行為。更何況民族感情就像夫妻感情一般,一對夫妻可能家里很窮,但不能因為家里窮,做妻子的就可以跑到別人家給富人當玩意,這在道德與道義上是不允許的。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貧,做人難道還不如一條狗嗎?
第二,不能用局部的利益否定整體的利益,這是背叛。
就算茅于軾的假定成立,“歸了外國”那塊土地上的老百姓獲得了實惠,有了實際利益。但能因為這樣的局部利益就有權決定主權歸屬嗎?難道誰腳下的土地就為誰所有,就歸誰支配嗎?舉例來說,是不是江蘇省的老百姓就可以集體公決把江蘇省送給美國呢?
江蘇省不只是江蘇老百姓的江蘇省,而是全中國人民的江蘇省,是中華民族代代相傳開辟保留下來的遺產,是祖先的,是國家,是全民族的,任何一部分人,哪怕就算是全部江蘇人加在一起都無權把主權出讓。如果有誰這么干,那就是罪惡的背叛。
不能用局部利益否定整體利益,國家主權尤其如此,國家任何一塊土地被割裂出去,都是對國家整體利益的損害。正因為這樣,所以俄羅斯普京才說,俄羅斯雖然國土遼闊,但沒有一寸土地是多余的。
第三,不能因為暫時利益而忘了長遠利益,這是自虐。
的確有這種情況,一塊土地歸了外國版圖,經濟社會都得到了發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也提高很多,比如日本侵占我國臺灣的時候就是這樣。但是請不要忘了,外國這樣做,不是良心發現,更不是觀音下凡,而是要占有這塊土地,掠奪這里的資源,奴役這里的人民。日據時代,臺灣的老百姓連中國名字都沒了,都得起一個日本名字,這不是要他們滅族滅種嗎?阿里山那么多原始巨木,不也大多被日本人砍伐拉走了嗎?
因為鳩山請客喝酒這點眼前的吃喝就忘了自己本該姓什么,說輕一點是鼠目寸光,說重一點,這是甘當奴隸的自虐,哪里還有什么做人的尊嚴呢?
很長時期以來,茅于軾到處兜售其“愛國有錯,賣國有理”的邏輯,所打的招牌就是老百姓的利益,他總是以老百姓代言人自居,把老百姓的利益與政府割裂開來,把利益分成“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政治家的利益”三個層次并彼此對立,認定“所謂國家的尊嚴,其實是政治家的尊嚴”,以此為“賣國有理”找根據。但事實上,人民的利益與國家的利益在最高層面是完全統一的,這個最高層面就是民族的生存與國家的主權,在這個層面上,愛國主義是所有的人——包括“政治家”在內——的最大公約數與最高準則。為了民族利益,不要說任何個人的利益,就是階級的利益乃至一切政治、經濟利益,都要服從都要須讓位,正所謂“兄弟鬩于墻,外御其侮”是也。如果一個人、一個集團或者一個階級,連愛國主義都沒有,卻說什么代表老百姓的利益,純粹是胡說八道。
愛國主義是民族利益的最高境界,一個人如果不把國家尊嚴當回事,認為與己無關,這樣的人,不管有多亮眼的光環,不管怎樣念念有辭地拿老百姓說事,也不管怎樣地道貌岸然,都一定是個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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