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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中心“秉燭”前行
大洋新聞 時間: 2012-05-07 來源: 廣州日報 作者: 龍錕
打工者中心因為停水電非正常關門
無奈被停水停電
位于龍崗區的打工者中心成立十二年來,一直默默為打工者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不過從5月2日開始,他們遭遇了房東強行的停水停電,即使他們愿意按時交納房租,但房東寧愿賠萬元的違約金也要讓他們走,房東稱“他急著用這套房”。
在與工作人員對話時,房東表示壓力很大,但是面對記者提問,房東又拒絕回答。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說,希望這些從事公益的組織可以得到社會更多的包容和支持。
文、圖\記者龍錕
周末,暫停開放……
打工者中心位于龍崗區同樂社區的一棟小樓里,小樓門前只有一個不起眼的招牌,中心平常開放的時間為每年的12時到21時。記者上午前往采訪時,卻看見門前掛著塊牌子:“中心因為停電問題,暫停開放一天(2012年5月5日)。”
斷了右臂的老鄭守在中心門口等了一會兒了,2011年6月9日,他在工廠打工時被機器打斷了右臂,被定為三級傷殘。打工者中心為他做了法律咨詢,他會拿到傷殘金和社保,只欠一個賬戶就行了。“這里周日都不關門的,怎么突然暫時開放了呢。”老鄭難以解開心中的疑問,因為打工者中心每周二休息,周末時都開放,因此很多工友愿意來這里相互交流。
“昨天不開的原因是我們被房東停水停電了。”昨日12時30分,一名工作人員打開了中心的門解釋道,中心掛著一張關于社保的法律條例,還有1000多本書籍放在書架上,還有5名工友為他們送的錦旗。開門后,有三名工友來到該中心看書與咨詢。
打工者中心在同樂社區的工人當中有群眾基礎,因為同樂社區家私企業很多,因此工傷的概率較高,工人每當遭遇維權、工傷等,都能從這里得到免費的法律咨詢,如果要打官司,中心還可以給他們免費寫法律文書。此外,該中心還經常舉辦一些娛樂活動,組織工友支援者看望受傷的工友。
房東:
寧賠錢也要解除合同
中心工作人員陳茂憂慮地說,“停電是很大的問題,因為自己還有兩名工友的法律文書沒有寫,他們的官司馬上要開庭了。”停水停電讓中心處于困境狀態,處于半開半關的狀態,為了工作順利進行,有時候晚上要點蠟燭。
他們和房東簽訂的是3年合同,從2011年9月1日到2014年9月1日。但從2011年11月開始,房東說承受了很多壓力,希望他們搬走,并表示寧愿賠錢。因為打工者中心還沒有找到合適的地點搬遷,為此房東做出了停水電的決定。
記者昨日撥打該房東電話,詢問原因,房東沒回應就掛斷電話,之后記者再次發短信詢問是否遭遇了壓力,房東也沒有回應。但在中心工作人員和房東的對話錄音中,記者聽到房東稱,“我不知道壓力這么大,本來以為讓你們進去做就可以了。”工作人員隨后詢問:“是誰給你的壓力?”房東說:“這個我不會和你說。”
工友:
“我不希望他們離開”
來中心咨詢的工友小周的手指被機器打折了,在傷殘期(治療期)之間,工廠只給他最低的待遇,他準備好起訴這家工廠。他告訴記者,“我不希望他們離開這里,因為我看到身邊很多工友,都不懂得用法律解決問題。”
謝淑英說,因為幫工人維權,可能并不受當地社區的歡迎,曾經有一次他們組織工人跳舞,竟然被人砸壞了音響,還為此鬧到派出所。
據悉,龍崗打工者中心由傷殘工人黃慶南2000年創建,其間換過龍東、南聯和同樂三個社區,遭遇了各種各樣的阻力而搬遷。
最極端的案例為2007年11月20日,黃慶南在龍崗當地宣傳新勞動法,一名姓鐘的工廠主認為黃侵犯了他的利益,買兇將其左小腿砍成重傷,導致其永久性殘疾。
打工者中心:
將向政府反映情況
黃慶南表示,他認為房東不履行契約并非是其個人行為,因為有房租收卻以賠錢來逼遷畢竟不是常態。
他認為,打工者中心為工人維權,號召用法律手段解決糾紛,維持了工人和企業之間的和諧關系,對社會是有益處的。
黃慶南表示,會將此事反映給政府,希望這一現狀可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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