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剛發完拙文《發改委,你這是在賣國呀!》,忽然看到《新京報》的“道歉”聲明,說此前發布的“發改委允許民資和外資控股國企”的消息,因為記者誤讀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的講話精神,屬“不當報道”,并對此“深表歉意”。
可當我讀完連維良的“三個允許”、“三個鼓勵”后,反倒覺得《新京報》的記者抓了重點,講了實話,根本不存在“理解錯誤”的情形。
連維良的“三個允許”,指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的共同體;“三個鼓勵”指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從中看出,“三個允許”波瀾不驚,而“三個鼓勵”中的“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讓人毛骨悚然,因為“非公有資本”即指“民資和外資”,而“混合所有制”當然指“公私混合”,在絕大多數集體企業已名存實亡的情況下,所謂“公私混合”其實就是指“民資、外資和國企”混合,這意味著發改委已變相允許“民資和外資控股國企”,只不過這種說法比較含糊,不像《新京報》說的那么直白。更讓人氣憤的是,連維良居然用“鼓勵”一詞,這說明發改委不僅是允許,而是在放縱甚至支持這種行為。
可見,《新京報》無意間揭開了發改委志在推進私有化的秘密,只不過該報錯估民意。而發改委見群情激憤,便急忙委過于《新京報》,以期全身而退,《新京報》也只能順水推舟,為發改委開脫。當然,也有人懷疑發改委在借《新京報》探風,如果民眾反映平平,說明媒體對國企的妖魔化宣傳已大功告成,那發改委就可以放心的推進私有化進程;如果大家強烈反對,發改委即可出面“辟謠”,平息眾怒。因此,《新京報》實際上充當了發改委的喉舌,所謂發改委“辟謠”和《新京報》“道歉”,只是兩人合演的一出雙簧而已。
其實,不管《新京報》如何“道歉”,也不管發改委如何“辟謠”,只要大家看看“國師”厲以寧、西派學者吳敬璉等人關于國企和公有制的叫囂,就會知道發改委推進私有化是既定政策,只會堅定不移的走下去,絕不會有任何改變,只是策略會隨形勢變化有所調整而已。因此,我擔心這次試水后,發改委將“只做不說”或“多做少說”,對全國人民搞突然襲擊。當然,不論情勢如何變換,在國企被瓜分完之前,媒體對國企的妖魔化宣傳不會停止,專家學者瓜分國企的叫囂也不會停止,只不過措辭會更華麗更隱晦而已!(2013-11-26)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