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600萬元免予起訴:哪個國家的法律?
幾年來,廣西河池市五吉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五吉公司)的工人們就公司“管理層”和有關官員借“改制”之機,上下勾結侵吞巨額國資,損害職工利益以及地方官員貪贓枉法的問題向有關部門舉報,但均杳無音信。幾年來我們工人群眾要求公司“管理層”(資本家)和有關官員歸還所侵吞巨額國資給國家的斗爭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去年以來,我們?yōu)榇硕啻闻e行游行示威和罷工。我們工人保護國有資產(chǎn)的正義行動不僅得不到地方當局的支持,反而被當局動用各種行政資源進行洗腦、盯梢和監(jiān)控,幾次赴京上訪都被(內鬼)出賣,受到了當局的攔截。
上訪不成,我們求助于網(wǎng)絡媒體。今年以來我們多次將本帖子的內容貼上本地的網(wǎng)絡論壇,但不到10分鐘均被刪除。可見,五吉公司的資本家已經(jīng)與地方當局的一些要員結成利益聯(lián)盟,不僅行政資源變成了資本家鎮(zhèn)壓工人的工具,而且網(wǎng)絡媒體也受到了他們的操控。走投無路之際,有人說 “烏有之鄉(xiāng)”是個為工人階級說話的網(wǎng)站,建議把這個帖子貼到“烏有之鄉(xiāng)”,并希望網(wǎng)站管理員和廣大壇友將我們的帖子轉到有關高層。
以下是我們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但均泥牛入海的問題:
一、數(shù)億元國有資產(chǎn)流失和一小撮權貴暴富
五吉公司的前身是“廣西河池市有色工業(yè)集團公司”,系河池市最大的、積采選冶為一體的有色金屬企業(yè)。五吉公司由國有轉為私有的“改制”作業(yè)是在暗箱里操作的,是在公司全體職工頑強抵制下由行政力量強制完成的。五吉公司的“改制”實際上是一席腐敗官員和資本家(公司管理層)共同瓜分國有資產(chǎn)的盛宴。
04年改制以來,由于礦山安全和資源整合原因公司一直處于半整改、半生產(chǎn)的狀態(tài)。特別是08年所謂的金融危機以來,老板只給我們工人發(fā)沒人每月600元的工資,但是公司管理層(我們工人通常稱之為“權貴階層”)大多數(shù)成員卻在本地及外地購買高檔房產(chǎn)、高級別墅。公司董事長覃志雄一人就購買三輛高檔轎車(寶馬230萬、寶馬120萬、豐田霸道68萬)。這些錢從何而來?他們之所以能在短期內暴富,并非得益于公司私有化后經(jīng)濟效益的超幾何級數(shù)增長,而是他們在改革的旗號下通過下列非法途徑暴富:
1、以超低價將巨額國有資產(chǎn)據(jù)為己有。2004年企業(yè)改制時,公司可采儲量為200萬噸、價值數(shù)億元的礦山“被”評估為200萬元;改制前一年公司資產(chǎn)評估價為0.98億元(不含礦山),改制時卻“被”評估為468萬元。嚴重低估公司國有資產(chǎn)之后,他們不顧工人們的強烈反對,強制推行損人利己的配股方案:公司老總覃志雄出資121.68萬元,占公司26%的股份;6個高層領導股份為6*19.5萬元,占25%;中層股為20人*4.68萬元,占20%;697個普通員工共占29%,平均每人只有0.04%的股份。按照倍數(shù)計算老總是工人的608倍數(shù),高層是工人的97倍,中層是工人的23倍。
2、實行離譜的“拉開收入差距”政策。“改制”前,公司總經(jīng)理的工資比工人高十倍、八倍,大家都沒有意見,“改制”后——總經(jīng)理變成資本家后——其年薪128萬元,高層年薪20至50萬,中層年薪4至6萬元,而工人的平均年薪不足七千元,換句話說,一個工人辛辛苦苦拼命干365天的年收入比不上公司老板兩天的工資(7136元)。
3、殘酷榨取工人創(chuàng)造的剩余價值。“改制”后,從2004年3月起每年工人在法定假日加班,公司不再按國家規(guī)定給發(fā)300%的工資,只支付20元加班費,比國家規(guī)定少給了工人80元/人,公司現(xiàn)有工人總數(shù)700人,照每年10天的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老板每年就少付給工人56萬元的加班費;此外,改制后工人基本上沒有休息日,但公司老板也沒有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休息日200%工資支付給工人,僅此一項,公司老板每年就榨取了工人580萬元的血汗錢!
二、5800萬元貨款落入誰手?
2004年初改制時公司倉庫存放銻精礦、鋅精礦2000多噸,金錠、銀錠500公斤,銻錠2000多噸,鉛錠2000多噸。當時銻錠市場價為27000元/噸,但卻“被”評估為8000元/噸,“被”低估3800萬元【2000噸*(27000元-8000元)】;鉛錠當時市場價為15000元/噸,但卻“被”評估為5000元/噸,“被”低估2000萬元【2000噸*(15000元-5000元)】。改制評估過后,公司“管理層”卻以市場價格將這些產(chǎn)品銷售,僅銻錠和鉛錠兩個產(chǎn)品就獲得暴利5800萬元!而這筆巨款至今不知去向!還有銻精礦、鋅精礦、銀錠、金錠等產(chǎn)品情況不詳。
三、貪污“500萬元贓款”的“罪犯”到底是誰???
公司財務科長于2006年某日被河池市金城江區(qū)檢察院拘留,不到一個禮拜,公司老總私下從財務科拿走600萬元去擺平這個事。600萬元從公司賬戶劃出的第二天財務科長就被“特赦”了。事后公司老總不無得意地對我們說:“在河池,沒有我擺不平的事情!”由于多次要求公司老板解釋600萬元的去向無果,我們于年前上訪金城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得到的答復是“已經(jīng)上繳國庫”(見附件)。據(jù)知情者透露,原來,檢察機關要“沒收”的不止是500萬元,而是1300萬元。但公司老板覃志雄找了楊才壽市長后,降到了900萬元,再找到區(qū)里后,覃蔭吉區(qū)長拍板降到500萬元。
對于“500萬元贓款”,我們公司全體工人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向群眾說明如下問題:
1、公司老板覃志雄明明從財務拿走了600萬元,而檢察院只“上繳國庫500萬元”,剩下的100萬元去了哪里?
2、既然檢察機關認定“500萬元贓款”,為什么沒有這筆贓款的行為人(罪犯嫌疑人)?
3、交600萬元就可以免予起訴是哪個國家的法律?
綜上所述,五吉公司所謂管理層和有關官員官商勾結,利用企業(yè)改制之機大肆侵占國有資產(chǎn)、瘋狂掠奪國民財富、殘酷榨取工人血汗的做法即便它符合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卻嚴重違背了中共“執(zhí)政為民”的莊重承諾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只要黨旗上的鐮刀和錘子還在,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黨還站在我們工人階級一邊。我們還要繼續(xù)向黨以及黨領導的政府舉報,直至五吉公司“改制”的黑幕被揭開,直至被資本家和腐敗官員侵吞的巨額國資重新回到國家和人民的手中。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民檢察院復函(附件是影印件怎么上傳?)
廣西河池五吉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職工(簽名略)
2010年4月20
聯(lián)系人:呂女士13132780808
附件原文如下:
李進英等同志:
你們于2010年元月21日由李進英送來的《上方書》我院受到后經(jīng)核實,現(xiàn)答復如下:
《上訪書》中第13、15點提到的問題,此案我院反貪局已于2007年8月審查終結并移送公訴部門審查后上報河池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決定對涉案人員作不起訴處理。同時,對該案扣押的500萬元贓款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此外,上訪書中提到的其他問題,建議到有關行政機關協(xié)商解決。
章印全稱:河池市金城江區(qū)人民檢察院信訪專用章
2010年元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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