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亮平會不會也變成貪官?
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長侯亮平,是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塑造的一號正面人物和反貪英雄。他一身正氣,有勇有謀,為維護公平正義,帶領同事與位高權重的貪官斗智斗勇,與紀檢監察機關協同作戰,最后挖出趙立春、高育良、祁同偉等腐敗分子,并將他們繩之以法。
然而,我看了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之后,覺得該劇走得還是過去包公、海瑞等清官反腐肅貪的老路,在劇中基本沒有涉及鏟除腐敗土壤的內容。當然,一部電視劇的容量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我的這個想法,也許對于該劇的編導有點過于苛求。
可是,中國的現實卻告訴我們,在反腐敗斗爭中,治本比治標更加重要,如果不鏟除產生腐敗的土壤,反腐肅貪就會像割韭菜一樣,割掉一茬,就又長出一茬,已有的腐敗分子被清除了,還會源源不斷地產生出新的腐敗分子。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手中有權的人,哪怕他是黨和國家領導人,哪怕他過去是雷鋒、焦裕錄,但凡他只要稍微放縱一下自已的私欲,就都有可能走上貪腐之路。像侯亮平這樣的反貪英雄,也不會例外,也有可能變成新的貪官。
實際上,在當代中國,也確實有反貪英雄變成貪官的先例。例如,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韓建林,就是從反貪英雄變成貪官的。
1994年11日,中紀委對無錫非法集資大案(非法集資數額達32億元)立案偵查,時年35歲的韓建林被選進辦案隊伍。由于他辦案有功,得到上級的器重,1995年,韓建林被破格提升為江蘇省反貪局副局長,時年36歲。
韓建林上任伊始,組織查辦了當時被稱為“南京王寶森”的原南京市副市長鐘裕輝特大受賄案。面對各種利益糾纏的復雜案情,韓建林從一塊勞力士手表入手,順藤摸瓜,最終查出案件13件,其中一走私案的涉案金額達1億多元,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2400余萬元。
2000年,韓建林又是不負中紀委之望,成功查辦了震驚全國的“馬向東案”。他帶領專案組,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努力,先后突破了沈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以及市建委原主任寧先杰,市財政局原局長李經芳,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劉實等22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行賄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000多萬元。為此,中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8家單位給他榮記一等功。
就在人生最得意的時候,韓建林遇上了江蘇省交通廳原廳長章俊元。2001年,在查辦江蘇省交通工程總公司的16人腐敗窩案時,他與章俊元熟了起來,由此開始稱兄道弟,周小聚月大聚地吃吃喝喝,進入了章俊元苦心營造的圈子。
2004年2月,章俊元因貪腐犯罪被抓,供出了時任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省反貪局局長的韓建林。韓建林于當年5月14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紀檢機關“雙規”。據江蘇政法系統人士說,韓建林是中國第一個“出事”的省級反貪局長。
由檢察官墮落成貪官的遠不止韓建林一人。近些年來,在全國檢察院系統陸續揭露了許多腐敗分子,不久前(3月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中紀委帶走調查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就是最新的一例。就是各級檢察院的反貪局長,近些年落馬的也不少。例如:
貴州省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劉國慶因受賄罪(受賄人民幣43.7萬元、美金4900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廣東省江門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副局長謝建卓因貪污罪(貪污公款1600多萬元)被判處死刑;
廣西自治區賀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張建輝因受賄罪(貪污受賄9.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山西省太原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賈軍英因受賄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受賄53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江蘇省南通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局長朱泉因受賄罪(貪污受賄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湖北省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原副局長陳友斌因貪污罪、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貪污27.7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等等。
反貪局長變成貪官是十分可怕的,因為他們手中掌握的權力不僅能夠放過大批的貪官,而且還能把替人民辦事的好干部辦成“貪官”。
由此可見,在反腐敗斗爭中,積極查辦腐敗分子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而鏟除腐敗的土壤則更加必要和重要。什么是“腐敗的土壤”?每時每刻催生著貪欲的市場和私有化,不是人民授予又不受人民監督的公權力,就是產生腐敗的土壤。如果不鏟除這些土壤,必定是永遠也無法遏制和根除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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