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文明進程中,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呈現出錯綜復雜的面貌,沖突還是調和?共生還是取代?一個簡單的判斷遠不能厘清二者之間的關系。本期“學海觀潮”邀請習五一、蔡仲、安維復、劉孝廷四位學者從歷史發生學、認識論等不同角度對這一問題進行學理分析。
對話人
習五一 中國社會科學院科學與無神論研究中心研究員
蔡 仲 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
安維復 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教授
劉孝廷 北京師范大學科學史與科學哲學研究所教授
公元前399年,蘇格拉底因褻瀆神靈和腐化青年等罪名,被雅典法庭判處死刑。數千年來,在西方歷史上,科學與宗教的爭論從未停止。近些年,諸如“宗教是科學之母”、“基督教一神觀是現代科學發展的思想基礎”等論斷開始興起,與進化論針鋒相對的“智能設計論”更是再掀風波。在這種背景下,學術界關注和思考西方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問題,意義就更加重大。
科學與宗教有一個分化的過程
《中國社會科學報》:在人類歷史進程中,科學與宗教都扮演過重要角色,應該如何認識兩者的特點和本質差異?
習五一:我們探討科學與宗教的關系,首先有必要對二者的概念與本質分別作出界定。什么是科學?科學學的創始人、英國學者貝爾納在《歷史上的科學》一書中說:“科學可作為(1)一種建制;(2)一種方法;(3)一種積累的知識傳統;(4)一種維持或發展生產的主要因素;以及(5)構成我們的諸信仰和對宇宙和人類的諸態度的最強大勢力之一。”什么是宗教?我國馬克思主義宗教理論學者呂大吉在《宗教學綱要》一書中提出,宗教是由宗教的觀念、宗教的體驗、宗教的行為和宗教的體制四個基本要素構成的社會文化體系。
蔡仲:在西方基督教文化語境下,科學與基督教的本質差異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科學力圖通過實驗去解釋客觀的、公共的、可重復的自然現象;基督教則運用圣經去解釋世界中的秩序和美,以及我們內心生活的經驗。第二,科學問客觀的、“怎么樣”的問題;基督教問有關意義和目的、“為什么”的問題。第三,科學的權威源自理論在邏輯上自洽和實驗證據的充分性;基督教的最終權威在于圣經。第四,科學的數學語言功能主要在于預測和控制自然,理論是一件有用的工具,其用途在于總結數據,把可觀察現象中的規則性聯系起來,產生技術方面的應用;基督教使用激情、有效原因、目的和自然位置這類含糊不清的、象征性的、類比的語言表述自然,其獨特功能在于規定一種生活方式,引出一種生活態度,鼓勵對特定道德準則的忠誠,基督教語言產生于崇拜團體的禮儀和實踐,表達并促成個人的宗教體驗。
劉孝廷:按照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中的論述,科學、宗教、藝術、哲學等,都是人類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它們構成人類的一個完整的文明系統。既是方式,就意味著各有其存在的根基。
習五一: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宗教產生在前,科學產生在后。因為如此他們就可以說,科學是在宗教的基礎上發生的,科學離不開宗教,甚至“宗教是科學之母”。其實,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論調。兩者屬于不同的領域。它們共同包容在人類最初的思維活動中,相互交織在一起。隨著人類文化的發展,開始出現文化形式的分化,呈現分離的運動趨勢,這是文化進步的表現。但在原始社會結束之前,這種分化還處于雛形階段,科學與宗教因素相互并存,內容彼此滲透。在原始科學中不難找到人類虛幻認識的神秘成分;在原始宗教中也不難發現人類通過實踐活動所積累的某些合理的經驗知識。那么應該如何理解科學與宗教意識萌芽是如何產生的呢?原始人的生存實踐和生產活動才是科學(世俗領域)與宗教(神圣領域)意識萌芽的源頭。馬克思說得好,“我們不把世俗問題化為神學問題,我們要把神學問題化為世俗問題”。
西方早期科學在基督教籠罩下發展
《中國社會科學報》:科學與宗教屬于人類思維方式的不同領域,但在西方文明史上,科學從產生到發展,深受基督教的影響。應如何看待這種影響?
劉孝廷:嚴格說來,科學與宗教的關系主要是個西方問題,因為現代科學產生于西方基督教的文化背景之下,在歷史上,科學與宗教(基督教)的關系非常復雜。正如懷特海所說,“用純粹的消極或積極作用來分析科學與宗教的歷史關系,這是不可接受的非此即彼。”從發生學的角度考察歷史上科學與宗教彼此糾纏的歷史,對于我們認清二者的關系將有所啟發。縱觀整個歐美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中世紀后期的天主教與自然研究的關系,這中間近代科學以自然神學的方式開辟道路。第二階段為英國的清教與科學的關系,大批清教科學家主要以實驗研究方法為主導,形成了近代科學的第一個體系,德法的科學都可以看作是這一影響的延伸。第三階段是大批清教徒移民北美以后,從19世紀末葉以來所開辟的新的科學研究和運作模式。
蔡仲:西方科學家生長、受教育的社會環境是一個基督教文化的世界,宗教思想深深植入到人們的生活和思想之中。基督教有自己的一套自然哲學,這種哲學宣稱,整個宇宙是由上帝創造的,世界的基本原理對于人來說,也是能夠理解的。天主教強調自然界的合乎理性的原則以及上帝的存在,這給15、16世紀的西方學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從文藝復興時期開始,科學家所面臨的任務,就是調合與融會天主教教義與希臘人的數學自然觀。他們的解決辦法是:宇宙是被設計而成的;它是合乎理性的;它能為人們所理解。這些是兩種哲學中共同的內容。再需加上的就是,上帝按照和諧的數學定律設計、創造了整個世界。換言之,把上帝推崇成一個至高無上的數學家,這就使尋求大自然的數學規律變成一種合法的宗教信仰活動。這種信仰對于鼓舞近代科學奠基者們的“科學忠誠”是必要的。因此,哥白尼、開普勒、伽利略、笛卡爾、萊布尼茨和牛頓反復談到上帝通過他的數學方案給予宇宙以和諧。
安維復:關于科學與宗教在認識與改造世界過程中扮演角色的變遷及其規律,有些學者往往將中世紀科學與宗教的關系簡單地理解為后者對前者的壓抑。從學理上看,基督教源自古希臘哲學傳統,如強調數學的柏拉圖主義和強調物理學、生物學的亞里士多德主義,這就釀成了基督教強調理性論證、認同兩種真理、支持不悖于圣經教義的科學研究等特質。據目前我掌握的文獻,西方科學注重數學表達、觀念推演與實證分析的雙重標準、無限性與有限性的關聯蘊含在基督教思想史中。通過初步解讀這些文獻,我們發現,在西方文化的思想進程中,至少從古希臘中后期至19世紀的約兩千年間,西方的科學及其哲學并不是傳統定論中所說的“神學婢女”,而是基督教體系中的基本建制。早在8—9世紀創辦的大學,按照“七藝”(數學四門及修辭學三門)的綜合素養來培養神職人員。在基督教的觀念形式下形成的西方世界觀和方法論,包容了科學(以自然哲學的形式)和哲學(以神學論證的形式)的探索方式。
近代西方科學逐漸擺脫神學的束縛
《中國社會科學報》:一方面,西方基督教對科學產生過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它也抑制過科學的進步。科學是如何在這樣一種宗教文化背景下形成獨立的發展的?
劉孝廷:是的,宗教與科學的互動主要表現為歐洲文化的自我分娩或掙脫過程。經過中世紀一千多年,宗教已經成為歐洲的文化傳統,但科學是具有擴張性的內生事物,二者之間的協調需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
蔡仲:在方法論層面上,中世紀之后科學開始與基督教神學分道揚鑣。為了避免同經院哲學的沖突,伽利略首先對“自然的數學”的本性作了一種自己的宗教解釋:上帝把嚴格的數學必然性注入自然后,就通過自然,創造出人類的理解力,隨后退出自然的舞臺,讓人類的理解力付出了極大的努力后,可以探尋出一點自然的秘密。伽利略大膽地宣稱,應按照科學的方法,而不是按照神學的方法去解釋自然。用默頓的話來說,這就是科學家的天職。為此,伽利略把科學研究限制在描述事物是“怎么樣”運動的數學關系上,至于這一數學關系后面的“為什么”的神秘原因,卻交給神學用圣經去解釋。這是從自然主義的方法論角度實現了科學與神學最初的分界。上帝被請到自然科學的后臺。這是近代自然科學邁出的關鍵的、最困難的一步,從此,科學脫離神學的束縛,這是近代自然科學的獨立宣言。
習五一:中世紀科學與宗教相容情況下的科學領域,常常是局限于對一些具體的、局部的問題進行研究,而不涉及自然界的起源、人類的起源等基本前沿問題或終極探索等。當用宗教理念無法解釋新的科學發現時,科學家就會被視為異端或無神論者遭到迫害。貝倫布盧姆一言以蔽之:“信仰是宗教的基礎,理性是科學的根本原理。當信仰受到錯誤推理的人為支撐時,或當理性受到信仰不合理的約束時,混沌和混亂是不可避免的結果。”宗教方面對科學領域的干涉、教會反對伽利略和達爾文的斗爭就是如此。伽利略的研究成果使哥白尼的“日心說”得到證明。他熱情傳播新天文學的思想,把“日心說”從大學擴展到公共場所,因而招來了敵意和猜忌。1616年,他受到羅馬教皇和紅衣主教宗教法庭審判官的斥責,被警告不要侵犯神圣的領域,天體的運行在圣經中有所涉及,這些應當留給基督教的權貴們去處理。正如愛因斯坦所指出的:宗教領域同科學領域之間沖突的主要來源在于人格化了的上帝這個概念。這種象征性的內容,可能會同科學發生沖突。只要宗教的這套觀念包含著它對那些原來屬于科學領域的論題所作的一成不變的教條式陳述,這種沖突就一定會發生。由此可見,伽利略科學成就的取得得益于自己深厚的科學素養,敢于尊重科學事實,在科學研究中堅定地摒棄宗教信條,因此才能在科學上取得突破和進展。從這一點上來說,伽利略確實是一個“叛教者”。
“創世科學”是不科學的
《中國社會科學報》:事實上,隨著科學的發展,尤其是達爾文進化論的誕生對西方有神論的宗教文化造成很大沖擊。從19世紀到20世紀,西方科學與宗教時常有類似沖突發生。
習五一:近代自然科學在各個領域——天文、物理、化學、生物、醫學等都取得了突破性進展,特別是達爾文的進化論。達爾文的進化論與其他科學理論所引發的科學革命不同,其影響超出了自然科學領域,引發了一場思想革命。達爾文的理論主要體現在《物種起源》(1859)和《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1871)兩部著作中。其核心思想是:所有的物種,包括人類,都經歷了漫長而復雜的生物進化過程。達爾文的理論——自然選擇導致進化的原理和人類的起源,成為現代科學的重要支柱之一。進化論否定了人和生物是上帝創造的。基督教的神創論遭遇達爾文進化論的嚴峻挑戰。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的:“在科學的猛攻之下,一個又一個部隊放下了武器,一個又一個城堡投降了,直到最后,自然界無限的領域都被科學所征服,而且沒有給造物主留下一點立足之地。”當代自然科學,特別是生物學持續地向宗教神學發起挑戰,引起文化思想界的巨大波瀾。達爾文的進化論至今仍是宗教保守勢力攻擊的主要目標。歷史進程和現實情況都表明,宗教是不會放棄對擊中其要害的科學理論發難的。如今,甚囂塵上的“智能設計論”正是“上帝創世說”的現代翻版。1987年以來,美國發現研究所提出“智能設計論”,向生物進化論發起挑戰。他們認為,世間各種生物構造如此奇妙,必然是在超級智能設計下產生的,而并非經過自然選擇的進化產物。1991年,菲利普·約翰遜的《審判達爾文》一書出版,標志著“智能設計論”正式向進化論發起挑戰。
劉孝廷:在當代,科學與宗教的嚴肅的學理爭論主要體現在智能設計論或創造論與進化論之間,可看作是科學與宗教爭論的新形態。智能設計論的前身就是中世紀以來的自然神學,但當科學興盛以后,智能設計論由于其自身的宗教性而愈益顯得與科學不適應而捉襟見肘、應付不暇。比較典型的是號稱“世紀審判”的1982年美國“創世科學”案。當時,聯邦法官奧佛斯通主要依賴于原告方生物學學者魯斯的證詞,宣判了1981年3月阿肯色州參眾兩院通過的“平衡對待創世科學與進化科學”議案(也稱“590法案”)中的“創世科學”不是科學。這場判決通過媒體傳播,影響巨大。于是,1983年前后圍繞這一案件在科學哲學家中也引發了一場有關法官奧佛斯通判決的證據合法性的問題之爭。一般說來,科學哲學家們都認為創世論不是科學,但卻各有不同的理由。其中,拉里·勞丹的觀點反映了多數人的意見,他認為由法官奧佛斯通推翻的“平等對待”法案,其判決基本是正確的。
蔡仲:從科學哲學的角度來看,“創世科學”或“智能設計論”本質上反映出宗教在當下社會中的一種困境。表面上來看,它披上了科學的外衣,目的是為了清除創世論進入公立中學的法律障礙。然而,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是為了使其在科學化的理性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但如何進入科學的話語,這一直是宗教感到棘手的主要問題,因為主流的科學哲學已在科學與宗教之間劃了一條明確的界線——意義的實證原則。隨著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的出現,特別是隨后出現的科學哲學的“后現代轉向”,一些人把目光轉向社會語境,轉向科學共同體中的政治本性與文化傳統,把科學視為對范式的權力,而不是對自然的反映。“創世科學”正是利用這種后現代資源對科學進行解構,把科學視為對圣經或相關宗教團體的宗教信念的直接反映。如,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教授菲利普·約翰遜在《審判達爾文》一書中,聲稱庫恩的范式理論為其“審判達爾文”提供了哲學的辯護工具,因為庫恩之后的科學哲學已經切斷了這種科學與自然之間的真理關聯。從結果上來看,這種解構無疑是相當有害的,它使科學與宗教可能處于長期的無休止的沖突之中,不僅會危害到科學事業的發展,還會危及人類文明的健康發展。因此激起眾多科學家、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知識分子、宗教學家,甚至神學家與神職人員(當然出于不同的目的)的強烈抨擊。事實上,當把科學附屬于范式、附屬于宗教傳統時,科學與其他文化之間的界線就會完全消失,結果是科學也就不會成為科學。我們應該旗幟鮮明地反對所謂的“創世科學”,因為,在當下社會,正是在后現代主義對科學與現代性的詆毀中,伴隨著對“地方性知識”的毫無批判性的鼓吹,為非理性與反科學思潮的泛濫提供了溫床。否認宗教與科學、意識形態與知識的界線,必然會導致宗教甚至迷信與神話披上科學的外衣,從而打開反科學和偽科學的大門。
全面系統考察科學與宗教的關系
《中國社會科學報》:考察西方歷史上科學與基督教之間的沖突以及相關研究,給我們處理當代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帶來怎樣的啟示?
習五一:關于科學與宗教的關系,眾說紛紜,可以概括為四種觀點:其一,二者是協調一致的、和諧的;其二,二者是矛盾對立的、相互沖突的;其三,二者是毫不相干的、非沖突的;其四,二者既有區別又相互聯系。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科學與宗教的關系應從現實社會關系中尋找原因。事實是,它們在歷史上有過相安無事的時期,也存在過勢不兩立的斗爭。兩者涉及領域有差異,關系十分復雜,有時可以相安無事,然而在認識論與世界觀上,兩者有本質的差異,又難免會發生沖突。當科學與宗教沒有明顯沖突時,信仰宗教的科學家在科學方面能取得成就,是因為宗教教條對科學活動沒有多大影響,科學家在自身實踐中,堅持著科學精神并運用科學方法,因此才得以成功。總而言之,科學家在科研活動中受宗教教條影響越少,他們能取得的科研成果就越多。西方中世紀宗教對世俗權力的控制,使得科學不得不依附于宗教取得自己的發展,但實際上科學有自身獨立的發展規律。中世紀政教合一的社會結構,導致在世界觀、知識論方面迥異于宗教思維方式的科學受到宗教的打壓。馬克思從批判宗教走向批判社會,提出“只有消滅了世俗桎梏,才能克服宗教狹隘性”。在近現代科學革命、啟蒙運動、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等運動的推動下,歐洲實現政教分離,確立現代國家制度,為科學的發展創造了寬松自由的環境。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國家對人民“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同時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這里既包括信教自由,也包括不信教的自由。我們仍然應該倡導理性的科學,免于受宗教的干涉,并繼續為人文科學的發展提供辯證唯物主義哲學基礎;推動自然科學與人文科學的融合,運用科學的方法研究人類宗教現象。
安維復:在20世紀出現了科學與宗教之間關系問題的沖突或討論,從相關文獻看,20世紀學界對科學與宗教之間的關系問題,主要有“沖突論”、“相關說”和“歷史觀點”等。這種爭論的實質主要源自方法論的不同進路。一般而論,持邏輯經驗主義或唯科學主義立場的學者往往持有沖突論的觀點,而持有相對主義立場的學者更看重在特定文化背景中科學與宗教之間的相容關系,其他立場往往介于二者之間。科學與宗教之間的沖突也好,和諧也好,都是一個歷史的漸進過程。邏輯經驗主義夸大二者的對立是對思想史的無視,而相對主義往往拘泥于歷史的某一片段也不可取。科學與宗教之間的關系從中世紀走到現代,基本上是一個不斷進步的過程。正如馬克思所言,對于人類個體及其整個社會或民族而言,科學技術具有“生產力功能”以及“人類解放的力量”,但是我們必須提防缺失精神生活的“單面思維”、“單面人格”和“單面社會”,任何有利于維系并積極營造發自內心的和諧以及馬克思、帕森斯等所說的“健全的社會結構”或“和諧社會”的社會存在都有其歷史合理性。唯物史觀告訴我們,處理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問題,應尊重事物發展規律。在當前歷史階段,科學并不能直接消除宗教,宗教消亡是一個歷史過程。那種想急功近利地廢除宗教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劉孝廷:人類已經走過了宗教時代,也就是宗教引領的時代,而進入科學引領的時代。這種判斷整體上是正確的,指出社會發展主導要素變了。但由此也應看到,科學與宗教如同人類文化中的其他任何因素一樣,并不只是一種時間上的替代關系,也有空間上的并存關系。關于科學與宗教的問題盡可以在思維方式和體驗認知等層面上展開討論,這是非常有益的。若涉及二者在歷史上的關系,則至少不能忽略其背后的“第三者”——社會系統,這是一個更大的存在。古代社會關系簡單,彼此的主從關系容易顯得十分對立,現代社會內容更豐富、空間更廣大,已經遠不止是科學與宗教兩個要素,它們都可以成為社會系統建設的積極力量。近年來,科學越來越成為社會發展的主導力量,而宗教更多地代表正在逝去的傳統,我們在討論科學與宗教的關系時必須時刻堅持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鑒于中國社會的傳統,短期內也不會看到類似西方那樣的科學與宗教之爭,但某些具有原始宗教迷信性質的現象還需要科學去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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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宗教的論爭
歐洲中世紀社會的宗教,在意識形態方面產生著重要的作用。這些國家的人們大多以耶穌基督為救世主,以圣經為主要信仰依據,以人的理性思想為基礎,建構了著名的上帝存在本體論的論證,并在社會政治、經濟及文化領域產生著重要作用。
近代西方的經濟發展依托于自然科學的發展而進行,故其與社會政治間的沖突,也往往以自然科學與宗教思想間的矛盾、沖突反映出來。于是,看似無關的科學與宗教間的沖突,也以其備受關注的形式,出現于社會之中。這樣的沖突以當時的三次大論爭為標志,它們分別為:1.哥白尼“日心說”與“創世說”之爭;2.牛頓和自然神論之爭;3.達爾文進化論與持續創造之爭。
哥白尼的主要觀點是“日心說”,它認為地球是個時刻在運動的球體,太陽是宇宙的中心,行星圍繞太陽在轉。哥白尼在其《天體運行論》中批判了于基督教義中占權威地位的托勒密“地心說”理論,科學地闡明了天體運行的現象,從而對基督教上帝創造一切的說法有所否定。同時,他的學說也促成了天文學的變革,使近代天文學的體系構建在此基礎上進行,并由此開創了西方自然科學一個新的時代。
牛頓證明了萬有引力定律,構建了完整而嚴密的經典力學體系,將天體力學與地上的物體力學統一起來,實現了物理學史上的第一次大綜合。他證明了地上的規律與天上的運動規律是統一的,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基督教關于“天堂”與“地獄”的說教。
達爾文于1859年發表了《物種起源》,提出自然界生物的進化,在生物學意義上全是靠自然選擇、優勝劣汰和生存競爭。1871年,達爾文又出版了《人類的由來及性選擇》,進一步確立了生物進化論在科學中的地位。他否定了上帝創造說,認為人和低等動物從生物學的起源來講沒有根本性的區別。這些觀點直接沖擊與批評了基督教的核心思想——上帝創世說,同時也使“原罪說”、“贖罪說”失去了意義。上帝“目的論”也被推翻了,因為生物的適應性不是上帝有目的的創造或設計,而是自然界對物體變異進行有利選擇的結果。
(摘編自潘德榮、童世駿、付長珍《六十年哲學的反思與六十年的哲學反思》,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本報記者吳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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