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明:毫不動搖堅持并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學習習近平同志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習近平同志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勢下,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也要與時俱進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實質上是為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一項根本的政治任務,也是中國共產黨實現中國人民當家作主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一項根本政治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個好制度
為什么我們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議會制民主呢?
其一,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由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所決定的,西方國家的各種政體是為資產階級專政的國體服務的。我國《憲法》總綱第一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同時又是最高層次的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這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1954年,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時,范文瀾問:“主席,您總講國體、政體,我對此還不甚明白”。毛澤東同志回答說:“國體就是內容,政體就是形式”。范文瀾當即說:“主席,我明白了”。毛澤東同志用哲學中形式與內容這一基本范疇把十分抽象的國體與政體的關系講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國體講的是各個階級及階層在國家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不同地位,是為什么人的問題,而政體講的則是國體實現的形式,是如何為的問題。國體這一內容決定政體這一形式,而政體這一形式是為國體這一內容服務的,但也必然反作用于國體這一內容。這就是國體和政體間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的辯證統一的關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政體可以實現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大團結,以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并對人民的敵人實行專政,進而保障人民充分享有各種正當權益。而西方國家的統治階級之間,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相互斗爭,因此,它們推行的“總統制”“兩院制”“三權分立制”“多黨制”等是為其內部相互制約,從而更好維護它們對勞動人民的永續專政和盤剝。
其二,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主權”民主,西方是“資本主權”民主。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憲法歷經多次修改和修正,但此條文卻巋然不動,這充分說明了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主權的性質與本質的重要性。不僅憲法上作此規定,而且在經濟社會生活中全面體現。人民按照憲法與選舉法的規定選舉人民代表,使與人民內部各階級及各階層構成相適應的各界代表到國家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還通過聽證、咨詢、網絡等多種途徑和形式,保證人民直接參加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而在西方國家,從本質上說,壟斷資本操縱競選、投票、議會、立法、行政和司法,用貌似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形式,確保實質上的資本當家作主。
其三,我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而西方國家是“三權分立”。1954年,在討論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時,毛澤東同志還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形象地比喻為“如來佛的手掌”,并明確指出“我們的主席、總理,都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出來的,一定要服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資本主義國家的總統可以解散議會,我們的主席不能解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反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以罷免主席。主席也不是政府,國務院不向他報告工作。我們中國是一個大國,疊床架屋地設個主席,目的是為著使國家更安全。有議長,有總理,又有主席,就更安全些,不至于三個地方同時都出毛病。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出了毛病,那毫無辦法,只好等四年再說。”在我國,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而西方國家中,無論是總統制國家的議會還是議會制國家的議會,都不具有高于其他機關的法律地位。在典型總統制的美國,國會與總統和聯邦最高法院的法律地位是平行的。在典型議會制國家的英國,政府與議會是相互依賴又相互制約的關系。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為了保證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性質,而西方國家的“三權分立”是為了保證他們國家的資產階級性質。
其四,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的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院制”,而西方國家實行的是“多黨制”和“兩院制”。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其他國家機關,一律實行民主集中制”。現行憲法也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呢?毛澤東同志早在1945年黨的七大上就指出:是“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選舉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說,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只有這個制度,才既能表現廣泛的民主,使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有高度的權力;又能集中處理國事,使各級政府能集中地處理被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所委托的一切事務,并保障人民的一切必要的民主活動。” 所以鄧小平同志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民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之一,“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決心,一做出決議,就立即執行,不受牽扯。”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后,不少有見識的西方思想家、政治家也對西方過度分權的政治體制提出質疑。
新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已經過60年的實踐,其間所經歷的風風雨雨并取得的輝煌成就充分證明習近平同志所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正因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便成為國內外極少數人首要攻擊的對象。他們的攻擊和否定,往往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所謂徒有其名為借口,宣稱人民代表大會只是奉黨和政府“旨意”而行事的官僚機構等,妄圖把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引向全盤西化的道路。也有人主張應實行多黨制和直選制,認為全國人民和全黨人人一票,就可以解決根本問題。這恰恰符合國內外敵對勢力給我國設置的與西方資本主義“接軌”的“路徑圖”。在當今中國,搞一人一票的競選制,必然會很快步入一個動蕩、動亂甚至內戰的局面。因此,堅持并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意義,就是堅持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需要;放棄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發展道路,隨之而來的,必定是社會動蕩、國家分裂、人亡政息。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面臨新形勢
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完成新的艱巨而光榮任務的需要。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際國內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在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和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富裕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中,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承擔著沉甸甸的使命。同時,也應清醒看到,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同擴大人民民主和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因此,在新的形勢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正確行使自己的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和監督權等,職責光榮而艱巨。要完成這些光榮任務,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必須根據新的情況和形勢,與時俱進地進行完善和發展。
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大自身建設的需要。當前,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本身的具體體制、機制、程序、規范以及具體運行上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中人民代表結構構成仍須進一步調整,人民代表特別是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作用要進一步發揮,各層次各領域中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范圍和程度有待進一步擴大,立法的起草、論證、協調和審議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立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地方保護和部門利益化趨勢仍須進一步遏制,“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的制度在少部分地區流于形式的情況亟待改善,各級人大對預算決算的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和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仍須進一步加強。民主集中制這一根本組織制度在人大各項工作中仍須進一步完善,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人民群眾特別是與人大代表的聯系有待進一步密切等。
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依法深化改革的需要。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決定。全會結束后,各部門、各行業和各領域深化改革的舉措不斷,成效漸顯。必須強調指出,此次全面深化改革,應在法治框架之內推進,尤其是其中關涉重大的改革措施,都必須于法有據。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堅持和改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前提下,加強立法協調,及時將重大改革決策轉化為國家法律,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我們堅定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自信,并不是說,它就完美無缺了,而是要把堅定制度自信和不斷改革創新統一起來,在堅持的基礎上,不斷推進完善和發展。
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而在這三者有機統一中,關鍵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堅持并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特別強調黨的領導,這是因為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使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的,只能是中國共產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和協調一致開展工作的,只能是中國共產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依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的,只能是黨的主張;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經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的,應當是黨組織推薦的人選。唯有如此,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方能實現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黨和國家的權威方能得到維護,團結統一方能得到維護,也才能始終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做好中國的所有事情,關鍵都在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同樣如此。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我們的政策正確,方向正確,才能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獨特優越性。
人人起來負責。資本主義民主本質上是資本當家作主。而社會主義民主的途徑是人人起來負責,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只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會懈怠;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原則和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都要受到制約和監督。人人起來負責,既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途徑,又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人起來負責,其根本的制度載體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要使人人起來負責,我們便必須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國家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都應密切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對關系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有傾聽、有回應。以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工作抓手,切實凝聚起最廣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最充分地調動起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人人起來負責的良好政治局面。
堅持依憲立法,依憲監督。立法權和監督權是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兩項重要權力,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制度設計。能否按照憲法的規定正確地行使其立法權和監督權,是具體衡量人大工作的兩項重要指標。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依憲立法,能夠有效地規范立法活動,能夠使國家立法制度進一步健全,有助于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當前最為重要的是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體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擁護。人大常委會依憲監督即依照憲法的規定行使監督職權,應當圍繞國家工作大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應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行使監督職權;應當對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實施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應當將行使監督職權的情況,向社會公開,以確保自己在行使監督權的同時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提供經濟和文化支撐。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決定于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同時又反作用于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基礎。因此,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們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同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也必須要有相應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作保證。各級人民代表及其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論做何種工作,說到底都是為人民服務,這就要求必須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與人民群眾時刻保持血肉聯系,把廣大人民的所想、所思、所求,經由民主集中制原則指導下的法律程序,轉化成為國家意志,更好地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
《 人民日報 》( 2014年09月30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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