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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起草召開中央工作會議〔1〕的通知給鄧小平〔2〕的信*
(1961年4月25日)
小平同志:
請你起草一個召開中央工作會議的通知,各中央局,各省、市、區黨委的負責同志于五月十五日到達北京,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起草委員會的委員們(列舉名單,照廣州原樣)則于五月九日到達北京。此次會議的任務是繼續廣州會議[3]尚未完成的工作:收集農民和干部的意見,修改工作條例六十條[4]和繼續整“五風”[5],不討論工業和城市整風問題,或者只在會議末尾略為討論一下,這個問題留待七月會議[6]上去討論。為此,到會各同志,應利用目前這一段時間,對農村中的若干關鍵問題(食堂問題、糧食問題、供給制問題、自留山問題,山林分級管理問題,耕牛、農具大隊有好還是隊有好問題,一、二類縣、社、隊全面整風和堅決退賠問題,反對恩賜觀點、堅決走群眾路線問題,向群眾請教、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問題,恢復手工業問題,恢復供銷合作社問題)進行重點調查,下十天至十五天苦工夫,向群眾尋求真理,以便五月會議能比較徹底地完成上述任務。
此通知,請你找田家英[7]同志合作起草。今天晚上我們談好,明天用電報發出,是為至盼!
毛澤東
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
*根據《毛澤東書信選集》刊印。已編入《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陳云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文選》。
注釋
〔1〕這次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后來于一九六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至六月十二日在北京舉行。
〔2〕鄧小平,當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
〔3〕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至二十三日在廣州舉行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
〔4〕指一九六一年三月在廣州舉行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討論并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共六十條。
〔5〕指“共產風”、浮夸風、命令風、干部特殊風和對生產瞎指揮風。
〔6〕指原計劃在一九六一年七月召開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后來于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十六日在廬山舉行。
〔7〕田家英,當時任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副主任、毛澤東的秘書。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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