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李跑跑”會為沒出生在美國而痛不欲生嗎?
“歲月”號沉船事故檢警聯合調查本部18日要求拘捕船長李準錫、三副等棄船而逃的3名船上核心人員。
聯合調查本部當天表示,已經以船長李準錫涉嫌棄船致使乘客傷亡的理由申請拘捕令,同時還以同樣理由申請拘捕事發時掌舵的三副和另一名船員。
報道說,船長李準錫等人未能在緊急時刻盡到發布應急措施和疏散乘客的職責,卻置數百名乘客的生命于不顧率先逃生。根據韓國新制定的法律,李準錫將面臨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徒刑。
韓國船長拋棄乘客逃跑這事,讓很多人想起范跑跑。汶川地震發生后,都江堰市光亞中學教師范美忠,在天涯論壇寫下了《那一刻地動山搖——“5·12”汶川地震親歷記》。文章中這樣寫:“我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卻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犧牲自我的人!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
范美忠之所以受到廣泛批評,并不在于他作為一個人“貪生怕死”,而是作為“有責任保護學生安全”的老師卻“貪生怕死”。這位船長也一樣。在海難面前,船長確實也有緊急避險的需求,他一定不認為自己的命比乘客賤,但必須要搞清楚,緊急避險有個很重要的原則——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而韓國《船員法》第11條就明確規定“船舶遭遇危險時,船長應謹慎救助人命、船舶及貨物。”
老話重提,這此,范跑跑已經不完全是一個人,而是一種現象。
范跑跑在《那一刻,地動山搖》中說:“我曾經為自己沒有出生在美國這樣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權的國家而痛不欲生”。
平心而論,范跑跑如果只是首先逃命,并不可恥,只不過不高尚而已,任何人在突然遇到危險的時候,會本能地首先考慮逃避危險,從職責說,范跑跑的事件的性質遠遠沒有韓國的“李跑跑”的性質嚴重,“范跑跑”的可恥之處在于他把自己的不高尚行為當成落實“普世價值”的光輝事跡宣揚,而比他更加可恥的是一些公知精英的為他的洗地和涂脂抹粉。
現在重提范,并非跟他過不去,作為一個符號,他會常常被人們提起,但不一定是針對他本人,而是針對一種現象。
此時此刻,我關心的是,假如韓國的“李跑跑”曾經了解“范跑跑”的事跡,現在又知道自己將被判無期徒刑,他會不會像當年的“范跑跑”一樣,“為自己沒有出生在美國這樣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權的國家而痛不欲生”呢?
如果進行對比,“李跑跑”有理由感到委屈,在不自由和公正的中國,“范跑跑”跑了,中國那么多的精英將他奉為英雄,最后換個地方照樣教書;而在自由和公正并且同美國日本同為“普世區”的韓國,“李跑跑”跑了,在鏡頭面前還要穿著雨衣,不敢露面,如果論起與“美國這樣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權的國家”的價值觀的親近關系,應該韓國更加親密,怎么在中國,對“范跑跑”那么寬容?在韓國,對“李跑跑”卻那么苛刻?假如“李跑跑”即使不生活在美國而是生活在中國,就算不被某些人當成英雄,起碼說不定不會被判刑或者不會被判無期徒刑吧?估計他此時此刻把腸子也悔青了,怎么不出生在中國呢?
此時此刻,我估計韓國的“李跑跑”還會埋怨中國的“毛左”:“不是我們韓國不講‘普世價值’,而是中國的‘毛左’的流毒對全世界的影響太深了!”
不是嗎?在102年前的“泰坦尼克”號沉沒的時候,一個日本男人化裝成女人混上救生艇逃命,結果被日本的民眾當成國家的恥辱。
在日本的大地震和海嘯中,一個女廣播員把海嘯的消息播送完畢才離開,結果自己葬身海嘯。
在這次海難中,那位韓國教師明明已經被救了出來,卻因為自己是這次活動的策劃者而自殺。
就連“普世價值”之都美國也受“毛左”流毒影響。
2001年的“9.11事件”。有些消防隊員居然為搶救他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
在某一次校園槍擊事件中,居然有女教師為了保護學生而遭槍擊而犧牲。遠在太平洋西岸的中國的“毛左”的“消極影響”居然能夠侵入“普世價值”之都,太可怕了!
所以,我猜想,此時此刻的韓國“李跑跑”也許不會“為自己沒有出生在美國這樣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權的國家而痛不欲生”。而是應該為沒有出生在中國而且生活在中國的某些公知精英中而痛不欲生了。假如他這次不被判無期徒刑,假如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也許會來到中國,找到當年力挺“范跑跑”的公知精英,交流學習“普世價值”的深刻體會,然后與“挺范”最得力的那個精英一塊出海接受一次海難的檢驗,在只有其中讓一個人掉進海里另外一個人才能活下來的情況下,看看他們倆之間誰貫徹執行“普世價值”最得力,最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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