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國內網友:我也從新聞郵件中看到了人民日報的報道《博鰲亞洲論壇:對話比爾·蓋茨——為窮人投資》(2013年04月07日人民日報)。讀后感:該報道充分反映了一個現實:中國社會以有錢者為慈善家,或說,中國社會已經是個不知道什么是“慈善”、為了金錢可以不擇手段的社會了。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蓋茨基金會是如何“為窮人投資”的。
該基金會就其“為窮人的金融服務”所做解說原文:“Financial Services for the Poor-Strategy Overview:We are not focused on a particular product or distribution channel, but rather on innovative ways to expand access and encourage markets.”。
大意:我們不集中于某個特別產品或分配渠道,而是資助那些擴展市場的發明創造途徑。實現該目標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數字化聯系“(by digitally connecting)。
蓋茨的微軟公司是搞“數字化聯系“的。不言而喻,他的基金會所謂“為窮人投資”的“慈善事業”,其實是為其公司開拓市場機會的、本質是為其公司的商業利益服務的。
附后是美國官方頒布的美國慈善事業的資金來龍去脈的統計數據。對比可以看到,蓋茨基金會頗有“掛羊頭、賣狗肉”的味道,為什么沒有遇到管制呢?答曰:手續都“合法”;沒人起訴。
然而,前陣子,美國主要媒體報道,美國司法部門已就微軟公司行賄(特別是行賄中國官員)而開始了調查。還有,黃金大米項目當事人在中國和用中國孩子搞非法的轉基因大米試驗,受到全國民眾譴責和國際社會的批評,而該項目資助權利人正是蓋茨基金會。
面對那些情況,官方機構(特別是中國官方機構及官方媒體)應該是對微軟公司及其關系基金會都盡量采取回避立場的。可人民日報卻要特別張揚蓋茨基金會。啥緣故呢?
很明顯的一個緣故是:金錢利益關系。早已公開、且該報道也提到,蓋茨基金會與中國農科院和科技部等官方部門有資助合同,其中主要商業項目之一就是轉基因食品作物開發(為此目的,該基金會資助項目偷偷摸摸地到中國和拿中國兒童搞試驗,且至今不公開血樣及結果),即:該基金會已經滲透中國官方機構、彼此建立了緊密的商業利益關系。
另一個明顯緣故是:如前說,微軟公司行賄中國官員而掌有那些高官的把柄,那早有傳聞(本人就聽聞過數起)。如此,中國相關官員若不聽從蓋茨基金會的旨意,該基金會就可能運用他們掌握的把柄要挾那些官員、攪亂中國當局。
金錢關系和行賄關系,決定了中國一些官方機構及其人員的言行都是有利于該基金會利益的(尤其是轉基因商品方面),而不再是維護中國的國家利益和民眾權益安全。而早在2007年,人民日報媒體就公開了它加盟外國轉基因既得利益團伙的立場。在那種情況下,人民日報特別張揚蓋茨基金會,不是他們的“理所當然”么?
在美國,法規規定,任何官方機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外國資金;若必須接受,則必須如數上報上交美國財政部,由美國官方按照美國資金自行決定如何使用那些資金、提供資金者無權過問;否則,將按照違犯國家安全法等法規的行為、做司法調查處理(包括刑事處理)
在中國,官方機構人員以接受外國資金為榮、是“有錢即慈善”的,結果,外國資金(特別是轉基因商業資金)已經嚴重地滲透了中國農業部等要害部門,使那些部門及官員成為外國公司的代理人、不再是為中國服務的國家機構和公務官員。
附帶簡單說說該報道為張揚蓋茨基金會的“慈善”而做的夸張或涉嫌誤導讀者的一個內容。
人民日報的報道說:“例如,中國生物技術集團成都研究所研發了新的改進型腦炎疫苗,自2009年以來發放1億多劑,價格低廉且非常有效,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蓋茨基金會還和中生集團等合作,共同抗擊脊髓灰質炎。1988年,脊髓灰質炎在100多個國家流行,經過努力,去年發現不到300個病例,只流行于3個國家。”。
事實:美國官方防疫部門、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公文說明,1980年代中后期,該疾病在美國、歐洲和非洲呈“爆發”狀態,美國當局和聯合國機構決定采取全球措施予以強治。經過數年努力,1994年,不但局勢得到控制,且病情已在全球范圍大幅度減少,在美洲等地區則已消除。
而在1994年,蓋茨基金會剛剛成立,且作業方向是計算機網絡。就是說,蓋茨基金會參與該疾病防治的時候,病情大體已經獲得解決答案甚至大部分已獲得解決。可在人民日報的報道中,好象病情防治獲得成績主要是因為有蓋茨基金會的參與。
事實:美國專職生物科技人員咨詢服務的公司“生物空間”于2011-11-16發表的報道說,蓋茨基金會和中國某公司的合作實際上是商業性為主的,因此,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需要撥款上億美元保障購買和提供藥品等(該基金會給中國公司的投資大約為2333萬美元;與撥款購買款額比較計算,不難看到該基金會和該中國公司大概能賺得多少錢)。蓋茨基金會與日本合作而給病例國家(譬如巴基斯坦)購買藥品等的6500萬美元的資金協助是ODA貸款(ODA貸款: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商業性的長期低息貸款;貸款對象必須有償還能力)。
以上事實可以說明,蓋茨基金會搞項目資助有很重的自身商業利益背景之成分,實質上并非是人民日報報道所說的“為窮人投資”,在很多部分或很大成分上、也說不上“無償捐獻”。中國的官方媒體以此為“慈善”的榜樣而搞張揚宣傳,難怪,中國的一些富人明星會以“慈善”為名而撈取名利;也難怪,在中國的轉基因推銷不擇手段,……。當今的中國社會還知道什么是“慈善”嗎?
附:美國慈善事業的捐贈和受惠的數額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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