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島島主:新華社“批孔”,裝導師豈能掩立場?
近日新華社“鄭重”發表《孔慶東辱罵記者,豈能把粗魯當個性》的文章,從題目中就知道,這是在“批孔”,儼然像是一個掌握了真理的“導師”,對著不更事的“學生”,來了一番居高臨下公開的“說教”。
作為新華社,本是中央政府級把握意識形態、實際上就是主導社會各領域發展大方向的媒體之一,按理說,相較于地方媒體和民間媒體,確應且必須是要有其先進性的,否則,這個中央政府級媒體的頭銜,用老百姓的話說,“算他媽的什么玩意”。無論是居心卑劣的故意歪曲事實、顛倒是非,還是如“傻B”一樣的不懂裝懂、濫竽充數,都是人民所深惡痛絕的。人民除了起碼要罵一句“滾他媽的蛋”之外,還能指望對這樣的媒體有什么好的評價。
可就在這件事情上,新華社這次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真是丟人丟到他奶奶家去了。不但看不出任何先進性的認知水平,更重要的是,因為這件事,讓全體國人中除漢奸之外的絕大部分人,不得不質疑其民族立場的問題。裝腔作勢的“傻B”也就讓人想吐了,若是居心歹毒兩面三刀的“壞B”,屬于立場問題,屬于敵我矛盾,那就只能打倒新華社內“走漢奸道路的當權派”,清除內賊,重整新華社了。
即若一個真正有著先進性磊落的導師,對著不更事的學生,做一番說教,那是對的,但說教的目的通常很明確,只能是治病救人,而絕不可能是一棍子打死,這是最起碼的道理。可新華社這次怎么做的呢?恰恰相反,表面上裝出一派導師的說教口吻,說什么“豈能把粗魯當個性”,實際上呢?其文字里行間帶有明顯要置孔慶東于死地的歹毒用心。且不說用中央級“輿論公權”對付孔慶東一個人有失公平,更生怕北大黨委或相關部門理解不透他們的意思,赤裸裸的對著北大黨委或相關部門說,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對孔慶東予以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明擺著要么毀掉孔慶東的社會聲譽,要么直接砸掉孔慶東的飯碗。用心之毒,昭然若揭也。
這是有著先進性磊落的導師的作派嗎?是師生有若父子的說教之道嗎?是黨中央及胡總所要求的“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做法嗎?我看不是,這只有對待階級敵人,正確處理階級矛盾的時候,才會采用這樣的專政霹靂手段。
孔慶東到底做了什么,新華社居然要這樣對付孔慶東?原來是新華社認為,孔慶東罵了他自認為是漢奸媒體“南方系”媒體的記者,所以要批孔慶東“不文明”、“不理性”、“不為人師表”、“把粗魯當個性”,還要關注北大黨委或相關部門是否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對孔慶東進行行政處分或直接解聘。
但究竟孔慶東有沒有罵,到目前為止,并沒有聽說哪級公安部門已經經過依法取證,并證據充分。換句話說,新華社這次是聽了一面之詞,不但沒有多方調查,更沒有法律依據,就開始他媽的“輿論審判”。更重要的是,從當前披露出來的公共信息分析,新華社這篇文章的題目到內容簡直太他媽的扯蛋。真是他媽的牛頭不對馬嘴、羊毛不粘狗腿的典范,往輕點說,起碼是造謠,性質重點說,是對孔慶東的誹謗。
濟南時報對“南方系”媒體之一的《南方人物周刊》當事記者曹林華做采訪,曹林華自己承認說,孔慶東一聽到他是此媒體記者時,還沒來得及說什么,結果孔慶東立馬就一句話:“我不接受你們‘南方系’的采訪,去他媽的!”然后就把電話掛了。后來孔慶東還專門就這個事情給曹林華發了短信,說:“你們刊物得罪我大大的,我不可能接受你們采訪,這與你個人無關。”
上述事實是曹林華自己說的,就算屬實,我們也看到孔慶東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罵記者本身,而是罵了“南方系”媒體。而新華社這篇文章呢?他媽的連“去他媽的”和“去你媽的”都搞不清楚,張冠李戴,非得造謠誹謗說孔慶東罵了曹林華記者本人,這算他媽的哪門子狗屁邏輯?“孔慶東辱罵記者”這樣的題目從何談起?題目的成立邏輯都錯了,內容不就更是他媽的扯蛋,那還能是什么狗B玩意?
再說,孔慶東就算罵了“南方系”媒體,即使經過公安部門調查取證屬實,可孔慶東早就在各種公開場合聲明,在他眼中,當今的“南方系”媒體就是如假包換漢奸媒體,對于漢奸媒體,他作為一個中國人,罵漢奸媒體那是必須的。在我看來,若“南方系”媒體確實是漢奸媒體,不但要罵,更要打倒,要采用階級斗爭的手段予以打倒,要用正確處理敵我矛盾的方法予以痛擊,不但要粗魯,還要鐵血。漢奸是危害國家危害人民危害民族的代名詞,凡我除漢奸之外的華人,人人得而誅之,不如此,不足以警醒我華人乃至整個人類的后世子孫!
事實上,“南方系”媒體是漢奸媒體嗎?“南方系”媒體之一的《南方人物周刊》是漢奸媒體嗎?這方面的證明,烏有之鄉黎陽等同志的大量文章,從事實依據上,從嚴密邏輯推理上,以學術理論的角度(包括當今中國的法學)做了詳實的說明,充分證明了“南方系”媒體(包括《南方人物周刊》)在學術理論角度上已經是經過論證的漢奸媒體(誰有興趣誰都可以去看,看看是不是如我所說)。當然,由于他媽的眾所周知的原因,只差在法律上予以定性,所以到目前為止,“南方系”等諸多漢奸媒體還依然可以逍遙法外。即使如此,其漢奸媒體的犯罪事實已經發生,已經臭名昭著,只待人民翻身之日,就可以對其依法專政。
新華社作為中央人民政府級的媒體喉舌之一,一舉一動、一言一行本應代表著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中國人民中華民族對內對外的意識形態(包括對待對內對外的具體某件事物的處理態度)。然則其針對民間和地方出現的、在大是大非的立場原則上的“自由爭論”,不但不撰文提醒公安部門要去搞清楚“南方系”媒體到底是否屬于漢奸媒體,以搞清事實的真相,給人民一個明確的答案,反而偏聽偏信“南方系”,更是無中生有造謠誹謗孔慶東個人,對待舉報漢奸媒體、并大罵漢奸媒體的人進行單方面的“打擊”,這他媽的算哪個國家的新華社?還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美帝國、也不是小日本)中央人民政府的新華社?還是不是中國人民的新華社?還是不是中華民族的新華社?
新華社“批孔”,裝出一派“公正的導師”模樣,以為就能掩得住是非原則問題嗎?掩得住階級立場問題嗎?掩得住民族立場問題嗎?我看難,當前各輿論事實證明,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真正大英雄,人民被逼得不得不質疑新華社,要問一問新華社,到底是站在哪個立場上在說話?是為人民在服務呢?還是在為漢奸以及漢奸的主子美日帝國主義在服務?
最后想說,新華社若再出現類似情況,我絕對相信,包括我在內的廣大人民只能被逼得認為,新華社與“南方系”漢奸媒體原來是一丘之貉的。只能被逼的罵一句:“草獺馬的,奧巴馬的,原來他們是一伙的。”
釣魚島島主 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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