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衛方及“南方細”的狼子野心----同時呼吁云南省人大負起責任,罷免那些公然違反中國法律的法官
瑞松
中國的自由右派是一幫子最無恥的家伙,對于為兇殘之極的罪犯開脫而公然在法律文書中造假撒謊的云南省高院的公然踐踏中國法律的罪惡行徑,稍有人心與良知者,莫不表示義憤與反對。這是人民群眾的心聲,也是人民的權利,更體現了人民對法院法官的自發的自主的民主監督,這本來是非常正常非常合理的事情,可是在奸邪無比的中國自由右派的眼里,人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監督權利,居然成了最不可饒恕的罪過!在賀衛方及“南方細”這些奸邪之徒的眼里,人民的民主監督成了“制度殺人”,成了非理性“狂歡”,成了“任意抹黑司法、妖魔法院、丑化法官”,就是不“人道和謙抑”的表現,就是“對殺人的迷信和崇拜”,就會“影響到司法的獨立與公正”,等等等等,這些奸邪的普世之徒肆意給人民行使民主監督的權利扣上種種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帽子,妄圖“頂住”人民的監督,肆行這些奸邪之徒的獨裁。
對此,云淡水暖先生駁斥的好:《南方XX》“把傳統、民意、人心與司法、法院、法官對立起來,站在精英至上的立場把民眾的批評視為異類。殊不知,民眾正是站在依法說話的立場上,質疑某些法官的判決有違法律精神。既然中國并沒有“廢死”,兇犯的行為已經達到不可饒恕的地步,為什么不能依法判決呢?錯誤的判決為什么不可以改正呢?......如果判決的結果錯了,就必須改正。這里面所強調的所謂“司法的獨立與公正”,實際上是在確立個別法官的威權和專制,要一言九鼎,要一錘定音,錯了也不能改。一句話,不是人民民主專政,是精英專政?!保▊紊婆c傲慢:駁《南方XX》記者“反對云南省高院再審李昌奎案”,作者:云淡水暖 )
真是一針見血,揭穿了賀衛方及“南方細”的狼子野心----這些口口聲聲“自由民主法治”的奸邪之徒,是一幫子口言善而身行惡的家伙,表面看是一個案件的審判問題,實際上呢,這些奸邪之徒是試圖以他們的“標桿”性活動,從實際上篡奪全國人大的立法權,從實際上剝奪人民群眾的民主監督權。
立法權在全國人大,哪一部法律規定廢除死刑了?最高法院的一些法官在賀衛方及“南方細”奸邪之徒的教唆下就可以任意違反法律廢除死刑嗎?“死刑廢除可以從藥家鑫案開始,也可從李昌奎案開始,但這個權力必須由最高法院行使,由最高法院昭示天下”嗎?賀衛方認為,若最高院對李昌奎免死,那么意味著今后殺人犯基本不判死刑了。(南方XX)賀衛方這是公然教唆最高法院帶頭違法、公然對抗法律、公然篡奪全國人大的立法權,顛覆憲法,禍國亂政,陰險之至。
我們同時呼吁云南省人大負起責任,對云南省高院少數法官無視中國法律、踐踏中國法律、公然撒謊為罪犯開脫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調查,對少數法官涉嫌腐敗進行調查,罷免那些公然違反中國法律的法官,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的民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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