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按:“創新”,又是創新。“房屋貨幣”也是一項金融“創新”。不過這個“創新”更加吹大了虛擬經濟的泡沫,制造出虛假的繁榮景象;產生出見不得陽光的腐敗現象;浪費了國家大量的資源;派生出屢禁不絕的欠薪事件和由此而導致的不和諧之音······。開眼了!央行應當開眼,它的上級和我們老百姓也應當開眼。這種創新還能持續下去嗎?解鈴還需系鈴人,搞出“房地產開發商”這個行業的人,也要開眼。
下面轉貼自《北京晚報》2011年5月20日 第十六版:
| |||
老北京話:“不開眼的房山縣”。大意是貶損房山這個地方的人眼界狹窄。其實,房山地界的人挺有眼光。一心想發財的小曹是房山一家商務會館的服務生,他一開眼看到來洗浴的袁某鼓鼓的皮包,撬開柜子偷了皮包。小曹被抓了,袁某的12萬元找回來了,袁某也被抓了。區檢察院檢察官老燕看到案子眼睛一亮,覺得12萬元里有問題,將線索移交到了區檢察院反貪局。反貪局官員火眼金睛,順著12萬元被盜贓款查出袁某丟的錢是貪污受賄贓款,且不止被盜的12萬元。日前,任職房山一家大型國有水泥廠供應保障部部長的袁某因貪污863954元、受賄12000元,被依法判處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袁某的貪污、受賄有“創造性”勞動。他是從“房屋貨幣”發現了“價值”。他主管水泥廠里原料的采購和結款。一些中小地產開發商用未賣出去的房產抵償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建筑公司又用這些抵賬房抵償水泥攪拌站的款項,攪拌站再用抵賬房抵償水泥廠的水泥款,水泥廠則用抵賬房抵償供應商的貨款。2006年到2008年,袁某經手水泥廠的36套抵賬房,通過房產經紀公司把房屋賣掉,再把房款支付給供應商。他從房屋買賣價差中找到“貪機”,實現“貪欲”。比如,有一套昌平別墅,抵給5家供應商的價錢是217萬余元。袁某以223萬余元賣出,得差價款6萬余元。他再讓5家供應商“讓利”,袁某的口頭禪是“用房抵賬給款快,但你們得吃點虧啊!”僅檢察官聯系到的4家供應商這一筆就“讓利”181940元,加上之前的6萬元,袁某共賺近25萬元。接受“以房抵款”的供應商有30多個,涉及北京、河北、山西、四川等省份。 “房屋貨幣”應當讓央行大為開眼。央行估計也弄不清楚現在全國有多少“房屋貨幣”。11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也只是把央行多發的票子從銀行往回收一收,真正到了民間的票子大概也就收不回來了。關鍵是人民群眾中蘊藏著無窮無盡的智慧,僅以房地產行業來說,他們已經創造出了“房屋貨幣”——到目前為止,是比央行發出的票子還堅挺的實物貨幣。而且,在房屋不降價的情況下,全行業可以通過“房屋貨幣”基本實現體內循環。社會生產規律隨之打破,既不用以銷定產,也不用以產定銷,生產出來的房屋可以握在每一個生產環節,作為一種實物貨幣。央行無論如何提高存準率,也不可能從房地產行業直接把房子提走。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從生產到流通到社會有大量閑置房,而房屋市場盡管量跌卻價格堅挺,開發商并不急于通過賣房子來回款,維持自己的再生產。 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全社會幾乎所有行業都要加快資金周轉率,以從中獲取利潤,惟獨房地產行業是個例外。比如商場,資金周轉率一年轉6圈還是轉3圈,那對利潤至關重大。房地產行業從購買土地開始,就采取拖延戰術,并不急于生產房屋或把生產好的房屋賣出去。他們實際上是把買到手的土地或生產出的房屋作為一種實物貨幣貯存,只在他們認為利潤足夠大或需要維持內部結賬時才出手。連一家水泥廠都握有不知多少套建好的房屋,可見“房屋貨幣”在中國已經到什么樣的規模?通脹與“房屋貨幣”沒有關系嗎?央行不加緊提高利率和存準率,只能坐視“房屋貨幣”規模日益龐大。 |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