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的理性與中國人民的違法
田忠國
數天沒上網,今天偶爾打開網頁,讀到張宏良先生“祖國全靠你們了--當代青年學生!”一文,才知道中國又產生了一種新的理性、新的法律,即,面對侵略者,老老實實的“做好本職工作的實際行動,維護好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叫理性,反抗外敵入侵叫違法。當然,這是外交部新的價值標準下的新理性、新法律。而外交部在新價值標準基礎上產生的新理性、新法律,怎么看都是日本的外派機構,而非中國的外交部,因為,任何國家的外交部都不會維護侵略者的侵略權利,剝奪本國人民反抗侵略的權利。
“在領土問題上沒有談判,只有戰爭。如果日本再敢索要北方四島,就視為是在向俄羅斯宣戰!”本來,這應該是中華民族的外交智慧,也是中華民族的外交準則,但是,如果中國有人表達這一中華民族的外交準則,就必然違犯了外交部新價值標準基礎上產生的新理性、新法律。然而,俄羅斯卻不嫌棄中華民族老祖宗的話:“犯我強漢者,雖遠必誅”,而且,運用得得心應手,變成了現代國際規則語言。外交部新價值標準基礎上產生的新理性、新法律呢,卻視捍衛中華民族領土者為不理性,而且違法。
由此觀之,中華民族危矣。
中華民族之危機,源于普世價值派的賣國共識。但問題是,普世價值派的賣國共識是怎么形成的?我們認為有兩個原因,一是貪污腐敗,官僚階層形成了權力剝削階級,賣國共識是其最后的必然選擇,因為,這些人不賣國,不求得外國的支持,就很難維持他們的統治地位。二是外國資本豢養的知識精英,比如說方舟子、劉曉波,前者以誅滅中華民族為己任,后者為使中華民族成為美國奴隸為目標;前者得到了權力剝削階級的力挺,后者得到了諾貝爾和平獎的獎勵。至此二者合流,形成了普世價值派的賣國共識。普世價值派的溫和者呢,則極力主張在中國實施善政,絕口不提或者堅決反對毛時代形成的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大眾民主,并認為,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是中國的災難。此論也不能說沒道理,有,很有道理,但要從哪個角度看問題,如果從剝削壓迫者的角度說,人民大眾當家作主之日,就是剝削壓迫者失去天堂之時,當然也是剝削壓迫者的災難。如果從人民大眾的角度說呢?人民大眾當家作主則是人民大眾的天堂,而非災難。
或許有人問,善政的主張者其善政之處在哪里呢?
通過對相關資料的分析,善政主張者的善政在于,強盜搶劫時給被搶劫者留口飯吃,讓被搶劫者能夠活下來,便于被搶劫者繼續創造財富供搶劫者搶劫。走筆至此,我們又想起了“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據說是中國外交原則中的一句話。或許有人問,什么叫“共同開發”呢?比如說釣魚島,本來說是中國領土,日本可以到釣魚島開發,中國也可以在釣魚島開發,或者其它第三國、第四國、第五國,只要日本不反對,都可以“共同開發”,而“擱置爭議”是什么意思呢?不爭執主權問題,大家都可以來爭食中國領土。
本來,這是普世價值派賣國共識下,暗示日本開發釣魚島之意。
但日本并不領情,非得要普世價值派明確靜態,釣魚島屬于日本而不屬于中國。普世價值派為了達成日本的愿望,只能匆匆重構新的價值標準,構建新理性、新法律,把人民大眾的愛國行動趕進侵略者的羊圈:老老實實干活去,老老實實干活了就是愛國了。換言之,接受釣魚島屬于日本而不屬于中國的價值標準就是愛國,反對之就是違法。
當然,從賣國共識下形成的價值標準角度看,賣國者的賣國是愛國的,但若從中華民族生存空間的角度說,賣國越是如此愛國,中華民族的生存空間越小。本文屬于主流精英賣國共識下形成的價值標準應刪除、應禁止之列,他們所謂的言論自由,不過是賣國者的賣國主張自由,而不是中國人民的愛國自由,當然,這也是普世價值派的普世價值。
20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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