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國企工人工資高還是私企工人工資低
文/安慶仁
這幾年很多學者、政府部門的官員以及部分網絡寫手紛紛指責國企工人的“高工資”,這種指責的背后,其實是為了替私企氣短不人道的低工資打掩護和開脫。不久前國家統計局的一份報告顯示,私企工資比國企工資低48%,如果把調整后的富士康工人工資作為一個參照標準,國企工人的月工資也就兩千元到兩千伍佰元之間。
不否認,個別國企里工人的工資比這個數字要高一些,比方說電力局的一線職工,因從事高危職業,工資自然要高;再比如井下采掘工人,都加起來,月工資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也不是全都這樣,有些國企工人的工資也是非常低的,不然請看漳州某國企工人的工資單:月工資612元,內含:基本工資350元+技能補貼(本科)220元+崗位為補貼150元-社保20元-住房公積金72元。
平均后的結果是,國企工人年工資35053元,也就是每月2950元左右。即便拋開住房問題,以目前中國的物價水平,考慮醫療和教育收費,月收入2950元,在中國頂多屬于能夠勉強維持溫飽生活的水平。但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包括某些政府部門和官員,也認為國企工人的工資過高,比如2009年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一位副院長就撰文說,國企職工工資過高,應該調低。
也許他的本意不是說國企工人的工資過高,而是想說國企管理層工資過高,應該降下來,可問題是他后邊的一句話“這樣就可以增加600——700萬就業”動機昭然若揭,就是想在國企工人身上擦油,一碗飯讓兩個人吃。如果真的按照他的意思辦,國企工人的工資下降50%,大致上跟私企工人的工資就拉平了,從表面上看,倒是解決了工人工資收入差距懸殊這個矛盾,以后都拿同樣多的錢,然而卻造成了工人的全面貧窮。
沒有人會不知道,中國私企工人的收入,根本就不能養家糊口,如果國企也奉行這樣的政策,那中國工人就真的要淪為徹底的無產階級了。共同致富這句話,媒體上喊了幾十年,然而在我們學者和官員的腦海里,真正想要的結果卻是共同貧窮,這與其說是對改革開放的一個巨大反諷,毋寧說是對工人階級的經濟絞殺和對無產階級的殘忍滅絕。
歐盟的經驗告訴我們,消滅無產階級有兩種方法,一種方式是人道的消滅,也就是通過不斷提高工人的工資和福利待遇,讓工人變成中產階級,這是現在的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另一種方式罪惡的消滅,也就是通過不斷地削減工人工資和福利待遇,讓他們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在貧病交加中死亡,這是過去的西方資本主義社會。毫無疑問,中國學者、某些政府部門和多數政府官員更喜歡后一種方式,因此面對國企工人和私企工人收入懸殊這個矛盾,他們不是選擇提高私企工人的工資,而是選擇削減國企工人的工資。
去年筆者也有過這樣的文章,有個跟帖的網友表示反對,理由是民企不能享受跟國企相同的待遇,如果提高工人工資,企業就會破產倒閉。這明顯是狡辯,中國民營企業的迅猛發展和在極短的時間里迅速做大做強,遠遠超越了一般的經濟規律,同時也違背了經濟學常識,比如那些國際知名的民企,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通常要經過百多年的發展才能達到這種水平,而在中國,不過二十多年的光景,有些甚至就是十幾年的事情,以河北建龍為例,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國家工商局還沒有這個企業名字,但如今,已經是個擁有資產價值380億人民幣的龐大帝國。
這樣爆炸式的擴張速度,除了說明中國民營企業暴利驚人,在沒有第二種解讀的可能。這其實正好反映了私企工人工資低的原因,不是源自國企享受某些特殊待遇,而是因為私企榨取的剩余價值太多,多的讓工人沒法養家糊口。在法國,法律規定,國企工人的工資不能超過同類私企工人工資額的70%,假如私企工人工資是1000法郎,國企工人工資最多不能超過700法郎,如果中國也有這樣的法律,國企工人就只能找根繩把脖頸扎上了。
學者們有關私企生存環境惡化的觀點,筆者實在是不敢茍同,假如私企生存環境真的惡化的化,這驚人的暴利和超乎想象的跨越式發展就說不過去,看上去,這不是在賺錢,而更像是在印鈔票,機器一開,鈔票就像被大風刮來的一樣容易,所以老板們花起來也不心疼,一桌飯幾萬幾十萬,寶馬成打的買,別墅遍布旅游景點,如此窮奢極欲、揮金如土,即便讓一擲千金的華爾街大亨們看了,咋舌之余都要淬上一口。
就筆者的觀察來講,真正惡化的不是私企生存環境,而是小攤小販們的生存環境,其一是費用高昂,其二是官員、黑社會敲詐,其三是城管嚴刑酷法、無情打擊。換一個角度觀察,政府所以放任小攤小販們的生存環境日益惡化,就是為了給私營企業創造更大的市場空間和提供更過的廉價勞動力,否則要是有上個世紀80年代那樣寬松的生存環境,相信在私企里打工的工人,至少有一半人出來自謀職業了,果真如此,私企若不大幅度提高工人工資,超過或與街頭擺攤的收入持平,生產線就得大量閑置。
不久前注意到報上的一篇文章,該文說,私企不富則民不富,這話說的真是太幽默了,私企老板各個揮金如土,富二代只愁在中國沒處花錢,紛紛出國尋求歡樂,如果說他們不富,全世界的人恐怕都得笑破肚皮。真實的情況是,民不富,不是因為私企不富,而是因為私企暴富的速度太快了,快的讓人想象不出。前年網上有一篇文章講,私企付給工人的工資,僅占利潤的1.3%,也就是工人給企業賺100元,企業僅付給工人1.3元。太黑了吧。
國企其實也不比私企好到哪里,就工人給企業創造的巨大利潤而言,國企工人月薪10000元人民幣都不能算多。國家如果真的打算消除國企工人和私企工人收入上的差距,正確的方法不是消減國企工人的工資,而是要大幅度提高私企工人的工資,或者給自謀職業者網開生路,當社會上大量的勞動力變成小康水平的個體戶以后,私企工人的工資自然就會成倍提高,否則沒人給私企打工。而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角度說,如果不改變工農普遍貧困的現狀,一切都是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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