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有句名言:“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1985年10月23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時代公司組織的美國高級企業代表團時,第一次提出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問題,他說,“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來,帶動和幫助其他地區、其他的人,逐步達到共同富裕。”以后,他又在多種場合、多次提到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問題,并說: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是為了帶動大家一起富裕,共同走富裕之路。鄧小平的這一推論,可簡稱為“先富到共富”論。
然而,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開放與經濟發展,到本世紀初,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目的已基本達到,中國社會形成了一個“富人”群體。但是,帶動其他人一起富裕、走共同富裕之路的目的卻沒有達到,不僅如此,還出現了嚴重的貧富懸殊、兩極分化。據美國波士頓咨詢公司發布的《2006年全球財富報告》顯示,2006年,中國的150萬個家庭(約占全國家庭總數的0.4%),已經占有了中國財富總量的70%。——這還只是計算了存款、股票等公開的金融資產,未計算其數量龐大的灰色收入。《紐約時報》2006年2月26日轉載聯合國發布的數據說,中國大陸約有18%的人口,每天生活消費支出不足1美元。據此可以推算出,大陸約有2億3500萬人口在貧困線上掙扎。
在這種情況下,“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推論也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懷疑,許多人認為:“先富到共富”不僅是不可能實現的,而且這一推論還是造成當今社會兩極分化、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
也有的人認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 是一個科學的論段,這個論段的本身并沒有錯,如今中國社會之所以出現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和兩極分化,是由于“我們在實際操作中還存在制度缺陷、法律缺陷、監督缺陷”,也就是說,不是“先富到共富”這個“經”不好,而是被“和尚”給念歪了。
那么,“先富到共富”論究竟是一個科學的的論段,還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錯誤推論呢?我認為,“先富到共富”論,從理論上看是錯誤的,在現實中也不可能實現,“先富到共富”論是一個已經被實踐證明是錯誤的推論。筆者提出這一看法,主要有以下兩個理由:
一、僅靠個人的合法勞動不可能成為真正的富人
有人說:鄧小平提出“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講的是讓一部分有才能、有能力的人通過合法的勞動先富起來。雖然他沒有十分明確的講到,“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必須是通過合法勞動先富起來的話,但是,他提出的“帶動和幫助其他地區、其他的人,逐步達到共同富裕”的話,其實已經非常明確地告訴我們,先富的人,必須是通過勞動致富,必須是合法致富。
我認為,這種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在當今社會,僅僅只是靠個人的合法勞動是不可能成為真正的富人的。
讓我們回顧一下這三十多年來的歷程吧。改革開放初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確實曾經出現過通過個人合法勞動先富起來的人,如當時的養殖種田能手,經商做買賣的“倒爺”和小販,以及走穴的演藝明星等,這些人確實是通過或主要是通過個人的合法勞動成為當時的“萬元戶”的。但這些“萬元戶”雖然比當時一般的工薪階層和農民要富一些,但卻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富人。而當時在一夜之間暴富,可以稱之為“富人”的,只有極少數的“官倒”和走私犯。
在中國,真正的“富人”群體是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出現,并于本世紀初基本形成的。1992年2月,鄧小平南巡講話發表后,全國掀起了招商引資、辦廠創業,以及對國有、集體、鄉鎮企業改制拍賣的熱潮。在這場發展“市場經濟”的熱潮中,一大批民營(私營)企業遍地而起。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一些規模較大的企業老板,其個人資產達到幾千萬甚至上百億元人民幣,這部分人就是中國真正的“富人”。
然而翻翻這些“富人”的發家史,大家就會發現:許多人聚斂起來的巨額財富,都不是“取之有道”的、光明正大的財富,而是見不得陽光的“不義之財”。在他們之中,靠行賄收買、官商勾結獲得非法利益的大有人在,靠偷稅漏稅、假冒偽劣、商業欺詐發財的也難以計數。例如最近國家工商總局公布的一份報告,就指責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集團從事多種非法活動,包括受賄和允許銷售假冒、違禁商品等。國家工商總局去年調查時發現,在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淘寶網購買的51批次商品,僅有19批次是正品。中國首富馬云領導管理的世界有名的中國電商巨頭企業尚且如此,其它的民營(私營)企業就可想而知了。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國“富人”群體中的一些人,是憑著其特殊的身份地位、非同尋常的政治背景和極為稀缺的人脈關系,獲得巨額財富的。據國務院、中央黨校、中宣部研究室和社科院等部門的一份聯合調查報告提供的數據,截止2008年3月底,中國內地擁有私人財產超過5000萬元的就有27310人,超過億元的竟達3220人。而在這3220個億萬富豪中,就有2932人士是高干子女(也就是被社會稱為紅色貴族和“官二代”、“官三代”的)。這些“侯門富豪”,竟占了億萬富豪總數的91%。也就是說,91%的億萬富豪所擁有的巨額財產,都是依靠父輩的權力、背景和人脈關系攫取的。
最近揭露的周永康等人的腐敗案件以及媒體披露的一些細節,使人們有機會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官員,為了攀附朝中的大官以達到個人升遷的目的,是如何無比熱情地用手中掌管的公權力為周永康的家人輸送巨額利益的,使周永康的兒子周濱及親友在很短的時間里就攫取了成百上千億元人民幣的財富。這就是中國的“侯門家族”暴富的秘密。
在中國的“富人”群體中,還有一些人是利用人民賦予的公權力,肆無忌憚地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買官賣官,而聚斂巨額財富的,如徐才厚、令計劃等貪官。而這些貪官,有很大一部分人至今仍逍遙法外。
我不否認,在中國的“富人”群體中,也確實有一些人是基本守法經營的,并且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也付出了自己的勞動。但即便如此,使他們富起來的主要因素也不是他們的勞動,而是他們所擁有的資本,他們正是靠自己手中掌握的資本,才使其個人資產象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有人說,民營(私營)企業家之所以能致富,是靠他們的智慧。我不否認企業家的智慧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們必須看到,如果一個或幾個企業主只有資本而缺少智慧,他們完全可以雇請懂經營之道的人來幫自己經營管理企業(現在世界上的許多企業主正是這樣做的),照樣可以賺錢;而如果一個人沒有資本,在企業中沒有自已的股份,即便他的經營管理能力再強,也只能是為老板(企業主)打工,最后拿到手的也只不過是出賣自己智慧和勞動的報酬。而單靠給老板打工是富不起來的。
當然,在如今中國的“富人”群體中,也確實有極個別的人是憑著自己得天獨厚的條件和靠個人的合法勞動而成為“富人”的,這就是屈指可數的文體界的幾個超級明星,如姚明等人。然而,就是這些人,后來也大都當了老板或股東。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當今社會,僅僅只是靠個人的合法勞動是不可能成為真正的富人的。即便不搞坑蒙拐騙、巧取豪奪、貪贓枉法等歪門邪道,也只有通過發展市場經濟,讓一部分人首先成為企業主(資本家),這部分人才能“先富起來”。事實正是如此,不信,大家可以看看,在如今中國的“富人”群體中,除了貪官和極個別超級文體明星之外,哪一個不是企業主(資本家)?
而資本家發財的秘密,馬克思早在100多年前的《資本論》中就揭露了——這就是獲取“剩余價值”。
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共同富裕
什么是“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就是全體人民通過辛勤勞動和相互幫助最終達到豐衣足食的生活水平,也就是消除兩極分化和貧窮基礎上的普遍富裕。而這種共同富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不可能真正實現的。
讓我們首先來看一看當今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這些國家經過多年的市場經濟,社會生產力有了很大發展,人均財富也達到較高的水平。但是在這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至今也沒有消除兩極分化和貧窮,只不過是在富人更富的同時,窮人比發展中國家的窮人要稍微富一些罷了。
為什么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無法實現共同富裕?這是由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的本質所決定的。
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本具有逐利的特性,哪里的利潤高就流向哪里,“富了還想更富”是資本家的天性,資本家是不會主動把自己的財產分給窮人的。一些富人之所以做慈善捐錢,主要原因也是由于政府要征收高額的遺產稅而被逼的。
其次,在資本主義國家,一些政客為了獲取選票和緩和國內的社會矛盾,上臺執政后會在稅收和社會福利等方面采取一些措施,調節收入分配,不使貧富差距過大。但由于在資本主義國家,私有經濟特別是一些大財團控制了國家的經濟命脈,任何一屆政府在調節收入分配、控制貧富差距時,都是以不影響私有經濟發展和資本家發財為界限的。如果對富人征稅過高,富人和資本就會跑到國外,本國的經濟就會受到影響,這樣,不僅資本家不答應,許多收入受到影響的選民也不贊成。
因此,在資本主義國家是無法實現共同富裕的。
那么,在當今的中國能否實現共同富裕呢?我認為,只要是繼續搞市場經濟,也是無法實現共同富裕的。
這是因為,在中國已經出現嚴重的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情況下,要消除兩極分化和貧窮,只有兩個辦法:一是富人主動把自己的一部分財產獻給社會、分給窮人;二是國家在稅收和社會福利方面采取大動作,強制性地調節收入分配,逐步縮小過大貧富差距。而這兩種辦法在繼續搞市場經濟的情況下都行不通、辦不到。
首先,中國的富人不可能主動把自己的財產獻給社會、分給窮人。
眾所周知,如今中國的“富人”群體是在改革開放、發展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出現的,只要是繼續搞市場經濟,中國的資本與資本主義國家的資本絕非異樣,同樣具有逐利的特性;中國的富人也不會比資本主義國家的的富人要善良一些,同樣具有“富了還想更富”的天性,他們是絕不會主動把自己的財產獻給社會、分給窮人的。
其次,民營(私有)經濟在中國已經做大,國家要想強制性地調節收入分配和縮小貧富差距已經困難重重。
改革開放、搞市場經濟已經三十多年,如今的中國,雖然在《憲法》上還寫著“堅持公有制為主體” 和“國有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但實際上民營(私有)經濟在我國整體經濟格局中已占有大半個江山。由人民日報社《環球人物》雜志、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聯合主辦的2013中國民營經濟論壇披露,截至2011年年底,中國民營企業總數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6%,所吸納的就業人數占社會就業總人口的75%。另據《人民日報》報道,全國工商聯主席王欽敏在出席“2012至2013年中國民營經濟發展形勢分析會”時表示,截至2012年9月,內地登記注冊的私營企業已超過1000萬家,2012年民營經濟在國內GDP中的比重已超過60%。
由于民營(私有)經濟在我國整體經濟格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特別是一些民營企業與以前或現在的政府高官及其親屬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國家要想強制性地調節收入分配和縮小貧富差距已經非常難辦了。
一是中國富人對征稅的承受能力比資本主義國家的的富人要低的多。
中國是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共產黨的黨章里現在還寫著“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中國的“富人”本來就怕“中央政策有變”,加之他們當中許多人的巨額財產又來的不明不白,因此,一有風吹草動,很多富人就想著帶著財產往國外跑。
實際上,中國的很多富人早就開始把他們的財產向國外轉移,并向國外移民。德國之聲2012年10月26日報道,美國一家專門關注全球非法資金流向的機構發布的一份針對中國外流資金的報告顯示,從2000到2011年,共有3.79萬億美金的非法資金從中國流向海外。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報告指的是非法資金,并不包括一些名義上合法的外流資金。
與此同時,中國的“富人”也一批批地向國外移民。據中國社會科學院2011年發表一份調查報告顯示,中國的千萬富豪中有超過百分之六十的人希望能移民國外。英國《金融時報》網站今年1月13日報道,“中共兩年前大張旗鼓地開展反腐運動,這也促使很多富人下定決心移民”, “幾年里試圖在國外獲得居留權或公民資格的中國富人數量出現激增。”為什么國內反腐敗移民國外的富人卻反而激增?這只有一種解釋,這就是:這些“下定決心移民”國外的富人根本不是什么正經八百搞實業、做生意的商人,而是地地道道的奸商。國內開展反腐敗,官員不敢受賄了,今后他們再想渾水摸魚,靠歪門邪道賺錢就難了;尤其是國內開展反腐敗,對于這些年靠著向官員行賄、與官員結成利益共同體而富起來的富人以及貪官的親屬來說,也都面臨著與腐敗官員一起被查處的危險。因此,他們才“下定決心移民”了。
為什么一些征稅對象主要是富人,而且在資本主義國家已經實行多年的稅種,如房產稅、遺產稅和資本利得稅等,盡管專家一再建議實行,群眾又強烈要求征收,而在中國卻遲遲也不開征呢?不就是怕富人們的反對和報復嗎?
二是強制性調節收入分配會引發社會動蕩和動亂。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社會積累了許多矛盾,由于這些年中國的經濟發展得比較快,很多矛盾都被暫時掩蓋和緩和了。而如果中國的經濟出現大問題,中國社會長期積累的矛盾就會一下子都爆發出來,這必然導致中國出現嚴重的社會動蕩甚至是動亂。為什么這些年國家一在強調“保增長”?因為“保增長”就是“保穩定”。
由于民營(私有)經濟在我國整體經濟格局中已經占有大半個江山,一旦觸動了富人們的利益,就可能導致中國的經濟出現大問題,所以國家要想強制性地調節收入分配和縮小貧富差距現在已經是投鼠忌器、非常難辦了。
三是中國的富人階層已成為日益強大的政治勢力。
盡管按照馬克思主義對“階級”的定義,改革開放后中國出現的“富人”群體,在今天完全可以稱為“階級”了,但由于大家都知道的原因,我在此仍然把他們稱為“富人階層”。這些年來,一方面,許多富人陸續進入了各級人大和政協,有的還加入了中國共產黨,當上了政府官員;另一方面,又有許多共產黨員和領導干部及其親屬加入了“富人”的隊伍,再加上許多富人還與以前或現在的政府高官及其親屬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富人階層已成為中國今天政治舞臺上一股日益強大和越來越不可忽視的政治勢力。有了這樣一股政治勢力的存在,國家要想強制性地調節收入分配和縮小貧富差距又談何容易!
最近發生的國家工商總局與阿里巴巴集團論戰的事件,對這一問題就是最好的解讀。明明是阿里巴巴集團從事了包括受賄和允許銷售假冒、違禁商品等在內的多種非法活動,國家工商總局對此給予公開批評也是依法行政無可非議的,然而事情鬧到最后,竟然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親自上門拜訪馬云,雙方“握手言和”了結。大家千萬不要小看這個事情,這可是一個具有標志性意義的重要事件,這件事說明:中國政府的行政執法機關,在富人階層這股政治勢力面前,已經是“炮換鳥槍”——今非昔比了!
總之,我到現在仍然相信我們的黨和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但由于存在以上三個因素,國家現在要想強制性地調節收入分配和縮小貧富差距已經困難重重了。實際上,我們黨的領導人早在本世紀初就看到了收入分配不公和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當時提出的科學發展觀試圖要解決的問題也包括這個問題。可是從十六大到十八大10年下來,收入分配不公和貧富差距過大的問題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越來越嚴重了,其原因就是以上三個因素以及其它一些因素的存在,要做成這件事太難太復雜了!
到現在,我也仍然相信,當初鄧小平提出“先富到共富”的推論,他的初衷是好的,是想讓中國快一點富起來,讓人民過上好日子。然而無論是從理論上分析還是從實踐結果來看,都只有一個結論:只有搞市場經濟才能“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而搞了市場經濟就無法實現“共同富裕”。
實踐已經證明并將繼續證明:自從中國這個列車駛上了市場經濟的軌道并“與世界接軌”,如果繼續沿著這條軌道走下去,將永遠也無法到達“共同富裕”的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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