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性原則”近來成為我國改革研究中一些經濟學者和媒體使用較多的舶來詞。互聯網上對此比較流行的一種看法是,凡市場能做的,政府就不能干預;凡私企能做的,國企就應退出,這未免讓人云里霧里。
“輔助性原則”是20世紀50年代德國學者最早提出、后被西方學界推崇的一項行政許可領域處理國家與個人關系的原則。該原則秉承了歐洲自由主義思想傳統,主張凡是個人能獨立承擔的事務,任由個人自負其責;只有當個人無能為力時,公權力才介入;而在公權力內部,只有下級政府無法獨立承擔時,上級政府才提供輔助。毋庸置疑,作為“一種自下而上的組織原則”,對于改善社會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而本世紀初以來,我國行政體制改革予以借鑒和吸收,并在法治實踐中探索運用。但是,把這一西方行政管理原則無限制地泛化使用,使之成為經濟改革的基本遵循,則缺乏科學依據,也不符合中國實際。
我國經濟是建立在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與資本主義國家服從私有資本利益需要的政府輔助性功能有本質區別。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強調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
市場是資源配置手段,政府是市場調控主體,二者處于不同層次。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包括市場供求牽引、消費者行為、企業競爭、中介組織協調等在內,都屬于微觀層面的資源配置機制。它不能替代政府在宏觀層面上對市場經濟運行的管理和調控。顯然,這種社會主義國家政府的宏觀調控,對整個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具有主導性、關鍵性意義,絕非一個“輔助性”能解釋。我國政府機構改革自我功能設計,應高度重視這個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一種新自由主義解讀,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篡改成無條件的“市場起決定性作用”,主張取消政府經濟職能,“去杠桿、不刺激”,搞所謂“徹底市場化”。市場絕非萬能,存在天然缺陷。“沒有調控的市場比沒有市場更可怕”,早已是世界歷史經典。當然,宏觀調控也必須符合經濟規律,從放任市場帶來金融危機,到政府擴張為危機買單,都給我們留下了深刻教訓。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都要用好。
至于把西方用于政府的“輔助性原則”推演成中國國企改革的準則,得出“私企能做的領域就不需要國企”、“私資能控股就不要國資控股”之類的結論,就更不著調了。無論私企還是國企,都是市場經營主體,都應享有參與市場競爭的平等權利。就性質和功能而言,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國企為私人資本利益服務,只能作為私人企業的補充而存在。所以在資本主義國家里,國企只是在私人資本不需要的領域和市場失效的時候出面服務,起拾遺補缺的輔助性作用。而在社會主義國家,全民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國企是代表全民利益的最重要的市場經營主體,是發展國民經濟和參與國際競爭的中流砥柱,也是國家調控和引導市場經濟運行的主要經濟力量。因此,在我國,不是私企能做的就不要國企,而是國企能做的就應當做大做強,能控股就應當控股。
綜上所述,在我國經濟改革領域,不能泛用西方的“輔助性原則”,而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的“主導性原則”,無論是政府在宏觀經濟層面發揮主導性作用,還是國企在微觀經濟層面發揮主導性作用,都是不可或缺的。▲(作者是昆侖策研究院常務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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