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弄清幾個概念。
公有制是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共同所有的形式。在生產資料公有制的條件下,人們建立起了新型的生產關系。人們共同占有生產資料進行共同勞動,共同占有產品,從而為消滅剝削奠定了基礎。在人類社會中出現了兩種公有制形式:一是原始公社的公有制,它是生產力水平極低的一種公有制。另一個公有制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生產資料的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
私有制相對于公有制而言,是剝削社會(以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特權主義和專制社會為代表)基本標志之一。它是隨著新的生產工具的出現,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使得個體勞動成為可能,從而形成了私有制。
私有化是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的所有權人,將公有組織或公有財產以合法或非法地轉變為個別私人所有的行為及其過程。比如將資產的擁有權轉移,將經營權轉移,在公司化過程中按私人公司結構營運。
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法律上看,私有化的實施主體只能是全體投資者或者資產的所有權人,或者通過法定程序委托實施。
私有化的過程應該在符合法定程序,在不損害原有投資人和權力主體的情況下完成,任何忽視投資人權力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中國的私有化并非是作為一種國策在法律的允許下展開的,而是打著“改革”、“改制”及“現代企業制度”等旗號在權力的推動下逐步開始的
中國社會主義體制是生產資料公有制,是全民所有制。要進行私有化,首先必須在憲法中明確,其次要有相關的法律制度保障和有可操作性的規范約束。
世界大多數經濟轉軌國家,如前蘇聯和中東歐國家,私有化作為改革的目標都是先明確后實施。中國則不然,在憲法及國家大政方針沒有明確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在摸著石頭過河時開始實行。正因如此,中國的私有化進程千差萬別。
它出現的原因是國有企業效率低,有些虧損嚴重的企業成了政府的包袱。地方政府在財政困境下開始出售國有資產。而中央在1997年十五大出臺“抓大放小”的政策,讓地方政府有了私有化國有經濟的權力。直到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私有產權受到保護,私有化才走上前臺和有了法律依據。
從崗位責任制到承包經營,從實行股份制到公開出售國企。從打破工人鐵飯碗到員工持股,從經營者自由利潤提成到完全所有。這個私有化過程是在內部人(主要是管理人員)發展到外部人(包括其他企業及外部的管理層),從經營權到生產資料私有。在這個過程中,大部分私有化國企落入了權力者手中。
私有化的目標應當是通過公有制或私有制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所有制來實現社會正義,通過這樣兩種完全相反的所有制來實現社會效率,使整個社會達到生活質量的最大化。
然而中國的私有化的結果是把公共財產裝進了少數人的腰包,而原來資產的擁有者或權力人成了犧牲品。這種違法亂紀的問題是在“讓一小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指引下進行的。
私有制并不是經濟發達的充分條件或必要條件。以私有化為中心的資本主義社會實行私有制幾百年,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采用了這種制度,真正富裕起來的國家是少數。大部分國家仍然是發展中國家,而富裕起來的國家往往是在地理環境和歷史機遇方面有條件,它們的成功有時是無法復制的。
在改革開放理論吹鼓手的眼里,中國土地改革是第一次農業革命,包產到戶是第二次革命,農村稅費改革是第三次革命。它的理論是基于土改使貧苦農民獲得了賴以生存的土地,承包又使農民第二次獲得了土地的使用權,稅費改革能扭轉農村社會發展停滯不前的局面。
農村改革的關鍵是如何使農民增收,包產到戶只是一種靈活的經營方式,而稅費改革是針對改革初期“三亂”現象的糾正,并沒有改變目前事實上存在的城鄉二元稅收體制。
農村土地私有化是否是農業發展的良方呢?要進行農村土地私有化的原因是土地為集體所有,造成政府對農民的控制。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不敢大投入發展農業,不能搞高投入高產出的效益農業。無法用集體土地作銀行貸款抵押,缺少融資的手段,難以擴大經營規模。不能搞建筑,不能自由發展工商業,也難以致富,導致短視化使用。
如果真的農村土地私有面臨的問題更多。土地私有化過程仍然是政府說了算,權力者有操作權,會像城市私有化一樣,成為權力和資本又一次掠奪。中國人多地少,即使土地私有化也很難進行規模經營。結果只能是把地集中到少數人手里,農民成了雇工。農村地主富農和農業資本家的出現,是對曾經土地改革的反動。
農民用土地融資的結果很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在農業經營效益不高的情況下,結果只能是賴以生存的土地都失去了。而大量農民涌入城市,會給城市增加壓力,也使中國的糧食危機發生。
農村土地私有化最大的好處在于產權清晰,土地可以流通。
在農業生產效益比不過城市的情況下,這種流通由于不可逆轉性很可能使很多農民失去"命根子",造成社會動蕩。
資本主義私有制的美國實行的是公私兼有的多元化土地所有制,私人所有的土地占51%,聯邦及州政府所有的土地占47%,印第安人保留地占2%。雖然依法、自由、開放地產交易市場,卻對土地用途有嚴格的法律規范。由于地多人少,它基本采取的是農場式專業化運作。中國不具備這方面的條件。
中國私有化摧毀的是國家社會主義公有制制度,由私有制帶來的市場經濟使社會主義的公平化為烏有。它不是一條開創國家現代化之路,而是走資本主義道路,是一種歷史倒退。
私有化改變了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改變我國的社會結構和社會關系,使我國重新變成一個階級剝削、階級壓迫和階級對立的社會。私有化下能夠占有生產資料的只能是少數人,大多數人喪失的是不受剝削的自由。我國憲法第六條規定,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要達成這一目標,只能以公有制的主體地位作為前提和基礎。
生產資料被少數人占有,社會財富的分配必然向生產資料所有者傾斜。從而出現兩極分化和社會不公。
私有化使工人階級喪失領導地位,資本家進入黨內不僅改變了黨的基礎,而且有話語權的資本家又能影響國家政策,從而是中國社會主義國家變質為資本主義國家。或者成為資本家集團管理社會的寡頭政治和金錢民主的道路。
公有制下效率低是管理問題,無論是農業還是企業可以通過法治和在政治制度框架下完善來提高。
私有制的核心價值是私,公有制的核心價值是公。經濟私有化看似有助提高生產效率,形成競爭性市場經濟,但這種“改革紅利”不會長久,它是建立在公有積累的基礎上。當這些“紅利”吃完以后,當經濟潛力被提前透支以后,發展將后繼無力。
國家統計局《2010年統計年鑒》工業篇提供了這樣一組數字:2009年各種國有工業企業共計10775個,占全國規模以上企業總計的2.5%;其資產為10.94萬億元,占總計的22.2%;其利潤為3146億元,占總計的9.1%;其從業人數為985萬人,占總計的11.2%;其工業總產值為68567億元,占總計的12.5%。這個數字表明我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已讓位給私有經濟。
這種背離了社會主義道路,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章原則,背叛人民民主專政的私有化,使工人階級淪為資產階級的雇傭奴隸,喪失了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地位,工農群眾成為“弱勢群體”,無產階級專政變為資產階級專政。
為了私有化改革,用“不爭論”封了人民的口。這種所謂新的基本經濟制度框架,實質是把已經被打倒的資本主義制度重新扶植起來。
改革開放前的國企經理人或管理者只是受托管理企業者,對企業沒有所有權和支配權,他們也是按勞取酬。然而在私有化過程中,他們與權力層相互勾結,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把民眾辛辛苦苦幾十年的積累攫為己有,一夜間成了資本家。試想在領工資的情況下,有幾個人能拿出百萬千萬買下一家企業!
只要改革開放就行了,不管白貓黑貓逮住老鼠就是好貓。只要私有化就行了,不管這些公共財產落進了何人腰包。
在不改變中國社會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中國可以公有制與私有制并行。但一定要依公有制為主,私有制只能作為補充。在私有化的過程中,必須有法律和制度設計,有可操作性的規范約束。
就中國私有化道路而言,許多地方走的不是正路,是少數人的私有侵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其結果是把主人變成奴隸之路,是摧毀社會主義政治基礎之路。2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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