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建立地方發債管理體制
盡可能不開征新稅種,還要適當簡并現有稅種與稅率,稅制設計盡可能簡單透明,減少自由裁量權。
日前出版的《決定》輔導讀本上,財政部長樓繼偉在署名文章《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中指出,現行財稅體制存在諸多問題:財政支出結構固化僵化,應由中央行使的事權過多下放由地方管理,“有部分地方債余額超過當地綜合財力,并已出現債務逾期”。
樓繼偉稱,盡可能不開征新稅種,還要適當簡并現有稅種與稅率,稅制設計盡可能簡單透明,減少自由裁量權。
重點改革轉移支付制度
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被喻為我國財政體制建設的里程碑。
樓繼偉在文章中反思說,隨著國內外形勢和我國發展階段的變化,現行財稅體制的制度優勢正在削弱。主要是:預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夠,預算管理偏重收入、支出預算偏軟,不利于依法治稅和人大監督;稅收制度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改革、轉型的新形勢,特別是在解決產能過剩、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保護等方面的功能較弱;中央與地方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規范等問題,轉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轉移支付被列為重點改革對象。目前,我國的轉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涉及資金達幾萬億。樓繼偉說,我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繁雜、資金分散、配套過多、影響政策目標實現與重大改革的實施效率,“必須按中央要求,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同時清理整合規范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對保留的專項進行甄別,屬于地方事務且數額相對固定的項目,劃入一般性轉移支付。”
重點支出與GDP掛鉤的問題被看作是“逆世界潮流”的做法。樓繼偉說,支出掛鉤機制不可避免地導致了財政支出結構固化僵化,肢解了各級政府預算安排,加大了政府統籌安排財力的難度,部分領域甚至出現財政投入與事業發展 “兩張皮”、“錢等項目”、“敞口花錢”等問題。
建立地方發債管理體制
樓繼偉說,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居高不下,財政赤字和債務風險加速積累,財政中長期可持續面臨嚴峻挑戰。“有部分地方債余額超過當地綜合財力,并已出現債務逾期。”
樓繼偉認為,這次《決定》提出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這意味著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基礎上,地方發債的管理體制。”
地方債的出現,除了地方政府的舉債沖動,也與我國中央地方政府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晰、不合理有關,地方承擔與財權不匹配的事權,導致地方政府在事權方面存在著財力缺口。
樓繼偉認為,一些應由中央負責的事務交給了地方承擔,如涉及國家安全的國際河流保護與跨流域大江大河治理等。這造成地方承擔了不適合承擔的事務,中央不得不通過設立大量專項轉移支付對地方給予補助。
樓繼偉舉例說,2012年,我國中央財政本級只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5%,這一指標在英國、美國、日本分別為73%、54%和42%,經合組織國家平均為46%。
《決定》同時也提到,完善地方稅體系。目前,消費稅、房地產稅等均被納入到地方主體稅的考慮范圍之中。樓繼偉在文中提到,房產稅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普遍征收的一個稅種,并已成為地方政府的主體稅種。在他看來,進行房產稅改革有多重好處,“不僅是實現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有利于合理調節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也利于地方政府提供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
對于消費稅,樓繼偉提到,適當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調整部分稅目稅率,進一步有效發揮消費稅的調節作用。(據每日經濟新聞)
財政部長:稅收不再“定任務”避免收“過頭稅”
據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用單獨的一部分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出部署,提出“改進預算管理制度”。這一部署將帶來哪些重大變化?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昨日做出詳細解讀。
收入預算將轉向預期性
樓繼偉指出,改革的一大著眼點是改進年度預算控制方式,預算編制和審查的重點由現在的收支平衡狀態更多向支出預算和政策轉變。這一重大轉變帶來的變化很多。
首要的變化是,稅收將不再是預算確定的任務,而是轉為預期目標。預算審批的核心如果是收支平衡,為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完成稅收任務,否則就會擴大赤字。這一方式很容易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經濟較熱時,完成稅收任務比較容易,財稅部門傾向于少收點,民間錢越多,經濟就越熱;經濟偏冷時,財稅部門為完成稅收任務傾向于多收點,就會收“過頭稅”,民間錢少了,經濟就更冷。
樓繼偉指出,預算審批重點轉向支出政策,收入預算從約束性任務轉向預期性,意味著更多強調依法征稅,應收盡收,不收“過頭稅”。
建立跨年度彌補赤字機制
另一大變化是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一方面是建立跨年度彌補超預算赤字的機制,另一方面是建立中長期重大事項科學論證的機制;抓緊研究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強化其對年度預算的約束性,增強財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財政的可持續性。此外,改進預算管理制度也將推進預算的公開透明。
焦點1
將重點推進哪些稅制改革?
樓繼偉:根據全會要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稅制改革的方向是,根據“五位一體”總布局、總要求,在保持宏觀稅負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調節分配、促進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的職能作用,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學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更大程度、更大范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我國目前正在推進的一項重大改革是營改增。從增值稅角度看,也是增值稅的轉型和擴圍,轉型就是從過去的生產型增值稅變為消費型增值稅,擴圍就是將增值稅引入服務業,建立符合產業發展規律、規范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清除重復征稅問題。
下一步還將推進消費稅改革,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進一步發揮消費稅對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的調節力度。
《決定》還提出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其中包括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下一步,房產稅改革方向是減少房產建設和交易環節稅費,增加保有環節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
焦點2
如何清理稅收優惠政策?
樓繼偉:當前,我國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區域優惠政策過多過濫。據統計,已經出臺實施的區域稅收優惠政策共有30項,還有一些正在申請的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項目。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和財稅部門執法不嚴,通過稅收返還等方式變相減免稅,制造“稅收洼地”,嚴重影響了國家稅制規范和市場公平競爭,必須下大力氣清理整頓。
下一步,要清理已經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執行到期的應徹底終止不再延續,對未到期限的要明確政策終止的過渡期,對帶有試點性質且具有推廣價值的,應盡快轉化為普惠制,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區域發展規劃應與稅收優惠政策脫鉤,今后原則上不再出臺新的區域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統一由專門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同時,嚴格禁止各種越權稅收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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