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7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改革開放是決定當代中國命運的關鍵一招,也是決定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一招。”改革是全黨和全社會的共識,然而,對于如何深化改革,特別是“改什么”、“不改什么”,還存在著認識上的模糊地帶。如果不厘清對改革的認識,改革將走入歧途。
我國改革的方向中,一個重要問題是要把“改什么”和“不改什么”統一起來。習近平同志總結我國30多年來改革的歷史,談到我國改革中出現的分歧時,明確指出,問題的實質是改什么,不改什么。有些不改的,不能改的,再過多長時間也是不改,這不能說不改革。有人把改革定義為往西方“普世價值”、西方政治制度方面改,否則就不是改革。這是偷換概念,曲解我們的改革。我們當然要高舉改革旗幟,但我們的改革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不斷前進的改革,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這一論斷具有重要意義,應該成為我們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
現在有一種傾向,即只準講改革(不管改什么、怎么改、改成什么樣子),不準講不改什么,仿佛講不改什么,就是反對改革。于是形成一種輿論氛圍:只要是改革就總是對的,只要不改革就總是錯的。這是一種形而上學。其實,社會主義的改革應該既有“改”的一面,也有“不改”的一面。毛澤東曾經指出:任何事物都有兩重性,“保守和進步,穩定和變革,都是對立的統一”。他說:“生物的代代相傳,就有而且必須有保守和進步的兩重性。稻種改良,新種比舊種好,這是進步,是變革。人生兒子,兒子比父母更聰明粗壯,這也是進步,是變革。但是,如果只有進步的一面,只有變革的一面,那就沒有一定相對穩定形態的具體的動物和植物,下一代就和上一代完全不同,稻子就不成其為稻子,人就不成其為人了。保守的一面,也有積極作用,可以使不斷變革中的植物、動物,在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定起來,或者說相對地穩定起來,所以稻子改良了還是稻子,兒子比父親粗壯聰明了還是人。但是如果只有保守和穩定,沒有進步和變革一方面,植物和動物就沒有進化,就永遠停頓下來,不能發展了。”
毛澤東這一段論述是以生物為例來說明的,但對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系也完全適用。我們可以而且應當用這種徹底的唯物辯證法來分析和指導我國的改革實踐。至少有兩條應該明確:第一,如果不進行改革,社會主義就不能前進,就會陷入僵化、停滯狀態,這種社會主義是沒有出路的。這就是十八大報告提出的不走封閉僵化老路的含義。第二,改革必須在保持社會主義制度相對穩定的條件下進行,只講改革,不講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講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那樣的改革就會走到社會主義的反面,這就是十八大報告提出要防止的改革的邪路,即改旗易幟的邪路。社會主義的改革應該是“改”與“不改”的統一,缺一不可。
具體說來,社會主義制度中哪些是不能改的,哪些是應該改的?鄧小平提出了一個方法論原則,即把基本制度同具體的體制、運行機制區分開來。早在我國改革剛剛邁步的1978年10月,鄧小平就提出:“過去行之有效的東西,我們必須堅持,特別是根本制度,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公有制,那是不能動搖的。”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體實際相結合,經過艱苦的探索,形成了比較完整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在深化改革的時候,必須旗幟鮮明地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制度是不能改的。具體說來,那就是:在政治領域,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共產黨領導下多黨合作的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民主自治制度的政體基本制度;在經濟領域,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共同發展的所有制結構,堅持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機制;在文化領域,堅持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化制度。實踐證明,這些基本制度,既符合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又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具體國情,是能夠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明確“不改”的內容,就可以從根本上防止改革走改旗易幟的邪路。
改革的對象是具體的體制、運行機制中不適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方面和環節。因此,深化改革,必須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了解社會矛盾的狀況,了解哪些方面和環節不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而提出可行的改革措施。切忌少數精英閉門造車,搞什么“制度設計”,尤其不能照搬外國人按照新自由主義的思路制定的改革方案來規劃我國的改革。
在強調我國的改革既要講“改什么”,也要講“不改什么”的時候,還必須看到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由各個組成部分之間聯系在一起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基本制度是第一位的、決定性的,具體體制、運行機制是基本制度的實現形式,它從屬于基本制度,是第二位的。改革是在堅持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調整不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具體的體制、運行機制,兩者是統一的,都是為了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但在改革過程中還必須考慮到具體體制、運行機制同基本制度的從屬關系,應該保證改革后新的體制、運行機制能夠更好地反映基本制度的特點和要求,有助于鞏固和發展基本制度。一切違背甚至破壞基本制度的所謂“改革”,都是應該反對的。不能搞“兩張皮”:一面講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一面在設計改革方案時卻又不考慮鞏固和發展基本制度的要求,甚至背道而馳,例如搞什么反對公有制主體地位的私有化方案、否定政府調控作用的徹底市場化的方案,等等。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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