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對于社會和諧的重要性,在胡錦濤的六特征表述中,處于一個舉足輕重的位置。一個不公的社會,如何做到不同人群之間友愛誠信而不是冷漠疏離?不公的社會,無論GDP指數如何屢創輝煌,它也更像是在布滿陷阱的道路上如履薄冰;而安定有序,更需要不同人群之間利益的均衡為基礎。公平正義,是和諧社會的邏輯起點,也是和諧社會的最終目標之一。
目前的改革階段,社會不公對于一些社會成員而言,是改革的利益難以分享,是個人利益的被剝奪感。而這些,卻遠非發放補貼、全民低保等舉措所能解決的。如果不觸及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制度,所謂的補貼弱勢群體諸多舉措,也不過是治標不治本的權宜之計,難以長久,更會為持續拉大的群體和地區不公留下隱患。
改革初期“有水快流,有礦快采”的效率優先原則創造了前所未有經濟局面,目前所要解決的卻是效率優先之下的公平性問題。而不公,卻在效率的加速度下,已經轉化為諸多方面的制度性不公——制度性不公一天不解決,達到社會和諧的成本也將以倍數的層級加大。
制度性不公,表現為以下四個方面:城市對鄉村的掠奪、東部對西部的掠奪、既得利益集團對大多數民眾利益的掠奪、國家利益與民眾利益的爭奪。
先談東部對西部的掠奪。以近期李昌平發表在《學習時報》上的關于貧困人口調研為例:在這份調研里指出,中國絕對貧困者達2300余萬,分布呈現點、片、線并存的特征,貧困群體呈現大進大出的態勢。文章指出,在開發式扶貧的思路下,雖然政府投入扶貧資金大幅增加,但減少一個貧困人口的成本卻是“八五”計劃期間的10多倍。在西南、西北的很多山村,村民在100年前的生活質量要比現在強。很多礦產資源豐富的村莊,資源的開發不僅沒有帶給村民幸福生活,相反還造成了身體的傷害和環境災害,導致更加脆弱和貧困。所以,以東部為本位的對西部的扶貧開發,將帶給西部更大的貧困,從根本上來說,也是一種掠奪:資源、勞動力、環境等方面的利益掠奪。
再言城市對鄉村的掠奪:在這方面更表現為農民與城市人口之間權利的不公,雖然既往的城鄉剪刀差的存在已經制造了嚴重的經濟不公。現在農民與市民之間的權利不公,已經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同為國家公民,在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方面的待遇卻遭遇著財政資源撥付上嚴重不公。更遑論鄉村道路、學校需要農民自己出資籌建的不公了。而對農村礦產資源、耕地的無償和低價使用,更像是一臺馬力十足的抽水機。這部抽水機,只會給我們制造巨大的鴻溝、更多的貧困人群,累積不公的情緒升溫。
既得利益集團對多數民眾的利益掠奪,也因為機會的不均等和權力的介入,更制造了民眾對改革步入更深階段的質疑。這一少數的既得利益者,并非由于比大多數人更為勤奮,卻是由于政策分配或者與權力的曖昧而得。他們掌握著資本和最強大的話語權,甚至有能力讓知識精英與之媾和制造影響政策的輿論——比如去年的MBO之爭。在這個涉及利益集團和大多數民眾利益的問題上,如果用“總是有人要做犧牲的”之類的進化論來予以解釋,不過說明我們這個社會需要回到常識:權力應該是和資本一清二白的、機會應該是平等的、社會應該是以人為本的、“人”指的是大多數的民眾。
國家利益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是一致于民眾利益的。但我們在近年,卻常常如此的不和諧:國營的壟斷性國企不間斷地會出臺相應的漲價政策,與民眾爭利;當地政府更會將土地作為一種資本進行運營,與房地產商一起與民爭利。目前最熱議題之一的全民低保,在某種程度上其實該是國家對每個公民的應有保障。而目前價格高企不下的醫療、教育等,更是政府將一部分責任轉移到民眾自己身上。這樣的情況下,再高的GDP與民眾何干?
不公平制度的可怕性不僅僅在于制造持續擴大的不公,更可怕的是,享受了改革利益的集團和地區,將它制定為一種制度,更為強化。以公平正義為特征之一的和諧社會,政府不僅僅要從強勢者那里分一塊蛋糕給弱勢者,而應該改變蛋糕的分配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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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烏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