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30年之回顧與反思
閑言
一,必須不斷對改革進行改革
由鄧小平在30年前開啟的這場改革,不但對中國社會是必須的,其方向也是正確的。無論是將社會生活的重心由“階級斗爭”轉移到“經濟建設”,還是改革的市場化、全球化取向,在當時乃至其后相當長時間內,都是對癥的。今天不斷有人“抬胡抑鄧”或“抬趙抑鄧”,不過是在把歷史當作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以售其私而已。
但是,當中國社會沿著鄧小平劃出的這條軌跡運行20多年后,社會生活的許多方面發生了變化。在中國的整個身軀長高的同時,身體的各個部分發育是不平衡的。原來的短腿可能變成了長腿,原來的長腿可能反而成了短腿。在改革方向上,堆積的負面效應開始凸顯,原來無庸置疑的方向問題,開始令人困惑,進而引發全社會反思。此時,對方向的調整成為必須。這是所有改革必須經受的宿命:在改革初期必須絕對強調方向的正確性,為改革注入強大驅動力。但任何政策的長期執行,都會導致不同社會元素多寡及分配的變化,改革將面對與啟動時截然不同的環境。因此,每過一段時間,就必須對改革本身進行改革。
這就是胡溫正在主導的政策調整和方向變化的實質。“科學發展觀”是對長達30年“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修正,“以人為本”、“和諧社會”是對以效率為核心的市場化、全球化改革方向的校正。目的在于拉長“社會公正”、“環境保護”這些已經變短的腿,使之與“經濟增長”這一變得超長的腿相適應,維持相對平衡。
這樣一種方向性調整,每隔幾十年甚至更短時間就必須來一次,因此歷史總是呈螺旋狀演進,改革的實質就是必須不斷對改革本身進行改革。
二,已經發生的變化與蘊涵其中的機會
30年可以帶來的變化非小,更何況是在一種有意改造社會的過程之中。現在有人胡扯什么成功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自發演進”的,是由民眾自發進行的——這是把事實當作了可以任他搓捏的泥團。如果由民眾自主選擇,以人數多寡決定,那么中國改革可能到農村聯產承包、企業物質獎勵就打止了。這30年的中國改革不但是由政府主導的,而且始終有明確的觀念指導貫穿其中。持上述“自發演進”觀點者的慣伎是,將偶爾符合其理念的民意要求視為“民眾自發”,而對不合其理念的民意訴求視而不見。于是,由精英主導的這場改革,就被描述成了“民眾自發”的演進。
這場改革的最大后果之一,是社會自由度大幅增加,與改革前相比,已經不可同日而語。在相對寬松的環境下,多元力量逐步滋長。政府力量雖然仍占有絕對優勢,但在很多時候已不能單方面決定事態進程,而必須顧及來自多方面的態度和反應。這是《收容譴送條例》被廢除,政府在禁書、廈門PX、警察進京抓記者等系列事件上立場后撤,順從民意的原因。放在改革前,這種變化是不可想象的。現行體制一直靠維持某種高壓來掌控社會,但社會本身對此卻存在一種天然的反彈力,存在一種要求回復到壓力前狀態的自然趨勢。社會的自由度越大,這種反彈所蘊涵的力度就越大;一旦政府施加的壓力有所松懈或空隙,反彈就會乘隙而入。作為一種人為施加的壓力,維持它需要很高成本和效率,“有所松懈或空隙”是必然的,于是民間社會就有了擴張、進步的機會。
在社會力量方面,各種社會組織在政府的嚴密控制下雖然還很弱小,相對于政府不堪一擊,但其中有兩種力量卻無聲無息壯大起來,已經達到了連政府力量也無法遏制、乃至對其無可奈何的境地。其一是民營經濟,其二是以基督教為主體的民間教會。前者身系國家經濟命脈,政府不敢輕易碰觸;后者存于個人內心、流于社會管理越來越大的空隙之中,政府無能遏制。港臺等地雖有以佛道二教擠壓洋教的成功經驗,但對大陸政府來說,只要不是自己直接控制的,不管什么教,都是獨立于政府之外的社會力量,都需要警惕,能擋出去則擋出去。去年緬甸發生的事變,似乎印證了政府的這一顧忌。于是,相對溫和的佛教被擋在國門之外或供養于香火之上,而擋不住的基督教卻自己下到了民間,掌握了數量不菲的民眾,并且把國內的民主派精英幾乎一網打盡。
上述兩大獨立力量的存在,意味著政府“單獨話事”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兩大獨立力量的存在,對于其它社會力量包括NGO的成長,不但是一種示范與鼓舞,而且只要氣候適宜,它們就會成為其它社會力量滋長的溫床或避風港。
近年來還有一值得認真關注的現象是:隨著個人收入調節稅的從嚴征收,民眾尤其是中產階級的納稅人意識、權利意識、公民意識,正在急劇覺醒和增強。不同于民主化只是少數人的政治訴求,這種來自經濟上的需求覆及一個甚至是幾個階層的全體。歷史上西方發達國家的政治開放運動包括美國的獨立,都是從納稅抗爭,納稅人要求相匹配的權利開始的。中國在此之前,由于納稅主體主要是企業,民眾個人對于納稅一事并不敏感。隨著大批中產階級進入納稅主體的行列,尤其是2006年底出臺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對個稅強化征收,面對從自己口袋里強行掏錢出去的那只手,中產階級的權利意識突然噴薄而出——人們紛紛責問:這些錢到底將用在什么地方?我們將因此而享有哪些權利?中產階級的強烈反應雖然迫使政府“有關部門”的強化征管立場有所退縮,但是這事還沒完。一種新的政治意識已經被催醒,一種新的政治力量正在滋長,一種新的政治運動正在醞釀。這也是政府無從壓制、難以應對的力量,而且它的動員面更廣,對政治具有更直接的沖擊力。
在社會環境發生變化的同時,政府行為本身也在發生變化。對外,中國已擺脫“獨立自主”的獨行狀態,諸多利益的實現都須依賴良好的外部形象與對外關系,利益糾纏迫使中國政府的行為多了許多顧忌,難以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對內,多元力量的滋長使中國社會再非鐵板一塊,政府必須協調多種利益,彌合多方面訴求。更重要的是,現代信息技術的進步,使政府相對于民眾的信息不對稱優勢正在被大幅縮小,政府可以閃轉騰挪的空間越來越小,民眾的獨立意志卻越來越旺盛,力量對比在悄悄發生變化。當然,現在發生的還只是量變,但未必在將來不會積累成質變,或者在某個點上引發質變。
不僅政府行為在因應環境而變化,政府本身的構成、結構、性質也在有聲無聲地發生轉變。從十七大的最新變化看,原來“定于一尊”的結構有逐漸被“集體領導”規則取代的趨勢。當體制內部不再存在可一言九鼎的權威時,多種聲音的并存,將迫使政府在對外行動時再難硬起心腸,采取剛硬果斷的措施,而不得不轉而趨向于更柔軟、更緩和的處理方式。中國前3代領導人的果斷,與權力的高度集中密不可分。在后權威時代,將越來越少見政府主動的果斷行為。除維持規則的運轉外,政府將更多只是被動地作出反應。這樣的政府固然較難主動啟動政治改革,但在它對環境變化的被動性適應中,改革將不知不覺發生。這才是中國式“自發演進”的真義。
這種“適應性變化”現在仍在繼續,它或許將成為相當長時期內中國社會進步的主要方式:環境的變化導致對其反應的變化,最終促使政府和社會的全面演變。從這個意義上說,許多人期待的“市場經濟必然導向開放政治”的公式確實成立,只不過它發生作用的過程遠比一些人期待的緩慢而漫長,甚至有可能不是在一代人的自然壽命期限內就能完成。西方先發國家完成這一過程用了幾百年時間,中國如果能夠在未來50年內完成這一過程,已經足以值得自豪。以社會演變而不是個人生命的尺度相衡量,有理由對這種趨勢保持樂觀。
三,真正的危機或考驗將來自經濟
中國這30年的另一顯著變化的是社會分化,無論貧富、貴賤,都在日益兩極分化。經過改革初期十多年的轉型震蕩后,利益格局已經再次固定化。無權無勢的人“向上升”的機會越來越少,以權力為核心的特殊利益集團壟斷了大多數利益。經濟增量的大部分以及部分國有資源已經落入他們囊中,而被行政壟斷滋養得越來越龐大的國有資產,正在淪為輪流坐莊的莊家們的錢袋。行政分割資源與特殊利益家族化正遙相呼應。
正因如此,持續增長30年后,仍有不少人對現實不滿,許多人幾十年的“收入增長”,扛不住一場“結構性通貨膨脹”。恰逢此時,中國經濟又面臨轉型升級的關口,即增長由高度依賴出口轉為主要依靠內需,競爭力由勞動力成本優勢轉為科技自主創新。無論是從轉型的內部規模還是外部環境的嚴峻看,全世界都沒有先例,難度可想而知。可以毫不夸張地說,這是一場攸關中華民族命脈及現政權存亡的生死豪賭。正因為賭注如此之豪,所以雖然賭桌早已擺好,選手卻遲遲不肯入場,長期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但是現在,關鍵性的一步已經由胡溫邁出。從原材料、人工成本的全面上漲,到環境、能源的瓶頸約束;從“出口退稅”率遞減,到內外稅合并;從地方政府催促地區“產業升級”,到《勞動合同法》的出臺生效,中國已經沒有退路,惟有背水一戰。
再樂觀的人,對這樣的決戰也不敢操必勝之算。對于將主要合法性建立在經濟績效上的中國政府來說,對于需要持續的利益增量來彌合社會分化缺口的中國社會來說,經濟危機就意味著社會危機和政治危機。當中國已經走到今天這種高度時,只要執政者不犯下大錯,其它因素包括美國威脅、臺海危機、群體事件,都不足以危及政權穩定。唯有經濟危機的發生,是政府力量既無法控制,也無從應對的,除非實行很可能是飲鳩止渴的軍管。
四,民主是個好東西,但不是靈丹妙藥
一些人認為,中國的改革是“跛足”的,政治改革的滯后,嚴重拖累了社會發展,是當前諸多問題的根源,所以必須立即啟動民主化政治改革。在中國社會的良性變化不知不覺發生時,也有人擔心:這種緩慢的變化,會不會“來不及”?更有人舉晚清為例,稱晚清就是貽誤了“改革時機”,才被覆滅的。其實,晚清覆滅的根源在于政權有效性的喪失,在內憂外患面前,當時的中國已有亡國之險,于是大批志士仁人形成了“推翻滿清”的共識。這才是滿清氣數已盡、不得不亡的根本,與立憲之早晚關系不大。沒有證據顯示,及早立憲就能挽狂瀾于既倒,更大可能是,早立憲反而促使滿清早倒臺。
所以,今日中國的真正危險還是經濟危機,經濟危機將導致政權有效性的喪失,從而引爆其它潛在風險。只要經濟增長能夠持續,政府就有能力應對各種問題,其它危機就會始終被抑制在“潛在”狀態,不會實際爆發。
但經濟形勢總有變化的一天,是不是應該及早民主化,以應對經濟危機的風險,使其不至擴散成政治危機呢?這是許多人主張“即行民主”的理由,但是,對于為什么民主制度能夠防止“經濟危機擴散成政治危機”,他們卻從不曾作出有力論證。事實上,民主制度并沒有這種神奇的效果。它或許象某些人所說的“是個好東西”,但并非靈丹妙藥;它或許能夠錦上添花,卻未必可以雪中送炭,反倒有可能雪上加霜。世界上民主國家很多,其中經濟搞得不好的不少,因經濟危機而引發政治危機、社會震蕩的也不少,因民主化轉型而導致經濟危機的更不少,但卻從不曾見有哪一個國家因為民主化改革而避免了“經濟危機擴散成政治危機”。
民主制度的有效性,不管是它對政治權力的制衡,還是它的定期糾錯機制,或者是權力和平更替機制,都取決于許多其它條件的配合。因此,民主化改革不能“不顧一切”,不能以犧牲其它條件作為代價,也不能在其它條件尚不具備時強行為之。否則,必然未見其利,先蒙其弊,自食惡果。
海內外有一些“民主精英”,他們自詡真理在手,聲稱按照他們那一套,不但可以救國,而且可以使民主化轉型沒有多少風險。但是,這些人總是連他們自己搞的,由理念相同的幾個、幾十個人組成的,有著他們自己設計的明確“民主程序”的小團體的“風險”也避免不了,總是弄得臭名遠揚,眾叛親離。可見,這些人不是騙子,就是傻子或瘋子。真按他們說的做,尤其是由他們來做的話,中國早完蛋了。
在中國進行民主化制度轉型的基本條件是,可以避免大的社會震蕩。在社會兩極分化顯著、怨念集中的今天,顯然并不具備這種條件。只有當中產階級(以城市白領為主體)成為政治力量的主流,政府面對這種變化也作出足夠的“適應性轉變”,這個社會的彈性越來越多、剛性越來越少時,民主化才能水到渠成。
在此之前,我支持漸進的權利開放和自由增進,不贊成制度性的民主化轉型。在這種漸進中,面對民主化的前景,民間和外部對政府形成一定壓力是有益的。但這種壓力應該是溫和的,而非暴烈的;應該是富于建設性的,而非單純破壞性的。這不但是因為只有這樣,政府才可能沿著良性的方向來適應壓力和環境,進行自我轉變;更是因為,民主不是唯一。除民主之外,人們還有著更多值得珍惜、追求和守候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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