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農民對自己的產品(糧食,蔬菜,肉食蛋禽等)為什么形不成壟斷?
我國人多地少,糧食按理說貴才對,事實卻是最低廉的,人人必需的食物理論上是最容易形成壟斷的,但事實卻相反,農民對自己的產品毫無控制能力。有人歸結為農民多競爭充分,但再怎么充分競爭,人多糧食少是個事實啊。這里我們看到雖然糧食是基礎,但農民人多分散的特性決定了他們不可能串通一氣哄抬物價,壟斷的一個特點就是壟斷方要足夠的少,能夠互相串通操縱物價,農民顯然不具備這個要求。
限制農產品價格升高的另一個原因就是國家最低保護價的政策。國家為保護糧食價格出臺了保護收購價即每斤小麥不低于0.76元,這個政策不但沒有起到保護的作用反而指導了糧食的價格始終在低位徘徊,上漲幅度始終是幾分錢的空間。近來食用油,豬肉等大幅漲價,國家官員不顧經濟通漲的大環境卻指責農民惜售,真是太不厚道了。房價那么高為什么不指責開發商惜售?談到惜售,農民對農產品的惜售時間也是有限度的,不可能無限期的惜售,也沒有房地產商那個條件搞惡意囤聚,因為糧食每年都會成熟等待收獲上市,蔬菜類保鮮成本高,農民不具備這個條件;有這個條件的是加工農產品的企業,物價上漲與這些企業的串通有很大關系。
理論上任何商品都可以隨著宏觀經濟大背景而漲價,這是自我保護的本能,但惟獨農民的產品是個例外。因為農產品不允許遵守市場經濟的供求關系,假如糧食非常短缺,沒錢的人肯定會餓死,如果極度短缺連有錢的也要餓死,哪個時候再多的錢也已經喪失了購買力。關系基本民生的糧食蔬菜由于地位特殊難以出頭。總是受到國家千方百計的“照顧”,一有物價上漲的苗頭就被壓下去了,說實話,近期糧食物價上漲的幅度并不大,完全是一個正常的增長,卻被視為通漲的替罪羊。要知道強行控制農產品價格就是干擾農民致富的犯罪行為。我們的農民不是不能富而是不允許富才是問題的根源。
農民為什么窮?是因為價格低和不允許符和商品的要求,也就是說糧食蔬菜具有非商品性。雖然糧食表面上可以流通買賣,但實際上離真正的商品還差的很遠,準確的說,糧食不屬于商品。
農產品價格低是導致農民致富緩慢的重要原因。日本一公斤豬肉的價格是600元人民幣,我們的呢?我國的菜農們兩口子忙活360天的純收入大約在1--2萬元,相當于每個人的月工資在400-800元之間,有時候因為天氣因素,種子質量和市場波動還要虧本,很多人已經放棄了種菜。是啊當農民種菜的利潤低到幾乎可以忽略的地步的時候,他們為什么還要繼續種菜?
糧食及蔬菜價格低的另一個原因是它不不被允許符和商品的功能和要求。任何商品都有附加值,有的還很大,比如高科技產品,但糧食沒有附加值;任何商品都有眩目誘人的外包裝,品牌,廣告等因素的支撐,但糧食和蔬菜沒有;任何商品都可以造假,惟獨糧食蔬菜不能;糧食的生產周期在所有的商品中算是比較長的,一般為一年,這不是效率低,而是自然生長周期決定的。生產周期長的糧食應該價格高才對,遺憾的是恰恰相反,我們知道香煙的生產速度是每分鐘卷9000支,香煙的價格該是多少,比一比就知道了。糧食蔬菜以及相關加工產品的價格高了,人們并不認為它的質量就上去了,因為糧食就是糧食嗎,但如服裝類靠品牌支撐的商品價格高了,人們卻愿意購買,認為這是名牌高質量的象征,買漲不買跌,買貴不買賤是人們的普遍心理。
糧食蔬菜類價格長期運行在低價格的水平上,是由政策長期壓制的結果。這和跳蚤理論很相似,跳蚤隨著罩在身上的玻璃瓶高度的降低,跳躍高度會逐漸降低最終趴在那里原地不動為止,糧食價格也是如此,時間長了似乎成了慣例,價格高了就是大逆不道;只允許其他行業搞壟斷致富而容不得農民壟斷是身份歧視的淋漓表現。
農民為什么窮?窮就窮在千不該萬不該在制造人類誰也離不開的糧食啊。可不種糧食了還是農民嗎?總之,糧食的非商品性才是制約他們致富的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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