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中農大,就有轉基因試驗田里產出的大米被實驗室成員“試吃”的故事
對于一些試驗田而言,一些轉基因試驗是在登記之外的隱秘角落進行。如果不是農業部門的抽查,這些試驗可能會永遠成為“秘密”
在轉基因作物試驗的特定階段,或多或少需要與試驗田當地農民合作。一旦農民看上了田間的稻種,對農民的制約就難以保障
編輯整理 法治周末記者 汲東野
近日,農業部向全國各轉基因研發單位下發了《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嚴防轉基因試驗材料流失的通知》。
這一通知背后,是4月11日發生在華中農業大學位于海南陵水的轉基因水稻基地“遭竊”事件。當天晚上9點多,境外非政府組織“綠色和平”的成員在轉基因水稻基地拔水稻,被在此工作實驗的師生撞了個正著。
此事引起了農業部的警覺。在其下發的通知中,要求各單位嚴防轉基因材料遺失和被人惡意擴散,“避免我國科研核心機密和種子資源材料被竊取,給國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通知還要求,各單位應加強對不明身份的人員和車輛的監督檢查。
法治周末記者在梳理相關資料時發現,這并非我國轉基因試驗田首次“遭竊”。轉基因試驗田的安全正面臨考驗。
至少10省市有轉基因試驗田
據法治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我國轉基因試驗田在湖北、四川、北京、山東、云南、福建、河北、河南、海南、湖南等省份均有分布,所研發的轉基因植物種類達40種以上,主要作物為水稻、小麥、玉米、油菜、棉花等。
在這些轉基因實驗田中,華中農大實驗基地因其嚴格規范的管理,曾多次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表彰。
但發生在今年4月的這起“盜竊”事件,似乎給其管理敲了一記警鐘。華中農大教授嚴建兵稱,在現場追回3包試驗材料后,有人曾去當地公安部門報警。結果,這一報警令警察們感到疑惑——“偷點種子算什么,能值多少錢?”
在嚴建兵看來,“種子的重點在于其攜帶的‘科研核心機密’,理應受到保護”。
另一方面,在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尚存爭議的今日,我國對轉基因作物持謹慎態度。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協副主席、“兩院”院士石元春曾表示,轉基因食品可能存在潛在的風險,因此需要加強監管和審批。另外據他透露,我國政府也十分重視生物安全問題,其中包括轉基因食品的安全。
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一般應當經過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三個階段(見鏈接)。試驗從一個階段轉入下一階段時,試驗單位須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經安全評價合格的,才能批準轉入下一試驗階段。
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的單位在生產性試驗結束后,可以向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
但這一安全證書并不代表轉基因作物能夠進入商業化種植階段。依據我國種子法,轉基因作物還需取得品種審定證書、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難見“真容”的試驗田
轉基因作物試驗田安全的重要性,從法規中可見一斑。
同時,在媒體報道中,轉基因試驗田的“真容”可謂難得一見。
有記者曾到訪過華中農業大學位于武漢的轉基因基地,路口一塊醒目標識“作物遺傳改良國家重點實驗室”,將人引至一個5層的小樓前。已經獲得農業部頒發的生產應用安全證書的兩種轉基因水稻“華恢1號”和“Bt汕優63”,正是該實驗室的研究成果。
在實驗室成員的帶領下,這位記者首先在門禁背后的保安處作了詳細登記,套上干凈的鞋套后,才被獲許進入大樓內部。
離開實驗樓,行約3公里,在一個小山丘前停下。山丘下有一排灰色的磚墻,墻內還有一個池塘,18畝的轉基因水稻試驗田就設在灰墻和池塘之間。轉基因水稻的環境釋放試驗就是在這18畝試驗田里完成的。
在該實驗室,除了要完成對轉基因大米的安全測試,轉基因水稻的種植是否會對周圍的生態環境產生重大影響也需要進行測試,被稱為環境安全性測試。
華中農大孝感試驗點的負責人華紅霞教授稱,轉基因水稻生產試驗的周期一般是5個月。收獲種子需要派專人保存,殘留部分銷毀;試驗結束后,仍需對試驗田監控一年。
在華中農大位于海南陵水的轉基因水稻基地,不僅有2.7米高的圍墻,還有10米的生物隔離帶,符合國家相關要求。
四川省農業科學院轉基因中間試驗基地,還實行了田間物理隔離、套袋隔離和苗期全程設置防鳥網等安全措施。
法治周末記者查看浙江大學植物生理生化國家重點實驗室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發現,該條例對于轉基因實驗室的進入要獲得授權、出去嚴謹攜帶試驗物品,實驗垃圾處理都有著嚴格的要求。
轉基因試驗未登記問題由來已久
四川農業大學作物轉基因實驗基地與華農的標準相似:試驗田外有兩米多高的水泥墻,大門緊鎖,面積約18畝。四川農業大學水稻研究所所長李平教授介紹:“(試驗田里)收獲到的一部分會用來當種子,來年種植檢測它表現出的遺傳性狀,剩下用不完的作物會按國家規定銷毀。”
事實上,一些試驗田里產出的轉基因大米除了被用作科學實驗之外,還可能被相關實驗室人員吃進肚中。
在華中農大,就有轉基因試驗田里產出的大米被實驗室成員“試吃”的故事。
“這是我們自己的勞動成果,我們食用轉基因大米是在享受自己的勞動成果。”一位實驗室成員曾如是說。他也曾在告知父母的基礎上,拿回家里數十斤的轉基因大米,和父母一起食用。
和他一樣分得轉基因大米的還有華紅霞,“米就那么多,每個人只能分得10斤左右”。而對與他們這是在進行“人體試驗”傳聞,她予以否認。她表示,必須長時間讓人大量進食這種大米,并觀測人體的各項生理數據,才能稱得上是“人體試驗”。
如果說實驗員試吃大米是媒體公開報道的新聞,但對于一些試驗田而言,一些試驗卻是在登記之外的隱秘角落進行。如果不是農業部門的抽查,這些試驗可能會永遠成為“秘密”。
今年3月30日,海南省農業廳公布,去年年底,海南省農業廳對在三亞、陵水、樂東3個市縣的南繁基地育種企業和單位進行轉基因執法檢查,查出13家單位的15個樣品呈轉基因陽性,其中玉米12個,棉花3個,均分布在科研試驗田塊。據悉,在此次執法行動中,違規的7家單位的9個試驗作物已在屬地農業執法人員監督下被依法銷毀,涉事單位也受到了處罰。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海南省農業廳在2009年和2012年的抽查中,也曾發現轉基因試驗未登記問題的存在。不過之前未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歷年執法行動中都會檢測到轉基因試驗作物,我們周圍個別的科技人員也有過違規利用轉基因作物進行試驗的行為。”4月2日,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研究員、農業部農作物分子生物學重點實驗室主任黃大昉表示。
難以控制的“擴散”
對于違規試驗的原因,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黃昆侖說,這很大程度上和科研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有關。“他們覺得自己的種子是安全的,所以不登記。”
不過,有專家向記者表示,政府在對轉基因作物試驗的申請和研究流程方面卡得過死也是問題產生的重要原因。
“一切以拿到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為準。”黃大昉強調。對于轉基因試驗,科技人員或者企業如果未獲得證書,或者未能按照證書中計劃的地點、面積開展種植,都屬于違規操作。
一位在南繁從事育種的科研人員曾向媒體透露,違規進行轉基因作物試驗實際上和國家管得過嚴過死關系很大。“不管是在政策方面,還是在經費方面,審批工作的暫停會導致正常的科研沒法進行。”
資料顯示,2007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批準數量為282件。不過,自2012年至今,農業部沒有再發布、更新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批準。
除了違規試驗田存在之外,轉基因作物還以另一種方式越過了相關規定的“護欄”。
2012年,有記者在報道中如是寫道:“3米高的圍墻,仍無法阻擋我國轉基因水稻的違規擴散。”
浙江大學原子核農業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舒慶堯也承認,一旦農民看上了田間的稻種,對農民的制約就比較難以保障。
同樣為種子擴散問題而憂慮的還有華中農大教授林擁軍。他表示,為了避免轉基因作物種子被人盜走,他們甚至在試驗田周圍筑起了3米高的圍墻,開挖了一條兩米深兩米寬的“護城河”。
但如此防護的有效性依然存有疑問。因為在轉基因試驗的一些階段,多少都需要與當地農民進行合作。
在浙江上虞,一種抗蟲性突出的轉基因水稻“克螟稻”受到當地農民的青睞。一位要求在媒體報道中匿名的村民說,當地不少農民都留了“克螟稻”的種子。
(資料來源:《羊城晚報》《新京報》《檢察日報》《四川日報》、中科院官網、《華夏時報》《法制日報》《中國食品報》《21世紀經濟報道》、農業部官網、中國廣播網、《人民日報》《大眾日報》、新華社、《京華時報》《中國科學報》《北京日報》、四川省政府門戶網、《中國青年報》《轉基因30年實踐》(旭日干等主編)、《南方周末》《中國科學報》、中國林業網、中國新聞網、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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