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人左小祖咒為其岳父卞仕方房產而發起的“抗拆”風波,再次將征地拆遷矛盾暴露于人們的視野。
近十年來,乘著中國國內市場高增長和城鎮化的雙引擎快車,中國房地產業已經迅猛成長為中國經濟的一大骨干產業。伴隨而來的是,征地和拆遷也逐步成為社會熱議的突出矛盾之一。在許多案例中,失地農民和拆遷戶得到的補償過低,不僅令他們陷入生活困境,甚至釀成了一些惡性事件。
有鑒于此,許多地方下了很大功夫對征地和拆遷工作進行了一系列調整,失地農民和拆遷戶所得補償水平顯著提高。
然而,任何事物都是可能發生轉化的,征地拆遷中的矛盾也不例外。1990年代至前幾年征地補償過低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而隨著失地農民和拆遷戶所得補償顯著提高,補償要求過高成為矛盾主要方面的幾率正日益提高。
2009年,重慶最牛釘子戶吳萍,二層小樓向開發商索要2000萬補償
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
某些社會輿論先入為主地將被征地、被拆遷方視為利益受損的無辜羔羊而一面倒地支持其提高要價,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地支持某些打著“維權”旗號的過激舉動,更促使這一問題來得更快、更普遍、更嚴重。
時至今日,至少在東部地區和大城市及其郊區,征地、拆遷補償已經成為當地居民期盼的飛來橫財,許多失地農民和拆遷戶拿到了巨額補償,以至于大城市及其郊區的拆遷戶已經成為購買進口豪華車的生力軍。
2011年初,中國汽車流通協會調查發現,2010年北京銷售的8萬輛進口車中一半賣給了北京和各地拆遷戶,特別是北京拆遷戶。當時調查人員在擴建后的北京南苑機場附近發現,機場周邊村莊豪華車數量眾多,密度特大,進而發現那一帶拆遷戶拿到兩三千萬元補償司空見慣。
由于缺乏相關統計,我們目前還難以準確估算征地拆遷補償總額和人均補償金額,但眾多類似購買豪華進口車之類的跡象已經足以從側面證實,征地拆遷補償水平已經相當高。
勞動是一切財富的最終源泉。在征地和拆遷中,被征地拆遷方并沒有為建設直接付出勞動,征地和拆遷補償歸根結底是非農產業生產者及其消費者、商品房購房者、城市新移民向失地農民和拆遷戶的財富轉移,這種財富轉移規模過大,無異于對非農產業生產者,及其消費者、商品房購房者、城市新移民的壓榨盤剝,在經濟方面的負面效果自不待言,而且必然因其不公而造成社會矛盾。
畢竟,土地增值歸根結底源于這塊土地及其鄰近地區基礎設施的建設,非農產業的發展和人口的增長。由社會共同勞動創造的土地增值收益倘若由被征地方、被拆遷方獨享或取得大部分收益,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盡管流行的觀點主張大幅度提高被征地拆遷方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份額,甚至由被征地農民獨享土地增值收益,從而根本顛覆現行土地制度。但我們不能因為以前征地拆遷補償收益過低問題較為普遍、現在仍然存在,就走向另一個極端,這樣必然會制造更多、更大的矛盾和沖突。
補償過高擠壓新移民
現實生活中,在經濟發達的移民移入地,源于拆遷補償過高的本地人與新移民、外來工之間的經濟利益沖突已經明顯上升。與外來移民、特別是外來勞工必須勞心勞力以求站穩腳跟不同,本地居民因占有天時地利而能獲得較多資本增值收益,特別是土地、房產增值收益。
其他條件相同,本地居民往往更容易獲得相對輕松的崗位。這種局面有其必然性與合理性;但假如本地居民無需勞動即可獲得巨額資本增值收益,而外來工待遇又不合理,看不到向上提升的希望,窮畢生之力也無望圓住房夢,這種經濟利益之爭就會浮現,本地居民和新移民、外來工之間的裂痕由此產生并凸顯。
新世紀以來10余年我國流動性過剩,資產市場泡沫橫飛,這已經成為我們面臨的現實問題。如果我們偏頗地強調“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強調“拆遷者權益”,即使能夠收獲部分占據優勢地位者一時的喝彩,卻必然損害“沉默的大多數”,畢竟拆遷戶的補償最終都要由后來者埋單,而后來者絕大多數是普通的工薪階層。
接納外地新移民最多的廣東省,近年之所以連續發生本地居民與外來工之間的暴力沖突群體性事件,根源即在于此。
我國已經步入新的大規模人口流動時期。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不一致且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高達26139萬人。刨去市轄區內人戶分離的人口,我們將剩余的部分定義為新移民(不考慮已經取得移入地戶籍的人口),其人數22143萬人,占2010年末我國城鎮人口的33%。換言之,征地拆遷補償過高,結果是使得三分之一的城鎮居民成為現實和潛在的受損者。
若再考慮到已經取得移入地的新移民中也不乏“房奴”之輩,這類受損者人數之多,更不容忽視。我國城鎮化已經取得了長足進展,2011年底城鎮化人口比例51.3%,首次突破50%大關,且中央政策指導思想是將城鎮化作為下一階段經濟發展和擴大內需的主要動力之一,過高的征地拆遷補償要求則給這一戰略埋下了經濟和政治雙重隱患。
“三輸”結局
部分人為征地拆遷補償索價過高,而導致被征地拆遷方、開發建設方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三輸”的案例已經為數不少,而且還在日益增多,無論是東部發達地區還是中西部欠發達地區,都不例外。
就當前而言,“三輸”主要表現在,過高的征地拆遷補償導致一些建設項目擱淺或爛尾,典型如萬達集團放棄四川綿陽市涪城區南河片區舊城改造項目。
2009年10月,綿陽市政府與萬達集團簽訂框架協議,萬達集團擬投資60億元參與綿陽市涪城區南河片區舊城改造,開發建設包括百貨、酒店、餐飲、娛樂、住宅等綜合業態的綿陽萬達廣場,占地218.2畝。
但當地居民拆遷補償要求過高,經過拆遷摸底匯總,拆遷要價高達29億元,幾乎占計劃投資總額的一半。盡管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生于綿陽,如同大多數中國人一樣有回報家鄉的情結,非常看重南河片區改造項目,但面對超過項目承受能力的拆遷補償要價,經過半年摸底、協商,萬達集團最終不得不放棄南河片區項目,并一度打算撤出綿陽。
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補償過高,即使勉力為之,結果也很有可能是爛尾,令被征地方、拆遷戶所得承諾淪為泡影。
從長遠來看,征地拆遷補償過高必將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產生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實體經濟部門、特別是物質生產部門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根基所在。從1980年代泡沫經濟時期的日本,到1990年代以來的香港、臺灣,再到近10年以來的溫州,房地產價格過高增加了實體經濟部門經營成本、導致產業空心化的后果已為世人所熟知,更不用說今日中國的房價問題已在相當程度上成為事關社會穩定的政治問題,而過高的征地拆遷補償歸根結底要體現在房地產價格上。
不管打著何種名義,指望維持甚至進一步提高本來已經相當高的征地拆遷補償而不提高房產價格,那只不過是不可能實現的空想。如果在征地拆遷索取過高補償的進程中形成了一個強大的食利者集團,那就更有窒息經濟社會進步之虞。是防患于未然,還是坐等問題積重難返,取決于我們的認識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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