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約經驗的亮點是返回集體經營,而不是主流期望的確權、流轉
望遠鏡
2017.5.9.
摘要:本文認為,塘約經驗的亮點是土地返回集體經營。合作社成立后的“七權同確”,目的是穩固集體生產資料的物權,以利組織全村脫貧致富。而主流確權目的是把農村土地流轉給工商資本,使富人更富。如按主流思路在全國鋪開,將會使大批農民破產,還會產生糧食危機。要避免這些后果,就要在全國推廣塘約經驗,重返集體化道路。這一過程將會遭到許多阻力。如能整合各種有利因素,歷經曲折,終可回到社會主義金光大道上來。
目錄
一、塘約合作社創造的奇跡
二、塘約經驗的亮點是返回集體經營
三、塘約確權和主流推行的確權本質區別
四、按主流確權流轉的思路在全國鋪開的后果
五、星火可以燎原嗎?
小結
貴州省安順市的塘約村,
2014年6月在市委支持下,毅然決定成立“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把包給各戶的土地重新集中,由村統一經營。僅兩年半時間,該村就發生了巨大變化。對此,著名作家王宏甲老師以《塘約道路》為題,作了專題報道。促進了該典型的經驗向安順全市、向貴州省,乃至向全國推廣。并受到一些高層的重視。
目前全國雖有許多農村干部到塘約取經,但更多的農村正在農業部部署下,搞土地確權流轉的試點。筆者認為:雖然塘約合作社成立后也進行了確權、流轉,但塘約經驗的亮點在于重返集體經營,而不是主流期望的“確權、流轉”,故以此文表明觀點。先從塘約合作社成立后兩年半內發生的奇跡說起。
一、塘約合作社創造的奇跡
塘約合作社2014年6月8日成立,至2016年9月末,不足兩年半時間,注1就發生了一系列奇跡。主要是:一年年半內全村一舉脫貧;兩年半內村集體資產從3萬元增至200萬元;兩年半內還增加了許多未用貨幣計算的集體生產設施;把在外打工的1100人中的90%吸引回村,并保證就業;使愁容滿面的村民精神煥發。并使較為自私的農民,主動為集體義務勞動。
奇跡之一,合作社成立后一年半內一舉脫貧。
合作社成立前塘約村是二級貧困村。按標準,全村“年人均純收入”只有866~1205元。注2
“農村人均純收入”主要指生產的農副品作價扣除生產經營費用后的余額。注3塘約合作社銷售農副產品的收入及支付的生產經營費用,均由集體統一核算。村民按月領工資。他們的“人均收入”就是統計口徑的“農村人均純收入”。2015年全村人均收入達8000元,比二級貧困村最高標準1205元超過5.4倍。他們靠集體的力量,而不是靠國家的扶貧項目資金,一年半就脫貧了。
奇跡之二,兩年半內集體資產從3萬元增加到200萬元
合作社成立前,塘約是“空殼村”沒有集體資產。所謂3萬元“集體資產”,其實是政府給的辦公費。2016年集體資產己超過200萬元。200萬元雖然在北京買不到半套住房,但這200萬元是從3萬元基礎上增殖的,而且只用了不足兩年半時間。
奇跡之三,二年半內還增加了許多未用貨幣計算的集體生產基礎設施
面對洪災損失,他們不是簡單的“重建家園”,而是著眼于抵御未來更大的災害。他們依靠集體的力量,把一條逐漸淤塞的洗布河拓寬至30米。還在兩岸修了防洪堤,并種樹護堤。正因為這條河排水不暢,才使當地最洼自然村,被6月3日的暴雨淹成一片澤國。又把另一條塘耀河,疏浚為35米寬的河道,同樣修了堤,也增加了泄洪能力;路毀了,他們不是修復原路,而是建成一條16公里長,連接10個村寨的硬路面環村公路。他們還筑了一條通往樂平鎮的4公里長的公路。這些都是村民義務出工建成,政府只出了硬路面的材料。
河與路雖不能用貨幣計算“資產價值”,但在生產過程中卻是不可少的基礎設施。個體經濟無力修建,農業資本不愿投入,只有集體,才能在短時間內建成并發揮作用。
奇跡之四,塘約合作社把在外打工的1100人中90%吸引回村,并保證就業。
分散經營后,靠種田難以維持生計,更沒錢培養子女。2014年全國農民工已達2.74億人。注4
塘約合作化成立前,外出打工達1100人。約占全村勞力2/3,造成全村30%的耕地拋荒。合作社成立后兩年多時間,就有90%的打工者返回家鄉。從此,約1400多畝拋荒地全都種上水果蔬菜。還依據打工者的一技之長,組織了建筑、運輸等專業隊、修理廠,開發廊、服裝店、餐館。合作社表示:不管外面有多少失業,我們這里沒有一個失業者。不論外出打工的鄉親什么時候回來,都可以在村里上班,最低月薪2400元。(《塘約道路》P103,以下正文后(P…)均指該書的頁碼)
國營廠幾千萬工人下崗,在私營干活隨時可被辭退。誰能保證無失業?走集體化道路的塘約合作社就能保證。
有人說,中國產業升級導致了農民工返鄉潮。但全國農民工總量,2014年比上年增加501萬,2015年又比2014年增加了352萬人。整體上全國沒有出現返鄉潮。塘約90%以上的農民工回鄉,完全是村社合一的合作社發揮集體力量,使生產迅速發展。使在外打工者看到:回鄉既能就業,又能與家人團聚互相照顧,還能降低生活成本。是他們經過比較做出的選擇,而不是所謂“返鄉潮”推回來的。
當然,不只是合作社為返鄉打工者提供了就業機會,打工者也為合作社開拓了生產的廣度和深度,從而為壯大集體經濟做出了貢獻。村支書王文學深刻認識到:“什么力量大,人民力量大。什么資源好,人民資源最好”。(p99)
奇跡之五,使愁容滿面的村民精神煥發,使較為自私的農民自愿為公義務勞動
合作社成立前外出打工的青壯年,首先愁能否找到合適的工作,找到工作后愁能否按月發工資--欠薪現象普遍,在外租房愁房租上漲,生病、工傷既愁無錢看病養傷,更愁今后能否繼續掙錢。留守的老人婦女既愁無錢雇機械、請幫工、買化肥農藥,愁家人生病無錢看,還愁對孩子照顧不周,影響成長、學習,促成自卑、內向的心理。更愁的是,該村已形成濫辦酒席的陋習--連母豬下崽、賭輸了錢都要辦酒。每次被請要出禮金100元以上,一年要化一萬多。沒錢拿貸款,使30%的村民變成“債民”。(p67)
合作社成立二年多,90%在外打工的青壯年回鄉,親人團聚,老人、婦女減輕了負擔。孩子得到充分照顧,在父母關懷下逐漸回歸天性。每勞力有一份工作,收入有保障,全家在一起不要付房租,生活成本大大降低。生產費用由集體支付,無須村民操心,凈得工資收入。更值得高興的是,合作社征得全體村民同意,用“村規民約”限制酒席,統一規格,并由村統一服務,免收服務費,大幅度減輕了村民的負擔。這一切,怎能不令人精神煥發呢?村民不僅在工余時間學知識、學文化,還自發跳起廣場舞。
村民切身體會到單干之苦和集體之甜,深深愛上這個集體。無論挑河、修路,大家自愿出工,分文不要。筑塘約至樂平鎮的公路,時值春耕,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男女老少齊上陣”,自帶干糧,干到午夜后。連85歲的老黨員都上工地。村民用自家的摩托車、汽車開燈照明。(P96)義務出工、出資,為集體修路,這是什么精神?這是共產主義精神!人還是這些人,從單干到集體,思想境界發生了飛躍。
那么,什么原因導致塘約合作社兩年多內,創造出這么多物質和精神的奇跡呢?
二、塘約經驗的亮點是返回集體經營
塘約村老黨員曾友明回答了上述問題,他說:“村還是我們村,人還是這些人,分散了,誰也看不到一個村有多大力量,集中起來真的能愚公移山。”(p99)
在討論成立合作社的委會上,委員們說:生產隊解體后,確實沒有人捆住你的手腳,他們也確實奮斗了、拼搏了,但是沒有人靠打工富起來,反倒是從前一家人團聚的生活變得支離破碎。村里落后的環境缺少人改造,變得村不村,組不組,家不家……
(p23)議來議去達成共識:決定成立“村社一體”的合作社,3天后被村民代表全票通過。
塘約合作社成立后實行了“一清七統”,一清是“集體和個人的產權分清”。“七統”是:全村土地統一規劃,產品統一種植銷售,資金統一使用管理,村務財務統一核算,干部統一使用,美麗鄉村統一規劃建設,全村酒席統一辦理。(p64)
試想,若未實行“全村土地統一規劃”,他們可能在短時間內拓寬兩條河道,新修2條總長20公里的公路嗎?這些河與路,涉及到至少幾十戶的承包地,如果還是家庭經營,集體沒機動耕地,失地損失也沒錢補償。土地不落實,如何動工?但土地由合作社統一經營后,只要做出決定,村民不僅不會阻攔,還會全力支持。
如果村里的土地沒有統一種植,他們不可能對不同地塊分別種上糧食、蔬菜、水果、淺水藕和苗木。使作物布局既結合村民消費和市場需求,也能適合各地塊的地形、土質及灌溉條件等特點,從而在有限的土地條件下,獲得最大收益。為什么全村統一種植能做到,家庭承包不能說到呢?因為承包分地時考慮遠近及土壤肥沃程度搭配,一戶分得七八塊地,全村幾千塊地,都有田埂分割。加上人口變動,土地糾紛還處理不完,哪能考慮到種植布局的合理性呀!
而村社合一的合作社成立后,成千上萬道地界被打破了,幾千畝耕地內可以任意確定作物布局。難怪村委委員曹友明說:“農民把承包地之間的田坎界挖掉時,那種高興勁兒,跟土改時分到土地差不多。”(p43)
如果沒有農副產品統一銷售,村民只能背幾十斤產品到幾里外的集市銷售,不僅誤工,還要交管理費,價格隨行就市。而集體種植批量大,可直接售給學校等大食堂,不僅節省了許多勞力,還可按質議價。
如果沒有統一財務核算和資金管理,全村能在留足生產及公共管理費用、適當積累后,按月發放工資嗎?
塘約合作社不僅保留了村民委員會的行政職能,恢復了公社化期間的農業生產管理職能,又新建了幾個專業隊。如果“不在原有的及打工回鄉人員中挑選干部,統一調配”,而被“兩委+村民小組”的建制束縛,是不可能帶領全村人創造出上述奇跡的。
沒有遠景規劃,合作社就不能持久發展,打工回鄉的勞力還可能回城謀生。只有對幾千畝田行使永久所有權,管理幾千人口的“村社合一”的集體組織,才具有統一規劃的條件。承包的農戶只有幾畝小塊土地的30年承包期,不可能規劃;專業合作社流轉的多家農戶的田,合同期滿失效,也不可能規劃未來。
紅白喜事屬于村民生活的事,按理不應由集體經濟組織過問。由合作社統一辦理此事,是否“統得過死”呢?要看效果。酒席統一辦理、限制事由和規格后,合作社全年支付了60萬元,但為村民節省了3000萬元。受到全體村民的歡迎。塘約合作社是共產黨領導的,共產黨是為人民謀利益的。只要對人民有利,得到多數人擁護,且有條件辦理,即使沒有法律、文件依據,也可大膽辦理。如果沒有“村社合一”的組織,任何單個農戶,包括村支書在內,都不可能推托每年上萬元的人情債。專業合作社為能人利益服務,更不可能為減輕“社員”的經濟負擔做貢獻。
塘約合作社的土地歸全社統一經營,相當于“大隊所有”。比公社化期間“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公有化程度更高。當然,運輸隊的車輛只是由合作社擔保,私人用貸款購買的。也許當集體經濟壯大時,再被集體贖買過來。
塘約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以“按勞分配”為主。主要是工資形式,工資按能力和貢獻分等。等級工資與公社化期間的工分制相比,勞動者個人無須為了“工分”而付出勞動,因而更多的體現“各盡所能”。按月發放,而不是公社化期間按年分配。這需要集體有長年性穩定的貨幣收入。固然與合作社的產業結構有關,更需要普通勞動者具有自覺奉獻的精神。塘約人的這種覺悟,通過對個體時的困境和集體化的優越比較很快提高了。村民王學英說:“現在什么都不怕,就怕合作社解散了。”。(p49)可見他(她)們把集體看得比家更重要。他們不僅不會有“按酬付勞”的思想,而且在挑河修路等集體無收入的工程中,全力以負,義務出工。列寧對這種自發的義務勞動給以高度評價,并指出:“這是戰勝自身保守、渙散和小資產階級的利己主義,這是戰勝萬惡的資本主義遺留給工農的習慣。當這種勝利鞏固起來時,……只有那時,退回到資本主義才不可能,共產主義才真正是不可戰勝的。”注5
塘約的工資制與農民工在外打工的工資制有本質的區別:扣除物耗成本及工資、稅金后的私企利潤歸老板個人所有。而合作社的利潤是集體的積累,這種積累不是村支書或“兩委”個人的,而是全體成員共有的。打工者隨時可被老板辭退而失業,合作社成員只要有勞動能力,都能可獲得一份工作,誰也不能剝奪其勞動權。
當然,塘約人還“可按原承包地面積領取的底線收入,及按股分紅”。不可否認,這種分配形式屬于“按資分配”,且因人口變動等原因很不合理。但這種分配只占按勞分配的一小部分。且可預計,隨著覺悟提高,在不遠將來按資分配形式可被取消。(最低月工資2400元,全村按一半勞力估計,年人均工資收入為14400元;確權后4862畝耕地,人均1.47畝,即使每畝年承包費1000元,人均也只有1470元,只占最低工資收入的10.2%)。
歸納起來,塘約的分配制度是:工資形式的按勞分配為主,義務勞動及按資分配為輔??偟膩砜?,比公社化期間的分配制度有所進步。
塘約合作社的干部、群眾只是分工不同。干部也要參加勞動。“黨支部管全村,村民管黨員”。村民對干部有選舉權、監督權乃至罷免權。村民、黨員參與重大決策,形成的決議由“兩委會”執行。充分體現人與人之間是平等關系。而私企內老板與打工者是雇傭關系。即使“專業合作社”內,也是大股東說了算。
從所有制、分配制度和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生產關系三要素”看,塘約合作社是較為先進的集體所有制。
“家庭承包”已被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范下來,在全國已實行了30多年。塘約人是在這一大背景下自發地作出回歸集體經營“不合法”決定的。這一決策需要組織者的智慧,更需要膽識,尤其是那位支持他們重返集體的市委書記的勇氣。所以塘約經驗更為可貴,對于全國廣大農村,這一經驗不愧為“塘約道路”。
塘約人把承包地返回集體,用了一個巧妙的名詞,即“流轉給村”。流轉前也進行了確權。這是對現行政策的巧妙運用。但塘約確權與主流推行的確權具有本質區別。
三、塘約確權和主流推行的確權的本質區別
塘約不只對土地確權,還進行了“七權同確”,但與主流推行的確權有本質區別。
首先,塘約合作社成立在先,土地確權并流轉在后。而不是以土地流轉給合作社為條件。塘約合作社是2014年6月8日的村民代表大會全票通過成立的。會上決定把土地集中統一規劃。(p30)而通過丈量進行土地確權,是在此后的十個月內進行的,流轉又在確權之后。這樣,確權、流轉可理解為后補的程序。而一般專業合作社是在對農戶土地確權,訂立流轉合同,再經有關部門批準才能成立。換句話說,塘約合作社未以土地確權和流轉為其成立的先決條件,一般專業合作社的成立則要具備這一條件。
其次,塘約合作社的社員,雖然也可按每畝一年的定價領取底線收入,年底再分紅。(p30)但因合作社經營的是全村各戶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收入是本村各戶勞動的產出。故其所領“底線收入”及紅利也是社員自己勞動成果的一部分。而流轉給其它經濟體所領的“承包費”并非自己的勞動成果,只是出租土地的租金,性質上屬于剝削所得。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塘約合作社所確七權,全部指向“鞏固農村集體經濟所有制,鞏固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p58)為什么說呢?七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民宅基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財產權、小水利工程產權。其中僅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2權”與農戶有關,其余5權均是明確集體的物權,農戶個人不得侵占。即使前2權,當農戶占用了集體的荒地、山地及田間溝渠用于自家種植時,一律明確回歸集體;當個人建房超過原定面積時,要按每平方50元交補償費。可見塘約確權的結果是,集體的物權變大而不是變小。而增多的集體物權又可為農民及其后代脫貧致富做貢獻。
那么,主流期望的確權與流轉的目的是什么呢?
江蘇金湖縣的銀涂鎮唐港村,是農業部確定的,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應用的試點之一。去年12月26日,該村將343畝農田退出。每畝補償2.7萬元;宅基超過1.5畝部分按自留地標準補償(不超過不補);自留地退出,每畝補1.19萬元。金湖縣農工部副部長解釋:退出的農戶放棄土地承包權、宅基使用權、村集體收益分配權“三項權益”。也就是說他們今后跟農村徹底脫離關系,不再享有村里的收益、分配、補貼等各種福利和收益。這343畝分別由縣、鎮國企和村集體三方“按4:4:2比例出資”,成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目前正在招租種田大戶、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發展高檔果品和相關的休閑觀光農業。如果成功的話,他們將組織第二批、第三批試點。注6
上例可見:主流的確權目的為了易權。將農民的承包地及宅基,賣給企業,再轉租給鄉村大戶或城里資本家(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從此被趕出他們祖代和子孫生存命根子--土地,也被趕出他們居住的房屋。
此時所謂“村集體”,只是少數持有土地所有權、吃地租--流轉費--的村干部。上例“村集體”也只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20%的股份。因為原村集體買不起農民的全部“承包經營權”,只好把其余80%“土地所有權”賣給縣鄉企業了。如果公司“經營”(即招租)不順,需要用“土地所有權”抵押借貸。還不起貸款時,“土地所有權”就被銀行拍賣。再被工商資本買去,農村土地就理順成章地流入資本家手中了。
而那些“空殼村”除了土地所有權外,沒有其他值錢的資產,只能將“土地所有權”全部賣給企業,讓企業買斷農戶的“承包權”。這樣的村,確權、流轉完成之日,就是“村集體”消失之時。
即使由“承包權流出戶”與“流入戶”直接交易。流出戶也可能因在城里找不到合適工作,或被辭退,或因疾病需要許多錢。被迫用“承包權”抵押借貸。當還不起貸款,被銀行將“權”拍賣后,可收租金的“土地承包權”同樣可落入工商資本手中。這種情況下的“村集體”,土地由“流入戶”經營,承包費由流出戶收取。“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成了一紙空文。“村集體”也被架空了。如果沒有財政發工資,這些干部只能打工為生。
可見主流期望的確權、流轉,是把土地的所有權最終集中到工商資本家手中;塘約的確權,為了把土地流轉到原承包土地所在的集體。王老師指出:“確權是流轉的基礎,流轉給誰才是關鍵”(p109)主流期望的確權、流轉,將培養“用農村土地賺錢”的富翁。并使農村集體經濟大面積跨臺,越來越多的農民破產。塘約的確權把被個人侵占的集體物權找回來,增加集體生產資料,以利帶領其成員及后代共同提高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而沒有窮人。也如王老師評價:“一個好社會,不是有多少富豪,而是沒有窮人。”(p2)
四、按主流確權、流轉的思路在全國鋪開的后果
按主流確權、流轉的思路在全國鋪開后,直接后果是越來越多的農民破產。上例金湖縣試點,每畝2.7萬元買斷農民手中的承包地,并以1.19萬元買斷自留地及宅基地,農民徹底被趕出農村。南方耕地,每人不足1畝。2.7萬元,在縣城買不到10平方房子?;虿粔蚪?年的房租。在北京只能買半平方房子。如果在城里找不到工作,或被辭退,無鄉可退了。上無片屋、下無立錐之地,連房租都付不起,只能流落街頭。如果有上億人流浪,這個政權怎樣維持?
從長遠看,更大的隱患在于全國的糧食危機。上例可見,買斷農民土地承包權的“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正在招租種田大戶、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發展高檔果品和相關的休閑觀光農業。這就意味著,此種試點面越大,全國種糧面積越少。為什么呢?因為種食的比較效益最低。塘約每年種2季糧,除農本每畝只剩500元。而流入土地后,每畝要額外付1000元左右的承包費。虧本的交易誰干呢?何況2016年后國家取消對玉米臨時收儲,使玉米從每斤1元跌至不足8毛錢。注7
若1畝收1000斤,農本不變,就要減收200元。2017年的早秈稻、中晚秈稻和粳稻,每百斤最低收購價格也比上年分別下調了3元、2元和5元。注8
在房價飛漲、農本持續上漲的背景下,糧食反而降價。土地流入戶更不愿意種糧了。
那么全國稂食是不是過剩呢?不論統計公布:糧食從2004年起“連續12年增產”是真是假,但2015年凈進口的糧食,比12年前增加了1.2億噸。注9
是不是進口糧用于增加國庫存糧呢?非也,2004~2011的9年內,國庫凈拋售了(12年銷售-收購的差)2.15億噸糧食。注10
這些都是可靠數字,估計全國糧食自給率已不足85%了。
糧價低的原因在于,掌控國際糧價的巨商打壓價格,試圖壓夸中國糧農。大豆已被壓夸,下一波玉米被壓夸后,美國將會變降價為漲價。養殖企業將大面積虧損或肉價飛漲。再下一波稻米若被壓夸,將是有價無市。因為全球只有泰國等小國可出口少量稻米,屆時將出現全國性糧荒。當然首先餓死的是窮人。但窮人也不會等死,政局也就不穩了。
當市場糧價猛漲后,農業資本家也會改種糧食。但已建房、筑路、攺旅游的土地不能長糧。種單一經濟作物的土地地力大減,增加化肥不一定能增產。精英們以為照搬美國的做法:把土地轉給農業資本家經營,靠機械化、化學化,只要2~3%的人種地就可養活全國人口,每年還可大量出口。然而一個簡單的國情卻被忽視:美國的耕地面積是中國的1.3倍,而人口只有中國的23%,即人均耕地是中國的5.6倍。注11
美國可以由政府補貼,有計劃休耕,10年只種6年莊稼,地力得到恢復。而我國南方一年長2季,北方長1季。平均復種指數是美國的2.5倍。注12
每畝用3倍以上的化肥不一定趕上美國的單產。所以,無論科技怎樣發達,照搬美國,把農村土地交給農業資本家,對于中國這樣地少人多的國家,都是極其危險的。
正、反對比可見:把農村土地流轉給資本家不可取,重返集體經營才是康莊大道。那么重返集體經營的塘約經驗能否大面積推廣呢?
五、星火可以燎原嗎?
盡管塘約道路是利國利民的康莊大道,但要大面積推廣也有許多困難。只有正視困難,才能找到解決辦法。估計至少有以下幾方面:
其一,塘約與主流流轉的目的相反,農業部仍按主流意圖緊鑼密鼓地確權和流轉。
有的學者把塘約的做法加上“深化改革”的貴冠。說什么“小崗代表了在國家工業化成果還輻射不到、集體自身又無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工業化進程的一批農村類型。塘約道路代表了我國工業化中期向后期轉型,產業結構加快調整升級”的類型。固然小崗村當時較窮,但在同一片工業化“陽光”的照耀下,全國許多農村由于集體的壯大,已經相當富裕,干部社員不愿分田到戶,例如江蘇農村。但“不換思想就換人”,全國幾乎全部農村都被“分田到戶”一刀切了。這種改革難道不是行政權力所逼,而是工業化程度較低所致?后來沒有分田到戶的華西、南街等農村,比普通城市還要富裕。相反分田到戶的典型,幾十年還靠省財政支持過日子。華西與小崗,難道不是同一工業化水平“反哺”下發展的?如果目前塘約村重返集體經營,是“工業化中期向后期轉型”所致,那么,處在同一轉型期的小崗為什么仍堅持家庭經營呢?美國是世界工業化水平最高的國家,己進入所謂“后工業化時代”了,照這位學者的高論推理,美國農業應當進入全民所有制了。卻卻相反,他們的私有化程度最高。把中國農業按美國樣板發展,才是深化改革的目的。左文學們正是回顧了幾十年分田到戶的心酸,才決定重返集體,抱團發展的。而不是什么“經改革洗禮”。只要最高層不徹底反思改革,不論工業化程度多高,重返集體經營的塘約經驗都不可能毫無阻擋地鋪開。因為通過私有化,“讓一部分人富起來”的改革目的,與通過公有化實現共同富裕的塘約經驗是兩條道路!而前者掌握著干部、資源、資金、輿論、立法、執法等權力。故將成為推廣塘約經驗的最大阻力。
其二,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由家庭承包經營。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
(第十四條)至2028年才滿期。2003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重申:“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除荒山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外)”(第三條)
集體經營是對家庭承包經營方式的否定,重返集體經營意味著不合法。要想成為合法需要修改法律。
其三,種糧的比較效益最低,糧食主產區返回集體后,農民也難增收,集體經濟更難壯大。14億人的口糧及換取肉奶蛋的飼料糧要靠農民在土地上種出來。但種糧最吃虧。塘約過去種水稻玉米,除去成本,一年兩季最好的也不到500元(P45)。如果每畝再支付1000元的流轉費,集體要虧損500元。又拿什么付給在田間勞動的社員每天80~100元,每月最低2400元的工資呢?
塘約合作社以及華西、南街的主要收入來自非種植業,即使種植,增收也靠蔬菜等經濟作物。然而如果糧食主產區竎糧改種經濟作物,甚至發展觀光農業,靠“農旅結合”來增收,那么城里人吃什么?即使在糧食非主產區,農民自己也要吃飯,自己不種,市場又緊缺,靠什么生存?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國家統管糧食的購銷及進出口,提高糧價。讓農村以農為主,兼營它業。農業“以糧為綱,多種經營”。其實農民除了向全國提供農產品外,還肩負著維護遼闊國土生態環境的重任。農民的收入不應只限于農產品銷售所得,國家財政應給予生態維護費,而不是什么“反哺”的恩賜!
其四,零星的農村集體與強大的工商資本在同一市場中處于競爭劣勢。集體合作社將二三產作為主要收入來源,銷售對象主要在城市。而城市的市場主要由工商資本控制。無論設備、技術、資金、人才都遠遠比不過工商資本,市場份額、定價權必然處于劣勢。農副產品深加工雖可增收,但加工、保質、包裝都需要大型設備、大量資金、高端人才。華西、南街經營多年才能在市場上站穩,新辦集體靠自身積累費時較長。
其五,農民工大批返鄉與城市化大政方針相悖。塘約合作社的發展不只靠留守的農民,更靠回鄉的農民工。他們不只帶回勞力、帶回了幾百戶完整的家庭,也帶回技術、資金、思路。由這些駕駛員、木匠、泥水工等,成立了運輸隊、建筑隊。然而大面積推廣塘約經驗,將使“2020年再增加1億城市人口”的城鎮化指標落空。更主要的是,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許多工廠將要關門。外貿總額也會大幅度下降。如果有幾千萬農民工返鄉,城市房價也會因房租下跌而大幅下降,且不易反彈。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連帶大減。那時,政府若不調整發展經濟的大政方針,就可能用敦促資方增加工資等臨時措施與農村集體爭奪勞力,甚至直接干預塘約經驗的推廣。
其六,遇到壓力會不會有干部、社員思想回潮?掌握了權力的干部會不會腐敗?老支書卸任后,新支書會不會繼續堅持集體化?這些問題也考驗著塘約道路的持久性。
當然,推廣塘約經驗也有克服困難的有利條件。如:
現已形成塘約、華西。南街等數以千計農村集體的先進典型,為廣大農村重返集體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有深刻理解毛澤東思想的周建琨這樣市縣領導,善于發現、引導集體化;
尚有左俊榆這樣,用“看淡錢財,一心為大家辦事”的“為人民服務”思想教育后代的老支書;
有越來越多左文學這樣飽經單打獨斗失敗之苦,親歷集體力量之大的農村支部書記。他們善于組織群眾,大膽進行重返集體的實踐;
更主要的,廣大農民--尤其是50歲以上的農民,通過前后30年對比,已在不同程度上產生返回集體的愿望。只要有帶頭人組織,較易回歸集體。這是最重要的條件;
還有王宏甲老師這樣的作家,《黨建》雜志、《人民出版社》這樣的輿論機構,對更大范圍回歸集體起著吶喊作用;
又有中宣部這樣的高層機關,乃至俞正聲這樣的常委,以及象馬賓這樣仍然活著的,在黨內影響較大的共產主義戰士。他們對最高決策層可產生重要影響。
把這些有利條件整合起來,可成為推廣塘約經驗,返回社會主義道路巨大動力。筆者粗略思考,做好這樣幾件事也許對推廣塘約經驗起到一定的作用:
一是毛派市縣領導要象周建琨那樣,深入基層調查,發現返回集體愿望強烈的農村黨支部,促進合作社成立,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炕鶎影l動群眾,是燎原的工作重點。
二是象樂平鎮那樣,擴大典型覆蓋面,與周邊連片。條件是群眾愿意,不強求。
三是聯合互幫。已返集體的村相互聯合,成立一個省乃至全國的農村合作聯社。將經驗、技術互相交流,資金、人才、市場相互支持。提高與工商資本的競爭力。
四是利用集體經營的有利條件,發展綠色農產品。如培植當地土種并能自行留種,利用積肥方便的條件(取消化糞池改為人畜糞坑)生產有機糧食、蔬菜;找回土種、利用當地糧副產品,恢復散養,生產不喂轉基因豆粕、無藥物添加劑殘留的生態肉、柴雞蛋;有條件的辦油廠,生產非轉基因食油。既可滿足消費者的健康需求,又能增加集體收入。如果許許多多的合作社生產出非轉基因主糧、油脂和餅粕,那么“轉基因食品及飼料”這一瘟神,就會在不太長時間內徹底被趕出中國。
五是與開發商強征土地作斗爭,相互支持。
六是合作社內部加強馬列毛思想教育、學習,斗私批修,健全黨內、黨群民主生活,開展批評自我批評。向塘約那樣“黨支部管全村、村民管黨員”。新支書、主任上任要經群眾評議、把最大的監督權交給群眾。
七是象馬賓那樣,黨的高級干部堅持黨內路線斗爭,促最高層反思改革。象王宏甲等左派學者那樣,對私改理論、政策徹底批判;……。
總之,星火可以燎原,但決不會一帆風順。相信只要各種力量通力合作,百折不撓,終可回歸社會主義的金光大道上來。
小結
“村社會一”的塘約合作社成立不足兩年半時間,一舉脫貧,又把1000多個在外打工的青壯年吸引回鄉,且保證就業。這些奇跡是返回集體統一經營的合作社創造的。合作社成立后也進行了“土地確權流轉”,但目的是,穩固并增加集體生產資料所有權和經營權,以利組織農民共同富裕;而主流推行的確權為了把農民的土地、宅基轉給工商資本,“讓一部分人利用土地富上加富”。按主流的流轉思路在全國鋪開后,將有大批農民破產,并將產生糧食危機,引起社會動蕩。如要避免,應大力推廣塘約經驗,使多數的農村返回集體經營。但這一過程將會遇到來自高層和工商資本的阻力。雖有曲折,只要各種力量通力合作,終可使全國回到社會主義的金光大道上來!
注釋:
注1《塘約道路》完稿于2016年10月1日。
注2 見百度知道對“二類貧困村與三類貧困村的區別在哪里”問題的回答。
注3 統計規定:“農村純收入是:總收入扣除家庭經營費用、稅費、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及贈送農村親友”后的余額。。
注4 國家統計局:中國農民工《2015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注5 列寧:《偉大的創舉》P1。
注6 2017年02月27日《新華日報》:“淮安金湖試點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有償退出”。轉引自房天下土地網。
注7 生意社:2017.1.3.“2016年玉米行情分析與后市預測”。
注8 三農致富經2017-02-21“2017水稻最低保護價出臺!今年種水稻、小麥能賺到錢嗎?”。
注9 據海關統計月計算。
注10 據《2012中國稂食發展報告》P176~177。
注11 按聯合國糧農組織2000年數據計算。
注12 復種指數=全年播種面積/耕地面積。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