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塘約村的討論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直到現在,來塘約參觀考察的各界人士依然絡繹不絕,但對于塘約道路的性質及其能否復制的問題,還存在許多不同的觀點。我們是一群來自江西的大學生,出于對三農問題的關注,利用暑假時間去塘約實地調研了當地的基本情況、發展模式、組織結構以及村容村貌等多方面的情況。
我們的調查從八月十號至十四號總共四天,白天,因他們外出務工,我們分成3個小組走訪當地村民;晚上,以座談會的形式聽叔叔阿姨講述塘約村的情況,最后留宿在村民家中。經過幾天的走訪,我們感覺塘約的情況并不樂觀,《塘約道路》只是一本有選擇性描述的著作,政府對塘約的大量資金注入和塘約合作社的股權結構兩個重要問題被遮蔽了。來之前我們判斷這個村大致上應該處于半社會主義的初級社階段,而調查之后,我們的結論是,塘約道路是在國家扶貧政策背景下產生的一種包含些許社會主義萌芽的私有制的特殊形式而已,如果沒有一個社會主義政府引導農民走向半社會主義直至社會主義,那么在價值規律的作用下,必然會出現兩極分化,而塘約道路的復制,在市場經濟的競爭規律作用下,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們調研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塘約村的基本情況
塘約村位于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城西,樂平鎮東北部,交通不便。塘約村總面積5.7平方公里,地圖板塊類似中國地圖,下轄10個自然村寨,11個村民組,921戶3393人,現有耕地面積4881畝,森林覆蓋率76.4%。塘約村居住有漢、苗、布依等5個名族,全村屬山區丘陵,盛產木材、竹子、煤等自然資源,樂平河、大屯河相匯繞村而過。
中國改革開放之后,伴隨著農村包產到戶和沿海城市工業化進程不斷的加快,從1995年開始,塘約村大量剩余勞動力走出農村,到沿海城市打工,外出務工人員多時達1100人,接近全村人口的三分之一。2014年之前,塘約村仍屬于國家二類貧困村,村集體經濟30543元,人均收入3789元,僅占全省平均水平的70%,貧困戶138戶600人,30%以上的耕地撂荒,人人爭當低保戶,家家爭要救濟糧,且亂辦酒席陋習嚴重,人情支出不堪重負。
2014年6、7月,塘約遭遇了兩次特大洪災,使原本就貧困的塘約更是雪上加霜。據當地村民反映,當時時任安順市市委書記周建琨(現任畢節市市委書記)得知塘約村的情況之后前來視察慰問,向當地的村民詢問了他們迫切的需求,當地村民苦訴著并呼喚著“一條路”。之后,在黨委和政府的關心支持下,村黨總支書因勢利導,因地制宜,堅持黨建引領、改革推動、合股聯營、村民自治,把準村民脫貧致富的心愿。村干部以“七權同確”(實際上是先明確私有制)為抓手,將分散的耕地流轉到村合作社,組織村民走合作化的道路。這“一條路”擺脫了“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窘境,全村村容村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2016年村民人均純收入10030元,村集體經濟202萬元,摘掉了貧困村的帽子,實現了從省級二類貧困村向“貴州省十佳美麗鄉村”的華麗蛻變!
二、現在的塘約村更像是一個公司
塘約村按照“村社一體、合股聯營”的發展思路,建立村黨總支引領、村集體所有的“金土地”合作社,按照“稻魚共生、休閑觀光、科技示范”的規劃,采取“黨總支+合作社+公司+農戶”的發展模式,鼓勵村民以土地、資金等形式與合作社聯營,建立精品水果、高效生態循環、綠化苗木等基地。在調研采訪中,村民反映村里的田地與山地確權之后并沒有全部流轉到合作社,每家每戶幾乎都有一塊自留地。土地流轉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出租獲取資金,另一種是入股分紅,入股又分資金入股和土地入股。以這兩種方式參與到合作社沒有嚴格的限制且遵循自愿原則,但大部分村民以土地入股參與到合作社,合作社根據村民田土的畝產量,以每畝300元至700元不等進行分級估價、折算股份,幫助解決資金、技術、銷售等問題,并在年終按照合作社30%,村集體30%,村民40%的收益分配模式進行利潤分成,形成村集體、合作化、農戶三方共贏的局面。我們的疑問是,既然村社一體,合作社和村集體為什么要分的那么清楚呢?后來我們才知道,這個合作社的成員很可能只有11個村干部,其他村民都是“打工者”,當然,必須承認,合作社內部也存在為公和為私兩條路線的斗爭。
農民專業合作社受村支兩委(注:黨支部成員6人,居民委員會成員5人,監督委員會成員3人)管轄,下設監事會和理事會,成立了六個部門,分別為市場營銷中心,農技培訓中心,婦女創業聯合會,運輸公司,建筑公司,勞務輸出公司。村干部16人進行分工負責,村民小組11人負責聯絡的管理模式。
現在,塘約村正處于“熱火朝天”的建設當中,許多基礎設施正在完善。村里的建設吸引了一部分村民返鄉工作(注:駐村調研時,塘約村20歲到40歲的年輕人很少見,大部分仍在外務工)。村里成立了婦女聯合創業中心、運輸公司與建筑公司,不過,目前這些機構還只是一個雛形,并不成熟。我們駐村調研的那段時間,村民們正在修建文化廣場,整理草坪,安裝路燈等,不過像這樣的基礎設施建設都以承包的方式承包出去,與其他村莊不同的是,合作社成立了建筑公司與運輸公司,會優先承包給這兩個公司,如果這兩個公司沒有能力承包就轉包給外來承包方。運輸公司里的工程車并不是由合作社統一購買,而是由公司成員自己購買,在勞動關系上,運輸公司成員之間并不構成互助合作關系,且他們都是在打臨工。這種承包制本質上是私有承包,只是本村人承包與外村人承包的區別,資金內流與資金外流的區別。
目前,在合作社做臨工(做臨工遵循自愿原則)的有本村婦女,但也有部分外村婦女,他們每天干10小時左右,獲得100元的收益;運輸公司成員按勞動任務量獲取工資,最近幾年有工作可做的時候,月工資甚至可達兩三萬元,不過比較辛苦!目前,合作社為解決勞動力的安排問題,成立了一個勞務輸出公司。
三、塘約村的產業和投資情況——國家扶貧資金的注入
目前,村里唯一的支柱產業是種植業,塘約村農民種植專業合作社下有多個種植基地,分別有潛水蓮種植基地,軟石榴種植基地,脆紅李種植基地,蔬菜種植基地等,其中蓮藕種植基地占地450畝,總投資100萬元,年產值達300萬元,可安排就業人數30人,不但是合作化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是塘約生態農業旅游的一大亮點。此項目設有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為副村支書。此外,塘約村計生協合作社建立了青島—塘約村蔬菜產業化示范園區,此園區建設全自動化智能玻璃棚2個,一個主要用于蔬菜科學育苗基地;一個主要用于展示無土栽培、水培、立體栽培等先進的種植技術,供觀光學習。該項目的實施單位是安順市扶貧辦、平壩區扶貧辦,項目投資達5000萬元,但對于這5000萬元,合作社、政府及青島合作方三方投資比例以及他們具體關系,村民不得而知。
塘約村建設投資情況:公園入口山門總投資300萬元,燈光亮化總投資400萬元,村寨建筑與景觀提升總投資500萬元,精品民宿建筑與景觀提升總投資100萬元,樂平河景觀設計與提升總投資500萬元,生態公廁總投資100萬元,游客接待中心總投資3000萬元,政務、文化中心總投資3000萬元,總計7900萬元。據村民透露這是由國家作為扶貧資金投資的,這也是我們認為塘約道路不可復制的重要依據。
塘約村作為全市深化農村綜合改革試點村,正在規劃文化廣場、水上樂園、水療館、濕地公園、家庭農場、蔬菜水果種植基地等設施,打造聚休閑、游泳、垂釣、觀光、避暑為一體的美麗鄉村。很顯然,塘約村將來要發展旅游業,依靠旅游業與種植業帶動村莊經濟的發展。
四、村民的收入和擔憂
目前,塘約村村民的收入由租金、分紅和工資三部分構成 ,但村民一年收入大部分是靠打臨工,少部分是靠年終分紅。村民在合作社打臨工遵循自愿原則,工資分成要看所從事的行業,種植蓮藕100元/一天9小時,種植其它80元/一天9小時,建筑業小工120元/一天10小時,村民在合作社務工每月薪金不少于2400元,分紅收入1000-2000元。
塘約村走合作化道路,但據部分村民反映他們卻不是合作社成員。合作社是11位領導班子一手撐起來的,也許他們才是合作社的成員,但真實的情況我們不得而知,村集體對外界也沒有進行詳細的透露。對于合作社具體的運作,村民也不知情。村民參與的主體性未能體現出來,更多的是被動的聽從干部的安排。從目前來看,在黨支部和扶貧政策的影響下,村民對合作化道路開始接受并且表示認同,但面對未來的不確定性又表現出擔憂:待基礎設施完善之后,建筑公司與運輸公司成員何去何從?村集體能容納足夠的勞動力?
五、塘約村的管理制度——難得的亮點
塘約村實行村民自治制度,針對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濫辦酒席,不講誠信,不贍養父母等陳規陋習,經過村民代表大會研究討論,一致通過后頒布了九條規約,稱為“紅九條”,通過違反規定的村民納入“黑民單”,這就是塘約村民所說的紅與黑。塘約除了實行村民自治制度外,還實行了監督管理制度,分為黨員、村干部監督管理制度和村民監督管理制度。針對黨員,采用量化積分管理辦法,全村黨員每年按120分制積分,每人每月10分,小組村民議事會每月末針對學習教育、組織生活、履行職責、廉潔自律和遵紀守法五項標準對黨員進行相應測評打分。針對塘約村的11位小組長的考核,實行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平時工作落實情況和年終村民代表測評組成,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方法,對各小組長的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針對村干部,一年考核一次,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時與年終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年終進行核算,每周任務完成情況占50%,年底的村民組長評分占30%和村民代表評分占20%,按比例計算綜合得分,作為干部績效考核依據。村干部實行“年薪制”,按每分300元進行兌現報酬。
塘約村還成立了村民代表大會,村民代表會議的主要參與人員是村民代表,村“兩委會”成員。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產生,但總數不少于三十人。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和決策的問題,所作出的決定和決議必須經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方可有效。塘約村相比其它村,一大特色是村里重點整治濫辦酒席現象。為有效遏制本村濫辦酒席陋習,減輕村民負擔,村里成立了酒宴理事會及服務隊。設酒席理事會成員7民;下設常務理事11名,每個村民組各選出一人擔任;設服務隊14名。理事會指定廚師提供服務,并提供免費餐廚具,其它的材料費由辦酒席者支付,禮金由辦酒席者收取。村里規定只準承辦紅白喜事,諸如搬家、過壽,狀元酒、滿月酒等一律不準操辦。另外,規定紅喜酒席不超過30桌,白喜酒席不超過40桌,如果違反了規定,由操辦酒席方每桌按15元繳納服務費。紅喜規定時間為2天,白喜一般規定5天,如果違反了規定,服務費用由操辦事宜者全部負責。
六、幾乎空白的福利
塘約村的住房、教育、醫療及養老福利幾乎空白,與中國一般的農村情況別無兩樣。塘約村里大部分房屋是在原有的基礎上改造的,房屋加層和屋內裝修需自己掏錢,屋外粉飾由國家掏錢,有些村民的房屋因集體被征用后需重建,建設的費用由村民和集體共同承擔。村里設有衛生所和一所小學。據村民反映村里每年能有六七個考上大學的,但村集體沒有資助政策。現在村里風貌較好,偷盜與賭博現象幾乎沒有(以前也很少)。
窮則思變
七、三件小事引發的思考
第一件:
8月10日,我們來到了期待已久的塘約村。當日下午,我們將行李放到楊叔叔家之后,開始在附近尋找餐館解決晚餐問題,最后我們找到了一家叫“鵬記餐館”的餐館,但餐館內無其他顧客,可能正值傍晚,前來參觀塘約村的旅游團早已走了。隔了幾分鐘之后,來了兩位中年男子,我們仔細觀察了一下,發現其中一個好像是我們在《焦點訪談》節目中所見的彭書記。晚餐之后,我們從村民中得知這家餐館是村里副書記彭遠科開的,這讓我們有點驚訝,難怪稱“鵬記餐館”!據楊叔叔反映:村民對村干部帶頭開餐館都看在眼里的,心中不乏有不滿之情。不過,這在市場經濟環境下再正常不過了,但我們覺得既然是合作社,自然不僅僅是生產,還應舉辦一些生活設施,比如公共食堂,托兒所,來解決村民的生活需求,而不是繼續走各自為政的小生產的老路。
第二件:
8月12日上午,我們來到了小屯上組的一位村民家中。剛進去,一位七八十歲的老奶奶就非常熱情地給我們搬凳子,倒茶,并好奇地詢問了我們的身份,我們告知她,我們來塘約村是參觀學習的并向您們了解真實的塘約!在與老奶奶的整個交談過程中,由于語言不通,了解的信息有限,僅僅知道她家1.5畝地流轉到村合作社,去年分紅800元。后來,一位中年婦女走來跟老奶奶打招呼,正好我們借這個機會,想好好地跟她交流一下。在整個過程中,我們談話的內容如下:
“請問你是這里的村民小組長嗎?”我們詢問。
“不不不,我是這村里的小老板,承包了村里幾十畝田地。”她這樣回答。
“這里是不是每天都有好多人過來參觀!”我們又詢問。
“咦!現在村支書左文學正與北京來的幾個教授開會,這些都是騙子。塘約村的建設全靠國家的資金扶持,目的就是打造一個扶貧典范。參觀學習的考察團只是聽村干部講述塘約,卻不實地走訪村民了解村民真實情況!”她憤怒地回答。
“你看看!這個小孩的腳,現在都不能走路,動手術需要幾十萬元,但村里沒有任何照顧”她指著老奶奶抱著的孫子說。
后來,沒等我追問這位婦女時,她就因為有急事離開了。她走之后,老奶奶告訴我們,她家是貧困戶,家里主要的收入靠她兒子在合作社打工,小孩的媽媽因為小孩的腳先天性骨折而離婚。聽到這里,我們對她的家境充滿同情,但我們也無能為力。目前,真希望村集體能資助小孩的手術費,還小孩一個美好的童年,但這一切只是我們的設想!
第三件:
8月14日下午,我們收拾好行李準備離開塘約村。在楊叔叔家住了三個晚上(住宿條件:沒熱水器、空調,六人打地鋪睡在同一個房間里),離開時,經過大伙商量決定給200元住宿費,但最后楊叔叔卻嫌我們給的太少,跟我們討價還價并且讓我們再考慮一下。記得當時我們詢問住宿費用時,他爽快的跟我們說:“你們到時候“隨便”給”,但現在怎么又嫌我們給得太少呢?
原來,在他眼中的“隨便”可不是想給多少就給多少,當然我們也沒有這個想法。他告訴我們“前段時間,他大哥家來了12個學生留宿了三晚,最后給了3600元,每個人一天給了一百元”,這樣,他讓我們有個參照,但讓人不明白的是哪有按人頭給住宿費用,不是按房間給嗎?
后來,我們商量給400元住宿費,可是他妻子卻說最少給1000元,但我們還是嫌太多了,最后在不斷地“討價還價”中給了500元。對于這件事,我們都感覺很意外!原來,塘約村的村民并不是我們想象中的淳樸,好客,在幾十年農村個體經濟的發展下,人人早已變得自私自利了。或許,我們還過于單純,不懂市場經濟的游戲,不懂社會的一些潛規則!
八、總結
近幾年,塘約村在好的領導班子帶領下,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并且這些成果大家是有目共睹的。但塘約道路的性質及復制的可能性很有必要探究,因為關乎到中國廣闊農村將來的發展道路問題。
塘約道路走的是合作化道路,但有其特殊性。這種特殊性在于塘約村成立的合作社與一般的合作社不同。從塘約村的生產資料所有制來看,塘約村通過七權同確將土地私有制合法化,合法化的土地流轉到合作社參與分紅,村民不僅可以用土地入股,還可用資金入股。從分配制來看,合作社的利潤除了分配給11位合作社成員,也分給村集體和流轉土地的921戶村民,三者的分配比例是3:3:4。從分配結果來看,合作社成員與非合作成員所得的份額相差很大。由生產資料所有制決定的村民在勞動組織中的地位就顯而易見了,村民僅僅在替合作社打臨工。
塘約道路只是社會主義“影子”的回歸,難以復制推廣。第一,塘約村的建設得益于一個好的領導團隊,這樣的領導團隊在全國不具有普遍性。第二,塘約村的建設資金是由國家資助的,這樣大量的資金注入不具有普遍性。雖然塘約以“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面貌展現在世人面前,但這僅僅是一句口號。第三,塘約村規劃發展旅游業,旅游業有其特殊性,也不具有推廣的可能性。第四,在私有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社會大環境下,這種模式是精英們所不能接受的。假如塘約模式推廣,那么沿海地區的資本主義工廠的勞動力從何而來?
塘約道路本質上是姓“私”,只不過是包含社會主義萌芽的資本主義的一種改良形式。這種推動也許是政府官員借助脫貧攻堅戰來取得政績的一種方式!上述是我們調研之后得出來的結論,僅供參考!
最后,真心希望塘約村干部及廣大媒體向大眾描述一個真實的塘約。如果只是為宣傳,樹典范,反而無意中幫助現今的資改派推進私有化改革,對全國農村回歸社會主義道路毫無益處,只會模糊社會主義道路與資本主義道路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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