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宣推塘約道路需面對的問題
——目前局勢下“塘約道路”宜再前進一步
李甲才
2017、5、2
貴州省塘約村2014年遭受洪災,村干部領導村民走“合股經營”之路,兩三年使一個空殼村變成現今充滿希望的明星村。王宏甲的《塘約道路》作了詳細介紹,2017年的“兩會”上,政協主席俞正聲公開肯定后聞名全國。這是上屆吳邦國委員長2011年3月11日在11屆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提出“五不搞”的繼續。(不搞多黨輪流執政,不搞指導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權分立’和兩院制,不搞聯邦制,不搞私有化。)
“塘約道路”突破“分田單干、包產到戶”的羈絆,具有些農村集體化的因素,還是值得慶賀的。在目前全國實行分田單干的情況下,領導人能稱贊下邊和小崗村不一樣的做法是罕見的,說明社會主義的底蘊還沒有消失干凈。大家都知道,幾屆中央最高領導人風塵仆仆去分田單干的小崗村視察,從未去過南街村、周莊一類保留集體經濟的、聞名全國的社隊,人們自然能從中體會到思想傾向性。
農業社被“分田單干、包產到戶”所瓦解的過程都很清楚。毛主席曾經主編了《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對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文件、資料作了70多次按語、批示。現在普遍推行塘約道路的優勢在哪里?乘勢而為撬動高層如搞改革一樣推行農業集體化,把一花獨放變為萬紫千紅春滿園。中央曾發話解散了農業社,還得現中央再度發力部署重新組織起來,此外,目前,也僅僅是目前別無他法。
塘約村“禍兮福所伏”,洪災頓時成了白茫茫一片當日窮,縣鄉政府能出資幫助農民恢復原貌,同地震后一樣撥款重建家園?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就只能自己組織自救,“塘約道路”順勢誕生了。當地黨組織和政府“放任自為”,同當年大搞分田單干的池必卿逆向而行。1976年后的搞了個深圳特區、自貿區,不放棄(公有制)社會主義信念的同志主張請求搞個地市級社會主義特區,能行通不?
“塘約道路”實質是“合股經營”。將“農村土地經營承包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林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小型水利工程產權、農村集體財產權”(7權)進行確權登記,形成“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為產權交易打下基礎,促進城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農村資源優化配置,推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利潤按“合作社、村集體、村民”3方“三、三、四”分成。這是簡單的急救措施,宜再跨越一步,上升到農業集體化才是長治久安之策。且不說土地所有權不能變成個人所有,更不能“私相授受”,也就是土地不能或者變相買賣。
“7權”交易,“生產要素自由流動”配置農村資源,或是流轉出租收取租金,租金的來源必然是和資方分亨工人階級創造的剩余價值,形成食利階層,是資本主義的經營方式;或是抵押貸款獲得資金興辦非農產業,所辦之業出現虧損,保證不了按時歸還貸款怎么解決?房屋所有權交易出去了人往哪里住?豈不再現“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的悲劇?
網友說的好!重走集體化道路才是中國農村的唯一希望,也是深受分田單干之苦農民的愿望。要不要走集體化道路,本來就不是個問題。稍微有點歷史常識的人都知道,新中國成立之前的一切時代,中國什么時候有過農業集體化?千百年來又有什么時候解決了千百萬農民最低標準的吃穿住問題?但一種潮流來了,黨內類似毛主席權力的頂層,必欲摧毀農業社而后快,形成了目前人們熟悉的已成之局。
“改開搞”后農副產品形成的價格體系和農村消費格局,單靠種地已不能維系農民最低生活標準的正常開銷。農民、農業(農村)的出路只能是農民不當農民、不搞農業。一些幸存的人民公社不是靠種地務農、搞純養殖業發展起來的,而是搞了非農業性質的產業,種地成為捎帶性的“副業”才成長壯大,華西村是最能說明問題的典型例證。南街村、周莊等無不如此。就是塘約村也同樣。
組織起來有了合力才能干成大事。因地制宜興辦企業向生產經營的深廣度輻射,減少農民終年進城務工形成的妻離子散、離鄉背井之辛酸。中國受人多地少的局限是無法改變的現實,把土地集中在種糧大戶手里,其余的人干什么?“土地確權”發身份證越發使農村的糟糕局面雪上加霜,人口繁衍增減變化產生的土地需求矛盾怎么解決處理?
深感農民單純依靠種養植業,在極度價格剪刀差下無法維持最低標準的衣食住行。2014年1月25日,寫了《緩釋“三農”問題只有提高糧食價格》。生態農業、觀光農業、調整產業結構僅有個案性質,絲毫沒有普遍性意義。大家都以樣照瓢畫葫蘆可行不?某種農產品價格高了一哄而上,賣不出去爛在地理。報刊披露的賣菜難、賣蘋果難、賣瓜難、賣香蕉難、賣肉蛋難的畫面目不忍睹、痛楚不已。
1956年黨內多數高干、億萬農民自己也想象不到會出現農村社會主義高潮,經過宣傳、發動、引導,進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歷史上從未有過的走社會主義農業集體化道路成功了。后來摧毀了很有前景的人民公社制度,釀“三農”問題積重難返,致目前農村的黨組織渙散化,政權黑社會化,農業邊緣化,村莊空殼化,村風賭博化,婚事高價買賣化。農村成了各級黨和政府不敢輕易插足的沼澤地、村霸治下的獨立王國,無數農民在屈辱中苦苦度日如年。
1966年5月7日,毛主席做出的“五七指示”為億萬農民描繪了奔向幸福美好前程的藍圖:“公社農民以農為主(包括林、牧、副、漁),也要兼學軍事、政治、文化,在有條件的時候也要由集體辦些小工廠,也要批判資產階級”。一業位主、全面發展。重提毛主席的設想,不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的空談,在社會矛盾的對立統一中,現實本來就存在著向往社會主義的愿望。事在人為,世上無難事,只要肯登攀,打破常規思維就能出現突破性的新局面。
經濟基礎包括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生產力的現狀和發展,產生改變一家一戶單打獨斗的生產關系的動態需求,經濟基礎不斷作用于上層建筑,要求打破不適應其發展的束縛,農業社孕育而生。解散農業社是上層建筑(黨和政府)反作用于經濟基礎的具體表現,農業社(生產隊)是經濟基礎的組成部分。
采用各種形式宣傳、推廣塘約道路,宜緊扣政協俞正聲主席講話不放,形成熱潮。啟迪農民思考自己困局的深層次原因,正視自己不能認識自身存在的創造力,糾正自私自利、一盤散沙的小農意識、自發思想。在終結一家一戶無限的惡性循環上邁出有決定意義的一步,走了一步又失一步,就再干一次。
目前應該丟棄被表面現象迷惑的思維定勢,搞私有化幾十年了,人心亂了,似乎再搞社會主義很困難了,是形而上學的不正確認識。現在和以后完全具有可以干成社會主義的社會基礎條件。塘約村如果沒有主張走集約化道路的村干部組織領導,和小崗村的18個人一樣,還能指望天上掉下來個“塘約道路”?
2016年11月5日,浙江縉云縣鄭理堅、陳國清等18位村干部聯名致全國農村干部群眾倡議:“強化土地集體所有權,創新土地經營制度”;同年11月20日,胡靖、呂新雨等8名學者聯署建議:“農村土地改革,應該重構集體經濟‘統一經營’權”。都是正反碰撞后覺悟升華到社會主義的生動說明書,注釋了“人民群眾中蘊藏著極大的社會主義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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