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是完全市場化的商品
新京報:最近你和周其仁等學者關于土地改革的辯論引起關注,其實你們目標一致,那就是中國如何從農業社會轉型。但對于什么樣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這種轉型,雙方認識不同。
華生:周教授等學者認為,市場經濟就是市場決定和支配,土地也不例外,應該讓產權所有者自己來決策如何使用、是否轉讓。
但我認為,市場不可能決定所有這些東西,世界不是一維的,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市場本身決定不了的。因此我們要研究,在哪些地方市場能直接起作用,哪些地方只能間接發生作用。一個社會中除了市場交換機制,還有哪些機制起作用。
新京報:就是純市場和半市場的差異。
華生:其實,就是市場與政府作用的混合。在市場經濟的美國,其財政預算占國民經濟的30%、40%,就是說整個國民收入的30%、40%都是美國政府來分配,可見他們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
由于觀念不同、視角不同,因此在土地開發這個問題上就產生了分歧。周教授等學者認為,土地、資本、勞動都是市場在配置。但我認為,在土地開發的問題上,現代社會中,你有地但你并不能按自己的意志蓋房子,從這個現實情況看,土地開發權不屬于你自己。因此,土地產權的界定,跟其他物品的界定就不一樣了。
土地的使用權是受限的,土地所有權并不意味著你有權利去蓋房子、搞開發。中國是這樣,在土地私有的西方發達國家也是這樣。
土地改革這些年來舉步維艱、進展不大,恐怕主要是改革的主導思路還不清晰。
應限制資本下鄉購地
新京報:出了什么問題?
華生:現在改革的方向是鼓勵土地流轉,而土地流轉在地方政府的推動下,很多都是流轉到下鄉的工商資本企業手上,在我看來這不符合農村改革的方向。
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要保護好留守的農戶。農村改革方向是讓大部分人進城,剩下的農戶能擴大規模,如果放手讓工商資本下鄉的話,這些留守農民可能就破產了。
而工商企業下鄉,獲得流轉的土地絕大多數不種糧食,土地大規模流轉非糧化和非農化很嚴重,問題是中國是人口大國,需要保證糧食的供給。
新京報:土地不轉給工商資本,那流轉給誰?
華生:農地流轉給誰,這是真正的難點,也是真正的焦點。農地流轉應當主要流轉給留在農村務農的農民。
現在中央提出來“三個1億人”的安置計劃,安置了以后,他們的土地一定要流轉,流轉給誰?應該是流轉給沒走的農戶,他的經營才會擴大,規模經濟顯示出效益來,收入才會提高;整體收入上去見效益了,這樣才能達到縮小城鄉差距的目標,跟三中全會提出來的“堅持家庭經營為基礎”相吻合。
新京報:沒有工商資本,留守的農民能實現規模化經營嗎?
華生:土地不變,人少了就可以規模經營。比如說原來一家種6、7畝地,如果現在一家種到60、70畝地,人和土地的關系改變了以后,人均的產出跟收益就增加了。像美國那樣人少地多的國家,一個農場有幾千上萬畝地,也還是以家庭經營為主體。我們這樣人多地少的發展中國家,動搖家庭經營這個基礎,是很危險的。
新京報:工商資本涌入農村承接土地流轉,怎么防止這種情況?
華生:從其他國家地區的過程來看,都對工商資本下鄉采取控制措施。城市化轉型期,日本、韓國和臺灣地區都嚴禁資本下鄉購地,美國最大的九個農業州立法限制農業土地資本化公司化經營。
比如臺灣,臺灣有平均地權,就是一個單位不能占有太多的土地。而我們是相反的,搞成幾千畝、上萬畝。強調規模經營。不能走到另外一個極端去,不能脫離人口耕地比例關系。
土地改革關鍵在于破解土地財政
新京報:土地財政是這些年來一直想解決卻解決不了的問題。現在多個地方政府出現了債務危機。還要繼續賣地嗎?不賣地,地方政府怎么辦?
華生:我認為現在的土地財政是維持不下去的。現行土地分配制度的主要模式就是政府征地,征地以后政府賣地,形成土地收入,政府用這個收入來建設城市,搞基礎設施建設。這種做法遭到了輿論界、學術界的廣泛批評。
政府賣地真賺了大錢嗎?其實并沒有,現在政府債務累累,帶來了潛在的金融風險,經濟還被房地產綁架了。
土地制度改革到現在沒有進展,最根本就是沒有破解土地財政的問題。土地財政是土地改革的起點,用什么來替代現在的土地財政,這個問題不回答,確實沒辦法往下走。
新京報:那用什么可以替代現在的土地財政呢?
華生:原來提的一個思路,是縮小征地范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但現實是,現在不縮小征地范圍地方政府都已經負債累累了,再縮小范圍,地方政府更活不下去。讓農民全部土地直接入市,這種方法其實既不可行也不合理。
不可行是說,這種做法意味著政府現行土地收益全部喪失,相反還要另外籌巨資進行公益土地征收和基礎設施建設。這對于現在靠賣地還深陷債務泥潭的地方政府而言,顯然極不現實。
說不合理是因為城市化導致了城區和城郊土地的巨大升值,這是人口集聚和公共設施投入帶來的,當然不能簡單歸原住民所有。城市郊區的土地直接入市,這些農民富裕了,問題是其他人特別是幾億進城務工農民的利益呢?現在政府賣地的收入,其中有大部分會做基礎設施建設,如果農民土地直接入市的話,他不會去做基礎設施建設。這樣做的后果就是,中國的貧富差距更大了,農民工家庭的市民化和城市化建設更困難了。
城郊農民土地直接入市問題也是我跟其他學者爭論的焦點。
用分地取代“完全征地”
新京報:不能繼續賣地,也不能讓農民直接出售變為建設用地,那土地財政問題何解?
華生:肯定要停止土地財政,但需要給地方政府提供公益用地和城市基礎建設的資金來源。
看看世界上成功的例子,二戰以后唯一成功現代化的就是東亞。日本、韓國、中國臺灣地區既沒有搞出貧民窟來,又實現了城市化轉型,現在農村人口都只剩百分之幾。而且它們的情況跟中國特別相像,人均耕地都很少。它們走的是一個分地的道路,城市化擴大到城郊農村土地上,這塊土地要分成很多塊。
在新開發一個區域時,首先要劃出一塊來做基礎設施;還要有一塊用于準公共設施建設;另有一塊要給移居打工的農民工家庭,還有是劃出來做商住的部分需要拿出來標售,彌補公共設施建設費用;當然還要留一塊給原來這塊土地上的農民。
現在政府的做法是先把這塊地全征了,其實其中很大一塊補給農民,還有搞基礎設施建設,但政府說不清楚,大家認為錢都被政府拿走了。進城的農民工家庭完全沒有考慮。
我建議的做法是,這塊地的分配跟政府沒有關系,政府在里面應當什么好處都沒有,政府純粹是來做服務工作的。這塊地要變成城市建設用地,就要把它重新分配,分成幾塊。原來農民的利益也是受到保護的,原來農民拿到土地的價值,肯定不應低于以前的土地價值,以后的增值空間也會更大。這樣做了以后,政府也不存在負擔了,也不用征地來做建設,用這塊土地自己解決。這樣政府的債務負擔只剩下過去的舊債,消化起來就容易多了。
新京報:這種分地的方案不也會造成農民貧富差距加大嗎?
華生:不會,他實際上是解決幾個問題。
第一是這塊地方的農民不會暴富了,也沒有受損失。分走的地都很明白,都很必要:做公共設施,平價供公共機構、建保障房,出售一部分用于基礎設施投入。
第二,分地的辦法比直接拿地給錢的辦法要好很多,給錢是一次性給農民。其實任何人一下子有了一大筆錢之后,都難以自持,過幾年有人又返貧了,因為他沒有技能。但是分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住房得到了保證,此外你可以收房租或者是做其他的開發,而這個收益是一年一年體現出來的,農民在這里逐步變成了市民。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