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當中國共產黨推行耕者有其田、平分土地的土地政策時,基于現實的土地分配不均,農民容易受到感召和吸引,這是有些地權相對分散、以自耕農為主的鄉村社會,土地改革仍能順利推行的一個重要原因。可見,鄉村地權分配的結構性不均,是近代華北鄉村危機以及后來中國共產黨土地改革的基礎。
近代鄉村地權問題的討論對于修正權威認識、探求歷史事實有著重要意義。然而,貫穿地權研究的主要問題卻未能擺脫,即地主、富農占地比例高似乎成了地權集中的同名詞,而沒有地主富農或地主富農很少、自耕農占有較高比例就意味著地權分散。研究者在討論地權集中、分散的同時,還考察地權分配的平均與不均,但對地權平均程度的考察缺乏精確的指標。近代華北地權分配的不均度是多少?如何認識近代華北地權分配的不均度?顯然還存在深入研究的空間。本文利用國際公認的衡量不均度的基尼系數,對已有的家戶土地分配調查資料進行統計,以土地分配基尼系數來判斷近代華北農村地權分配不均度。
鄉村地權分配存在結構性不均
基尼系數是國際公認的測量收入分配差異的指標,已有學者利用該系數考察地權分配。基尼系數為0.2表示絕對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很不平均,0.6以上表示非常不均。運用基尼系數,對農戶地權分配調查資料進行統計,其重要性在于把過去一些文字性表述的認識或結論,通過數字上的統計加以明確表達,可以揭示出鄉村地權分配的結構性特征。
研究表明,地權相對分散、自耕農比例較高,并不等同于地權分配平均。20世紀二三十年代,晉、冀、魯三省鄉村農戶地權分配的基尼系數在0.5左右,筆者對現有中外調查資料進一步計算,得出三省的農戶地權分配基尼系數分別為0.556、0.493、0.495,充分說明農戶地權分配很不平均,這體現了晉、冀、魯三省鄉村經濟社會共同的結構性特征。另外,根據1932年國民政府內政部的調查資料計算,晉、冀、魯三省農戶地權分配基尼系數分別為0.515、0.519、0.499。國民政府內政部的調查資料中缺失無地戶信息,因此,實際的地權分配基尼系數應該還更高。
晉、冀、魯三省地權分配不均的原因是復雜的,同樣是基尼系數較高,但背后存在地權分配的差異性。地權分配基尼系數高的共同原因是,處于地權分配的兩端,占地多的少數家戶,其占地規模遠超過該村的戶平均面積,而占地少的多數家戶在水平線之下。鄉村地權分配的差異性在于,有些村莊占地規模大的家戶,其占地面積在百畝、數百畝以上,而有些村莊占地面積大的家戶卻在百畝以下。另外,自耕農內部也有分層和差別,在同一村莊,一個占地5畝的家戶與一個占地20畝的家戶,兩者占有土地面積也相差4倍。可見,單純以占地面積的大小來衡量土地分配的集中與否是不全面的。
20世紀二三十年代,晉、冀、魯三省地權分配基尼系數在0.5上下,說明三省鄉村農戶地權分配很不平均。這個特點是認識20世紀鄉村危機問題的重要基礎。
地權不均導致近代華北鄉村危機
當然,20世紀二三十年代,晉、冀、魯三省農戶地權分配基尼系數是一個靜態的數據,受資料限制,對地權分配的動態變化的考察是困難的,但這些數據對于理解此后中共領導的土地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農戶分配基尼系數同樣高、地權集中的背后是不同的地權分配結構,根據革命話語的標準來衡量,有的村莊地權集中于占地規模大的家戶,也就是地主、富農占有較高比例的土地,從而導致土地分配不均;有的村莊地權相對分散,雖然占地多的家戶其土地面積相對較小,似乎不屬于地主、富農,其他家戶占有大小不一的土地,但這些家戶所占有的土地遠在平均線之下。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同時還存在較高比例的無地戶、少地戶,會進一步加劇地權不均,從而形成土地占有兩極分化。
因此,當中國共產黨推行耕者有其田、平分土地的土地政策時,基于現實的土地分配不均,農民容易受到感召和吸引,這是有些地權相對分散、以自耕農為主的鄉村社會,土地改革仍能順利推行的一個重要原因。可見,鄉村地權分配的結構性不均,是近代華北鄉村危機以及后來中國共產黨土地改革的基礎。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中國社會史研究中心)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