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孝通先生一生“志在富民”,在新中國成立前就為實現這個目標勾畫了他的“路線圖”。在他看來,農民要富起來,要旨在“開源節流”,即一邊減輕負擔,一邊增加收入。在減負一邊,他設想的是消滅地主階級,減去壓在農民身上的地租重負。因為以“沒落的地主”的身份而為地主階層做謀臣策士(費自己的話),所以他想出的辦法是國家籌資贖買地主的土地,再分給農民。
在增收一邊,費孝通的主要想法是發展鄉村工業。鄉村中一向有相當發達的工業成分,農民在農業勞動的間歇進行“兼業”,所以勞動力極為便宜。如果農民自己搞工業,對自己生產的原料進行加工,甚至制成成品出賣,那么農民的收入就可以增加了。
在生產關系方面,除了家庭工業之外,費孝通設想農村工業應該為合作性質,“收益最廣地分配給農民”。他反對將工業集中于城市的思路,因為中國人口眾多(雖然當時人口只有4億多),難以想象那樣大規模的城市化。
在費孝通的設想中,鄉村工業還承擔著為國家的工業化提供資本積累和市場的功能,因為中國發展民族工業的資本只能靠自己省出來,不能靠掠奪,也不能指望其他國家的贈與。這樣的工業在西方資本面前當然是缺乏競爭力的,國家則有責任保護其發展。
從新中國建國到上個世紀結束前后的半個世紀中,中國在共產黨領導下的發展模式與費孝通的設想有極大的相似之處,雖然費孝通的理論基礎完全不同于共產黨在不同時期的綱領的立足點。新中國消滅了地主階層,為無地農民分配了土地,但用的是剝奪的方式,而不是贖買;隨后,新中國開始了向社會主義的過渡,廣大農村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在合作化的基礎上,鄉村工業發展了起來。
鄉村工業企業最初被叫做“社隊企業”,顧名思義,就是依托人民公社或生產隊而辦起來的企業,所有制性質上是集體的。社隊企業這個名稱一直用到1984年,才被鄉鎮企業所代替。鄉鎮企業的內涵要更廣些,除了社(鄉)辦、隊(村)辦之外,還包括農民用戶辦和聯戶辦的方式開辦企業。后兩種方式在之前是不被允許的。
1980年代中后期和1990年代中期是鄉鎮企業得到大發展的兩個時期。鄉鎮企業當時被認為是改革開放的成就之一,費孝通則高興地看到他當年的設想以另一種方式得到了實現,賣力地為鄉鎮企業鼓與呼。他將在以蘇錫常為中心的江蘇南部地區的以集體積累興辦鄉鎮集體企業帶動共同富裕的發展方式總結為蘇南模式,還主張在鄉鎮企業的基礎上發展小城鎮,將“三大差別”和農民一起就地“消滅”。
到了1990年代后期,蘇南模式遭遇危機。危機是雙重的,既是企業經營方面的,也是論述上的。在當時的改革話語下,集體所有制的鄉鎮企業被描述為產權不清的、依賴能人的、政企不分的。輿論總是為行動做準備的。在相關立法和政策的引領下,從1997年開始的5年時間內,全國159萬家鄉鎮集體企業進行了產權改革,其中20萬家進行了股份制改造,139萬家變成了個體私營企業。蘇南模式退出了歷史。
真正看清一個事物是需要時間的。如今,新型城鎮化建設成為發展戰略的重要一環,也許是時候重新思考鄉鎮集體企業的歷史意義了。歷史地看,城鎮化從來就是工業和服務業發展而產生的聚集效應的自然結果,從未有靠運作土地而實現的城鎮化。那么,“將‘三大差別’和農民一起就地‘消滅’”的蘇南模式不正是實現城鎮化的恰當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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