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無意之中露真相
――鄧小平否定《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之四
楊連旭
(2006年5月28日)
在認定“廬山會議后期,毛澤東同志錯誤地發動了對彭德懷同志的批判,進而在全黨錯誤地開展了‘反右傾’斗爭。八屆八中全會關于所謂‘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反黨集團’的決議是完全錯誤的”之后,《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指出:
“這場斗爭在政治上使黨內從中央到基層的民主生活遭到嚴重損害,在經濟上打斷了糾正左傾錯誤的進程,使錯誤延續了更長時間。主要由于‘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加上當時的自然災害和蘇聯政府背信棄義地撕毀合同,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
同時強調:
“一九六○年冬,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并且決定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隨即在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等同志的主持下,制定和執行了一系列正確的政策和果斷的措施,這是這個歷史階段中的重要轉變。一九六二年一月召開的有七千人參加的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初步總結了‘大躍進’中的經驗教訓,開展了批評和自我批評。會議前后又為‘反右傾’運動中被錯誤批判的大多數同志進行了甄別平反。此外,還給被劃為‘右派分子’的大多數人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由于這些經濟和政治的措施,從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六年國民經濟得到了比較順利的恢復和發展。
“但是,左傾錯誤在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上并未得到徹底糾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還有發展。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把社會主義社會中一定范圍內存在的階級斗爭擴大化和絕對化,發展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爭以后提出的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的觀點,進一步斷言在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資產階級都將存在和企圖復辟,并成為黨內產生修正主義的根源。”
在這里,這個決議發生了兩個根本性和決定性的錯誤。
(一)
第一個錯誤、就是嚴重違背史實、前后矛盾。
事實上,毛澤東至少是從1958年11月2日的“鄭州會議”就已經并且從不曾間斷過,而決不是如這個決議所說的,是到1960年冬才“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的!同時,毛澤東始終如一地在倡導民主、堅持群眾路線。
A. “鄭州會議”上,毛澤東在《關于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問題》的講話中特別強調:
“每個公社在生產糧食以外還要發展能賣錢的東西,發展社會主義的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
而且,毛澤東還嚴厲指出:
“現在仍然是農民問題。有些同志忽然把農民看得很高,以為農民是第一,工人是第二了,農民甚至比工人階級還高,是老大哥了。農村在有些方面走在前面,這是現象,不是本質。有人以為中國的無產階級在農村,好像農民是無產者,工人是小資產階級。這樣看,是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有的同志讀馬克思主義教科書時是馬克思主義者,一碰到實際問題就要打折扣。這一股風,有幾十萬甚至幾百萬人。至于群眾,也有些昏昏沉沉。于是謹慎小心,避開使用還有積極意義的資本主義范疇——商品生產、商品流通、價值法則等來為社會主義服務。第三十六條的寫法就是證據,盡量用不明顯的詞句,來蒙混過關,以便顯得農民進入共產主義了。這是對馬克思主義不徹底、不嚴肅的態度。這是關系到幾億農民的事。”
由此可見:
一是、“共產風”多么的強烈,竟然膽敢“盡量用不明顯的詞句,來蒙混過關”!
二是、毛澤東又是多么的英明,明察秋毫、洞若觀火!
B.1959年4月29日,毛澤東甚至直接寫給了“省級、地級、縣級、社級、隊級、小隊級的同志們”《黨內通信》,強調:
“我想和同志們商量幾個問題,都是關于農業的。
“第一個問題,包產問題。南方正在插秧,北方也在春耕。包產一定要落實。根本不要管上級規定的那一套指標。不管這些,只管現實可能性。例如,去年畝產實際只有三百斤的,今年能增產一百斤、二百斤,也就很好了。吹上八百斤、一千斤、一千二百斤,甚至更多,吹牛而已,實在辦不到,有何益處呢?……
“第二個問題,密植問題。不可太稀,不可太密。許多青年干部和某些上級機關缺少經驗,一個勁兒要密。有些人竟說愈密愈好。不對。……既然要包產,密植問題就得由生產隊、生產小隊商量決定。上面死硬的密植命令,不但無用,而且害人不淺。……
“第三個問題,節約糧食問題。要十分抓緊,按人定量,忙時多吃,閑時少吃,忙時吃干,閑時半干半稀,雜以番薯、青菜、蘿卜、瓜豆、芋頭之類。此事一定要十分抓緊。每年一定要把收割、保管、吃用三件事(收、管、吃)抓得很緊很緊,而且要抓得及時。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一定要有儲備糧,年年儲一點,逐年增多。經過十年八年奮斗,糧食問題可能解決。在十年內,一切大話、高調,切不可講,講就是十分危險的。須知我國是一個有六億五千萬人口的大國,吃飯是第一件大事。
……
“第六個問題,講真話問題。包產能包多少,就講能包多少,不講經過努力實在做不到而又勉強講做得到的假話。收獲多少,就講多少,不可以講不合實際情況的假話。對各項增產措施,對實行八字憲法[1],每項都不可講假話。老實人,敢講真話的人,歸根到底,于人民事業有利,于自己也不吃虧。愛講假話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總是吃虧。應當說,有許多假話是上面壓出來的。上面‘一吹二壓三許愿’,使下面很難辦。因此,干勁一定要有,假話一定不可講。
……
“同現在流行的一些高調比較起來,我在這里唱的是低調,意在真正調動積極性,達到增產的目的。如果事實不是我講的那樣低,而達到了較高的目的,我變為保守主義者,那就謝天謝地,不勝光榮之至。”
由此可見,毛澤東是怎樣地心細如發、細致入微,又是怎樣地右傾保守、自甘落后!
C.1959年8月6日,毛澤東關于《印發<王國藩[1]社的生產情況
一直很好>等四篇文章的批語》:
“請各省、市、區黨委負責同志將王國藩人民公社一篇印發所屬
一切人民公社黨委,并加介紹,請各公社黨委予以研究,有哪些
經驗是可以采納的。據我看,都是可以采納的。第一條,勤儉辦
社;第二條,多養豬(不養豬的回族除外);第三條,增殖大牲
畜;第四條,增加大農具;第五條,食堂辦法;第六條,工作踏
實,實事求是;第七條,有事同群眾商量,堅持群眾路線。”
由此可見,毛澤東是多么的重視群眾路線。
D. 1959年10月31日,在《關于發展畜牧業問題》中,毛澤東強調:
“我認為農、林業是發展畜牧業的祖宗,畜牧業是農、林業的兒子。然后,畜牧業又是農、林業(主要是農業)的祖宗,農、林業又變為兒子了。這就是三者平衡地互相依賴的道理。美國的種植業與畜牧業并重。我國也一定要走這條路線,因為這是證實了確有成效的科學經驗。”
由此可見,毛澤東對農村經濟認識之科學全面,對生態經濟認識之超前,這是絕非他人所及的!
E.1959年12月27日,在《對部分地區人民公社所有制過渡情況材料的批語》中,毛澤東批道:
“問題:五年社有化,十年國有化,是否有可能呢?”
F.1960年3月23日,毛澤東在《堅決制止重刮“共產風”等違法亂紀行為》強調:
“在一些縣、社中,去年三月鄭州決議忘記了,去年四月上海會議十八個問題的規定也忘記了,‘共產風’、浮夸風、命令風又都刮起來了。一些公社工作人員很狂妄,毫無紀律觀點,敢于不得上級批準,一平二調。另外還有三風:貪污、浪費、官僚主義,又大發作,危害人民。什么叫做價值法則,等價交換,他們全不理會。所有以上這些,都是公社一級干的。范圍多大,不很大,也不很小。是否有十分之一的社這樣胡鬧,要查清楚。”
由此可見,農村中的“共產風”之頑固,毛澤東對農村中的“左”傾錯誤之警覺!
尤其是,既便是這個決議,也在此前就已經明確“從一九五八年底到一九五九年七月中央政治局廬山會議前期,毛澤東同志和黨中央曾經努力領導全黨糾正已經覺察到的錯誤”了嘛!
那么,在此這個決議為什么卻又不顧事實地突出了“一九六○年冬,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呢?
決議作者的主觀動機咱不可妄斷,但客觀效果卻是一目了然的:
這個毛澤東,他雖然是從1958年底就開始忙著糾“左”了,可直到1960年冬才“開始糾正農村工作中的左傾錯誤”,真是無能!
這樣,“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糧食短缺、全國饑荒的責任不在他又在誰呢。
(二)
第二、青紅不分、皂白不辨。
由于這個決議并沒有同時說明:
其一、“使黨內從中央到基層的民主生活遭到嚴重損害,在經濟上打斷了糾正左傾錯誤的進程”的具體原因是什么?
其二、為什么不是在毛澤東,卻是“在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等同志的主持下,制定和執行了一系列正確的政策和果斷的措施”呢?
這樣就必然造成社會普遍誤認為:
一是、毛澤東出爾反爾,從錯誤批判彭帥開始,不僅不堅持糾正嚴重泛濫的“左”傾錯誤了,反倒開始批判反“左”傾錯誤、支持“左”傾錯誤泛濫了,從而不僅錯誤批判了很多同志,而且造成了“我國國民經濟在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
二是、“發生嚴重困難,國家和人民遭到重大損失”,毛澤東就只好灰溜溜躲到了一旁,任由“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等同志主持制定和執行正確的政策和果斷的措施”了。
三是、可既便如此,毛澤東也還是執迷不悟,“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等同志主持制定和執行正確的政策和果斷的措施”使得局勢剛有好轉,他就又跑了出來無事生非,把階級斗爭擴大化和絕對化。
這樣的一個毛澤東又豈止是犯了什么嚴重的錯誤,簡直就是罪大惡極嘛!
既然明知不可能“畝產過萬”,卻還要鼓勵“敞開肚皮吃飯”,這不是置人民生死于不顧的敗家子又是什么呢?
劉少奇、周恩來、陳云、鄧小平等同志辛辛苦苦剛收拾好他的爛攤子,全國人民才有飯吃,他就又開始整人了!這不是個暴君又是什么呢?
這就難怪居心叵測的人有理由魔化毛澤東啦。
這些人還自鳴得意呢,他們還給臉就蹬鼻子、強烈要求公布當時的檔案,以圖掌握更多的證據徹底魔化毛澤東。
可笑的這群蠢材!他們或者是祖傳的缺典弱智、或者是反毛澤東到了走火入魔、鬼迷心竅的程度了。豈不知,若是果真公布當時的檔案,那結果只能是證明了一個事實:
中國出了個毛澤東!
因為僅僅是從現已公布的1960年12月30日和1961年6月12日毛澤東在中央會議上的有關講話中,事情的本來面目就已初露端倪了。
1960年12月30日,在《堅決退賠,剎住‘共產風’》中,毛澤東指出:
“廬山會議后,估計今年是好年成。一以為有了鄭州會議決議,有了上海會議十八條,‘共產風’壓下去了,對一個指頭的問題作了解決;二以為反了右傾,鼓了干勁;三以為幾個大辦就解決問題了;四以為年成逢單不利逢雙利。沒有料到,一九六○年天災更大了,人禍也來了。這人禍不是敵人造成的,而是我們自己造成的。今年一平二調比一九五八年厲害,一九五八年只有四五個月,今年是一整年。”
1961年6月12日,在《總結經驗,教育干部》中,毛澤東強調:
“廬山會議后,我們錯在什么地方呢?錯就錯在不該把關于彭、黃、張、周的決議,傳達到縣以下。應該傳達到縣為止,縣以下繼續貫徹《鄭州會議記錄》、上海會議的十八條,繼續反‘左’。一反右,就造成一個假象,可好了,生產大發展呀,其實不是那樣。彭、黃、張、周的問題,在十幾萬人的小范圍內傳達就行了,軍隊不搞到連隊,地方不搞到公社以下去就好了。搞下去就整出了許多‘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現在看是犯了錯誤,把好人、講老實話的人整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
那么,
一是、誰能“以為反了右傾,鼓了干勁;以為幾個大辦就解決問題了”呢?
二是、“把關于彭、黃、張、周的決議,傳達到縣以下”的這個錯誤又是誰犯的呢?
三是、“把好人、講老實話的人整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甚至整成了‘反革命分子”,這些事又是誰干的呢?
從邏輯上看,顯然,這些都并不是毛澤東的責任,至少不是主要責任。
從事實上看,對此,這個決議也在無意之中進行了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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