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國內對于重商主義的研究不足,存在一些缺陷。概括起來,主要是“兩多兩少”。首先,炒冷飯的多,獨立研究的少。例如,對于重商主義學說和政策體系產生的歷史背景、重商主義的內容、實質和有關問題的闡述,大多是從現成的資料中相互借鑒引用,不大做獨立的研究。更缺少從我國富民強國的現實需要出發,有明確目的和針對性的研究。其次,存在“純學術”的傾向,把重商主義作為一種學術理論來闡述,忽視它更是一種政策。歷史上歐洲的重商主義者,大都不是學者。重商主義最初的形態和宗旨,也不在于思想理論而重在政策建議。從重商主義的歷史作用看,更是如此。重商主義的教學和研究存在的問題具有普遍性,是一個時期以來我國的學術界日益滋長的理論日益脫離實際的學風所致。
一、重商主義的宗旨和基本特征
重商主義主要流行于十五至十八世紀上半葉。按照觀點和內容的變化,分為兩個時期:十五至十六世紀上半葉流行的重商主義認為,金銀財富的入超是國家富裕的必要條件。在對外貿易中要盡量少買,最好不買。這樣國家可以靠積累金銀貨幣致富。反之,國家就會貧困。這是早期重商主義,也叫“重金主義”、“貨幣主義”或 “貨幣差額”論。早期重商主義到十六世紀中葉一度消聲匿跡。十六世紀下半葉到十八世紀上半葉的晚期重商主義認為,少買多賣不是絕對的,只要算總帳出口大于進口就行了,不必拘泥于對每一國都是出超。認為大力發展工業,貿易出超才是增加國家財富的必要條件。晚期重商主義也叫“重工主義”或“貿易差額”論。
重商主義從一出生就是國策形態,其持論者相當于中國春秋戰國時代的策士,思想服務于政策,宗旨非常明確。法國重商主義者安東尼·蒙克萊田的代表作名為《獻給國王和王后的政治經濟學》,就是獻給封建王室的政策建議,也就是中國古代的上“條陳”。其實,無論是早期重商主義,還是晚期重商主義,甚至于古典政治經濟學,其思想理論和政策都抱有一個明確的宗旨,就是從民族主義立場出發,幫助政府盡快實現富民強國和爭奪霸權的目標。這其中還有區別。早期重商主義產生于大航海時代之前,也就是十五世紀末之前。當時歐洲大陸也還只有英國、法國和西班牙初具近代國家的雛形。早期重商主義在促進西歐各國王室建立集權主義的統一民族國家的歷史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晚期重商主義則主要促進西歐民族國家加快財富積累,富民強國強兵和爭奪國際霸權。這些都突出地反映在重商主義的思想和政策主張中。
重商主義沒有一個完整的思想和政策體系,但是這并不影響其成為具有自身內在邏輯聯系的體系。近代西歐民族國家興起,首當其沖要辦兩件事:建立國家官僚機構和常備軍,這都是要花大錢的。所以重商主義的首要政策目標是提高政府的財政稅收能力,這就構成了貨幣差額和貿易差額理論與政策體系。重商主義的另外兩個政策目標是保護國內工商業和對外擴張以增加財富,這就構成其整個內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政策體系。
重商主義的基本思想和政策主張主要包括:(1)重商主義認為只有金銀才是唯一的財富,它把金銀和貨幣看作是一個東西。一個國家積累的金銀貨幣越多,就越富。因此政府的一切經濟政策和一切經濟活動統統都歸結為攫取金銀。可見重商主義是資本主義早期商業資產階級和封建王權狂熱追逐金銀貨幣的要求在理論和政策上的反映。(2)財富的直接源泉在流通領域,在于賤買貴賣。即認為財富來源于不等價交換。這既是海外殖民掠奪的“理論依據”,也是當時西歐經濟尚不發達的現實的理論反映。(3)不是所有的流通領域都是財富的源泉,只有對外貿易(國際流通)才能增加一國的貨幣數量,即少買多賣。因為國內貿易即使賤買貴賣,社會財富總量不變。(4)所以,早期重商主義追求對外貿易中少買多賣、最好不買的“貨幣差額”,把貨幣歸結為積累手段。晚期重商主義放棄追求對每一國的貿易都采取少買多賣的原則,改為追求貿易總量的“順差”即“貿易差額”。順差越大,國家越富,實際上已經把貨幣看作是流通手段和資本。(5)實現貿易順差的方法有二:一是大量出口本國產品和限制進口消費品,禁止進口奢侈品;二是發展轉口貿易,允許貨幣輸出。原則是:在某個國家賤買,到另一個國家貴賣。在這兩種方法中,后一種方法是主要的。(6)為了盡量出口本國產品,要大力發展本國工業。(7)為此國家要積極干預經濟活動。不僅要積極調節貨幣流通以保證金銀財富多流入,少流出,還要實行外匯管制(國家規定匯率、管制外匯買賣,甚至規定外國在本國出售商品所得貨款必須用于購買本國商品,以避免貨幣外流),實行外貿集中管理,實行保護關稅。國家還要大力發展工商業,制定必要的法律制度,以保護本國的工商業利益。(8)重商主義將國際關系視為爭奪財富和霸權的關系,所以一方面采取以鄰為壑的政策;另一方面,國家大力發展海陸常備軍和航海業,實行對外經濟擴張和擴大殖民地,把對外戰爭作為“國營事業”。這方面需要強調指出的是,西歐國家的海外擴展往往伴隨著空前大規模的海外移民,這在當時是一項具有很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政策。(9)為了保證實現外貿順差和擴大國際市場,早期重商主義就提出實行保護關稅政策。但只是到了晚期重商主義才真正成為一項重要政策。貿易保護主要是兩方面:對進口商品課以高額關稅,對出口商品實行獎勵政策(獎出限入)。在“獎出”方面,當時西歐國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出口退稅,即國產商品出口時國家將原先企業繳納的產品稅或其它稅款全部或部分退還給企業;如果是進口商品再出口,國家則退回該商品在出口時所繳納的全部或部分關稅。第二,政府在同外國簽定通商條約時要規定有利于本國商品出口的條款,例如可以規定在對方國家享有貿易壟斷或免稅的特權,以保征攫取超額利潤,并使之成為本國商品的銷售市場。第三,如果某些企業的產品在國際市場暢銷,國家就對該企業進行獎勵。“限入”方面,主要是實行保護性關稅政策。對于本國能夠生產的或不愿進口的商品課以高額關稅,甚至絕對禁止進口,以保護民族工業。這種政策在歐洲實行了幾百年,直到十九世紀中葉起才逐漸改變。二十世紀以后貿易保護主義時強時弱,時隱時現,今又卷土重來。
今天,重新審視重商主義作為資本原始積累時期新興資產階級國家的經濟理論和政策體系,可以看出它具有以下一些過去曾被忽視的重要特征。
首先,重商主義具有非常明確的建國和強國目的,并極為強調國家對內保護工商業,對外經濟和軍事擴張的作用。早期重商主義適應了西歐封建王室的政治需要,用以擴張自身權力,加快建立中央集權的民族國家和扶持本國的工商業資本主義經濟發展。早期重商主義到十六世紀中葉一度消聲匿跡,是因為它的歷史使命已經完成,歐洲民族國家不僅紛紛興起,而且相互之間的競爭極為激烈,為爭奪海上霸權和殖民地打得不可開交。國內工商業也已經發展起來,問題在于提高其競爭力。十六世紀下半葉重商主義卷土重來時,其歷史任務已經有所改變,即晚期重商主義的使命在于使國家權力成為保護和提升民族工商業的國際競爭力的強大推進器,以形成本國新興工業的比較優勢,進而形成國際分工體系和奪取本國在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體系中的優勢或霸權地位。在軍事方面,戰爭是一種“國營事業”這個流行的理念成為“歐洲共識”。這方面,英國和法國最早轉向晚期重商主義(在戰勝西班牙以后),也最為成功。這方面最有名的就是法國的“柯爾貝爾主義”。柯爾貝爾作為當時法國的財政大臣親自主持建立了龐大的皇家海軍,與荷蘭和英國對抗,并攫取了巨大的海外利益。因此,馬克思認為,晚期重商主義是一種更加發達的重商主義體系。(59)至于說,重商主義到了十八世紀中期以后逐步解體,根本原因是工業革命興起已經使英國的工業競爭力大為提高,建立了大機器工業的比較優勢和國際市場的領先優勢,需要在國際市場上“自由競爭”了。但是,從那時起,重商主義只是退出歷史前臺,讓位于古典經濟學,并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臺,至今也沒有完全退出。它只是在后臺觀望,并時隱時現。
其次,重商主義與經濟民族主義是一體兩面。這一點上文已經論及。這里要補充說明的是,重商主義在西歐各國固然有其共同的特征。但是在不同的民族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重商主義又表現出不同的民族特色。在英國通過圈地運動完成了土地所有權的資本主義改造,重商主義促進了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在工業和農業中的同步發展。而在法國,柯爾貝爾的重商主義政策卻造成農業的衰落。在十八世紀,美國獨立后走的是“荷蘭式道路”,“漢密爾頓模式”直接地借鑒了英國經驗,間接地還是荷蘭經驗,不過已經是美國特色的重商主義。漢密爾頓作為美國建國初期的財政部長,也是美國的“柯爾貝爾”。至于李斯特的“國家經濟學”和十九世紀德國崛起,更是德國特色的重商主義。二十世紀以來類似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戰前蘇聯工業化時期的經濟政策,以馬克思列寧主義和社會主義為意識形態,以計劃經濟的形式實現,但是其歷史作用相當于重商主義在西歐的作用,只是社會主義的資本原始積累沒有外部積累的條件,只能“挖農民”。
第三,重商主義揭示了近代大國崛起的秘密,不僅在于先下手為強,還在于以世界為舞臺,以全球為市場和生計、資源、財富和權力的來源。從重商主義到自由資本主義,再到壟斷資本主義,再到當代資本主義,莫不如此;所有的近代強國崛起,從歐洲諸國到美國再到德國和日本,莫不如此。所以,重商主義實際上也包含著理論和政策的創新。西歐國家擺脫中世紀晚期危機的出路在攫取國際殖民地資源;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關鍵在價值實現,在于市場,在于國際市場;所以“向外發展” 是資本主義的“基因”所決定的固有的性格。資本從誕生那一天,就是國際化的。五百年來發達國家就是這樣推動著全球化走過來的。今天中國的發展,包括國家資本、私人資本、股份資本和外國資本在內的“資本主義”的發展,也必然在擴大內需的同時向外發展,向國際市場發展,向海洋發展,靠外部資源發展。前有發達國家之“車”,后有發展中國家之“轍”,“理所固然也”。發展內需,無疑是正確和必要的。但是外需和內需,不可偏廢。
由此可見,重商主義是一切后起國家最有用的思想理論和政策體系之一,至少比自由市場經濟理論有用。在整個十九世紀中,美國人在不斷反對英國人干涉其內政的斗爭中對自己的制造業實行高度的貿易保護主義,結果是很快就發展起了最先進的工業和經濟,成了世界第一經濟強國。李斯特公開宣稱,“作為我們學說體系中一個主要特征的是國家,國家的性質是處于個人與整個人類之間的中介體,我的理論體系的整個結構就是以這一點為基礎的。”(60)李斯特受到漢密爾頓的影響,從總結近代西歐國家經濟興衰歷史經驗中建立了自己的理論體系,實際上主要就是總結重商主義的歷史經驗。因此,李斯特提出的歷史研究方法和他的生產力理論、工業化戰略和保護關稅等政策主張為十九世紀末的德國崛起開辟了道路。李斯特的理論特點是旗幟鮮明地反對亞當 ·斯密的。他認為,亞當·斯密拋開國家這一實體抽象地談論致富,只適合于民族國家出現以前的歷史條件,他不無揶揄地稱斯密經濟學是一種“世界經濟學” (“普世價值”)。為此,他提出與其對立的“國家經濟學”的概念,他強調國家經濟學將使人們懂得“某一國家,處于世界目前形勢以及它自己的特有國際關系下,怎樣來維持并改進它的經濟狀況”(61)這實際上等于為后起國家指出了富強的門徑:要在西歐重商主義歷史經驗基礎上建立自己的“國家經濟學”,以解決本民族國家的富強道路問題。
二、重商主義的實質和意義
重商主義產生于近代歐洲轉型時期的大動蕩、大變革的五光十色的年代。歷史條件和歷史使命決定了重商主義具有多樣性的實質。但是在我們的教科書中,重商主義就剩下了干巴巴的教條,即馬克思認為重商主義是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最早的理論探討”。甚至于“資本主義”的定語也不用了,改為“現代生產方式”的表述,并強加于馬克思,說“馬克思指出,重商主義是現代生產方式的最早的理論探討。”(62)這樣一來,重商主義的實質就更模糊不清了。其實馬克思當年對重商主義的歷史作用評價很高,評論也是多方面的。馬克思認為,重商主義作為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的經濟理論和經濟政策,“對舊生產方式的衰落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勃興,產生過非常重大的影響”(63)盡管重商主義對財富及其源泉的理解片面而膚淺,是一些“簡陋的非科學的生意經”(64)但是卻“粗野而坦率地透露了資產階級生產的秘密;資產階級生產受交換價值支配”。(65)“正確地說出了資產階級的使命就是賺錢”。(66)今天特別具有啟示性的是,重商主義在 “粗野而坦率地透露了資產階級生產的秘密;資產階級生產受交換價值支配”的同時,也透露的近代西方國家崛起的秘密。
不難看出,對重商主義的實質可以作多角度的理解:(1)它是資本原始積累時期資產階級的經濟理論和政策體系。(2)它是近代西方民族國家崛起的理論和政策工具,是其實現內外戰略目標的一種富民強國主義,也是一種全球主義。(3)它也意味著對廣大勞動人民的殘酷壓迫和剝奪以及對殖民地的血腥屠殺和瘋狂掠奪。沃勒斯坦說:“創立資本主義不是一種榮耀,而是一種文化上的恥辱。”(67)這首先就是指重商主義時期血腥的資本原始積累。可見,一方面重商主義在歷史上具有的進步意義,在于它在理論上第一個宣告財富不是使用價值,而是交換價值(雖然它把財富同貨幣混為一談),這就“粗野而坦率地透露了資產階級生產的秘密:資產階級生產受交換價值支配”,“正確地說出了資產階級的使命就是賺錢”,進而在實踐上促進了資本原始積累,為加快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確立和擴張,為資本主義世界經濟體系的建立,也就是為經濟全球化開辟了道路。另一方面,重商主義也是人類文明的恥辱,這是因為重商主義用全球殖民地的“血與火”,用最原始最野蠻的方式書寫了資本主義歷史的開篇。所以,人類最終是要消滅資本主義制度的。
值得注意的是,重商主義的一些主張和政策至今沒有失去意義,有的仍是富民強國的招數,發達國家也還在用,只是嘴上絕不會承認。最主要的還是保護主義,在對外貿易和整個經濟領域實行國家干預。外貿至今仍是發達國家獲得巨額利潤的來源,據此阿格里·伊曼紐爾說:“所有的帝國主義至少都具有重商主義特征。” (68)而國家干預經濟就是今天所說如何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國家對新興行業提供補助以及其它支持;國家對一些行業的產品質量進行控制以提高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國家給予少數大公司在某行業中的壟斷地位;國家機器推動工商業和外貿,政府強力干預經濟;這些都是早期資本主義國家崛起的秘密。發達國家至今仍在干預經濟,不干預是假的,反對發展中國家干預是真的。正如吉爾平所說:“20世紀末期,先進生產技術的重要性日益增長,對這種現代經濟的‘領導力量’施行積極的國家控制,以及可以恰當地稱之為‘政策競爭’的出現,已成為當代重商主義與眾不同的特色。”(69)其次是貿易保護問題。實際上,恰恰是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背景要求我們特別重視保護和促進本國企業的發展;也只有本國企業在技術和經濟上的強大,才能使中國成為經濟全球化中的贏家。重商主義的民族國家、民族工商業和貿易保護主義沒有失去意義。再如出口導向問題。出口導向并沒有錯,轉向內需為主也是對的,需要兩條腿走路。中國永遠不能放棄出口導向,要兩個導向。出口導向的關鍵是要走出少污染、低消耗、多利用國外資源和提高技術含量以及高附加值的路子。此外,又如作為資本原始積累的理論和政策,重商主義主張限制消費,才能增加積累。重商主義的限制消費,主要是限制了工資,成為殘酷剝削的理論依據。但是并不等于它在理論和政策上沒有現實意義。
對于重商主義的再認識,主要在于認識近代西方國家崛起的秘密,這些國家是靠重商主義起家的。正因為如此,重商主義才成為政治經濟學的基礎,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當代國際政治經濟學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說,政治經濟學從誕生之日起,就是國際政治經濟學。但是工業革命興起以后,晚期重商主義的歷史使命也已經完成,斯密的理論代之而起,成為西方國家建立世界市場和資本主義世界體系的新的有效工具。這時候過河拆橋成為政治需要,這正是古典政治經濟學和國際政治經濟學所要做的事情。而斯密恰恰是“妖魔化”重商主義從而歪曲這一段歷史的第一人。熊彼特在《經濟分析史》一書中指出:“我們所反對的并不是人和事的本來面目,而是為其所作的漫畫。經濟史上突出的例子是斯密對重商主義的批判。”正是由于過河需要拆橋,發家的寶物和利器不可示人,回過頭來,西方發達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的主流經濟理論告訴發展中國家,斯密如何偉大,李嘉圖的比較利益學說多么高妙,重商主義過時了。現代西方經濟學認為自己的起點是亞當·斯密,“家譜”里沒有重商主義的地位,這不是偶然的。所以,西方國家的國際政治經濟學不談重商主義也是一脈相承,是不難理解的。但是,發展中國家不能犯糊涂,跟著跑。建立中國自己的國際政治經濟學,需要好好研究、深入發掘重商主義的歷史經驗,以便批判地為我所用。
三、中國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商主義爭論
重商主義是洋貨,中國歷史上只有“輕商主義”,而且自公元前四世紀商鞅變法提出的“強本抑末”以來一行兩千四百年。直到近代才開始重商,但是在實踐上民族資本被外資壓迫,苦不堪言。在理論上對近代西方得以發家致富的重商主義,我們的研究很不夠。
在近年來發生的圍繞發展和改革的爭論中,重商主義只是一個相對邊緣化的問題。但是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對發展和改革的反思中爭論的兩派盡管在幾乎所有問題上都勢不兩立,劍拔弩張,惟獨對于重商主義雙方卻難得地表先出共同點,即將所抨擊的對象(或是政策或是對方的觀點)無論合適與否,都戴上一頂重商主義帽子加以貶斥。這表明,爭論的雙方對重商主義的了解存在不小的盲區和誤區。
劉國光同志在2005年“8.15”講話中對一個時期以來我國經濟學教學和研究中馬克思主義邊緣化傾向提出了批評。這種傾向的一個表現就是在不加分析地宣傳和無原則地吹捧西方經濟學說、頌揚性地宣傳西方經濟史和肆意踐踏馬克思主義的同時,對于西方經濟史、西方經濟學和西方經濟學說史的有關概念進行某種“去政治化”、實際是“美化”處理,例如將資產階級經濟學改稱為現代經濟學,在有關表述中剔除庸俗經濟學概念,對西方資本原始積累的歷史基本不講或者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如此等等。其結果是造成思想理論上的混亂、事實上的歪曲和意識形態上的誤導,甚至會造成政策研究中的誤導傾向。例如,筆者一日讀報竟然讀到 “重商主義的結果是使一個國家崛而不起”這樣一個通欄標題,心頭一驚:此論不僅差矣,而且用北京話說是“滿擰兒”。仔細一看,如此高論竟然出自一位近年來爆得大名而向為各界所尊重的學者之口,令人十分惋惜。此公在“大國發展中面臨的挑戰”為主題的中國經濟50人論壇2007年年會上提出:“重商主義并非自由市場經濟。許多國家確實在發展初期是采取重商主義的政策,但是重商主義使得這些國家在一定的時間中,可以說曇花一現,大概在幾十年的時間內經濟發展很快,但是它并不能夠保證經濟持續發展,最終崛而不起,重商主義政策不能造成國家的長期繁榮。”(70)重商主義在十五世紀產生,到十八世紀中葉退出歷史前臺,豈有“曇花一現”三百年的道理?荷蘭區區一百五十萬人口,靠著重商主義政策乃成為十七世紀“世界海上馬車夫”,橫行世界海洋也達百年之久。這分明是世界霸主,哪里是“崛而不起”?三百年后的今天,荷蘭也是經濟強國,君不見“菲利普”在今日中國的市場地位,豈是“崛而不起”?論者在這里的失足在于對西歐重商主義這段真實歷史不甚了了,也就難免“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了。
一些論者將中國近二十多年來發展和改革中出現的一些問題戴上重商主義帽子,其實是張冠李戴。例如片面追求經濟總量的擴張而忽視質的提高,這原本是我國經濟長期存在的經濟增長方式問題,與重商主義沒什么關系。“以GDP為綱”的問題主要是我們在一段時間里沒有在理論上搞清楚GNP和GDP重大區別,進而在政策導向方面上了西方一當。當然也不獨中國,發展中國家都是受害者,這方面的帳要算在新自由主義頭上,也賴不著重商主義。片面追求出口創匯,造成我國資源和利益不合理輸出,主要是政府部門和經濟主管部門長期以來的考核指揮棒起作用,對于某些官員來說,他們哪里懂什么重商主義,他們只有“烏紗帽主義”。給他們戴上這頂重商主義帽子,其實是冤枉的。紙幣流通體制下追求美圓,這是我國計劃經濟條件下留下來的做法,當時外匯短缺,美圓堅挺,這樣做并沒有錯,因為布雷頓森林體系還在,即使1971年以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美圓也還堅挺,我國八十年代堅持鼓勵出口創匯也無大錯。后來是否應當適時調整政策,多是實際工作中的問題,與重商主義無關。因為重商主義的客觀前提是貴金屬本位,重商主義的理論基礎是財富即是金銀。離開追求金銀,就不是重商主義。出口創匯是追求紙幣,紙幣會貶值,貨幣當局豈能不懂?實際工作中的問題,如果找理論根源,是我們對當代國際市場和國際金融的經驗太少,理論認識膚淺,真知灼見太少,政策應對不力,而與幾百年前的重商主義無甚關系。所以一些學者朋友反思改革,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見解,包括人民幣升值,應通過提高環境成本來調整產業結構,擯棄短視的發展戰略,應當平衡進出口貿易等,但是沒有必要扯上重商主義。
如果說我國反思改革,與重商主義有關的,筆者認為最大的問題不在于我們過度地實行了重商主義,恰恰相反,而在于在急于加入WTO的同時,該實行貿易保護的地方我們幾乎完全放棄了重商主義。須知,重商主義的核心政策就是貿易保護,離開貿易保護,實行自由貿易就不是重商主義而是斯密的自由主義和李嘉圖的“比較優勢”主義了。我國從1949-1978年實行貿易保護和計劃經濟,那時候的政策本質上倒是重商主義,所以我國雖說是靠計劃經濟建國,也是靠重商主義建國,這不僅與蘇聯同路,也與美國建國初期是一個路子,計劃經濟在我國起到了重商主義在美國早期(“漢密爾頓主義”)和在西歐早期建國、強國的歷史作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我們也還有必要的貿易保護,后來就逐漸削弱。加入WTO以后,我國存在片面強調與國際“接軌”的傾向,不大懂得在WTO框架內也可以有必要的貿易保護,甚至違規而不受制裁,這也是國際慣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更是發達國家常用的“慣例”。不過吃虧長見識,也沒什么大不了,以后盡量少吃虧就是了。但是世界上確實有一些發展中國家,從重商主義時代到現在,幾百年吃虧如一日,實在太慘了。例如蘇丹是西歐殖民者(葡萄牙)在非洲最早的“采金點”,五百多年了,至今還鬧什么“達爾富爾問題”。無非是貧困和發展問題,不是什么種族主義和人道主義問題。一句話,蘇丹還是在吞咽殖民主義留下的苦果。
近代重商主義被古典經濟學批判和后來進一步被妖魔化,謬種流傳更使得今人以為重商主義是什么見不得人的東西。近來西方有人攻擊中國買美國國債是用重商主義 “包圍”美國,中國學者則急忙辯白自己“沒必要搞重商主義”。(71)其實,只要抽掉殖民主義和對外擴張,即洗去它的血腥味兒,重商主義不全是壞東西。在西方,十九世紀以前,重商主義是個好東西,十九世紀以后,重商主義成為“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所以重商主義在西方搞了幾百年,至今還在搞,中國需要對重商主義持兩點論:中國“永遠不稱霸,永遠不搞擴張”,“中國決不做損人利己、以鄰為壑的事情”;(72)同時也要學會發展中國家在WTO條件下的必要的自我保護。今天,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需要在理論上為重商主義正名,在實踐上、政策上才能理直氣壯。重商主義就是保護主義,在某種意義上就象民族主義一樣,不是什么見不得人的東西,適當“搞一點”有必要,不是什么壞事。一點不搞,等于是一個不設防的城市,城門大敞四開,不遭殃才怪。有人說,“越開放越安全”,那是鬼話。相反,越是全球化條件下,后發國家越是要注重必要的貿易保護;還有,重商主義也是富國強兵主義,這一點中國現在已經吃透了。只是還有一些人沒吃透,只認同富民,不認同強國,更不敢強兵,天真幼稚地以為不得罪強國,靠“哈美”主義或“哈洋”主義就可長保少數人富貴無憂。民族主義也是一樣,在一定意義上不是多了,而是太少;而媚外、媚美則太多太濫,成為當今第一惡俗。
(本文系拙著《中國國際政治經濟學》第九章“歷久彌新的重商主義”第四節,該書2008年由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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